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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耐基口才学-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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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肯的一生当中,受学校教育的时间不超过二个月,那么,谁是他的良师呢?肯塔基森林内的萨加林·伯尼和卡里伯·哈吉尔,印第安纳州的亚吉尔·都赛和安德鲁·克诺福都是巡回小学教师,他们从这个拓荒者的屯垦区流浪到另一个屯垦区,只要当地的拓荒者愿意以火腿及玉米来交换他们教导小孩子们“读、写、算”,他们就留下来。林肯只从他们身上获得很少的帮助及启蒙,他的日常环境对他的帮助也不多。

林肯在伊利诺州第八司法区所结识的那些农夫、商人、律师及诉讼当事人,都没有特殊或神奇的语言才能,但林肯并未把他的时间全部浪费在这里。他可以把柏恩斯、拜伦、布朗宁的诗集整本背诵出来,还曾写过一篇评论柏恩斯的演讲稿。他在办公室放了一本拜伦的诗集,另外,又准备了一本放在家里。办公室的那一本,由于经常翻阅,只要一拿起来,就会自动摊开在《唐璜》那一页。当他进入白宫之后,内战的悲剧负担消磨了他的精力,在他的脸上刻下深深的皱纹,但他仍然经常抽空拿本英国诗人胡德的诗集躺在床上翻阅。有时候他在深夜醒来,随手翻开这本诗集,会凑巧看到他有特别启示或令他感到高兴的一些诗,这时他会立刻起床,身上仅穿着睡衣,脚穿拖鞋,悄悄找到他的秘书,然后把一首又一首的诗念给他的秘书听。他在白宫时,也会抽空复习他早已看熟的莎士比亚名著,也会批评一些演员对莎剧的念法,提出他自己独特的见解。

林肯热爱诗句,他不仅在私底下背诵及朗诵,也公开背诵及朗诵,甚至还试着去写诗。他曾在他妹妹的婚礼上朗诵他自己的一首长诗。在中年时期,他把自己的作品写满了整本笔记簿,但他对这些创作没有信心,他甚至不曾允许最好的朋友去翻阅。

罗宾森在他的著作《林肯的文学修养》一书中写道:“这位自修成功的人物,用真正的文化素材把他的思想包扎起来,可以称之为天才或才子。他的成就过程,和艾默顿教授描述文艺复兴运动领导者之一的伊拉斯莫斯的教育情形一样,他已离开学校,但他以唯一的一种教育方法来教育自己,并获得成功,这个方法就是永不停止地研究与练习。”

林肯这位举止笨拙的拓荒者,年轻时候经常在印第安纳州鸽子河的农场里干活,赚取一天三角一分钱的微薄工资,但后来,却在盖茨堡发表他人类有史以来最精彩的一篇演说。小说下载网+。曾有十七万大军在盖茨堡进行大战。七千人在当地阵亡。著名演说家索姆奈在林肯死后曾说,当这次战斗的记忆自人们脑中消失之后,林肯的演说仍然活生生地深印在人们脑海中,而且如果这次战斗再度被人们记起来,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人们想到了林肯的这次演说。

著名政治家艾维莱特在盖茨堡一口气演讲了两个小时,他所说的话早已被遗忘。林肯的演说却不到两分钟,有位摄影师企图拍下他发表演说时的照片,但在这位摄影师架起他那架原始型的照相机和对准焦距之前,林肯已经结束了演说。

林肯的盖茨堡演说全文被刻印在一块不会腐烂的铜板上,陈列于牛津大学的图书馆,作为英语文字的典范。研习演说的每一位学生,都应该把它背下来:

八十七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在这块大陆上创立了一个新的国家,孕育于自由,并且献身给一种理论,就是所有人类生下来都是平等的。现在,我们正从事一次伟大的内战。我们在试验,究竟这一个国家,或任何一个有这种主张和这种信仰的国家是否能长久存在。我们在那场战争的一个伟大的战场上集会。我们来此奉献那个战场上的一部分土地,作为那些在此地为那个国家的生存而牺牲了自己生命的人永久眠息之所。我们这样作,十分地适切和正当。可是,从广泛的一方面来说,我们不能奉献这片土地,因为那样我们不能使之神圣,不能使之尊严。那些在这里奋斗的勇敢的人们,活着的和死去的,已经使得这块土地神圣,远非我们的能力所能增减。世界上的人们不大会注意,更不会长久记得我们在此地所说的话。然而,他们将永远不能忘记这些人在这里所做的事。相反的,我们活着的人应该献身于在此作战的人们曾如此英武的推进而尚未完成的工作,由于他们的光荣牺牲,我们更坚定地致力于完成他们曾为之奉献全部的那一事业。

我们在此坚决地表示,要使他们不致白白地死去,要使这个国家在上帝庇佑之下,得到自由的新生,要使那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不致从地球上消灭。

一般认为,这篇演说稿结尾的那个不朽的句子是林肯创造出来的,但是,真是他想出来的吗?林肯的律师伙伴贺恩登在盖茨堡演说的几年前,曾送了一本巴克尔的演说全集给林肯。林肯读完了全书,并且记下书中的这句话:“民主就是直接自治,由全民治理,属于全体人民,由全体人民分享。”

而巴克尔的这句话可能借自韦伯斯,因为韦伯斯在一封写给海尼的复函中说:“民主政府是为人民而设立的,由人民组成的,对人民负有责任。”韦伯斯则可能借自门罗总统。门罗总统在几十年前发表过相同的看法。而门罗总统又该感谢谁呢?

