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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床大明王朝六位皇帝-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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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了客氏。为什么?无可奉告。史家亦只记其事,未道其由——谁都无法代朱由校做出解释。不久,客氏如法炮制,用同样方式对成妃又干了一次,“矫旨革封绝食饮,欲如处裕妃故事……先时成妃见裕妃生生饿死,遂平居【平安无事】时,凡櫩瓦砖缝之中,多暗蓄食物,至此暗得窃食数日。幸客氏、逆贤怒少【稍】解,始退斥为宫人,迁于乾西【乾清宫西面】某所居住,仅仅得幸存”{71}。以上是后妃一级人物,身份低一些的更不必说——倘被朱由校御幸过,或引他瞩目的,多为客氏加害:“此外冯贵人等,或绝食、勒死,或乘其微疾而暗害之。”{72}诚然,从当时直到后来,对朱由校、客氏之间的隐秘关系历来猜测纷纷,却从不曾有一个字可以坐实此事。不过,人们实在应该全神贯注地打量客氏这个女人的一举一动,她在朱由校大婚之后整整七年的偏执表现,宣叙着一句话:“奉圣夫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不过如果把这关系完全桃色化,却并不高明。他们心理角色的性质,应该非常复杂。这里面,有老女人和小男人模式的故事,有诱导和成长的线索,有类似于乱伦或曰准乱伦的原始本能,有口欲期快感的延伸——但也无疑夹杂着真正意义上的母子情深。有一段朱由校死后的感人记载:

【天启】七年九月初三日,【客氏】奏恳今上【即崇祯皇帝】准归私第,其夜五更开宫门之后,客氏衰服【丧服】赴仁智殿先帝梓宫【棺】前,出一小函【盒子】,用黄色龙袱包裹,云是先帝胎发、疮痂,及累年剃发落齿,及剪下指甲,痛哭焚化而去。

这个场面,以及客氏用心保存下来的那些东西,突然之间,使她显示出母性。这一刻,她没有伪装。只有满怀母爱,才会细心地保存着那些东西。

这是一个令人对历史备感吊诡的女人。在天启朝弥天的大黑暗之中,她是个关键人物。然而,跟自己的权势相比,除了取得每年在宫中数次盛妆游行的好处,她却几乎没有得到太大利益。她释放非理性的怨恨,成为历史上最大的魔头之一,竟因她寻求填补性以及情感的空虚而造成,否则魏忠贤或许永远只是在宫中当一个膳食采办员。到头来,随着亲自用乳汁喂养大,又亲自用肉体助其完成“成人礼”的那个小男人死去。她在“痛哭焚化”一幕之后,也立即赶赴鬼门关。当年十一月一日,新君朱由检“一举粉碎”魏忠贤集团,客氏被“奉旨籍没”,从家中徒步押往浣衣局,再也没有八抬大轿可乘并被数百人的大型仪仗队所簇拥;审讯后,由乾清宫管事赵本政执行笞刑,客氏当场被活活打死,且不留全尸,“发净乐堂焚尸扬灰”。

古来奶妈界之翘楚,就这样灰飞烟灭了。

魏忠贤

阉祸,这个自永乐以来与明王朝共生共长的毒瘤,到魏忠贤,终于发展到极致,亦就此画上句号。不过,对这样的人、这样的事,读《明史》读到后来,人们可能都有一种厌倦与麻木。因为实在太多,如过江之鲫,连绵不断、层出不穷,以致失去兴趣。我在提笔叙述魏忠贤的故事前,就突然生出无聊之感,从王振想到汪直,从汪直想到刘瑾,从刘瑾想到魏忠贤,二百年间,到处活跃着此辈的身影,专权、恃宠、浊政、殃民,无所不为,以致偶尔不见此辈动静,反倒诧异,会单独地特别指出(例如嘉靖朝)。所以,在司空见惯的意义上,阉祸在明代确实缺乏新意,从内容到形式颇相雷同,本质不变,无非为害或大或小而已,慢慢会让人提不起兴致。

但说到天启、崇祯年间的政治、历史,不说魏忠贤不行。一方面不说不行,另一方面阉祸大同小异又让人心生倦意,怎么办?只好在落笔之前,先去思索和寻找有“魏式特色”的东西。通盘想了一下,觉得“魏式特色”表现于两点:一是登峰造极,二是造就了“阉党”。尤其第二点,是十足和独一无二的“魏氏特色”,《明史》为“阉党”辟出单独一卷(第三百零六卷)、在《列传》中拿出单独一个单元(列传第一百九十四),完全由于魏忠贤——《阉党传》除了开头拿正德年间的几个人凑数外(其实不足称“党”),入传者,全部是魏氏集团成员。

一阉而可以致党,这才是魏忠贤的历史价值与分量之所在,也是这次“阉祸”不得不说之处。没有“阉党”,魏忠贤不过是一个很可恶然而也很普通的丑类,有了“阉党”,魏忠贤顿时提高了档次,一下子超越王振、汪直、刘瑾,把“阉祸”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阉党”的产生,可谓明朝晚期政治的焦点,是精神、道德、风气彻底败坏的标志。也就是说,“阉党”虽因魏氏而起,但所反映的问题,远为广泛、深刻,表明明朝的肌体已整体溃烂。

