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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大大传-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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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珍珠花头面一副、珍珠宝石环一双、红罗蟒衣一匹、青公丝蟒衣一匹、红绸蟒衣袄儿、绿膝遥挂惶住⑶嗬偹框掳蓝⒙汤偹堪祷ㄈ挂惶住⒁吮Χ挂度⒚堪健⒒缢睾邪烁薄>诱屑ぬ榱悖谏鲜璩菩坏氖焙颍灯穑
惊传闾巷,荣感簪绅,实臣子不敢觊之殊恩,亦载籍所未闻之盛事。欲酬高厚,惟当移孝以作忠,苟利国家,敢惜捐躯而碎首。(奏疏八《谢赐母首饰等物疏》)
赵夫人年龄太高了,而且疾病连绵,没有入宫叩谢,仍由居正至会极门叩头代谢。(见奏疏八《谢两宫圣母疏》及《文忠公行实》)王世贞说神宗和皇太后慰谕居正母子,几用家人礼,假如赵夫人入宫,这是很可能的待遇。
居正底感激,在书续中常时流露。五年十月,他和致仕的王崇古说起:
别来一岁中,奔命驱驰,忧瘁万状,重蒙圣主垂念乌鸟私情。老母入京,又荷两宫圣母慰问勤惓,赐赉优渥,夫士感知己之分,一饭之恩,犹欲以死酬报,况如不肖者,将何以仰答圣恩于万一乎?自是当永肩一心,矢死靡他,虽举世非我,亦有所不暇顾矣。(书牍十《答王鉴川》)
在居正归葬、入京的中间,曾经两次和高拱会晤。到十月间,高拱死了。隆庆六年和万历之初,政治界的三大人物是徐阶、高拱和张居正。徐阶是前辈,隆庆元年,年六十四岁,他已经开始感觉到政治生活的厌倦,所以不久便致仕了,剩下高拱、居正。他们是多年的朋友,六年的政敌。在能力方面,他们正是敌手,在性情方面,他们也许有一些不相同,但是这仅是很几微的一点,在大体上,他们是一致的。这样的两个人物,倘使在同一的局面里,他们必然会从摩擦而冲突;但是在不同的局面里,他们也许会从了解而倾慕。隆庆六年六月以后,高拱失败了,他好比一匹负伤的猛兽,回到草莽间呻吟,他那部《病榻遗言》,对于居正加以攻击,原在意中。但是居正对于高拱的情感,从隆庆六年到万历六年,正在不断地移转,道过新郑的访问,流露出内心的好感,在他目中只看到一位二十年的旧交。现在高拱死了,居正写信给他底弟弟,谈到恤典的事:
三十年生死之交,一旦遂成永隔,刺心裂肝,痛何可言?犹幸比者天假其便,再奉晤言,使孤契阔之悰,得以少布,而令兄翁亦遂长逝而无憾也。今嗣继既定,吾契且忍痛抑哀,料理家事,至于恤典诸事,须稍从容,俟孤于内廷多方调处,俾上意解释,孤乃具疏以请。旦夕有便,当告之贵省抚、按,托其具奏报也。(书牍十四《答参军高梅庵》)
高拱底嗣子务观确定了,恤典还没有把握。居正是高拱底政敌,但是居正始终没有仇视高拱。仇视高拱的冯保,也还有转圆底余地:最困难的是这一位“十岁孩子”。居正所谓“多方调处”者指此。最后决定由高拱妻张夫人上疏请求恤典,果然神宗拒绝了。
居正这才委婉上疏;
看得高拱赋性愚戇,举动周章,事每任情,果于自用,虽不敢蹈欺主之大恶,然实未有事君之小心,以此误犯天威,死有余戮。但伊昔侍先帝于潜邸,九年有余,犬马微劳,似足以少赎罪戾之万一。皇上永言孝思,凡先帝簪履之遗,犹不忍弃,况系旧臣,必垂轸念;且当其生前,既已宽斧钺之诛,今值殁后,岂复念宿昔之恶?其妻冒昧陈乞,实亦知皇仁天复,圣度海涵,故敢以匹妇不获之微情,仰干鸿造也。……夫保全旧臣,恩礼不替者,国家之盛典也,山藏川纳,记功忘过者,明主之深仁也:故臣等不揣冒昧,妄为代请,不独欲俯存阁臣之体,实冀以仰成圣德,覃布鸿施,又以愧死者,劝生者,使天下之为臣子者,皆知竭忠尽力,以共戴尧舜之君也。(奏疏八《为故大学士高拱乞恩疏》)
神宗批道:“高拱负先帝委托,藐朕冲年,罪在不宥。卿等既说他曾侍先帝潜邸讲读,朕推念旧恩,姑准复原职,给与祭葬。”(见前疏)这一次所得的葬,只是“半葬”;在祭文里面,还带着不少的贬词。(《明纪》卷四十)居正和高梅庵说起:“元翁恤典,甚费心力,仅乃得之,然赠谥尚未敢渎请,俟再图之。遇此一番应得之例,续请根基,定于此矣。”(书牍十《答参军高梅庵》)半葬是由国库担任葬费底一半,居正特为函嘱河南巡抚周鉴从速发出。(书牍十《答河南周巡抚》)等到葬事有了头绪,梅庵又请居正为高拱作传,作墓志铭。居正说:“仆与元老交深,平生行履,知之甚真,固愿为之创传以垂来世。墓铭一事,虽委微命,亦所不辞,谨操笔以俟。”(书牍十《答参军高梅庵》)这几句话,透出居正对于高拱的情感。
