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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堂时代-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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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看着这个青年教徒左拥右吻的姿态,估计在此之前就该因为误食太多劣质化妆品而毙命,带着一身污秽主动去见他的主了。
博多萨默默移开目光,正巧注意到对面大汉的剑。裸露在剑鞘外的部分刻有“犹达斯”的文字,这倒令他十分惊讶。
犹达斯作为赫拉莱德商会近期吞并的目标,是王国首席骑士们武器铠甲的三大供应商之一,真没想到居然能被一个乡野武夫拥有。
博多萨便想对此评论赞赏一番,顺便体现对武器的优良评鉴能力;他清了清嗓子,却猛然止住势头,就像把蹿出来的猫重新塞回袋子一般,随着马车的颠簸身体也向后一仰——那龙飞凤舞的并不是“犹达斯”,仔细拼读应该是“犹大”这个词,仅仅相差一个字母,粗看之下与“犹达斯”极为相似。
幸好,自己没有失态。然而博多萨突然觉得这也不失为可以显得很有面子的方法,走马观花的人肯定会打心底艳羡;即使看出来了也不好说什么,着实和在所谓“百钻冠”上塞进十几颗玻璃充数的贵族一样狡猾。
大汉顺着博多萨的目光,自豪地指着刻字:“让尊贵的先生见笑了,这是我的名字,犹大。”
“博多萨·赫拉莱德。莫非……你是它的锻造者?”
“不是,”犹大的语调突然低沉下来,如同咆吟的雄狮转眼化为枯朽白骨,那压抑的悲哀让博多萨感到扑面而来的寒意,“刻上名字的原因,如果…不、注定被地狱吞没的那一日到临之后,它将成为……我活过的证明。”
“地……狱?”这个敏感的词汇让博多萨有些发愣。
“不怪你,尊贵的先生,作为远道而来的客人,你不知道‘依鲁萨洛’的含义吧?”犹大下意识地抚摸眉间伤疤,于是博多萨发现他的手背竟也布满伤痕,“‘湮灭和平之地’,依鲁萨洛镇,是被称为最接近地狱的地方。”
“这、这是为什么?”似乎危险透过犹大的话语就想要侵入身体,博多萨紧紧握住手杖、挡在身前。这是他唯一足够保护自己的方式,如果不算上他的剑术——算上又如何?骑士团将十七岁的他拒之门外以后的这十几年里,博多萨已经不怎么热心于此了。
话说回来,其实他也是有所预感的,来之前搜集到的依鲁萨洛镇的情况基本就是变换着语法和词组搭配地叙述“依鲁萨洛是个很穷很落后的地方”,其余部分连一笔带过的敷衍都不愿提及;之前博多萨还在安慰自己这是块未经开发的处女之地,如今却不得不考虑大概花多少钱币雇下一批和眼前这个家伙相似的人保护自己。
“依鲁萨洛镇被称为最接近地狱之地的原因……”犹大缓缓打开身边的一盒木匣。
“……是因为……”
博多萨屏息死盯住他的手,心中构建着如何血腥的画面,以防自己让木匣里的东西弄得措手不及。
“是因为……它酿不出口味醇正的莱姆原酒啊~!”
木匣里赫然排列着几十个精致的小酒瓶,犹大抽出其一,拧开瓶盖深抿一口,陶醉在不知酒的香醇还是刚才这个蹩脚的笑话当中。
一边的教徒吹了声口哨,又和两个女人嬉闹起来。
“尊贵的先生,你是不会理解的,没有莱姆原酒的日子依鲁萨洛简直就不是人住的地方。我有时真想搬到奥塞姆去、而不是每个月耗费半个星期的脚力去那儿运一些回来——不过,依鲁萨洛,我还是、离不开那片土地啊……你要不要也尝尝?很带劲的~”
博多萨拉下帽檐,无力地摇摇手。
经过这样的折腾他真的感到身心俱疲,一句话、也不愿说。
……
马车从镇上的人们身旁经过,正好赶上欣赏依鲁萨洛镇的夕阳。
犹大在停车后第一个捧着莱姆原酒的木匣和他的“活过的证明”下车,教徒紧随其后、上演了一出罗曼蒂克,精力过剩地亲自把两个女人从车上抱下来。
博多萨·赫拉莱德远远的、并且盼望这四人接着不要再和自己同路;他丢给车夫三个金币,并且谢绝了车夫免费搭乘的好意。
“绅士必须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
他掏出怀表,眼神扫向周围。从这里可以看到大半个依鲁萨洛镇,忙碌的人们、简陋的屋舍以及,遍地商机。
车厢里只剩下那个似乎还在睡梦中的皮帽农民。车夫这时却走进车厢,将金币塞进他的口袋:“谢谢你的马车,伙计。”