叙表之前,还有一点尚需澄清:魏忠贤搞出“阉党”,王振、汪直、刘瑾等却不曾搞出来,是魏忠贤特别能干、才具过人吗?绝对不是。魏忠贤其实是个很平庸的人,论才具,休说与“知识分子出身”的王振比,即比之同样不通文墨的刘瑾,亦远不如也——刘瑾专政期间,着实显露了一些政治能力——魏忠贤其人,既无见识,处事也相当拙劣,以他罕见的熏天之势,天启帝崩后居然束手就擒,其愚可知。魏氏独能在明代巨珰之中登峰造极,只是时势使然。第一条,是永乐、宣德以来形成的倚信太监的政治机制;第二条,是嘉靖以来士风严重椓丧堕落;第三条,是赶上熹宗那等极度缺心眼儿、“至愚至昧之童蒙”{73}的皇帝。有此三条,魏式人物必然出现,而不在于是谁。甚至可以推断,幸而此人是憨头憨脑的魏忠贤,假若换做另一个见识、处事都更厉害的角色,朱明的天下极可能就被别人夺了去,而不能再苟延残喘近二十年,思宗朱由检连充当亡国之君的机会都不会有。

魏忠贤,直隶(河北)肃宁人。其父亲名叫魏志敏,母亲姓刘。{74}他娶过妻子,生有一女。他的为人,《酌中志》和《玉镜新谭》的描述出奇一致,咸用“亡【无】赖”一词。怎样一个“无赖”法?道是“游手好闲,以穷日月”,“日觅金钱,夜则付之缠头【客人付与艺伎的锦帛,白居易《琵琶行》:“五陵年少争缠头。”代指买欢】”,“邀人豪饮,达日不休”,{75}“孤贫好色,赌博能饮”{76}。总之,他虽然出身贫贱,却生就一副纨绔子弟性情,从来不务正业,唯知声色犬马。

这样鬼混了几年,他又做出一项惊人决定:自宫。关于此事缘起,说法有二。《明史》说:“与群恶少博,少胜,为所苦,恚而自宫。”{77}亦即因为赌博欠债,走投无路而自宫,以便入宫混碗饭吃。《玉镜新谭》则记为:“忽患痬【疡】毒,身无完肌,迨阳具亦糜烂焉,思为阉寺【太监】,遂以此为净身者。”{78}后说虽不为正史采,却似乎更合于情理。

明代宫廷,每隔数年,会增补数千名太监,基本取自畿辅之地的河北。此地民贫,居然因此形成一种风俗,“专借【入选宫中】以博富贵”。本来按正常程序,应该先向官家报名,录取之后再行阉割,洪武时还规定,“擅阉有厉禁,其下手之人,罪至寸磔”。但长久以来,此禁实际已“略不遵行”,北京周遭州县,自宫成风,“为人父者,忍薰腐其子,至有兄弟俱阉,而无一人入选者”,每次入选人数与擅自自宫者之间的比例,仅为十分之一,大多数自残之人只好沦为乞丐甚至抢劫犯。沈德符北上来京途中,一过河间、任丘以北,经常于“败垣”之中得见此辈,他心惊肉跳地写道:“聚此数万残形之人于辇毂【圣驾】之侧,他日将有隐忧。”{79}

自宫的魏忠贤,便是这“数万残形之人”中的一员。他显然也没有能够立即入选,度过一段“丐阉”时光。“敝衣褴褛,悬鹑百结,秽气熏人,人咸远之。竟日枵腹,无从所归……昼潜僻巷乞食,夜投破寺假息。”{80}老婆也弃他而去,不知所终。

但他总算运气不错,流浪一段时间后,进入某内宦府中充当伙夫,担水烧火,因做事“獧捷”,赢得赏识,替他打通关节,于万历十七年——是年二十一岁——入选宫中,终不致枉然自宫一回。

虽然进了宫,但魏氏一直处在太监群体底层。“选入禁中为小火者,盖中官最下职,执宫禁洒扫负荷之役。”{81}做最脏最苦的清洁工、搬运工,跟从前吃同一碗饭,无非从宫外挪到宫内而已,一干就是许多年。

而他恶习不改,在宫中仍旧与人赌博、相邀嫖妓。曾因手头窘迫,远赴四川税监邱乘云处“抽丰”(借钱)。邱乘云与他同出于大太监孙暹门下,宫中规矩,净身入宫者都要分在某高级宦官名下归其管理,其关系“犹座师之视门生”,因此魏忠贤与邱乘云相当于同门之谊,这才不远千里跑去求助于他,但因事先太监徐贵把魏忠贤素日种种无赖告知邱乘云,令邱心极厌恶,待魏到来,不但不给钱,反把他吊在空房中三天,险些饿死。这件事说明:第一,魏氏进宫后境遇基本没有改变,很长一段时间仍然维持着百无聊赖的“流氓无产者”生存方式;第二,他毫无地位,邱乘云并非高级宦官,但魏氏距他尚有十万八千里,以致邱可随意取他性命——以这情形推测,魏氏本无可能爬至后来的高位,之所以能那样,实为运气极好的奇迹。

