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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我用千鸟了结你-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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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楠环视一周,发现根本没有正眼瞧她,发难无方,又恰巧看到我在床上一脸呆滞的盯着她,苍天可证,我绝对不是故意想看她,我就是刚睡醒眼神有点调整不过来,马上就来劲般的站在我下铺指着我冲我嚷嚷,庄林飒,是不是你?肯定是你!

我最讨厌的就是别人用手指着我,又想起以前我丢东西的时候问她的那个态度,我咧嘴一笑,说:“呵~瞧你这设问句问的,只可惜啊~我不知道。哎呀~~头咋这么晕呢?”说完我就把被子一裹翻身脸朝里躺下,心里狂笑三声,哈哈哈!!报应报应,不是不报,时辰未到。o(≧ω≦)o

“你……你们……我要换寝室!”说罢夺门而去。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 ̄)~*

许茜在下面说:“我们是不是有点过火了,她说要换寝室呢,你们说要不要追追她?”

许茜这人就是心太善,别人对她多坏她都一幅人性本善的样子,这种人压根就不应该在这尘世之中瞎混,就应该盖一庙放她在里面供着。

你们快去追吧,不要给我任何的机会。(~o ̄▽ ̄)~o

正文 第二十五章

柳楠果然说道做到,第二天中午就把行李搬到别的寝室去了,我的感冒也好了许多,纵观柳楠走后的寝室,突然觉得灵台一片清明空澈。

下午上完课去医务室打点滴,四两陪我去的,打到一半韩韶华也过来了,还给我俩带了晚饭。我一看就不乐意了,四两的都是大鱼大肉,搁我这儿就剩清粥小菜了,我就说,韩韶华你啥意思啊,这么明目张胆的歧视病患。

他呵呵笑着说:“不是看你生病忌油腻让你吃清淡点么。”

四两说:“就是就是,人家是关心你,我这大鱼大肉还不是看你面子混到的?人小韩也不容易,但凡你有个大病小灾,他不都得跟个连体婴似的在旁边照顾你?”

我说:“啥连体婴啊?!我要是超市里的消费品,他也就是个旁边的赠品。”说完我还用上了夹板的那只手指着韩韶华说,你,是赠品、是赠品!搞的韩韶华第二天跟我们去食堂吃饭,看到政教处主任抱了个微波炉旁边附带了个烧烤架上面贴着两个大字——“赠品”,刺激的这家伙当场就崩溃了。(≧▽≦)y

在大部分的时间里,我还是蛮欣赏韩韶华这个人的,因为他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表现的很新好男人,从来不和女生暧昧当然也从来不和女生吵架,在班里,特别是在女生眼里,他有着绝对的权威。这种人不是太淳朴就是太聪明,我琢磨着韩韶华属于后者,一般女生根本不够他玩,太有城府的跟他待久了只能越来越发现自己内心阴暗的一面,最后只能自卑的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太天真的没两天就被他的装疯卖傻弄的心力交瘁,郁郁而终。

我一直觉得自己这种性格和卖相怎么说也算的上是个PLAY GIRL 了,可是自从见到韩韶华,我发现我这种档次的只能让他PLAY。

后来的几天,整个寝室的人过的魂不守舍。我们一直担心柳楠到班主任那个告我们一状,说在我们寝室受到了非人的虐待。

许茜躺床上问我:“那要是老班问起来我们该怎么说呀?”

我说:“该怎么说就怎么说呗,把实际情况告诉他,跟他说说柳楠是怎么折磨我们的。”

四两说:“要我看啊,她根本不敢把原因跟老班说,她跟我们这里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啊~”

我说:“那可不一定,她那人一直觉得自己做的任何事情都是替天行道,正义的不得了,我们这些作为在她眼里那才是残害忠良呢。”

姜影在床上冷笑一声:“这种事情根本用不着辩解,看她换到哪个寝室去了,叫老班问问那个寝室的人对她的评价不就行了?有些事情说是不管用的,要用事实说话。”

许茜叹口气说:“她都换了个寝室了,应该会老实点吧。”

姜影问:“你们觉得她是知错能改的人么?”

