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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诗文鉴赏辞典-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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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就采取披文入情、沿波讨源的方法,试探一下这首诗的意蕴。

开篇二句咏夸父之志。《大荒北经》原说“夸父不量力,欲追日景”。言外似乎还有点不以为然的意思。诗人却说:夸父产生了一个宏伟的志愿,竟然要同太阳赛跑!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不胜惊叹的情感,有力地肯定了夸父创造奇迹的英雄气概。这里表面上是赞扬夸父“与日竞走”的“宏志”,实际上是赞扬一种超越世俗的崇高理想。

“俱至”二句咏夸父之力。《大荒北经》原有“逮之于禺谷”一语,诗人据此谓夸父和太阳一齐到达了虞渊,好像彼此还难分胜负,暗示夸父力足以骋其志,并非“不量力”者,其“与日竞走”之志也就确是“宏志”而非妄想了。本言胜负而不下断语,只用“似若”两字点破,故作轻描淡写,更有一种高兴非常而不露声色的妙趣。诗人对夸父神力的欣赏,也隐含着对一切奇才异能的倾慕。

“神力”二句咏夸父之量。《海外北经》说夸父“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想像一个人把黄河、渭水都喝干了还没解渴,似乎有点不近情理。诗人却说:夸父既有如此特异的可以追上太阳的神力,则虽倾河而饮又何足解其焦渴?用反问的语气表现出一种坚信的态度,把一件极其怪异的事说得合情合理,至欲使人忘其怪异。在诗人的心目中,夸父的豪饮象征着一种广阔的襟怀和雄伟的气魄,因而有此热烈的赞颂。

篇末二句咏夸父之功。《海外北经》说夸父“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想像夸父死后,抛下的手杖变成了一片桃林,固甚瑰奇悲壮,但尚未点明这一变化的原因,好像只是一件偶然的异事。诗人则认定这片桃林是夸父为了惠泽后人而着意生成的,说夸父的遗愿即寄托在这片桃林中,他的奇功在身后还是完成了。意谓有此一片桃林,将使后来者见之而长精神,益志气,其功德是无量的。诗人如此歌颂夸父的遗愿,真意乃在歌颂一种伟大的献身精神。

总起来看,这首诗的意蕴是非常深广的。历史上有许多杰出的人物,生前虽未能施展其才能,实现其抱负,但他们留下的精神产品,诸如远大的理想,崇高的气节,正直的品质,以及各种卓越的发现和创造,往往沾溉后人,非止一世,他们都是“功竟在身后”的人。陶渊明自己也是一个“欲有为而不能者”(《朱子语类》卷一百四十),少壮时既有“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杂诗·忆我少壮时》)的豪情,归耕后复多“日月掷人去,有志不获骋”(《杂诗·白日沦西阿》)的悲慨,他在读到这个神话时自然感触极深而非作诗不可了。所以在这首诗中,也寄托着他自己的一生心事。明代学者黄文焕评说此诗“寓意甚远甚大。天下忠臣义士,及身之时,事或有所不能济,而其志其功足留万古者,皆夸父之类,非俗人目论所能知也。胸中饶有幽愤”(《陶诗析义》卷四),这是很有见地的。

用神话题材作诗,既须顾及神话原来的情节,又须注入诗人独特的感受,并且要写得含蓄和自然,否则便会流于空泛和枯萎,没有余味和生气。陶渊明毕竟是“文章不群”(肖统《陶渊明集序》)的高手,他把神话原来的情节和自己独特的感受巧妙地结合了起来,熔叙事、抒情、议论于一炉,于平淡的言辞中微婉地透露出对夸父其人其事的深情礼赞,使人不知不觉地受到诗意的感发,从心灵深处涌起一种对夸父其人其事的惊叹和向往之情,并由此引出许多联想和想象,从而获得更加丰富的审美怡悦。清代著名诗论家叶燮说:“诗之至处,妙在含蓄无垠,思致微渺,其寄托在可言不可言之间,其指归在可解不可解之会,言在此而意在彼,泯端倪而离形象,绝议论而穷思维,引入于冥漠恍惚之境,所以为至也”(《原诗·内篇》)。陶渊明此诗可谓真正达到这样的“至处”了。

作者:罗忠族

读山海经十三首(其十)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

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

——————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陶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陶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陶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其五“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陶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陶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陶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陶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的复仇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陶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陶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

作者:邓小军

拟挽歌辞三首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在昔无酒饮,今但湛空觞。春醪生浮蚁,何时更能尝!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旁。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一朝出门去,归来良①未央。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嶣峣。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注〕 ①良:一本作“夜”。

——————

多年来我一直坚持一种看法,即陶渊明诗文应读全集,无须遴选;而陶诗明白如话,尤不必加以评论和赏析。至于陶之为人,亦久有定论,再施品评,尽属辞费。近时重读陶诗,觉得他的三首《挽歌诗》(本集题作《拟挽歌辞》,此据《文选》)极有新意。于是泚笔略陈心得,算是填补我几十年来不谈陶诗的空白吧。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我对陶的生卒年缺乏深入研究,不敢妄议;但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却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宋文帝元嘉四年(427)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何其巧合乃尔!因此我以为仍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陶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墓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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