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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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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用六库
  元官署名。属户部,掌兑换钞币。中统元年(1260),初立中都行用库,置提领、大使、副使。至元二十四年(1287),改置为光熙、文明、顺承三库。二十六年,又增置健德、和义、崇仁三库,皆以京师城门命名。

行御史台
  元官署名。至元十四年(1277),于御史台外又置江南行御史台于扬州,后徒建康,监临东南诸省,统领东南各道提刑按察司。大德元年(1297),定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掌监察江浙、江西、湖广三省,统管江东、广西、福建、海南十道刑按察司。至元二十七年(1290),又始置云南诸路行御史台。大德元年(1297),移于京兆,改为陕西行御史台,延祐元年(1314)罢,次年复置陕西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统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提刑按察司。

行止簿
  金制,内外官员以姓氏编类为簿,分别记录各人平日所经资考功过,作为官员升迁根据,称行止簿。

行走
  意为入值办事。清制,凡官员派在某官署供职者,称某处或某官上行走,无定员。在内廷如南书房行走、弘德殿毓庆宫行走、御前大臣上行走、军机大臣上行走等,在外官署则如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等。北洋政府时期,称额外派充之官为行走,如参事上行走、秘书上行走等,多为闲散之职,亦无定员。

休致
  官员年老退休去职。清制,因衰老不能胜任而自请去职,称自请休致;朝廷亦常对衰老不能胜任官员给予“原品休致”。如因老不称职,因而被命令退休或加以处分,称勒令休致,皇帝有时命令御试成绩低下官员“罚俸休致”。

巡按
  唐天宝五年(746),派官巡按天下风俗黜陟官吏,巡按之名始此。明永乐元年(1403)后,以一省为一道。派监察御史分赴各道巡视,考察吏治,每年以八月出巡,称巡按御史。巡按御史品级虽低(监察御史为正七品官),但号称代天子巡狩,各省及府、州、县行政长官皆其考察对象,大事奏请皇帝裁决,小事即时处理,事权颇重。清初亦有巡按御史,顺治十七年(1060)废。

巡按使
  官名。民国三年(1914)5月,袁世凯改各省的民政长官民政长为巡按使。五年袁世凯死后,7月6日,黎元洪命改巡按使为省长。

巡捕
  一、清京师提督九门步官巡捕五营统领所辖有巡捕营,掌分汛防守,巡逻纠察,维持治官。
  二、清将军、总督、巡抚属员皆有巡捕,为随从官,文巡捕掌传宣,以本省佐杂官充任;武巡捕掌护卫,以本沔低级武官充任。
  三、清末列强在我国重要城市立租界,其警察称巡捕。

巡察使
  官名。唐前期常在水旱灾害后,派五品以上官员巡视地方,考察官吏,称巡察使,有时称安抚使或存抚使。

巡道
  明、清制度,按察使司副使、佥事所任道员之称。

巡抚
  官名。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系临时差遣,“巡抚”亦未成为官名,明巡抚之名,始见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命懿文太子巡抚陕西,亦系临时差遣。宣德五年(1430),升监察御史于谦等为侍郎,巡抚两京、山东等地,各省专设巡抚自此如。景泰四年(1453),耿九畴以刑部侍郎巡抚陕西,文移不得径下按察司,特改为都御史,自此成为制度。而任巡抚者,品秩均依原官,巡抚本身无品秩,与一般官职不同,仍带有差遣性质。清巡抚为从二品官,掌视察吏治,检查民政,处理刑狱。巡抚由侍郎授者,带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衔;由学士、副都御史及卿员、布政使等官授者,均为右副都御史;由左佥都御史、四品京堂、按察使等官授者,均为右佥都御史。资望特高者亦可加兵部尚书衔。巡抚一般每省一员,地位次于兼辖二、三省的总督。直隶、四川两省总督都只辖一省,故不设巡抚。光绪十一年(1885),台湾建省,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闽事归闽浙总督兼。

巡检
  官名。宋于关隘要地及荒远地区置巡检官,各地接连之处置都巡检加以总管,皆以武臣担任,属州县管辖。掌训练甲兵,巡逻地方,维持治官,镇压反叛。海南及归、峡、荆门等地置水陆都巡检使或三州都巡检使。辽北面边防官有巡检、同巡检,南面边防官有巡检使。金于中都及各州分置都巡检使、都巡检、散巡检等。元、明、清皆沿置巡检官。