魏氏在四川被和尚秋月所救。秋月劝说邱乘云发十两银子作为路费,打发魏回京,又致书所熟识的内官监(宫廷基建处兼总务处)总理马谦。马谦是个好心人,魏忠贤私自出宫,是重罪,马谦看他可怜,兜住此事,并让他到甲字库(宫廷染料供应科)落脚,仍旧干清洁工、搬运工。

魏氏时来运转,是在万历末年。他年逾五旬,在宫中打杂已三十来年,眼看这辈子就这么交代了。那时,朱由校生母王氏“无人办膳”,魏忠贤运作一番,得到这份差事。对他来说,跟以往在宫中纯粹做苦力相比,不失为一种改善。但绝不是什么美差。盖因当时太子朱常洛,也如同乃父万历皇帝昔年一样,由于替自己生下长子的女人身份低贱而对其极其冷漠,所以王氏才落到“无人办膳”的地步。奴才的贵贱,全视主子的荣辱而定;给如此边缘化的主子当奴才,不可能意味着有远大前程,稍有能耐和靠山的人,都瞧不上这份差事。魏忠贤愿意给王氏烧火做饭,只觉境况稍强而已,不存更多奢望。但,王氏毕竟乃皇长孙生母,由这条线索,引出其他千丝万缕的关系,不知不觉间,谁都不放在眼里乃至谁都可以踹上一脚的老魏头,命运一点一点地发生着变化。

首先,他得以“亲密接触”当时的小皇孙、日后的天启皇帝朱由校,经常设法弄来“财物、玩好,以至非时果品、花卉之类”,“转献先帝【指朱由校】”{82},在朱由校童年记忆中占据有利位置。其次,由于工作,他先是结识了太子朱常洛的心腹太监王安手下的红人魏朝,与之八拜成交;进而与魏朝的“对食”——朱由校奶妈客氏接近,彼此除工作关系外,又有了私下来往的理由与空间,以至暗中“相厚”——这种关系后来成为他崛起的最坚实基石。第三,万历四十七年,王氏病亡,朱常洛所宠爱的李选侍认为失去母亲的朱由校奇货可居,争得了对朱由校的监护权,这样,魏忠贤作为服务人员一同进入李选侍宫中,不久就在光宗(朱常洛)去世后的“移宫案”中充当重要角色,虽然险些因此完蛋,但这番经历却是他真正走上政治舞台的开端,对扭转自己一贯的卑微心理,唤醒对权力的渴望和野心,极具价值。

这段经历的重要,不在于魏忠贤能捞到多大实际好处,而在于帮助他完成了从“小人物”向“风云人物”的心理转变。

魏这个人,刘若愚有几句话{83},把大家对他的看法、印象归纳了一下——当然,是宫中那些知根知底的老相识的看法、印象,至于他发达起来以后外面人的看法、印象,肯定就是另一种样子了。

刘若愚说:“忠贤,少孤贫,好色、赌博、能饮。”这是一个侧面的概括。好色,酷爱赌博,酒量大。这三个特征很突出,在同事中间是出了名的。

又说他平时的为人“啖嬉笑喜”,是个挺快活、挺随和或者挺没正经的人,涎皮笑脸,打打闹闹,滑稽圆通。如果把这看成一种身体语言,它通常出现在社会地位低下,意识到自己的身份、能力和处境比较弱势的人身上。一方面是自我保护、防卫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主体的不自信的心理。反之,一个人感到自己很强势,断不会在人前采取这样的姿态和形容——谁见过“大人物”们的脸上,会有一副“啖嬉笑喜”的表情呢?

还有两个评价:“担当能断”、“喜事尚谀”。前者讲他够义气,敢作敢当,冲动;后面则讲他爱出风头、特别爱在出头挑事之后接受别人的吹捧。这两种表现,也都透露了魏忠贤的社会处境和内心秘密:有一种长期被人瞧不起的焦虑,很需要以强烈、引人注目的举动来寻求补救,证明自己;这些举动,时常带有轻率和刻意的色彩,目的就是取得群体的认可,并且迫切地渴求表扬。一般来说,这不是在社会或人群中享有优越、稳固地位与声望的人之所为。

他还喜欢“鲜衣驰马”,炫耀膂力和箭术(他似乎是一个左撇子,“右手执弓,左手彀弦”,通常多是左手执弓、右手拉弦),且“射多奇中”——看来,这是能够带给他“英雄主义”自我感受的不多的一个方面,故而尤为热衷于表现给人看。

总的来看,魏忠贤素日举止既不得体,心态也不沉稳,轻躁易激,多动少安,心虚气浮。这样的人,很难令人敬重,也不值得惧怕、避让,相反,一看即知骨子里乃是一个十足的“小人物”。所以大家对他的态度,多为轻视戏蔑,从没人把他当回事,“人多以‘傻子’称之”。

“傻子”的外号,活画出魏氏发迹前的卑微可怜,以及他在众人心目中的地位。从事后看,魏的“傻”,并非智力缺陷,并非缺心眼儿,而是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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