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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大大传-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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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个奏疏上去,文书官随即口传圣旨,“先生忠言,已奏上圣母,停止了。”皇太后和神宗对于居正,到了言听计从的时候,居正认定自己底责任,所以不得不说。万历五年,整个国家的财政,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居正认为国防民生,都需要很大的经费,在有余的时候,还要计划怎样轻徭薄赋,使百姓们得到实在的利益。他舍不得把铢积寸累的资财,浪费在琼楼玉宇上面。他知道这次修理两宫,是皇太后底意思,但是为了国家着想,他决定在皇太后面前顶一下。
万历二年,《穆宗实录》修完,神宗加恩居正,荫一子做中书舍人,居正两疏辞免。万历五年,《世宗实录》修完,神宗因为居正是实录馆总裁,再行加恩,吩咐内阁拟敕,居正把加恩同官的敕书拟定奏上,但是没有提到自己。神宗随即着文书官邱得用口传圣旨:
皇祖四十五年《实录》,字字句句都是先生费心看改几次,我尽知道,先生恩该首加,却怎的不拟这敕?着令改拟了才行。
这一次居正在复疏里,痛切地把自己底心境说清。他说:
臣以羁单寒士,致位台鼎,先帝不知臣不肖,临终亲握臣手,属以大事。及遭遇圣明,眷倚弥笃,宠以宾师之礼,委以心膂之托,渥恩殊锡,岂独本朝所无,求之前史,亦所希觏。每自思惟,古之节士感遇知己,然诺相许,至于抉面碎首而不辞,既已存亡死生矣,而犹不矜其能,不食其报,况君臣分义,有不可逃于天地之间者乎?用是盟心自矢,虽才薄力儯郑弈苁髦埠杈蓿源鹗饩欤┯诠抑拢宦鄞笮。辉裣芯纾擦λ芪炙蔽撸淘副现墙吡σ酝贾∠釉褂兴ケ埽痛嵊兴ゴ牵┪癯坦拢桓矣幸缓陵槎髂崩模褂诔甲臃忠澹跎倬≡贫9首曰噬狭儆岳矗佑诔迹奈渎灰瘢秽此摹⑽逡樱冀晕锤伊臁W蛞跃拍耆温噬嫌诔家匀伲家晕宓戎唬家嗫沂璩麓牵氐们攵笠选F窀乙熘谖撸怨亮魉字眨扛撬厮耸恼咧林兀桓易员称涑跣墓室病=暌岳矗贾宀幻鳎词轮啦唤玻从谐叽纾瓷<剑<讲坏茫场敬箟客糁醋笕鸨ㄓ谏险撸记苑侵坑陨砦识茨芤病=衲艘澡使┓钪郏催逗岫魑赵笾剑蚱饺账匀懊阏撸允艚梦保耸胄胖看顺妓哉棺嘉胁荒芤蝗兆园舱咭病3嘉湃顺际戮抟椋薅恰=癯妓裕砸颜嫱路纬Γ抢砭憬撸栉┗噬细瓷昵懊家嗖还僦创舜牵伦嗦盘冢杂锓充拢腔噬弦允肿愀剐拇贾逡病M蜓鍪ゴ雀├烙拗裕卮屯G蓿鲁嘉⒅净裆欤涫枋趁怀荩杏嗳僖印K懈碾芬唤冢虿桓夷猓鹘宸饨蚴ゲ檬┬小#ㄗ嗍栉濉蹲胄奘槌纱嵌髅琛罚
经过这样地剀切陈辞,神宗只有俞允。
这一年神宗十五岁。皇帝和平常人不同,皇太后在这一年,已经替他定下王伟底女儿,准备举行婚礼。中国的旧俗,婚礼便得选择吉日,皇帝底事,自有钦天监负责。据钦天监推测,十二月大利,又说一年之中,惟利十二月,其余皆有碍。宫内文书官传达皇大后圣旨,一切交给居正决定。居正又遇到一个小小的困难;要在万历五年十二月举行婚礼,新郎只有十五岁,新娘只有十四岁,未免太早;要到六年十二月,中间停顿一年,未免太迟,惟恐皇太后和皇上都等不及;要在这两个时期底中间,钦天监又认为月份不利。这便怎样呢?但是居正却轻易地解决了。他奏明皇太后,因为英宗、武宗、世宗都是十六岁成婚,所以应当是十六岁;他说他也知道要等待万历六年十二月,未免太迟;因此他认为最好是明年三、四月,不迟不早,最为妥帖。钦天监不是说月份不利么?居正说:“臣等窃惟帝王之礼,与士庶人不同。凡时日禁忌,皆世人俗尚,然亦有不尽然者。臣居正素性愚昧,不信阴阳选择之说,凡有举动,只据事理之当为,时势之可为者,即为之,未尝拘泥时日,牵合趋避,然亦往往误蒙天幸,动获吉利。况皇上为天地百神之主,一举一动,皆将奉职而受事焉,又岂阴阳小术,可得而拘禁耶?”(奏疏五《奏请圣母裁定大婚日期疏》)他奏明皇太后,一切只要太后作主。随后文书官口传太后圣旨:“先生说的是,今定以明年三月。”这一次居正又得到一个小小的成功。
