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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在上海-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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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到“百家俱乐部”去游玩一次。那里湖光山色,绿草如茵,清静安谧。他听后非常高兴地说:“通知那些有空的局、处长,大家一起去。”我照办了。那天,二十来个终日辛苦不堪的局、处长和他一起,在那美丽景色和闲静的环境中,在翠绿的草坪上谈心、散步,观赏花木,谈笑风生,还吃了一顿简单的午饭。

潘汉年在与沪上知名人士交往中,是严格按党的统战政策办事的。既有团结,又有斗争。在“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斗争中求得更好的团结。他懂得如何做好这些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他们一起贯彻落实党的各种政策法令,并通过他们在同行、朋友中扩大影响。他平日从不指责他们,而是用极平静的态度和言语陈述利害,启发他们自觉地纠正失误,从而使上海解放初期的统战工作取得极大的成绩。至今,这些人除了已经逝世者外,都坚定地跟着党走了几十年,成为各界的带头人或政府的高级官员。当时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指责他“右”、“跟资本家走”。这完全是错误的。举例来说,当时由于统战需要,经常召开人代会、协商会,吸收各界知名人士参加,共商市府大事,又吸收其中著名人士担任市府委员会的委员。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又吸收一些知名人士与党的干部组成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共同对案件进行最后审决。每一案件都事先经过“三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共同审批量刑,并送军管会秘书处政法科会审,再经三级分审定案。无期徒刑以上的都由潘汉年最后审批。虽然要经过这许多程序,但由于都能实行“公文不过夜”而能及时送到反革命案审查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凡讨论中有少数案件被一致认为“过轻”或“过重”的,潘汉年在最后定夺时,对提得合理合法并不违反原则的,一般都接受他们的建议改判,以资更好地鼓励、团结他们,使他们感到不存在“空职”而是“实务”。其中也有斗争。本市某著名纺织集团的人事科长黄龙华,因长期利用职权敲诈勒索,并奸淫不少求职女工而被判死刑。案件在审查委员会讨论时,该纺织集团资方也是审查委员,建议从宽处理,引起争论。会后,我们向潘汉年汇报,他指示组织一个黄龙华罪行调查委员会,让事实说话。当委员们到厂里调查时,工人们群情激昂,许多女工们悲愤哭诉,委员们都深受教育,该资方也深受教育,不断自言自语地说:“真是民愤大,该杀!该杀!”会后意见完全一致,执行枪决。事后,潘汉年和这位委员就像没有发生过此事似的照样和他友好往来,合作共事。

潘汉年平易近人,从未当面指责或背后议论过任何人。各级干部和各界人士都乐意和他接触。每当潘汉年发现某一领导人或身边工作的人员出现失误时,他从不直接指责,而是从另一侧面提出问题,启发他们在思考中发现自己的失误而加以改正,所以备受各级领导干部的敬佩和爱戴。对此,我自己也有切身的体会。有一次,市府设宴招待朝鲜歌舞团。宴会上有近十桌酒席,每桌都有一名上海著名文艺界人士作东,并在座位上挂有姓名的牌子。当客人们都入座时,交际处长对潘汉年说:有一位作东的没有到会,现在又无法找人代替。潘汉年略一思考,就叫我去,用原作东人名义作东。我到那个桌上入座时,贵宾们都十分惊奇,说没想到中国这样著名的作家竟是一个如此年轻的人。因为在座的都是年轻的艺人,我和年轻人在一起时,心情特别高兴。由于过份的激动,我多喝了点酒,本来每逢宴会时,我都身藏手枪紧随潘汉年入场或离场,但这次自己竟不知如何会昏昏然呆坐在门外的沙发上。后来突然听到交际处长大声对我说:“喝醉了吗?潘副市长要离场了。”我睁开双眼,看到潘汉年仍是那样安详地站在我面前。我立刻陪他上车一起回家。一路上我想总要受一次严厉的批评。可是事实却相反。他在车上不发一言,一直到回家以后,才对我说:“今晚你不要工作了,早点睡觉吧!”当晚,我一夜不能入睡。第二天,和他一起用早餐时,我怀着沉重心情对他说:“昨晚我喝多了,今天写一个检讨给你。”他笑了一下说:“检讨倒不必了,但你是有地位的人,以后要注意影响。”从此,我再也没有在宴会上喝过一口酒。

