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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在上海-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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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为党工作。”据潘汉年的解释:在当时的气氛下,他顾虑说出见江情况,会被严重怀疑而又无法弄清楚。再加上潘汉年还目睹了新四军三师保卫部部长扬帆被康生来电诬陷为“特务头子”而被逮捕审查。从扬帆的遭遇联想到自己,潘汉年也不会不考虑如果主动报告见江问题,将会有什么实际后果。

1945年2月,潘汉年作为党的“七大”代表到了延安。这一次,潘汉年原是下决心当面向毛主席报告的。当去杨家岭见到毛主席时,毛主席非常高兴,对潘汉年在敌占区的工作表扬有加,并当场举酒祝贺潘汉年工作胜利;还嘱潘不要受流言蜚语的影响。毛主席的亲切热情,充分信任,使潘汉年把要说的话又咽了回去。据1963年潘假释后见到唐瑜提起这次见面时,他还为自己错过了这样一次袒露心迹的机会而后悔。在“七大”时,还因为饶漱石不守安分的问题和有人说潘汉年“自由主义”,受到了批评,迫使潘汉年主动提出自己不宜列入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名单。时机一失,一拖就是12年。潘汉年的解释虽然是可以理解的,但长期不向组织报告会见汪精卫这样重要的事情,总是个错误。至于所谓潘汉年“背着党同汪精卫勾结”等等则都不是事实。

第三,关于上海解放后潘汉年“掩护大批特务、反革命分子”,供给敌人情报导致“二六”轰炸,也是不实之词。

胡均鹤在上海解放前夕向我方要求给予立功赎罪的机会,经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饶漱石同意后报告了中央有关主管部门。于是胡均鹤等被带到上海参加镇反工作。对此,潘汉年没有责任。上海解放后,经饶漱石批准,’胡均鹤被委任为上海市公安局社会处所属的外围组织情报委员会主任(1950年2月改为政保处情报室副主任)和专员,利用一批叛徒、特务担任了情报、审讯工作和联络员。还有许多登记自首的原国民党特务,被用作为公安局的工作关系。在开展隐蔽斗争中利用这些人,是党的政策所允许的,对当时开展反特肃反斗争确也起了一定的作用。如他们在市公安局领导下曾经获得各种敌特线索,破获敌特潜伏电台几十部。尽管在利用这些人的范围、分寸、界限、方式方法上有不当之处;尽管潘汉年分管政法工作,但无论如何不存在所谓潘汉年“掩护胡均鹤等大批特务、反革命分子”的问题。

至于说潘汉年“供给情报”引起“二六轰炸”,完全不确。现已查明,1950年“二六”轰炸前,被上海市公安局破获的国民党军统特务罗炳乾的潜伏电台(罗已被镇压),向台湾提供了大量情报和轰炸目标,这和潘汉年毫无关系。对我国实施封锁轰炸,是当时美蒋的政策。况且当时国民党从上海败退不久,对上海原来的工业布局,包括上海电力公司、杨树浦发电厂等的所在地一清二楚,不需要提供什么情报。断言“二六”轰炸是由潘汉年“提供情报”所引起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中共中央为潘汉年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中向全党郑重宣布:“原《判决书》认定潘汉年是内好的那些罪名,经过复查都不能成立。”联系潘汉年为党作出的重大贡献以及历史上一贯表现来看,“潘汉年是一贯忠于革命的好同志,而决不是长期暗藏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机关内部的内奸分子”。“把潘汉年定为‘内奸’,并将其逮捕、判刑、开除党籍,都是错误的。这是建国以来的一大错案,应予彻底纠正。”

株连种种

潘汉年冤案发生后,在他长期工作过的上海,受到株连的人员面广量大,又形成了一连串的冤假错案。据中共上海市委潘案落实政策清理小组1982年的材料:从各单位上报数字来看,全市1955年起因潘案株连而被逮捕的有800多人。受到其他处理的有100多人。这900多人中,在市级党政部门工作的干部有170人,其中中共党员91人。

还有一些名义上未因潘案立案,实际上却因潘汉年被错误定性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领导干部和知名人士,并未算入上述900多人内。所以在上海实际受株连的约有1000人以上。

这些株连对象,大致属于几种情况:

一、是解放前在潘汉年直接领导下从事地下隐蔽斗争的革命干部。解放后,大都是公安、情报、统战等部门的骨干。1955年四五月间在“潘扬案件”立案后,中央公安部直接逮捕的上海的干部除潘汉年、扬帆外,还有刘人寿、董慧、谭崇安、袁锟田、王征明、田云樵、钱明、李涤非、蔡秉贤、汪锦元、孟述先、周之友等19人。他们被关押从2年到20年不等,大多被作为“反革命犯”判处徒刑,主要“罪名”,无非是长期在潘、扬领导下参加隐蔽战线的工作。潘、扬既是“反革命”,他们“理所当然”地成了“反革命分子”。

