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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游戏ⅰ饥饿游戏-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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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贡品 1、抽签日

  我睡醒的时候,床的另外半边冷冰冰的。我伸出手想试探一下波丽姆留在被子里的余温,结果只摸到了粗糙的帆布被单,她准是又做了噩梦,爬到妈妈被窝里去了。嗯,准没错。今天是收获节。

  我用胳膊支起身子,屋子里挺亮,正好看得见他们。小妹妹波丽姆侧身躺着,偎在妈妈怀里,她们的脸紧挨在一块儿。睡着的时候,妈妈看上去要年轻些,脸上尽管还是一样疲倦,可已经不那么憔悴了。波丽姆的脸像雨点儿那么新鲜,像报春花那么漂亮,跟她的名字一样。(波丽姆的名字取自英文primrose,意为报春花,花黄色。――译者注)妈妈年轻的时候也很漂亮,至少他们是这么跟我说的。坐在波丽姆膝盖边守护着她的是只世界上最丑的猫,大趴鼻子,一只耳朵缺了一半,眼睛是烂南瓜色儿的。波丽姆管它叫毛莨花,她坚持认为它那一身泥乎乎的黄毛能比得上这种好看的花儿。这只猫恨我,至少是不相信我。波丽姆刚把它带回家的时候,我就想在水桶里淹死它,这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可我想它一定还记着呢。当时这猫瘦得皮包骨头,长了寄生虫的肚子鼓凸着,身上爬满了跳蚤。又多了一张吃饭的嘴,这是我最不想要的。可波丽姆苦苦求我留下它,甚至大哭起来。我也就只好答应了。结果还不错,妈妈替它弄掉了一身的虫子。这只猫是个天生的捕鼠能手,连过路的耗子都不放过。有时候我清理猎物,会给它点动物内脏吃,它也就不对我呜呜地吼了。

  我给它动物内脏,它不对我呜呜吼,我们最亲近的时候也不过如此罢了。

  我腿一悠,从床上坐起来,脚顺势滑到皮靴里,柔软的皮靴正适合我的脚型。我穿上裤子和衬衫,把又黑又长的辫子塞进帽子里,一把抓起草料袋。桌子上用罗勒叶卷着一块羊奶酪,上面盖着一只木碗,防止耗子和猫偷吃。这是波丽姆在收获季节留给我的礼物。我把奶酪小心翼翼地放进口袋里,悄悄地溜了出去。

  在12区,我们居住的这片地方,俗称“夹缝地带”,在这个时间通常会有一些零零散散去接早班的煤矿工人。他们弯腰驼背,累得膝关节肿大,因长期不清洗,脸上和指甲里渍满了煤污。但今天的煤渣路上却空无一人。灰秃秃的矮房子上的百叶窗都关着。收获节仪式要到下午两点才开始,也许大家都还睡着。我家的房子在“夹缝地带”的最尽头。我只需经过几户人家的大门就能走到那个被称作“牧场”的布满荒草的地方。一条高高的围障横在“牧场”和林地之间,把整个十二区圈在里面,顶端装了带刺铁丝网。一般上讲,铁丝网是24小时通电的,防止林子的野兽威胁我们街区——那里有成群的野狼、独来独往的大胆的狗熊;但幸运的是,只有晚上才会有一两个小时的供电,所以此时触摸它是安全的。即便如此,我还会停一会,仔细听听电网是否通了电。此时的电网如一块顽石般寂然无声。一片灌木丛正好遮住人们的视线,我缩紧肚子从一条两英尺宽的缝隙钻了出去。这条缝已开了好多年了,在围障的其他地方还有几个突破点,但这个地方离家很近,我几乎总是从这儿钻到林子里去。

  我一到林子里,就从一截空木桩里找出了弓和箭。围障不管是否通了电,确实把食肉动物隔在了12区的外面。在林子里,它们逍遥自在地走动着。令人不安的是林中有毒蛇,还有凶残的动物,林子里也没什么路。可要是你懂行的话,总能在林子里找到吃的。我爸就是个懂行的人,他以前教过我怎么找食,不过他在一次矿井爆炸时被撕成了碎片,他的尸首已四处飞散,下葬时,他的尸骨已所剩无几。那时我只有十一岁。五年之后,我还时时从梦中惊醒,呼喊着让他赶快跑开。

  钻进林子是非法的,偷猎会受到严重的惩罚,但只要有枪,不少人还是愿意冒险一试,不过大多数人只带一把刀是不敢进林子的。我的弓箭不同寻常,是我爸和几个人一起做的,我把它小心地藏在林子里,上面套上了防水的罩。当时我爸要把这弓箭卖了,一定能挣上一笔,可要被当官的发现,就会以煽动暴乱的罪名被当众处死。多数知道这事的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也饥肠辘辘,也想吃到新鲜的肉。事实上,他们是我们最好的买主。但在“夹缝地带”里持有武器是绝对禁止的。