潘汉年在各种场合和集会上所作报告更具特色。解放初期,党的干部和各界群众,对于党的政策、方针、路线和某一特定问题,有不同的认识,需要领导进行教育、宣讲。对于为了解决思想和认识上的问题,以及宣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而召开的会议,他是有请必到,并发表讲话。他的报告,从不需要秘书代笔起稿。他从主办单位的领导处得知会议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后,晚上作一些思考,并记下几行要讲的提纲,第二天就上台开讲。他的报告,从不讲空话、套话。一开始就进入问题关键,从理论、政策、方针以及具体问题作精辟的讲解。他语言生动;深入浅出地从各个方面论证问题的症结所在,以及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问题,表达清楚,层次清晰,逻辑性强,富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结构严谨,一气呵成,听者都为之倾倒、动容,常常博得听众的掌声。

1951年12月,我因工作调动与潘汉年分别时,我征求他对我的意见。他考虑了一下,说:“你热情有余而考虑不足。”我和他相处两年,从他身上学到不少好东西和当一名干部应有的品德。但当时我对这一评断不能很好地理解和体会,因而未能引起重视。直至在后来的政治运动中为此而受到挫折,才对这一临别赠言有比较深刻的认识。”

公理自在人心,冤案已经昭雪。汉年同志,安息吧!

6。4 潘副市长对新闻工作的关心

徐大刚

在潘汉年同志担任上海市常务副市长期间,我是在新闻处担任重大活动新闻照片统发工作的记者。所以,经常能在活动现场见到他。我那时才20岁出头,是刚从文字记者转搞摄影。一方面由于我对摄影还不精通,又加上以往也未见到过那么多高级领导人,有时还有外国元首,所以,在摄影现场很拘谨,不敢随意抢镜头,显得有些笨手笨脚。潘汉年同志觉察到了我这种心理状态,就几次在现场和悦地对我说:“不要紧张,有困难我们帮助你。”头几次所发的照片在各报刊登后,潘汉年又鼓励我:“不是拍得很好吗。”这番鼓励,增添了我完成任务的信心,心理上的压力减轻了,也就显得活跃了些。有些同志说我与初期相比,几乎是判若两人。说心里话,我这种转变,是和潘汉年同志对我平易近人的教导、鼓励分不开的。

在50年代,摄影记者使用的闪光灯是一次性的镁光泡。这种闪光泡在生产时如抽氧不纯,在点燃时会炸,不仅声响吓人,碎片还会伤人。为预防万一,我们都用薄绸套住灯泡,拍一次套一次,既影响亮度也影响连续拍摄。潘汉年见了,就召我到他办公室,详细询问了情况。当他了解到国外已有不会炸的万次闪光灯,虽价格昂贵,还是立即表示应该添置。当他了解到在重要场合,只有我一个记者,而我就只有一个相机时,他立即决定,应再配备一架高级相机,以备现场发生相机故障时用。在潘汉年亲自过问下,财政局很快拨下了专款,使我幸运地成为当时拥有最精良、最齐全摄影器材的摄影记者,从而保证了我顺利完成各项统发稿任务。

潘汉年不仅对干部在工作上给予教导和支持,而且在生活上也十分关心。如他发现我经常是一个人在新闻处大楼晚上放照片发稿,就及时嘱咐市府保卫科长李克同志,要他给我一件利器防身。不久李克同志给了我一把缴获的倭刀。以后,我就经常用爽身粉扑擦刀刃。令人痛惜的是这把倭刀在“文革”中被抄走,至今仍无下落。

“文革”前,我一直完整地保存着潘汉年同志所有活动的资料照片,十分痛心的是这批珍贵的历史资料,在“文革”中被造反派查封后焚毁,现尚保存的仅是我在被抄家前,匆忙转移出来的极少部分。

1955年后,我虽未再能见到潘汉年同志,但我对他在我刚踏上新闻摄影岗位所给予我的教导和支持,一直铭记在心。

潘汉年同志蒙冤后,我也听到了关于他的“问题”的传达和一些传说,心中虽有些疑惑,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组织纪律和观念不允许我有更多的想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党中央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看到了一些文章,方知潘汉年同志是一个出生入死为党的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因而,更加激起我对潘汉年同志的无限崇敬和怀念之情。潘汉年同志永远是我心目中崇敬的首长和良师。