在门罗出生的五百年前,英国宗教改革家威克利夫在圣经的英译本前文中说:这本圣经是为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而翻译的。远在威克利夫之前,在耶稣基督诞生的四百多年前,克莱翁在向古雅典市民发表演说时,也曾谈及一位统治者应为“民有、民治及民享”。而克莱翁究竟是从哪位祖先那儿获得这个观念的,那已是不能考证的古老往事了。

在演讲方面,读书是成功的秘诀。想要增加及扩大文字储存量的人,必须经常让自己的头脑受文学的洗礼。约翰·布莱特说:“我到图书馆时,只会感到一阵悲哀:生命太短暂了,我根本不可能充分享受呈现在我面前的丰盛美餐。”布莱特十五岁时离开学校,到一家棉花工厂工作,从此再也没有机会上学校。然而,他却成为他那个时代最光辉灿烂的一名演说家,以善于运用英语文字而享有盛名。他阅读、研究、作笔记及背下各著名诗人的漫长诗篇,如拜伦、密尔顿、华兹华斯、惠特尔、莎士比亚、雪莱等。他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把《失乐园》从头到尾看一遍,以增加他的词汇及文学资料。

英国演说家福克斯经常高声朗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以改进他的风格。格雷史东把自己的书房称为“和平庙堂”,里面有一万五千册藏书。他自己承认,他因为阅读奥古斯丁、巴特勒主教、但丁、(奇*书*网…整*理*提*供)亚里士多德和荷马等人的作品而获益菲浅,荷马的希腊史诗《伊里亚特》和《奥德赛》使他大为着迷。他写了六本书评论荷马的史诗和他的时代背景。

英国政治家及演说家庇特年轻的时候,经常阅读一页或二页的希腊或拉丁文作品,然后把这些段落翻译成英文。他每天这样作,持续十年之久,结果,他获得了一项无人能比的能力:在不需预作思考的情况下,就能把他的思想表达成最精简最佳排列的话语。

古希腊演说家及政治家狄摩西尼斯亲自抄写了历史学家修西底德的历史著作八次之多,希望能因此学会这位历史学家那种华丽高贵而又感人的措辞。结果呢?两千年以后,威尔逊总统为了改良自己的演说风格,特别去研究狄摩西尼斯的作品。英国演说家阿斯奎斯发现,阅读大哲学家伯克来主教的著作,是对他自己最好的训练。

英国桂冠诗人但尼生每天研究圣经,大文豪托尔斯泰把《新约福音》读了又读,最后可长篇背诵下来,罗斯金的母亲每天逼他背诵圣经的章节,又规定每年要把整本圣经大声朗读一遍,一点也不能遗漏。罗斯金把他自己的文学成就归功于这些严格的训练与研究。

苏格兰的史蒂文森是作家中的作家,他是如何发展出使他得以闻名的那种迷人风格的呢?很幸运,他亲自把他的故事告诉了我们:

“每当我读到特别令我感到愉快的一本书或一段文章时——这本书或文章很适当地叙述了一件事,或提出了某种印象,它们之中含有一股显而易见的力量,或是在风格上表现出愉快的特征——我一定要立刻坐下来,要求自己把这些特点模仿下来,第一次不会成功,于是再试一次,经常是连续多次不成功。至少,从这些失败的尝试里,我在文章的韵味、和谐、各部分的协调与构造方面,获得了一些练习的机会。

我以这种勤勉的方式模仿海斯利特、兰姆、华兹华斯、布朗爵士、霍桑及蒙田。

不管喜欢与否,这就是我的方法。大诗人济慈更是以这种方法学习,在文学上很少有比济慈更优美的气质了。

这种模仿方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找好学习模仿的对象,对于所无法完全模仿的一些特点,就去试试并不怕失败。

‘失败是成功之母’确是一句古老而十分正确的格言。”

我们已举出太多的成功人物及特殊的例子,这个秘诀已经完全公开。林肯在写给一位渴望成为名律师的年轻人的信上说:“成功的秘诀就是拿起书本,仔细阅读及研究。工作,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你可以从斑尼特的《如何充分利用一天的二十四小时》开始,这本书和洗冷水浴一样具有刺激的效果。它将告诉你很多你最感兴趣的事情,那就是你自己。它将向你显示你每天浪费了多少时间。这本书只有一百零三页,你可以一周之内轻松地看完。