但是九月间,慈圣太后底难题来了。太后派司礼监太监孙得胜,口传圣旨,今岁大喜,命内阁拟旨暂免行刑。明朝的制度,秋天有秋审,现在正是判罪执行的时期,眼看又要因为太后这一点妇人之仁,停顿下来。一切都和居正底主张根本背谬了。居正认为国家之乱,完全因为有心宽纵,以致不可收拾,所以他说,“天下之事以为无足虑,则必有大可虑者。”(书牍六《与操江宋阳山》)他认为“盗者必获,获而必诛,则人自不敢为矣。”(书牍八《答总宪吴公》)万历五年,有人和他说起孔子底话:“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在季康子愁到盗贼太多的时候,孔于不曾这样说过吗?居正反驳道:
盖闻圣王杀以止杀,刑期无刑,不闻纵释有罪以为仁也。“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此孔子箴病之言,是时鲁失其政,宠赂滋彰,故言此以警之,非谓徒不欲可以弭之,无是理也。夫人之可以纵情恣意,有所欲而无不得者,莫逾于为盗;而秉耒持锄,力田疾作,束缚以礼法,世之所至苦也。安于其所至苦,无所惧而自不为非者,惟夷、由、曾、史为然。今不曰“吾严刑明法之可以制欲禁邪也”,而徒以不欲率之,使民皆释其所乐,而从其所至苦,是天下皆由、夷、曾、史而后可也。舜,不欲之君也,皋陶,不欲之相也,蛮夷猾夏,寇贼奸宄,犹不能无明刑作士以威之,况其余乎?异日者有司之不敢捕盗也,以盗获而未必诛也,不诛则彼且剚刃于上,以毒其仇而合其党,故盗贼愈多,犯者愈众。今则不然,明天子振提纲维于上,而执政者持直墨而弹之,法在必行,奸无所赦。论者乃不惟舜、皋之所以致理者,而独用懦者姑息之说,衰季苟且之政以挠之,其无乃违明诏而诡国法乎?(书牍九《答宪长周松山言弭盗非全在不欲》)
现在的难题来了,慈圣太后固然要“暂免行刑”,明天子也不再“振提纲维”,怎么办呢?居正立即上疏。他说:
夫春生、秋杀,天道所以运行,雨露雪霜,万物因之发育。若一岁之间,有春生而无秋杀,有雨露而无雪霜,则岁功不成而化理或滞矣。明王奉若天道,其刑赏予夺,皆奉天意以行事。书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若弃有德而不用,释有罪而不诛,则刑、赏失中,惨、舒异用,非上天所以立君治民之意矣。臣等连日详阅法司所开重犯招情,有杀祖父母、父母者,有殴死亲兄及同居尊属者,有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者,有强盗劫财杀人者,有斗殴逞凶,登时打死人命者。据其所犯,皆绝灭天理,伤败彝伦,仁人之所痛恶,复载之所不容者,天欲诛之,而皇上顾欲释之,其无乃违上天之意乎?……今圣母独见犯罪者身被诛戮之可悯,而不知被彼所戕害者,皆含冤蓄愤于幽冥之中,明王圣主不为之一泄,彼以其怨恨冤苦之气,郁而不散,上或蒸为妖沴氛祲之变,下或招致凶荒疫疠之灾,则其为害,又不止一人一家,受其茶毒而已。独奈何不忍于有罪之凶恶,而反忍于无辜之良善乎?其用仁亦时矣!况此等之人,节经法司评审,九卿大臣评鞫,皆已众证明白,输服无辞,纵使今年不决,将来亦无生理,不过迟延月日,监毙牢狱耳。然与其暗毙牢狱,人不及知,何如明正典刑,犹足以惩奸而伸法乎?法令不行,则犯者愈众,年复一年,充满囹圄,既费关防,又亏国典,其于政体,又大谬也。伏愿皇上念上天之意不可违,祖宗之法不可废,毋惑于浮屠之说,毋流于姑息之爱,奏上圣母,仍将各犯照常行刑,以顺天道。若圣心不忍尽杀,或仍照去年例,容臣等拣其情罪尤重者,量决数十人,余姑牢固监候,俟明年大婚吉典告成,然后概免一年,则春生秋杀,仁昭义肃,并行而不悖矣。(奏疏五《论决重囚疏》)
这个奏疏上去以后,文书官口传圣旨:“先生说的是,今年照旧行刑。”居正认定“杀以止杀”;惟有严厉执行法律,民生才可以安定,国家才得到保障。统治阶级为了维持他们底统治起见,有时必须严厉执行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法律。这里看到他们的面貌。
 第十一章 从夺情到归葬
嘉靖三十七年,居正曾经看到父亲一面。十九年的日月了,居正从一个平凡的翰林院编修,成为当国的首辅,文明也从一个平凡的府学生,成为首辅底父亲。在北京的掌握政权,在江陵的掌握利权。谁能说文明底不是呢?辽王府到手了,重行翻造,纯忠堂、捧日楼都盖好了,沙洲来了,刘总兵送来的银子,也从瞿塘三峡下来了。快得很,李太白不曾说过吗?“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这一位七十岁的府学生想起。其余的,还有许多许多数不清的事件。七十岁的人,应当休息一下,但是这一家的事,交给谁呢?不错,还有居易、居敬,但是文明究竟放心不下。居正也谈起要迎养到北京,可是老年人搁不下江陵底山水,搁不下自己底姬妾,搁不下一切的家事。