 第十二章 元老底成功
万历六年六月居正回京以后,这是大功告成的时期了。内阁方面,七月吕调阳致仕,十月马自强病卒,只剩居正和张四维、申时行三人;四维、时行一切唯唯听命,大权只在居正手中。六部方面,五年十月吏部尚书张瀚免职,王国光继任,六年六月户部尚书殷正茂致仕,张学颜继任;六年六月礼部尚书马自强入阁,潘晟继任;五年十月兵部尚书王崇古致仕,方逢时继任;五年八月刑部尚书刘应节致仕,吴百朋继任;六年五月百朋病卒,严清继任;五年十一月工部尚书郭朝宾致仕,李幼滋继任。都察院方面,五年十月左都御史陈炌病免,陈价继任。六部和都察院底首长,除了严清以外,都和居正有私人关系,在这个局面之下,政治方面的发展,当然不会有任何的障碍。
第一件要实行的,还是清丈的事,这是一件有关当时国计民生的大事,自从五年提议以后,到六年才实行,又因为原案有限三载竣事的规定,清丈的大事,在不慌不忙的状态中继续前进;大家对于实行开始的时间,反而有些茫昧了。居正死后,敬修作《文忠公行实》说起在劳堪为福建巡抚实行度田以后,居正才和张四维、申时行、张学颜等上疏提议清丈。其实这是错的。清丈固然从福建开始,但是在耿定向的时期,不在劳堪的时期。六年定向为福建巡抚,八年始去,劳堪继任,中间便差了两年。居正曾和定向说起:
丈田一事,按之人情,必云不便,但此中未闻有阻议者,或有之,亦不敢闻之于仆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仆比来唯守此二言,虽以此蒙垢致怨,而于国家实为少裨,愿公之自信,而无畏于浮言也。(书牍十一《答福建巡抚耿楚侗谈王霸之辩》)
同卷又与定向言及“丈地亩,清浮粮,为闽人立经久计,须详细精核,不宜草草。”(答福建巡抚耿楚侗》)这是万历七年之事。
到万历九年,限期将满,照例给事中可以按限彻查,指名提劾;但是居正还是吩咐各省慎重将事,一面叮嘱科臣从缓提劾。他屡次说起:'手 机 电 子 书 w w w 。 5 1 7 z 。 c o m'
清丈之议,在小民实被其惠,而于官豪之家,殊为未便。况齐俗最称顽梗,今仗公威重,业已就绪,但恐代者,或意见不同,摇于众论,则良法终不可行,有初鲜终,殊可惜也。今虽借重冬曹,愿公少需,以毕此举,慰主上子惠元元之心。(书牍十三《答山东巡抚何来山》)
清丈事,实百年旷举,宜及仆在位,务为一了百当,若但草草了事,可惜此时徒为虚文耳。已属该部、科有违限者,俱不查参,使诸公得便宜从事。昨杨二山公书,谓此事只宜论当否,不必论迟速,诚格言也。(同卷《答山东巡抚何来山》)
临川丈田事,偶有闻,即以告,今事己竣,法无阻滞,则其人亦不必深究矣。此举实均天下大政,然积弊丛冠之余,非精核详审,末能妥当。诸公宜及仆在位,做个一了百当,不宜草草速完也。前已属该科老成查参,将此件不必入参,正欲其从容求精耳。江右事已就理,独五县未完,谅数月之内,即可了结,俟通完之后,具奏未晚。人旋,贱恙尚未全愈,力此草草,统惟鉴存。(同卷《答江西巡抚王又池》)
万历九年九月,居正抱病,答王宗载(即王又池)书,大致在九月以后,江西全省清丈通完具奏,大致已在十年之初,不及半年,居正即逝世了。居正对于清丈之事,屡称宜及自己在位,做个一了百当,这里流露他对于此事的热心,同时也流露内阁其他诸人对此的缺乏认识。当他把考成法搁置,吩咐科臣不必提参的时候,我们很可看出他对于此事寄与最大的期望。
孟子说过,“夫仁政必自经界始”,在田亩没有清丈以前,人民底负担不能公允,便是最大的不平。居正认为“小民实被其惠”,认为“慰主上子惠元元之心”,确是不错,但是这一次的清丈,和弘治十五年的清丈一样,还是一次失败。
居正对于清丈,曾经发动政治力量,但是结果没有成功,最大的原因,还是当时的官吏,对于政治的认识不够。有的主张只和旧额一样,无须多报;有的看到清丈条例对于田地,有分列上、中、下三等的规定,索性一例填报下田,认为清丈是一种爱民的政策,不当填报上田,以致加重民众的负担。(息县知县鹿久徵事,见《明纪》卷四十)这些官吏在当时都认为是爱民的好官,而居正所得的声名是“掊克”,是“以溢额为功”,再加以嘉靖间计算数字底错误,于是误认弘治十五年清丈只有四百余万顷,万历六年清丈,得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三百万顷底增加,证实居正底掊克。数字的错误,更增加他底罪状。