整个寝室的人一起摇头。

所以说姜影这个人平常不说话,一旦说话就能正中要害。生活中我们总是盼望着自己能一眼就看清事情本质,可是大多数时候我们都被其他多余的感情和不该有的废话蒙蔽了真理的眼睛。

自从我开始追看《死神》,四两就正式把黑手伸向了冰山男朽木白哉,我批评她说,男人不能光看外貌,重要的是内在,你现在喜欢男人的类型就存在很大的问题,那种整天板着鞋拔子脸的万年冰山男有什么可看的?真遇到这样的你哭都来不及。

四两白我一眼,吧嗒着嘴说:“老庄你这就不懂了,现在的趋势就是,极品男人不是结了婚的,就是同性恋。幸运的是,白哉有正常倾向,而且结了婚,更好的是,还寡居在家。真是太极品了!!也就你不识货。” 边说还边做欢欣雀跃样。ˉ_ˉ~

光说还不行,这丫头第二天就买了一个印了白哉头像的项链挂在自己的脖子上,我看了她那个堪比狗链的项链大受刺激,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的目光只敢在她的脖子以上和以下的范围内移动。

不是我不明白,这个世界变化快。

周末和四两逛街,两个人先是晃晃悠悠的去了音像店挑碟,我挑了精装版的狮子王和浪客剑心追忆篇,我记得上次四两在我家电脑上看浪客剑心追忆篇的时候开头还大骂我是变态,居然看这么血腥暴力的片子,结果看到最后被感动的一塌糊涂,一直到走的时候都哭的抽抽嗒嗒的,可见人有的时候只有在极度残酷的环境下才更容易和悲伤产生共鸣。

再看四两,手上拿了两张练瑜珈的碟子,我心中寒意顿生。四两的妈妈喜欢瑜珈,于是四两也就继承了这一优良传统。有幸看过四两练瑜珈,不得不承认这丫头喜欢挑战人体极限,胳膊腿能掰到一百二十度她绝不放松到一百度,别人练瑜珈都是气定神闲,她则是一脸狰狞的跟自虐差不多,别说她练的,就是站旁边看我都觉得浑身痛。我心里想那天我要是能把胳膊腿扭曲到这地步那我就上街卖艺去。

接着去了新华书店,这书店常年不打折而不会倒闭,冷气比商场还足,最主要的是你就是在那白泡一天也不会有大妈过来赶你走,是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第一书店。这里面的书都被人蹂躏了千万遍,挂着“新书上架”牌子的书架上的书,好一点的萎缩成一陀,差一点的往往一拎就能作片片飘零状,所以我和四两每次都是到这里来看书,而到别的地方去买书,不是我们不爱国,实在是花父母的钱心里不安,能买到八折的新书何必跑这里来买全价的旧书呢?这就是人的劣根性,买一样东西之前总想打开看看摸摸试试,真正到要买的时候又想拿个全新的。结果四两说这话要是运用到男女关系上就是一个彻底的真理了。

在旧书堆里刨了半天,我拿着一本《专业养猪八法》欣喜若狂的对四两说:“哎!四两,我找到一本书特适合你,快过来看看。”

这丫头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伸脖子一看书名,脸气都绿了,伸手就是一招小擒拿把我按在书柜上,“庄林飒,你个败类,你说谁是猪!”

本来想奋力挣扎来着,一抬头发现我的脸正好被按在《两性关系》上,大呼不妙!O_O!这要是被人看到可有点丢人了,虽然我的人平常是走到那儿丢到那儿,但是在图书馆这么严谨的地方我还是收敛一点好,忙求饶说:“我是猪,我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好高骛远……”

四两从鼻子里“哼哼”了两声才放我起来。

我一边揉肩一边抓起一本书塞到四两怀里,四两低头一看——《如何做个温柔女人》,=_=

正文 第二十六章

趁她低头的时候我明智的已经跑出书店,一溜烟的钻进了书店旁边的肯德鸡。

六月的艳阳天简直能烤死人,导致我时常怀疑我会不会走在路上走着走着就蒸发掉,然后衣服落地上摆个人形。我和四两面对面的趴在桌子上吃圣代,'奇‘书‘网‘整。理提。供'“高二就分科了,老庄你选文还是理?”四两舔着勺子里的圣代,头也没抬的讲着。

“你说呢?”我咬着勺子问她。

“你那么喜欢写东西,选文?”

“也许吧~文科易学难活,理科难学易活,不过我的确对文科要感兴趣一些。”平时也常在网络上发文,写写散文和短篇,不过现在的网络基本不是纯文学生存的地方,你累死累活写个短篇还不如人家起一性感撩人的题目能吸引大众,就算内容完全是小学生水平,那点击率也是蹭蹭的涨,完全让我望尘莫及束手无策心灰意冷。点击率和气节,我当然义无反顾的选择后者,我也就是编故事一女的,你让我写写苦情我能给你编出来,你让我写性感撩人我还真写不出来,一是我没经验,二是我还想要点脸,我还小,离美女作家还有很大的距离。所以红不红脸我从来不上心,我要是真掂记那点玩意儿我估计我也就是一英年早逝的下场,要是偶尔真能遇到个能认真读你文章的人,算是老天爷的恩赐了。

甭管是写东西的、编故事的,在这个叫“网络”的地界叫真儿,其结果,除了失望,就是绝望。

“那你呢?选理?”我琢磨着四两估计是要选理科,因为四两的文科和理科相差不多,当然是选理科将来的出路广点。

“恩~我爸妈让我选理来着。可是我理科也不是特别好。”