巡警部
  清官署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拟在京师陆续裁撤五城司坊各署,创立工巡局,仿外国警察制度,用警官、巡警,分段站岗,先在内城试办。三十一年,以办有成效,加以推广,乃改工巡局为巡警部,置尚书、侍郎等官,分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各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京城内外工巡事务均时该部管理,各省警察亦由其督办。三十二年(1906),改为民政部。

巡警道
  官署名。省级公安官署。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后,除东三省、江苏、甘肃、福建六省外,余省陆续设置。掌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署内分科办事,有科长、科员等。

巡视京通各仓御史
  清官名。属都察院。掌稽察京帅禄米仓等十二仓及通州中、西二仓,审核其出纳情况,禁止盗窃,厘除弊端,任期一年。

巡视五城科道
  清制,都察院置巡视五城科道,由六科给事中、十五道御史中简用,满、汉各一人,任期二年。掌弹压地方,厘剔奸弊。分京师中、东、南、西、北五城,大事奏报,小事牒刑部结正,每月以事目上报都察院长官考核。

巡视五城御史
  见“五城察院”。

巡阅使
  官名。民国北洋政府时期统辖两省或两省以上军政的地方长官。民国元年(1912)11月,谭人凤被任为长江巡阅使,始置。十三年(1924)12月,临时执政段祺瑞下令裁撤巡阅使,此后遂无巡阅使之名。


  商、西周官名,常奉命征伐或田猎。《殷虚文字甲编》第2695片:“贞其令马亚射鹿”。《书·酒诰》:“越在内服,百僚庶长,惟亚惟服”。参见“亚旅”。

亚旅
  西周、春秋官名。《书·牧誓》:“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亚旅列于三司之后,师氏之前。《书·立政》也作: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左传·成公二年》:“赐三帅先路三命之服”。亚旅列于舆师、侯正之后。杜预注:“亚旅,上大夫也。”一说“亚”、“旅”为二个官名。“亚”指位次于三卿的大夫,“旅”是位次于“亚”的众大夫。

亚相
  官别名。汉御史大夫为丞相之副,丞相出缺,常由御史大夫递补。唐以后故常称御史大夫为亚相。清则称协办大学士为亚相。

亚中大夫
  文散官名。元仁宗延祐年间(1314-1320)改少中大夫置,元、明两代均为从三品初授之阶。明废。

讶士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讶士,设中士八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讶,迎接之意。掌迎送宾客,并掌四方狱讼。诸侯有疑案,由讶士接受,转呈士师决断。诸侯国有要案,讶士自往审理。

延福宫使
  宋宦官官名。为高级官称。明道元年(1032)置。

延庆司
  元官署名。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始置,属詹事院。掌修建佛寺。三十一年,属徵政院。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别立延庆司。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改属詹事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废,次年复立。有使、同知、副使等官。

延资库使
  官名。唐会昌五年(845)置备边库,收纳度支、户部、盐铁三司钱物。大中三年(849)改名延资库,先以度支郎中兼管,次年以宰相兼领。五代沿置,宋废。

伊什罕伯克
  官名。南疆维吾尔族伯克之一。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因其旧名设置,掌协理地方一切事务,为阿奇木伯克之副,事务繁剧处则设,否则不设,品级从四品至六品不等。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各种伯克一律裁撤,惟阿奇木、伊什罕两种,虽无职务,仍保留原衔,以示优待。

伊耆氏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伊耆氏,设下士一人及徒二人。遇大祭祀,供给老臣杖函,使行礼时去杖 ,以敬鬼神。遇兵事,授殳杖给有爵者。军吏执殳,意在与士卒区别。北周亦于秋官府设伊耆氏中士、下士。

衣寇署
  官署名。北齐、隋太常寺所属,设令及丞。唐贞观元年(627)废。皇帝祭服,由太常寺直辖的御衣院保管。

夷离毕院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系。掌刑狱。有夷离毕及左、右夷离毕,知左、右夷离毕事等官。

夷离堇
  官名。辽政权建立前,为契丹各部军事首领。辽太祖以迭刺部夷离堇建立政权称皇帝后,于天赞元年(922)分迭刺部为五院(北院)与六院(南院)两部,各置夷离堇,分掌部族军民政事。辽太宗会同元年(938)改北、南院与乙室部夷离堇为大王,其官署称王府。其他各部夷离堇则太祖时改称令稳,圣宗时发放改称节度使。金角移里堇司,设移里堇一员,掌管边疆部落与部族村寨。

