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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蓝的天空下-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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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也说,这是一个磨练意志的地方,他刚来这里时有万丈高的意志,现在磨得只剩一寸了。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大山里,我们泯灭了太多的物欲,唯一的奢望就是在近期内回一趟县城。
不知道为什么,罪恶总是在黑夜里滋生,像一个鬼怪。
我和曲宁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所长在门外喊:“快点出来!发案了。”我们慌忙穿上衣服跑出去。
一个小时前,三名劫匪持枪抢劫了一个山村小学,抢走了学校照明用的七张太阳能光板。
我们赶到现场,学校的两个年轻老师惊魂未定,颤抖着描述被抢劫的过程。
我们估计劫匪逃进了学校后面的山上,大家决定分头去追击。所长把人员和枪械作了分配,并简要的布置了追击任务。
我和所长一组,我拿一支半自动步枪,沿山路上山搜索;陈也,翁加和曲宁一个组,从山脚绕道拦截。约好中午十四时在山脚下的草坝里汇合。
所长看了一下表。说:“现在是五点钟,天快亮了,大家小心。”
我和所长带着一名乡干部和一名向导出发了。这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山坡上荆刺密布,划得小腿火辣辣的疼。没有人言语,静静的往山上爬,边爬边注意四周的动静|奇*_*书^_^网|。松树的树荫下一团团没有融化的雪分外醒目。东方露出了鱼肚白,天快亮了。
所长挥挥手说,把队型散开。
我们像猫一样轻脚轻手的向前搜索。
天亮的时候,我和所长他们走散了,只剩下向导和我。我们在丛林里走了很远,我有些累了,在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来。远处银白色的扎嘎神山被镀上了一层金色的阳光。向导说,据他们村的老年人讲,有人曾在那山顶上看见过一只老虎。我半信半疑。不过,扎嘎神山下的溶洞倒是蜿蜒数里,洞内景致千奇百怪,同事翁加曾陪一家电视台的记者到过此地。但不知什么原因,这里一直不曾开发。
我从小就想做一名警察。高考报志愿时我只报考了警校。没料到多年后,我会在异乡的深山老林里独自追逐一帮可恶的劫匪。
命运就是让人猜不透。曲宁曾问我,如果有一面镜子可以看见未来,你敢不敢看。我想我肯定会看。
“饿不?”我问向导。他不言语,随手从路边的树阴下抓起一团雪往嘴里塞。这是一个忠厚的小伙子,给我的印象很好。我也学着他的样子,边走边抓起雪往嘴里塞。饥饿袭来,四肢软绵绵的使不上劲。我看了一下表,已是中午十三时了。我在心里抱怨,这鬼地方连一粒野果子也没有。劫匪,劫匪,昨夜到今天连根匪毛都没看见。
有风刮过,松涛声如狮吼虎啸。
转过一个山包,对面路坎上突然出现了三个人,前面那个高个子端着一支半自动步枪。后面跟着两个人,背着太阳能光板,手里都提着长枪。
是劫匪!我惊得差点喊出声来。
双方狭路相逢,都愣了一下,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我穿着警服,他们一眼就知道我是警察。
“警察,都别动!”我忘记了饥渴,忘记了一切,举枪命令他们。
我看见走在前面的那个人,在一愣神之后便端起了枪,我本能的闪到旁边一棵大树后面。“呯”枪响了,我感觉到有一股疾风从脚边扫过去。我几乎是不加思索的举枪扣动了扳机。密集的枪声骤然响起,如连珠炮般在空谷里回荡。
向导躲在我旁边的大树后面,喊我快跑。我定了定神,对他说:“我留下来,趁我开枪时你先跑!”