杰佛逊总统写道:“我已经放弃阅报,改为阅读古罗马历史学家泰西塔斯和古希腊史学家修西底德的著作,我发现,我自己变得快乐多了。”如果你学习杰佛逊的作法,把阅报的时间至少缩短一半,几周之后,你将发现自己比以前更快乐、更聪明了,你难道不愿意如此尝试一个月,并把省下来的时间用来阅读一本好书?你在等待电梯、巴士、送餐、约会的时候,何不取出你随身携带的那本书来看看呢,它们一定能增加及改进你的词汇。

如果你这样作,将会得到什么报酬呢?逐渐地,不知不觉地,但必然地,你的词藻将会开始变得美丽而优雅。慢慢地,你也就具有了你这些精神伙伴的荣耀、美丽及高贵气质,德国大文豪歌德说:“告诉我,你读了些什么,我将要说出你是哪种人。”

马克·吐温如何培养出他对语言文字的灵巧而熟练的运用能力呢?他年轻时,曾搭乘马车从密苏里州旅行到内华达州。旅程缓慢,且相当痛苦,马克·吐温随身带了一本厚厚的《韦氏大辞典》。这本大辞典伴他翻越山道,横渡荒凉的沙漠。他希望使自己成为文字的主人,因而努力从事为达成这项目标而必须做的工作。

庇特和查特罕爵士都把辞典念过两遍,每一页、每一词都读了两遍。白朗宁每天翻阅辞典,从辞典里面获得乐趣及启示。替林肯写传记的尼可莱和海伊说,林肯常常“坐在黄昏的阳光下翻阅辞典,直到他看不清楚字迹为止。”这些例子并不特殊,每一位杰出的作家及演说家都有过相同的经验。

威尔逊总统的英文造诣极高,他的一些作品必然在文学史上占一席之地。下面是他亲口说出的他学习运用文字的方法:

“我的父亲绝对不准家中的任何人使用不正确的字句。任何一位小孩子说溜了嘴,必须立即更正;任何生词立即予以解释;他并鼓励我们每一个人把生词应用在日常的谈话中,以便将它确实牢记下来。”

纽约的一位演说家,一向以句子结构严密、文辞简洁美丽而受很高的评价。他在一次谈话中,披露了他选择正确而有力文字的秘诀。每当他在谈话或阅读当中发现不熟悉的单词时,他立刻把它抄在备忘录上,晚上就寝之前他要先翻翻辞典,弄清楚那个生词的意思。如果在白天没有收集到任何生词,他就阅读一、两页费纳德著的《同义词、反义词及介系词》,研究每一个词的正确意义。一天一个新词,这就是他的座右铭。在一年当中,他至少可获得三百六十五件额外的表达工具。这些新词全都记在一个小笔记本上,白天一有空闲就取出来复习它们的词义,他发现,一个新词在使用过三次之后,就会成为他自己的词汇。

试着准确说出你的意思,表达你思想中最微妙的部分。这是很不容易办到的,即使是有经验的作家也不一定办得到。美国著名的女作家芳妮·赫斯特曾说,她有时候把写好的句子一再改写,难的要改写到几十次。有一次她特别计算了一下,发现她竟然把一个句子改写了一百零四次。另一位作家乌勒说,她有时会花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只是为了从一个短篇小说中删去一两个句子。

美国政治家莫里斯曾这样评说著名作家大卫斯为了使作品精益求精,而如何潜心使用词句的:

“他小说中的每一个词,都从他所能想到的有数的单词中挑选出来,都必须是最能经得起考验的词。他的每个词、每个句子、每一段落,每一页,甚至整篇小说,都是改了一遍又一遍。他采用的是一种‘淘汰’原则。如果他希望描述一辆汽车转弯驶入某院大门,他首先要作冗长而详细的叙述,任何细节都不放过。然后,他开始逐一删减,在经过如此的努力之后,呈现在读者面前的就是那些简洁而明了的情景。有了这个特点,他的小说及爱情故事才会一直受到读者的喜爱。”

大多数人都没有这种时间和耐心去如此辛勤地寻找合用的字眼。我们之所以在此举出这些例子,是要向你显示,成功的作家十分重视正确使用语言及措词的重要性。这样做,能够使学习演说的人们对语言及文字的运用更有兴趣。当然,一个演说者不应该在演说途中停顿下来,支支吾吾地寻找他要表达的意义的正确语言,不过,他应该每天练习做最正确的表达,一直到这些语言能够很自然地出现为止。

大文豪密尔顿在他的作品中共使用了八千个单词,莎士比亚作品使用的词汇有一万五千。一本标准辞典的词汇有四十五万单词,但根据最普通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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