6。5 潘汉年与上海镇反

钱丽君

1950年10月,上海与全国步调一致,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历时三年(1950年10月至1953年底)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以下简称镇反运动)彻底地肃清了上海地区的特务、恶霸、土匪、反动党团骨干及反动会道门骨干分子,稳定了社会秩序,巩固了上海新生的革命政权,保障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社会各项改革事业的顺利进行。镇反所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抚今追昔,许多老同志对当年的镇反运动记忆犹新。人们尤其不能忘怀的是潘汉年同志。当年,潘汉年是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分管政法工作,直接领导了这场波澜壮阔的镇反运动。他协助陈毅市长,出色地治理了这个最难管的大城市,把一个被喻为黑色大染缸的旧上海,改造成为人民的新上海。从这个意义上说,潘汉年作出了杰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由于“左”的影响,历史被颠倒了,是非被混淆了,所有的功绩被一笔抹煞,一夜之间,潘汉年成了“内奸”、“反革命”。其中,有一条罪名是解放以后他和扬帆曾掩护、包庇大批特务、反革命分子。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历史的真相究竟如何呢?

一、在镇反运动中,潘汉年是坚决贯彻执行了“双十指示”和惩治反革命条例,坚决贯彻执行了中共中央和上海市委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的。

上海解放后,人民虽然取得了政权,但是面临的敌情还是十分复杂的。大批潜伏特务、反动会道门骨干、流氓、恶霸等各种敌对势力,趁革命秩序尚未建立之机,勾结作乱。国民党特务机关还不断地从台湾派遣特务来沪,进行侦察、暗杀、爆炸等一系列颠覆活动。新生的革命政权面临着严重的威胁。作为主管政法保卫工作的副市长,潘汉年担子重、责任大。在解放不久的日子里,他按照中共中央华东局“迅速建立革命秩序,稳定上海政局”的指示精神,与政法、公安部门等各级领导一起制定决策,落实措施,并亲临基层具体指导工作。在他的领导下,上海公安机关会同人民解放军驻军集中清理了一批残敌。在打击残敌过程中,潘汉年指出:上海解放不久,群众没有真正发动起来,专政力量不足,镇反队伍尚未组织好,对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情况尚不明瞭。在这种情况下,在步骤上应先打击现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后清理历史反革命。事实证明,这样做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是正确的。

1950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即双十指示)。潘汉年按照市委的部署,全面动员,层层落实,贯彻执行“双十指示”的精神。他在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会议上指出:上海前一阶段的镇反工作存在着右的思想错误,只注意对特务的斗争和那些浮在面上的反革命的斗争,而忽视了对那些民愤极大的恶霸的斗争。他特别指出在对待沪西恶霸柏文龙的处理上存在着宽大无边的倾向。柏文龙,人称“沪西半爿天”,他横行霸道,作恶多端。解放后,还强奸并逼死邻女及其母。像柏这样民愤极大的恶霸,只被判3年徒刑便作了事,沪西群众对此反响很大,联名上书,强烈要求人民政府制裁柏文龙。潘汉年强调,对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恶霸,要坚决镇压。他要求公安机关把斗争矛头指向人民所痛恨的匪首、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及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五类反革命分子,大张旗鼓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群众性的镇反运动。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这是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法律措施,也是镇压反革命的法律武器。为了贯彻《惩治反革命条例》,作为调整后的上海市保卫委员会副书记潘汉年(陈毅为书记),组织公、检、法三家成立了案件处理委员会,以加快积案的处理,并召开了专门会议。4月11日至4月18日,上海市第二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隆重召开,讨论部署镇反工作。潘汉年副市长在会上指出:“市人民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代表会议的决议,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起来,开展镇压反革命的工作,纠正宽大无边、不及时、不严厉、不依靠群众等缺点。”他建议在最近期内,举行市人民政府和市协商委员会的联席会议,并建议设立“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以协助审判机构提供有关重大反革命案件处理意见。他强调要“完成中央及华东局有关惩治反革命的法令和指示”。潘汉隼在这次会上进一步提出本市在镇压反革命工作中如何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具体步骤,并决定在4月底进行一次大逮捕。这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的决议》。会后,全市掀起了“人民群众擦亮眼睛,检举揭发反革命”热潮。在潘副市长直接领导下,公检法机关有条不紊地进行大逮捕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成立了“上海市镇压反革命行动总指挥部”。4月23日,召开了市人代会协商委员会,成立了“上海市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4月21日、26日,市委和行动总指挥部分别发出了《镇压反革命行动计划》及《对镇压反革命行动计划的补充指示》,下达了上海镇压反革命的行动命令。4月27日,全市组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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