亦都护
  突厥首领称号。含义说法不一,或作“圣主”、“幸福之主”,或以为来自汉族官名“都护”。

异样局总管府
  元官署名。主官秩正三品。中统二年(1261),立提点所。至元六年(1269),改总管所。有达鲁花小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经历、知事等官。所属有异样纹绣提举司、绫锦织染提举司、纱罗提举司、纱金颜料总库。

优贡
  科举制度中由地方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清制中,每三年由各省学政从儒学生员中考选一次,每省不过数名。亦无录用条例。同治中规定,优贡经廷试后可按知县、教职分别任用。参见“一瑛”、“选贡”。

优监
  科举制度中监生名目之一。清制,由附生被选入国子监读书者称优监。

有秩
  官名。乡官之一。掌听讼收税等事。《续汉书·百官志》:“有秩,郡所署,秩百石,掌一乡人。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相当于后世乡长。魏沿置。《晋书·职官志》谓每乡置啬夫一人,未言另有有秩。

羽林军
  汉有“羽林骑,设羽林监,掌送从。历代沿设羽林监,魏、西晋时领营兵,东晋无营兵。北朝魏、齐有羽林监,北周大司马所属有左右羽林率。隋炀帝改左右领军卫为左右屯卫,所领兵称羽林。唐龙朔二年(662),置左右羽林军,为北衙禁兵。左右羽林军各有大将军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三人,从三品;并有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及司阶、中候、司戈、执戟、长上等官。另有左右翊卫中郎府中郎府,正四品下,及左右中郎、左右郎将等官。

羽林率
  官名。北周款卫军六率之一。设左右羽林率上士呼二人,正三命,左右羽林率倅长中士各二人、正二命,左右羽林倅长下士、正一命。左右羽林率掌羽林之士,器服皆用白色。

羽林骑
  汉代皇帝的武装侍从官。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置,为建章宫禁卫,初名“建章营骑”,后改称羽林骑。设令及丞。羽林言其如羽之疾,如林之多;一说取为王者羽翼之意。宣帝以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骑。东汉专以羽林中郎将为主官。秩比二千石。羽林郎秩三百石,常从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良家(指不属有罪的官吏、逃亡的罪犯、有“市籍”的商贾等的家庭,即身家清白之意)中选补。又置羽林左监、右监,秩各六百石,分主羽林左、右骑。后世常称皇帝的禁卫军为羽林军。

羽林中郎将
  见“羽林骑”。

羽骑尉
  隋武散官名。文帝置,八尉之一,炀帝时废。详见“武骑尉”。

羽仪
  南诏官名。为南诏王侍从。有羽仪长八人。清平官(宰相)见王时不得佩剑,惟羽仪长得佩剑在王左右。

杂端
  指唐管理御史台中各种杂务的侍御史。参见“台端”、“端公”。

杂号将军
  将军号在秦以前只有大将军、前、后、左、右将军。汉文帝时始有车骑将军、卫将军。以后将军号日益繁多,如骁骑、楼船、材官、伏波、贰师、度辽、龙骧等,或以所领部队(如骁骑、材官),或因奉行的任务(如李广利攻贰师城),甚至或因童谣(如龙骧,见该条),随立名目。而绝大多数则取威武之名,如寇军、扬威之类,南北朝时,名目最繁,南朝梁共有三百六十一(包知加封境外人士的一百二十五号)。一般除大将军、骠骑、车骑、卫、四征、四镇、四安、四平以外,统称为杂号将军。但亦有例外,如南朝宋四镇亦在杂号之列。唐代将军号大减,杂号将军的名称亦归废弃。

杂监司
  宋统称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为监司,称主管某一部门事务而归转运使总领者为杂监司,如提举市舶、提举坑冶铸钱等皆是。

杂卖场
  宋官署名。景德四年(1007)置,属太府寺。掌收纳内外官署剩余物品,计值出卖或折逄使用。监官二人,以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有时以文武朝官充任。

杂学士
  宋有龙图、天章等阁以藏累朝御集,诸阁皆有学士,统称杂学士,以别于翰林学士。

杂职官
  明、清官阶均分九品,每品又各分正、从,从九品为最低级,与其他未入流并称杂职官。

宅家
  唐对皇帝的敬称,亦称官家。

贞人
  商史官名。掌用龟占卜。甲骨卜辞中“贞”上一字,即上贞人之名。贞人之名常被用作甲骨卜辞分期的重要标准。

执珪
  爵位名。战国时楚国设置。为楚最高爵位。也称“上执珪”。《战国策·齐策二》记陈轸问:“楚之法,覆军杀将,其官爵何也?”昭阳曰:“官为上柱国,爵为上执珪”。《战国策·东周策》记赵累谓周君曰:“君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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