“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选理也好,省的天天跟我腻一起,别人还以为我俩有啥不良倾向呢~”我笑着撇撇嘴说。

“老庄,其实我真不想和你分开……”四两默默的说。听的我心里一阵难受,跟被猫抓了似的。(〒︿〒)

“哎呀!!不就是分个班么!咋分不都是在一栋教学楼里?这样,分班之后我们还是一起吃饭不就成了。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小别胜新欢。”我拍拍她的肩膀劝到。

“恩!”四两冲着我笑笑。

友谊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维持,但,通向未来的道路让我们必须做出选择。我们只能安慰自己,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晚上回家跟我爸妈说了分科的事儿,算是探探他们的口风,我虽然喜欢文科,但是如果我爸妈坚持让我读理我也会去读,毕竟是他们在花钱供我上学,二老养了我这么多年,为我操碎了心,替我决定读文还是读理实在不算什么。不就是化学么?我庄林飒拼了这条老命硬上,就不信还搞不定几个配平方程式。

“飒,跟妈说,你想学哪科?”老妈过来摸着我的头问我。我妈小的时候就叫我飒,后来我听着有点像“傻”就死活不让我妈在叫,如今她一叫倒是勾起了我儿时的回忆,更是觉得万般滋味在心头。

“文……文科。”我蔫声蔫气的说,不停的拿眼偷看我爸的脸色。我爸是理科的忠实拥护者,以前就常跟我说他年轻那会儿要是听爷爷的劝去了上海大学,现在都是工程师了,如今也不用窝在一个小厂子里当技术工人。我也知道我爸一直后悔这件事,说是没让我和我妈过上该有的好日子,所以他坚决让我读理也是情有可原。

“老庄啊~女儿的文科成绩是比理科好,考文科上好大学的几率也大,要不你就让孩子自己决定吧。”老妈也在旁边帮我劝。

我爸叹了一口气,把眼镜摘了下来,说:“林飒,你要真是想读文科我也不反对,但是你必须答应爸一个条件,英语是你的弱项你自己也知道,这次期末考,你的英语要是能上一百二十,我就放心让你去读文科。”

“行行行,我一定会努力的。”我急忙应承到。老爸好不容易松口了,这个机会我一定要把握!

英语是我的弱项不错,但这个学期我特别加强了英语的学习,再怎么考我都能拿到九十分左右的平均分,和一百二十分也就是三十分的差距。不管怎样,我一定要向我的父母证明我有这个实力,他们的女儿可不是光说不练的绣花枕头。

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三十分的差距像是三十块巨石压的我喘不过气来,怎么办呢?怎么办呢?!结果第二天醒来发现折腾的一身都是汗,古文中有云“每至此,汗莫不发背粘衣也”,说的就是我现在这种状态。

“单词难背,难于上青天!”我仰天高呼一声扑倒在课桌上。

这几天的实践证明,我实在是没有突击英语的天赋,早上刚背的三十个单词,下课上个厕所回来再看,就是大眼瞪小眼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了,我这是什么记性啊!也不知道刚刚去躺厕所排出体外的到底是单词还是其他别的什么。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求助于韩韶华,这家伙的英语成绩在我眼里属于强度变态那一级,上次语文课上老师在那介绍毛爷爷的诗词,念到“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的时候,这家伙就在后面嘀咕“They  would  rater  face  the  powder  than  powder  the  face”,有这么臭屁的人么?平时就深得英语老师的喜爱,没准能从他身上套出点考试窍门来。

韩韶华听到我让他帮我补习英语的消息之后深感困惑,眯着眼睛瞅我半天,好像我要谋害他什么似的,“我琢磨着吧~”他说,“你庄大小姐一般不求人,一旦求人肯定就是特困难的事情。”

“你当我愿意啊,要不是那一百二十分逼的我快疯了我才不找你呢!你就直接说你帮不帮这个忙吧。”

“帮、帮,就我俩这关系,哪能不帮呢。不过先说好,这事要是真成了,你怎么感谢我呀?”他呵呵笑着问我。

我说:“还没成呢你就在想我怎么报答你?你这思维发展的也太快了点吧?”

韩韶华说:“我出马还有办不成的事?只要你配合,别说一百二,就是二百一,只要有那分制,我都能给你补出来。”

我说:“你先别吹牛,总之我肯定配合你,要是真能让我上一百二,就当我庄林飒欠你一大情,以后你让我干啥……除了杀人放火触犯国家刑法的事,我都答应你。”为了我的文科我豁出去了。

韩韶华说:“行,带上你的练习册,中午图书馆等我吧。”

我问:“那英语书呢?”

韩韶华说:“带那玩意儿干吗?也就你个不懂英语的还抱着那块敲门砖死啃。”

我果然是被鄙视了。 =_=~

正文 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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