其实这一年比弘治十五年的数字,只增加八十一万顷,而比之洪武二十六年清丈的数字,即连后开的云南、贵州在内,尚差一百四十九万顷,这又算什么“掊克”呢?民间的田地,逐年集中到勋爵、官吏和大地主底手里,大地主又倚仗他们的社会地位,对于国家逃避赋税的负担,以致造成国穷民困的现象。居正原有的计划,是要大地主同样尽国民底义务,他自认“于官豪之家,殊多未便,”其故在此。
假如我们把万历六年清丈的成绩,加以分析,我们更可看出这里没有什么“掊克”底气息。万历六年的数字,比之弘治十五年的数字,在总数上,固然增加了,但是十三省中,增加的只有七省,减少的也有六省;南、北两京直隶二十八府、州之中,增加的只有十六府、州,如故的两州,减少的也有十府、州:可见居正没有“以溢额为功”的成见,否则在他大权在握的时候,决没有这许多敢和居正抵抗的地方长官。其次如福建巡抚耿定向、劳堪,江西巡抚王宗载,算是和居正接近的了,居正对于福建、江西两省的清丈,也显见特别关心,但是这一次清丈底结果,福建从十三万五千余顷,减到十三万四千余顷,江西从四十万二千余顷,减至四十万一千余顷,差额固然是很小,但是差额究竟是差额,证实居正没有“掊克”的存心。至如苏州田土从一十五万五千余顷,减至九万二千余顷;更是很大的差额。
这次清丈之后,田额增加最大的是北京府、州,河南和山东三处;全国增加八十一万顷,单这三处,便增加五十一万余顷。弘治十五年,清丈北京十府、州,共计田土二十六万九千余顷,现在是四十九万三千余顷;河南旧系四十一万六千余顷,现在是七十四万一千余顷;山东旧系五十四万二千余顷,现在是六十一万七千余顷。除这三处以外,广东旧系七万二千余顷,现在增至二十五万六千余顷,也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在百分比上更加显著。
广东方面,主要的还是“治安”问题。中央力量加强,地方秩序良好,担负赋税的民众和田土,当然会逐渐增加,事情本来简单。北京、山东、河南,都是畿辅之地,除去建文年间,曾经发生一度的内战,以及长城一带,偶然遭受敌人底破坏以外,从开国以来,始终保持良好的秩序,现在的增加,当然与“治安”无关。那么这是怎样的呢?
北京、山东、河南都是辎辅,三处的田土,不断地被勋戚、权贵吸收了,一经集中以后,他们提出许多似是而非的理由,躲避纳税的义务。居正底政策,是要打击他们底特权,使他们对于国家,有同样的负担。阳武侯便是一个好例。成祖时代,薛禄从征有功封侯,传到万历年间,已是第七代了,除了公田以外,还有自置田土,是否应当纳税,这是一个问题。居正决然地说:
承询阳武优免事,查律、功臣家除拨赐公田外。但有田土,尽数报官,纳粮当差。是功臣田土,系钦赐者,粮且不纳,而况于差?锡之土田,恩数已渥,岂文武官论品优免者可比?若自置田土,自当与齐民一体办纳粮差,不在优免之数也。近据南直隶册开诸勋臣地土,除赐田外,其余尽数查出,不准优免,似与律意相合。幸惟尊裁。(书牍十三《答山东巡抚杨本庵》)
万历六年清丈,除云南、贵州因系新辟地方本应增加,及陕西、四川和南京所属八府、州所加无多,不待研讨外,其余河南、山东、广东三省,和北京所属八府,共增七十万顷,占去增加额的百分之八十九。居正从政令不易贯彻的广东,夺获担负国税的田土,这一点也许人还了解;但是他从勋贵盘据的畿辅,夺回担负国税的田土,便引起莫大的物议。他们不说他得罪勋贵,而说他掊克小民;正和他在沙汰生员的时候,一般人不说他整顿学政,而怀疑他得罪圣贤一样。孟子说:“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一国之所慕,天下慕之。”在一般人民觉悟没有提高的时候,他们对于大地主阶级的危害,认识不够,甚至还会受到大地主阶级的利用。张居正主张清丈,和大地主阶级的利益,直接发生冲突,他在身后,招致不少的诋毁,也许这也是一个原因。但是居正说过,“得失毁誉关头若打不破,天下事无一可为者。”(书牍十二《答南学院李公》)居正对于一般的毁誉,根本不曾放在心上。
居正抱定“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这一次的清丈,无意中代表一个政治上的基本要求,——全国人民,对于国家的义务,要求公允的负担。但是事实上的成绩还是很小,畿辅的田土,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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