万历三年神宗忽然问起左右的人来:“张先生底父母还在吗?”“先生底父母已经七十几岁了,”大家说,“还是好好的。”
神宗高兴得很,吩咐准备赏赐,一面亲笔写信给居正:
闻先生父母俱存,年各古稀,康健荣享,朕心喜悦。特赐大红蟒衣一袭,银钱二十两;又玉花坠七件,彩衣纱六匹,乃奉圣母恩赐:咸宜钦承,著家僮往赍之。
大致是万历五年夏间,文明病了,有时连走路都困难,居正准备请假省亲,偏偏神宗大婚的问题来了,后来婚期决定在万历六年三月,居正看到暂时走不得,索性定在大婚以后再行回去。他在给王之诰的信上提起:“老父顷患甚剧,今虽暂愈,然闻动履尚属艰难,桑榆暮景,风烛可虞。颛拟主上大婚后,乃敢乞身。(“乞身”二字不可信。文集十《先考观澜公行略》作“拟俟大礼告成当请告一省觐,”语较翔实。)今定婚期于来岁三月,则陈情之举,当在夏初矣。遥望此期,以日为岁,奈何?”(书牍九《答司寇王西石》)
文明这一年七十四岁,疾病缠绵,(敬修《文忠公行实》言“不谓一日晨出登王粲楼,蒙犯霜露,寝疾十有一日,遂卒。”与居正《答王西石书》不合。)终于在九月十三日逝世了。那时从江陵到北京,交通困难,九月二十五日,居正才得到讣闻。内阁同僚吕调阳、张四维奏明神宗,神宗颁赐御笔给居正说:
朕今览二辅所奏,得知先生之父,弃世十余日了,痛悼良久。先生哀痛之心,当不知何如里!然天降先生,非寻常者比,亲承先帝付托,辅朕冲幼,社稷奠安,天下太平,莫大之忠,自古罕有。先生父灵,必是欢妥,今宜以朕为念,勉抑哀情,以成大孝。朕幸甚,天下幸甚。(见奏疏六《闻忧谢降谕宣慰疏》)
神宗赐银五百两、纻丝十表里、新钞一万贯、白米二十石、香油二百斤、各样碎香二十斤、蜡烛一百对、麻布五十匹。两宫皇太后也是照样赐唁。二十八日礼部奉圣旨,文明“著照例与祭葬,仍加祭五坛,”身后恤典,一切从厚。
但是重大的问题来了。明代内外官吏人等有丁忧的制度,在遇到承重祖父母,亲父母底丧事,自闻丧日起,不计闰,守制二十七月,期满起复。英宗正统七年令,“凡官吏匿丧者,俱发原籍为民”;十二年令,“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丁忧”指亲丧二十七个月中,必须解职的事;期满而后,照旧做官,称为“起复”。在二十七个月中,由皇上特别指定,不许解职,称为“夺情”。夺情之事,平常很少见,但是在军队中,尤其是在作战的时候,原谈不到“丁忧”,这一类的事,古人称为“墨绖从戎”,又称“金革之事不避”。在宗法社会里面,政治就是教化,官吏就是师长;主持教化的师长,在教忠、教孝的社会里,自己先行履行对于亡父、亡母的义务,不能不算是一种合理的行为。
居正照例咨行吏部,题请放回原籍守制。吏部随即奉到圣旨:
朕元辅受皇考付托,辅朕冲幼,安定社稷,朕深切依赖,岂可一日离朕?父制当守,君父尤重,准过七七,不随朝,你部里即往谕著,不必具辞。(见奏疏六《乞恩守制疏》)
居正九月二十五日得讣,这道不许守制的上谕,也在九月发下,一切都是四、五日间之事,没有回旋的余地。本来居正夺情的事情太严重了,居正身后,经过神宗十年到四十八年这个很长的阶段,一般人因为后来神宗对于居正的反感,无从追求正确的结论;等到神宗死后,讨论可以自由的时候,夺情底经过已经成为长远的过去,时日不清楚了,事实不清楚了,伪造的根据,曲解的现实,到处作祟。于是夺情的是非,遂成为一个谜。
据说第一个主张夺情的是户部侍郎李幼孜,冯保主张夺情,居正也有意夺情,因此造成夺情的局势。其实幼孜第一个提出这个呼声,只提出时代底要求,而造成这个时代要求的,却是居正本人。
自从隆庆六年六月,居正当国以来,这五年三个月的时间,整个国家安定了。政治上了轨道,经济有了把握,太仓粟支十年,太仆寺积金四百余万;北边的俺答屈服了,土蛮虽然没有屈服,但是不断地溃败,解除了东北方的威胁;内阁里面,安静到没有一点波浪,更是嘉靖、隆庆以来没有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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