  今年秋天,几个胆大的人潜到林子里去摘苹果。他们在林子里的位置离十二区很近,“牧场”就在目力所及的地方,一旦有情况,就迅速跑回去。“跑回十二区,这个能把人安全地饿死的地方”我咕哝着,说完我赶快朝身后看看。就算这荒无人烟,也得提防有人听到你说的话。

  还在我少不更事的时候,有几次偶尔从嘴里冒出什么十二区呀,什么统治帕那姆国的大官呀,什么遥远的名叫凯匹特的城市呀之类的话,我妈就吓得半死。后来我终于明白了这么说只能给我们招惹麻烦。所以我学会管住自己的嘴,并装出一副事事都无所谓的样子,对我所想,无人知晓。我在学校安安静静地学习功课,在公共场合讲话礼貌,从不大声。对于在霍伯黑市赚钱的事,也几乎绝口不提。即使在家里,这个我不太开心的地方,也不触及微妙的话题,比如收获季节呀,食物短缺呀,或猎杀游戏呀什么的。波丽姆要是学我说话,那我们可怎么办?

  在林子里,有一个人在等我,那就是盖尔,只有和他在一起时我才感到轻松自在。当我飞快地爬向我们的秘密会合地点——一块突出的岩石的时候,我加快了步伐,觉得心情放松而畅快。我们的秘密会合地点俯瞰峡谷,被一片浓密的灌木丛遮挡住,不会被人看到。我一看到他等候的身影,脸上就会露出会心的微笑。盖尔说我只在林子里的时候才会笑。

  “嘿,猫薄荷”,盖尔说。

  我的真名叫凯特尼斯,我早先告诉他我的名字时,声音小得像苍蝇嗡嗡,所以他就以为我叫猫薄荷(“我”的英文名字是Katniss,和英文薄荷猫Catnip谐音,因得名。——译者注)。后来林子里有一个发疯的山猫到处跟着我讨要施舍的食物,所以这就成了我正式的外号。最终我不得不把那山猫杀死,因为它总是吓跑猎物;我还真有些后悔,因为这山猫是个不错的伴儿;不过我也用它的皮换了个好价钱。

  “瞧,我打到什么了?”盖尔用箭插到一块面包里,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是块真正的发酵面包,不像我们用配给的口粮做的硬邦邦的扁面包。我把面包上插出的小孔对准鼻子,尽情地吸着它的芳香,嘴里立刻流出口水。像这样的好面包只有特殊场合才能见得到。

  “唔,还热着呢。”我说。他一定是一大清早就去面包房去交换的。“使什么换的?”

  “就一只松鼠,卖面包的老头儿今天挺讲交情,”盖尔说,“他还祝我好运呢。”

  “是啊,这些日子我们大家都感到彼此更亲近了,不是吗?”我这么说着,眼珠都没转一下。“波丽姆给咱们留了块奶酪”,说着我把奶酪拿了出来。

  对于我的款待,他的脸上立刻洋溢起快乐的笑容。

  “谢谢你,波丽姆,我们可要享受一顿真正的大餐了。“

  他突然学着埃菲·特林西,转成了凯匹特口音。埃菲·特林西是个性格极开朗的女人,每年收获节仪式都会来宣读名单。

  “我差点忘了!猎杀游戏快乐!”他在四周的灌木丛里摘了几个黑莓。“祝你永远――”,说着他向我抛过一颗黑莓,黑莓在空中划了个弧线,我接住,然后用牙齿把它薄薄的皮咬破,一股又酸又甜的汁液在我嘴里散开。“――永远好运!”我兴奋地接着说道。对于猎杀游戏,我们不得不开些玩笑,因为猎杀游戏能让人吓破胆。另外,凯匹特口音太做作了,无论用这种口音说什么事都很逗笑。

  盖尔掏出刀子,切着面包片,我在一旁看着。他也许可以做我的哥哥,黝黑的直发,橄榄色皮肤,我们甚至有着同样的灰眼睛。但我们之间却并没有血缘关系,至少没有很近的血缘关系。多数在矿上干活的人在这些方面都很像。

  妈妈和妹妹波丽姆长着浅色头发和蓝眼睛,这使她们与周围环境显得格格不入。确实如此。我妈妈的父母属于那些商人圈里的,他们在12区比较好的地段开了家药铺,给那些官员、治安警以及“夹缝地带”的偶尔的买主供应货物。因为多数人付不起钱去看医生,所以药剂师就取而代之。我爸爸以前打猎时常采集些草药,卖给药店,再制成药剂,这样才与我妈妈认识的。妈妈一定很爱爸爸才情愿离家跟他一起来到“夹缝地带”的。在我的记忆中,她总是那么地高傲、冷漠,对家里的事甩手不管,眼看着她的孩子饿得骨瘦如柴,我因为爸爸的缘故而原谅了她。可说实在的,我不是那种喜欢原谅别人的人。