他们中很多人被整得家破人亡,连累了第二代也背上黑锅,工作、参军、入党、提拔,处处受限制。例如蔡秉贤同志,是1940年的中共地下党员,1942年奉命打入国民党特务组织,工作很有成绩,曾受到中共中央主管部门的表扬。上海解放后,上海市公安局曾根据他提供的线索,破获过几起潜伏敌特的重要案件。潘案发生,蔡锒铛入狱时正年轻力壮,等到80年代平反出狱,已经步入老年。又如周之友(又名幼海),是汉奸周佛海之子,受进步友人的影响,在学生时代就倾向革命。抗战胜利后,上海地下党的策反组织和他建立了联系,他参加了地下斗争。1946年由扬帆、何荣介绍入党,成为华中分局情报部的特别党员,在上海参加情报策反工作。上海解放后,被分配在市公安局任副科长。潘、扬冤案发生,他被株连入狱。出狱时已是半身不遂的老人。

潘汉年的夫人董慧的遭遇也很悲惨。她出生在香港,父亲是道亨银行的经理,曾任香港商会会长。董慧在北平求学时经受了“一二九”运动的洗礼,1937年18岁时怀着抗日救国的满腔热情奔赴延安进了“抗大”。1938年1月在延安加入共产党。丑939年由中央社会部派遣在潘汉年领导下到敌占区工作。她以道事银行的职员身份为掩护,通过她的社会联系,为潘汉年系统掌管经费,做交通、联络的掩护工作。抗战初期,她还曾动员父亲捐了一笔巨款给八路军。上海解放以后,她担任市委统战部的科长、副处长。1955年5月被捕受审,虽然夫妻两人关在同一座秦城监狱,却互不知下落。1962年,公安部给予她所谓“参与内奸活动,盗窃国家资财,但不追究刑事责任,宽大释放”的结论。1963年潘汉年假释出狱,夫妻才得相聚。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两人被再次收监,使董慧精神上受到极大刺激,疾病加重,在狱中又遭骨折,一时生活都无法自理。1975年原中央专案三办宣布对董“维持原结论”,让她随潘汉年安置在湖南洣江茶场。她的处境引起在港亲属的忧虑。1976年,董的弟弟曾从香港到长沙要求探望潘、董,未获同意,但转交了他给董慧带来的轮椅。潘汉年逝世后,1978年其弟又来探望,提出要将董慧接去治病,但那时董慧正陷入失去潘汉年的巨大悲痛中,她守着潘汉年洣江茶场的旧居,期待着平反昭雪的一天。后来,董弟又致信国务院负责人,要求让董迁居到广州,以便就近照顾。这封信还未有下文,董慧已含冤离世,终年61岁。董慧蒙冤20多年来,组织上从来没有宣布开除她的党籍,只说“停止”她的党籍。直到她临终,还背着“参与内奸活动”的罪名。1979年初平反决定到达时,她已去世。1980年董弟致信湖南省公安厅,要求将潘、董骨灰合葬一处,经请示未得同意。1982年潘汉年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后,忠贞善良的共产党员董慧的骨灰,才和潘汉年的骨灰一起被移送到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安放。

还有一些解放前后在潘汉年、扬帆直接领导下的干部,虽然1955年未被逮捕判刑,但受到隔离审查、调离原来岗位、降级使用等不公正待遇。如赵铮、何荦等在隔离审查后,有的升级逮捕,被清理出公安部门,有的送皖南劳教农场。有些干部在以后的审干、反右斗争等政治运动中又被扣上“右派分子”帽子等,受到错误处理,如王以伟、干戈、唐路等。解放前有过贡献的王大超则被迫自杀。

这样一批经过对敌斗争长期考验、富有斗争经验的干部长期被打入另册,遭到诬陷,不受信用,且不说个人和家庭蒙冤遭难,对解放后的情报、公安、政法、统战等工作,也造成了相当重大的损失。

二、是解放后立功赎罪的来自敌特阵营中的叛徒、特务分子,即所谓潘汉年、扬帆“掩护、包庇”的反革命分子、这类株连对象人数最多,情况也复杂。本来是既往不咎,立功赎罪的投诚对象,现在却成为潘、扬“包庇”的铁证。

三、是潘汉年的亲属,如潘汉年的胞弟潘锡年,侄子潘可西等人。潘汉年是宜兴陆平潘家较早参加革命的。解放前,潘汉年是有名的共产党人,他的亲属在家乡被另眼看待。解放后,潘汉年成了“反革命”,他们又被无辜株连20多年。如潘可西和潘锡年,都是抗战时期入党、到过延安工作的老干部。由于是潘汉年的亲属,在反右斗争、“文革”中或被下放,或作为“反革命分子”监督劳动。他们的小辈也受影响,有的连上大学、当干部的资格都被剥夺了。