车夫转身离开,从车驾板上抱起小女孩。女孩却死活不肯下来,赖在车夫怀里对车顶的猫叫道:“曦诺,我们到了。”
…
农民渐渐清醒,他努力回想晕过去前发生的最后一件事,然而更下意识的举动是察看他的货物有否缺少;他感到衣服口袋沉甸甸的,竟然摸出三枚泛着只在城里人手里见过的金色光泽的钱币。农民一下子脱掉皮帽,难以置信地咬了上去——没有留下牙印!他好像看见了自己家猪牛满栏的场景,露出吃吃的笑容。
第二章 继承者
橄榄树庭院旅店坐落于依鲁萨洛镇的南部,这栋颇具年代感的三层小楼承载了几乎与小镇同样悠久的历史、并且绝对没有先依鲁萨洛一步消失在这片土地上的打算。
它顽强地屹立,于是也成为依鲁萨洛人和外来者常常聚集之地——这些与生活拼搏、拥有如旅店外表般沧桑的经历以及相似的顽强的人们。
可惜鲜少有人知晓橄榄树庭院旅店的原名,从那块褪色的招牌上只能勉强拼读出“橄榄”一词;不过既然大家都称它为“橄榄树庭院”,人们也乐于接受这个约定俗成的称呼,毕竟准确地知道朋友们会聚在哪里喝一杯比一个漂亮的词藻有用多了。
然而总有人不那么认为,比如博多萨·赫拉莱德,他现在对模糊不清的文字非常反感——博多萨可以确定,这块招牌会为它的难以辨认付出代价。
旅店灰色的百叶门挡在博多萨面前,左右两扇门交接的地方显出被磨合得光滑的浅色——噢,不,那浅浅的棕色居然才是百叶门原本的颜色;博多萨紧锁眉头,用手杖抵开一扇门扉。
……
“妈妈,为什么快到晚上的时候太阳这么红呢?”
“因为……因为它不想离开大地,急得涨红了脸——就像你不想吃茄子的时候一样啊。”
“哈、好,好,‘微醺的夕阳是晨曦不愿离开的慌张’,真是漂亮的句子呐女士。”教徒青年取出随身的鹅毛笔,在一本巴掌大小、垫着木板的本子上留下这突然涌现的灵感。
农妇撇了他一眼,却拉着孩子低头匆匆离开。
“哎?热情在这里也会叫人害怕吗?”青年无奈地耸耸肩。刚刚惜别那两个女子,他本想在依鲁萨洛镇好好逛逛,谁知先是被杂货店老板赶跑,现在又受到这般冷漠,“难道这身衣服已经过时了么。”
他裹紧教袍,夕阳快要沉落,将依鲁萨洛融在幕一般的夜里。
“床铺……床铺……”教徒青年走向一位坐在屋边的老者,“老先生,请问附近的旅馆怎么走?”
“你们、你们回来了?!”老人竟然努力撑直身体,转向声音来源;但浑浊的眼睛终究无法聚焦到教徒青年身上。
“抱、抱歉,我只是个四处游走的人。这里,也不是我旅程的终点。”
“唉,都走了,亨利、达文思、艾玛……等我的小孙子皮特长大了,怕是会遵循他的父辈们的脚印——结果却换来一批又一批不老实的人,唉,原谅我这个糟老头吧,自从眼睛分不清白天和晚上以后,我已经很久没有听到您这样干净又熟悉的声音了。唉,他们不用回来,不用回来,只要在外面过上好日子,依鲁萨洛、就该留给我这样的糟老头。”
老者佝偻着陷在藤椅里,教徒青年不禁泛起一阵内疚,似乎是自己故意揭开老者的伤疤——原来依鲁萨洛镇是很多人的伤疤,他们的至亲、挚爱在某个曾经离开这片故土,就像从伤口流出的血液,殷红得不会收回;那剩留的、便是时间凝成的枷,凝在心中,滋养着消极的情绪,疯狂生长。
“老先生,都会好起来的,”他把一块缠着两道铁链的玉石塞到老者手中,“这是‘亚伯汗*之链’,神奇的小玩意儿。它会在白天的时候释放清凉,而等到夜晚,你可以感到手中的暖意;但它有趣的地方不止于此,如果你握着它思念某一个人,一旦那个人来到你的身边,这块玉石就会融化、像蒸腾的热气般消失。”
(注:亚伯汗,堕天使之一,能力“扭曲”。他可以撕开光、创造另一个空间——不同于萨美尔的独立于光与暗的空间,亚伯汗是以光为基础创造的异空间,但同样他是空间内的绝对主宰。上帝为了不让他与他妹妹瑰洱*见面,设计在他身上封上链条,只要瑰洱一靠近,她就会消失,回到上帝身边。)
(注:瑰洱,上帝左手边第六位天使,掌握梦。人类在睡梦中经历的是她哥哥亚伯汗主宰的空间,由于瑰洱的力量可以改造梦的延续,人类会永远沉浸于梦的世界;而只要亚伯汗使用能力“扭曲”,人类的“魂”就会死于梦中。)
“这、这怎么好意思收下……”
“没有关系,老先生,就作为你过会儿为我指路的感谢吧,”教徒青年合上老人的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即使成为树顶的枝叶才能沐浴到充足阳光,但最后同样是飘落归根。旅途的终点总是回到最初的位置,放心,老先生,人们能够到达的最远的地方,也超不过家乡。”
……
橄榄树庭院旅店的老板劳尔背靠柜台,用抹布擦拭着一个似乎永远擦不干净的酒杯。