“我不走,我陪你。”他说。声音有些颤,但诚恳。
我以前在电影里看到过这种场景,一直以为那是很遥远的事,只有伟大的英雄才能做到。
“滚!去乡上叫人。”我吼道。然后侧身向一个将头露在半截树桩外面的家伙开了一枪,向导一纵身跳到坡下面,这是一个安全区。他眼巴巴望了我好一会儿才转身离去。
我听见子弹从耳畔呼啸而过的声音,我变换了一下姿势,从大树的另一侧探出头。一个家伙提着枪正从一棵树桩向另外一棵树移动。我向他开了一枪,看见他哀嚎着倒下。不知从那里飞来一颗子弹击起树皮打在我手上,火辣辣的疼,我以为自己中弹了。
我已经没有了恐惧,只想弄死对手,这是生与死的较量。要想活下来就得有人死,我选择了生,弄死对手我就可以活下来!求生是人和动物共有的本能。
两个匪徒嚎叫着扑向那个被我击倒的家伙。趁此机会我跃到另外一棵树后面,向跑在后面的那个匪徒连开了数枪。我听见了对方杀猪般的叫喊声,这证明我击中了目标。我有些兴奋,再次出击,但这次枪没有响。我赶紧缩回来,拉下枪栓,顿时惊出一身汗,枪膛里已经没有子弹了。我握着发烫的枪管靠在一棵大树后面,等待死亡的降临。
蓝色的苍穹干干净净,没有一朵浮云。人死后,真的可以在那里自由飞翔吗?
我听见自己的心跳,仿佛是死神的脚步。我感到疲惫,全身发软,握枪的手在颤抖。我设想着将要面对的结局。想起了父亲、母亲,想起了伊然,想起了叶子,想起了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想起了警校以及毕业回家的那个夜晚……
思绪很乱,不知道到底该想些什么。
风停了,四周异常安静。没有了枪声,没有了叫喊声。
我感觉,仿佛有一只冰凉的手,正在伸向我的背脊。横竖都是死,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干脆痛快点吧,站着死比跪着死更有意义。我端着枪冲了出去,但什么也没有看见,依旧是那样安静。山谷里就剩下我一个人,安静得让人发毛。刚才劫匪躲过的地方连个人影也没有,草丛里只剩下一堆太阳能光板,殷红的血迹星星点点的滴在干枯的草叶上。我已丧失了追赶的力量和勇气。
一阵冷风刮来,我瘫倒在地上,仿佛卸了一身的重负。
湛蓝的天空飘来一片孤伶伶的云朵,我想,要是躺在那里面睡上一觉一定很爽。阳光从针叶林的缝里透射过来,璀璨夺目。
夕阳西下,森林里渐渐暗了。必须在天黑之前找到所长他们。我端着空枪在森林里不知转了多少圈,始终没有看见所长。没有了向导,我找不到约定汇合的地方,只好沿来时的路往回走。
夜色微茫,倦鸟归巢。在他乡荒草凄迷的暮霭里,我如同一缕被风吹散的青烟。
在一个山丫口上,我看见上来了一队人马,近了才发现是翁加和陈也他们带着一队村民。绷紧的神经一下放松下来,我丢了枪,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再也不想动了。
所长带我们上县汇报案情。刑警队下去搞勘验。局长和政委请我们到理塘最好的饭店吃饭。局长给我斟上一杯酒敬我,让我深深体会了一盘受宠若惊的感觉。
政工科让我写一份报告,要求尽量详细,我真不愿回忆这段事情,我花了一夜的时间完成报告。天亮后我给叶子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这件事。她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是她母亲家乡的一个寓言。
有一群羊出门寻找食物,一只羊总是走在前面。于是它吃到了最鲜美的草,喝到了最清澈的泉水,那只羊也因此长得膘肥体壮。可是,有一天狼来了,将走在前面的那只羊吃掉了。另外一只羊看见后心想,只要自己躲在别的羊后面就不会被狼吃掉了。每次出门它都走在最后,吃别的羊吃剩下的草根,喝被弄脏的水,它越来越瘦。最后,在冬季来临的时候死了。其他走在中间的羊躲过了狼,熬过了严冬,终于活了下来。
我明白这个寓言的道理,也明白叶子的用心。可我只想做羊群里那只最肥的羊,宁愿被狼吃掉,也不愿在冬天被俄死。
办公室的杨主任递给我一份卷宗,说是为我写的报功材料,要我看一下,要不要得。我理了一下,足足有十余页,题目叫《少年壮志不言愁,危难之处显身手》,一开始就隆重推出我的简历,然后介绍我是如何强烈向局党委要求到最艰苦的派出所锻炼的。紧接着说,我到了派出所是如何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的,最后着重强调我是如何大义凛然的同劫匪搏斗的。对我当时的心理活动进行了细致的刻画,说在千钧一发之际,我想到了人民对我的培养,想到了我的入警誓言……看得我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起鸡皮疙瘩的,仿佛我就是一块洁白无瑕的玉。不过,我还是欣然接受了。毕竟,男人都喜欢被人仰视的感觉,这是雄性动物的本能。