除了以上直接受株连的以外,还有一批潘汉年的战友、挚友,如王尧山、于伶等,也曾受到过种种怀疑、诬陷和不公正的对待。潘汉年被捕后,上海市副市长许建国奉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命立即回上海安排追查潘案的工作。许一到上海先和市委秘书长王尧山研究潘在上海的工作情况以及潘的私人来往关系。柯庆施从北京返沪以后,马上召集小范围的会议研究潘案,并要王尧山谈对潘汉年的看法,提供潘的来往关系中的可疑之处。王尧山谈的主要意见是:潘汉年解放前是搞情报工作的,他的关系比较复杂,因工作关系与敌人内部曾有接触;至于他是否是内奸,王尧山始终不表示态度。后来,就要王停职检查,并追查他与潘的关系。柯庆施还决定把王的宿舍从丁香花园迁出。从此,王尧山被迫写了不少交代,但每次交代都没有说潘汉年是“内奸”、“特务”。以后又召开多次揭发批判王尧山的会议,有时会议有四、五十人参加。1959年,对王尧山宣布了市委《关于开除反党分子王尧山党籍的决议》。王尧山拒绝签字,并严正提出:“签字违反我对党忠诚的意志,我不同意市委的决议。”当年,王尧山被降职降级下放到淮海中学。他的夫人赵先写了申诉信给中央。谁知此信转到柯庆施手里,赵先即被打成“右派分子”,被撤销上海市妇联主任的职务,下放到长兴岛农场“劳动改造”。

除了上海以外,潘案的株连对象还涉及北京、江苏、浙江、广东甚至香港等地。由于潘汉年长期领导隐蔽战线的工作;这条战线上的干部受株连的情况特别严重。现年93岁的华克之(即张建良)就是其中之一。华克之在大革命时期是国民党左派,“四一二”事件后,他认清了蒋介石的反动本质,誓以反蒋救国为己任。1935年曾策划刺蒋未遂,成为国民党悬赏10万元通缉的要犯。1937年他到延安后,面聆毛主席的教导,表示决心听从共产党的调遣,万死不辞。1939年,他由廖承志和潘汉年两人介绍,由毛主席亲自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他成为潘汉年的重要助手,驰骋于敌占区的隐蔽工作战线上,屡建奇功。潘案发生后,1955年5月21日他也被捕。在狱中,他实在不能接受潘是“内奸”、“反革命”的定论,犹如他不相信自己犯“反革命罪”一样。但他又不能不相信中央的决定,加上某些人对他的不实诬陷,使他极度痛苦,竟将筷子捅进自己的眼窝,眼球都掉了出来。经过抢救,眼睛虽被保住,但一目几乎失明,落下终身残疾。他被判刑11年,刑释后被押送徐州监督改造又是10年。他的夫人朱素文也是潘的下属干部,1955年被捕审查,1963年获释后下放到徐州当图书资料管理员,两人依靠她的50多元工资苦度光阴。1979年,华克之到北京找到廖承志,才得以平反。直到潘汉年平反,公安部再次复查,重新作了结论,认定他在建国前在潘汉年领导下出生入死地做革命工作,对党的事业是卓有贡献的。

在潘汉年冤案的影响下,如此众多的他的家属、亲友、战友、领导下的干部和所属的工作关系受到株连,造成了一大批冤假错案,这个历史教训十分深刻,永远值得记取。

复查平反

1979年陈云委托刘晓等了解潘汉年解放前在上海隐蔽斗争中的工作情况和问题,为重新审查潘案做准备。后来陈云因病住院开刀,在开刀之前他语重心长地提出:虽然这次是开小刀,但人老了要防万一,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潘汉年问题得到解决。他还提出:1936年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派潘汉年去进行国共谈判时,是由王明、康生和他三人决定的。现在王、康都已去世,只有他能为潘汉年作证明了。当姚依林去探望他时,他建议中央复查潘汉年的问题,姚将他的建议立即报告总书记胡耀邦。

刘晓1978年在上海休养时,陈云即想找刘了解潘汉年的历史材料。1979年刘晓回北京住进医院,陈云到医院看望刘晓,并要求他在一二个月内写出报告,用实际材料回答潘汉年究竟是为我党搞情报,还是为国民党或日本人搞情报的问题。刘晓当时虽然半身不遂、记亿衰退、言语困难,而且自己的问题还没有结论,但仍然在夫人张毅的协助下,与有关同志联系。当时,在两个“凡是”的影响下,复查潘汉年案的阻力还很大,陈云交代的任务只能悄悄地进行。刘晓、张毅找了夏衍和史水等向中央写信要求对潘案进行复查,并以历史材料证明潘汉年确是为党出生人死地搞情报工作的。还找了上海的刘人寿夫妇自费到北京,名义上是探亲访友,实际上是为复查潘汉年问题提供材料。刘晓自己也提供了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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