离晚餐的高峰还有一段时间,不过即使最忙碌的时段,他也只需要在这收好钱就够了,无论是“十二护卫”的烤全羊,蒙巴托的小猪肉,丹斯尔德的只许七分熟的牛排,犹大的花生与拔丝山药——他今天估计该回来了……等等这些,在他们成为常客的同时,厨师们也已无需指点,能够熟门熟路地满足各自的要求;往往让人忙的焦头烂额的都不是常客们,后面现在应该正在制作足够的半成品以备不时之需,到时只要经过几道简单工序就可以让偶尔来这里享受的人们在最短的等待内品尝到美味的食物。
橄榄树庭院旅店如此的未雨绸缪曾经漂亮地挤垮了两家当地的餐馆,以至于老店主去世后这优良传统也被作为一大特色得以保留,到如今快坚持将近十一个年头。
…十一年…
劳尔注视着墙上老店长在世时的自画像,他的慈祥笑容被干净的线条定格在木框下。
十一年前,劳尔还在为独自清洗了店里所有的杯盘受到老店长精神物质的双重嘉奖而高兴很久;现在,已然是把擦拭酒杯作为消磨时间的习惯。
吱——嘎
劳尔的问候与百叶门的转动声同时响起,将近十一年重复的娴熟赋予它淡淡温馨的感觉。
“欢迎光临,你是希望醉倒在橄榄树庭院的桌边还是一份丰盛的晚餐——它会让你恨不得再多长一个胃的~!”
他边说边转过身,顺手把酒杯搁上柜台……
啪!
那酒杯居然脱了手,摇晃几下才稳稳站立。
劳尔木木地抬手,手中的抹布径直向自己布满呆滞的脸面抹去。
…柜台距离门口太近,容易造成对顾客的压迫感,消极情绪会影响用餐时的选择…
博多萨·赫拉莱德继续打量店面。
…地毯居然是腥红色的,噢,这里的人是缺乏常识么…
“先……生,您需要什么帮、帮助?”劳尔意识到自己的窘态,急急忙忙想要把抹布藏到什么地方去——最后却以把它塞进口袋结束了自己的手足无措,“对不起先生,您的衣服让我想起了我们的老店长,他可是个善良的老好人呐。”
“恕我冒昧,”博多萨小心拿出那张契约,“我是博多萨·赫拉莱德,根据契约所标注的七十年的年限,我将接替伊万·赫拉莱德管理这家旅店。”
“我的老天,您来自老店主的家族!赫拉莱德家族的人果然都像他那样优秀!好、好,老店长在遗嘱里说过家族的人接手之前就由我暂时经营这里——对了,我是劳尔——现在就全权交与您了,博多萨·赫拉莱德先生。您想先从哪里开始?等等,我把账本拿来。”
“伊万·赫拉莱德先生确实是位受人尊敬的绅士。”博多萨根本没有听说过伊万·赫拉莱德——估计也是和自己一样,处于家族关系的边缘地带。
他指了指契约:“不过,请问我该去哪里办理交接的手续?”
“不用不用,”劳尔把厚厚的账本摆上柜台;“镇长在两年前就逃走了,现在保护我们的是‘十二护卫’那帮总是标志醒目的人。先生,您不信教吧?嗯,这就好,他们只是和上帝对着干,但对于我们这样的小老百姓倒是非常照顾。唉,反正谁是老大我们不管,可以一天一天地过日子就好。”
“我了解了,谢谢。”博多萨收好契约。赫拉莱德家族家训之一,“我们必须比任何人先适应环境。”
吱——嘎
犹大抵开百叶门,风风火火地把木匣往柜台上一放:“嘿劳尔,我刚刚先去须哀之垣那儿兜了圈——噢,真是遭遇,尊贵的先生。”
“你想用的是‘巧遇’吧?”博多萨卡在礼貌的底线,冷冷说道。
“对,就是那个词,差不多差不多。劳尔,你的莱姆原酒,”犹大掀开木匣,“四十二瓶,正正好好。”
“抱歉,我想应该是四十一瓶。”
“不不,尊贵的先生,四十二瓶。”犹大从口袋里拿出那瓶莱姆原酒抿了一口,“老样子,劳尔,我要好好和我的酒开心一番。”
他找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
“赫拉莱德先生,犹大带来的正好是四十二瓶莱姆原酒——那是他的老习惯了。”劳尔略略整理这些精致的小瓶,六排七列,“埃米,过来,告诉厨房犹大来了,还有,给前面点莱姆酒的先生送去。”
“好,老板。”一个稚气未脱的小伙子跑过来扛起木匣。
“不,埃米,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吗?现在这位博多萨·赫拉莱德先生才是这家旅店的老板。”
“哇塞~城里人!”小伙子看着博多萨的打扮、难以置信地离开。
“这是账本,老板。”劳尔把看上去有些油腻的本子推到博多萨面前;博多萨却用手杖把它抵了回去。
“我想现在用一次餐。”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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