  盖尔小心翼翼地在面包片上抹上羊奶酪,然后放上一片罗勒叶子,我在一旁把黑莓上的灌木拨开。我们又重新坐回隐蔽的岩石上,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峡谷却不会被人发现。夏日的峡谷生机盎然,到处是鲜嫩欲滴的绿色植物,鱼儿在水中闪着波波的鳞光,湛蓝的天空晴朗无云,时而有一阵微风吹过。我们的食物真是太棒了,奶酪渗透到热面包里,草莓在我们口中爆裂,这要是真正的假期就太完美了。如果一整天我都可以和盖尔一起在山中徜徉,四处找寻我们的晚饭那该多好可是,到了下午两点,我们必须站到广场等候点名。

  “说实话,咱们能办到。”盖尔不动声色地说,

  “什么?”我问。

  “离开十二区。逃跑。住在林子里,就你和我,咱们能行。”

  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这想法太荒谬了。

  “我们要没这么多孩子就好了,”他快速加了一句。

  当然,实际上我们并没有那么多“孩子”,可是也一样。盖尔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我有波丽姆,也许还可以算上妈妈,要是没有我们他们可怎么过活呢?谁给他们找吃的,去填饱肚子。现在,即使我俩整日在外打食,也不得不在夜晚趁黑去换点猪油、鞋带或羊毛衣服;也有的夜晚,我们在肚子饿得咕咕叫时睡去。

  “我永远都不想要孩子”我说,

  “要是不住这,我会要的”盖尔说,

  “可你现在住在这”,我说,有些恼火。

  “算了,不说了。”他急促地说。

  我们俩说的话太离谱了。离开十二区?我怎么能离开波丽姆,这世上我唯一爱着的人。盖尔的心也都扑在他家人的身上。我们不可能离开。可为什么盖尔兄弟还这么说?可可即使我们真的离开十二区,这些要孩子的鬼话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和盖尔之间无任何浪漫可言。初次见面时,我还一个瘦巴巴的十二岁的孩子,尽管他只比我大两岁,可他看上去已像个大人。我们以前做生意时明争暗斗,时间长了,才成为互助的好友。再说了,盖尔如果想要孩子,找个老婆也不在话下。他英俊漂亮,身体强壮,对矿上的活也得心应手。每次他从学校经过时,女孩子们都会悄悄议论他,看得出她们也很喜欢他。这事还真让我挺妒忌,当然不是出于人们想象中的原因,而是因为好猎手很难找得到。

  “现在你想干什么?”我问。我们可以打猎、捕鱼或采摘。

  “咱们在湖里捕鱼吧。咱们今天晚上弄点好吃的”他说道。

  就在今晚,收获季仪式之后,每个人都会庆祝一番,他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自己的孩子又在一年中幸免了。但至少两个家庭仍会门窗紧闭,他们盘算着如何熬过随后到来的痛苦的数周。

  我们干得还不错。那些凶猛的食肉动物懒得理睬我们,因为对它们而言,美味的猎物唾手可得。接近中午,我们抓到十二条鱼,摘了一袋野菜,最棒的是,还有一加仑草莓。几年前我发现了一条路径,盖尔又在附近用网子布设了陷阱,野生动物也就不会打扰我们了。

  在回家的路上要经过些铁架子,我们在那里荡秋千。这里曾是用来储煤的仓库,现在成了黑市。后来人们用更好的办法把煤直接从矿上运到车站,这个地方也就只剩下铁架子。收获季节,大多数生意这个时候已经结束了,可黑市的买卖还相当热火。我们很轻易就出手了六条鱼,换来好吃的面包,另两条换了盐。格雷西·塞,一个瘦骨嶙峋的老女人,经常用大壶盛了热汤来卖。她从我们这换走了一半野菜,我们从她那儿换了两大块蜡。跟别人做生意比跟她做略微划算些,可她是唯一总从我们这里买野狗肉的人。我们并非故意捕杀野狗,只是偶尔被野狗袭击时才捕杀一两只,这也合乎情理,不管怎么说,肉就是肉。“狗肉一下锅,我就管它叫牛肉。”格雷西·塞一边说着,一边眨一下眼睛。“夹缝地带”的人,在闻到香喷喷的狗肉时,没一个人能把鼻子挪开。可那些治安警就比较挑剔。

  做完黑市的交易,我们去市长家后门,打算卖掉剩下的那半草莓,他特别喜欢草莓而且付得起钱,这点我们都知道。市长的女儿马奇为我们打开门。她在校和我是同一年级。因为是市长的女儿,人们会觉得她肯定是个势利眼,不过还好,她只不过是谨言慎行,不大与人交往,这点与我很相像。因为我们俩都没什么朋友,所以在学校时倒常能在一起,吃饭时一起、集会时相邻而坐、做体育运动时还是搭档。我们彼此间也很少说话,这正适合我们俩的性格。

  今天她已经换掉了单调的校服,穿上了一条昂贵的白裙子,金黄的头发也用粉色的丝带扎起来。嗯,这是在收获节仪式上穿的漂亮衣服。

  “裙子挺漂亮,”盖尔说道。

  马奇立刻瞟了他一眼,看看是真心的夸赞还是在讽刺她。这裙子确实漂亮,可一般的时候她肯定不会穿。刚才她紧闭双唇,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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