2002年11月29日,局里下文件,破格任命我为刑警中队长兼派出所副所长,这是我从警的第六个月。从州公安局下来办案的一个老同志告诫我,少年得志难免轻狂,不是一件好事。我不以为然。
在院里遇到伊然,她冲我微笑,快擦肩而过时我叫住她,“谢谢你送我的东西,下午有空吗?我请你吃饭。”
“你刚从乡下回来,还是我请你吧。”她说。
在理塘,香雪海火锅是做得比较好的。下午,伊然提议去那里。她叫来几个女伴,女人的话题总是离不开衣服、化妆品。我全然插不上嘴。伊然见我不自在,便主动和我说话,她发现我手腕上的表,说真好看。其他女孩子起哄说,既然人家喜欢,就送给人家嘛。我不心疼一块表,只是觉得,送她一块男式手表不合适。“等你过生日时,我送你一块一样的女式手表。”伊然说,好。大家也开玩笑说,那当然好,情侣表嘛。伊然腼腆的笑。
吃完饭,其他人都散去,我送伊然回家。走了很长一段路,不知道该说什么。天空飘着小雪,我们无声的从街的这头走到另一头。我总是羞于面对面的和女孩子谈感情方面的事。
记得我的初恋,好像是在上初中三年级的时候。当时我特别喜欢同级一位叫洁的女生,但始终不敢向她表白,憋了很久。终于在一帮哥们的怂恿下,我充分发挥自己的写作特长,给那个叫洁的女生写了一封长达四页的情书。现在,依稀记得其中的一句:
你从我窗前经过,轻盈得如三月的燕子,衔起一片花瓣落在我心里,荡起层层涟漪。
那时很流行写牛头不对马嘴的朦胧诗,越不着边际越玄妙越好。现在想起,浑身就起鸡皮疙瘩。那女生在说客的游说下很快回信,其中有一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前言不搭后语。我研究了一节课,也没有搞明白她到底从还是不从。
语文课上,老师讲散文的写作要领,我忙于给那位女生回信,写到一半被老师逮个正着,当场缴了械,把我的手稿拿到讲台上看了半天,一头雾水地问我:
“你这是写啥呢?散文不像散文,诗歌不像诗歌。散文讲究形散而神不散,你这作品神形俱散,似乎心都散了。”
最后老师若有所思,“嗯,对了,原来是情书。”他抬高声调念着其中的一段“我孤寂的心灵,像一张洁白的纸,希望,你用爱绘出絢丽的色彩……”
我感觉两个脸蛋像被涂了辣椒水一样又辣又烫。我在心里期盼,快来一场地震,我好找个缝隙钻进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应该告她侵犯我隐私。
老师念完后骂了一句“狗屁不通”便把我的情书撕了个稀巴烂,丢在垃圾桶里,狠狠的说:“罚你写一篇记叙文,一篇议论文,一篇散文,六百字以上。题目叫《爱情》,明天上课前交给我。”我听见同学在窃笑。
后来,我被几个哥们押着,到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里和那女生见面。那天,我的舌头像中毒了一样僵硬,支吾了半天,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说啥。人家小女孩羞羞答答的问:“你到底想说啥嘛?”
据说,那个小女生开始觉得我憨厚就和我交了朋友。一学期下来,又觉得我不憨厚了,所以又散了。
去年春节回家,还在一家超市里遇见她,腆着个大肚子,早已嫁作他人妇了。
我总在思考,为什么每次和女孩谈正经事,我都会发憷。这到底是心理原因还是生理原因?
把伊然送到她家门口,大约是停电了,楼道里黑灯瞎火。伊然伸手拽着我的胳膊,我嗅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真想把她拽过来亲一口。但这个念头在心里只存在了零点几秒便消失了,到门口我赶紧说,再见。回去的路上我一个劲地骂自己:“笨蛋!瓜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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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队传来消息,在那一场枪战中被我击中的两名劫匪逃出森林后不久就死了,另外一个已潜逃。这个秘密不径而走,一夜之间,我成了公安局的名人。想着两条鲜活的生命在我的枪口前倒下,突然有些莫名的恐惧,这种恐惧随着夜幕的凝重而巨增。
这些天,我一直耿耿于怀。总是做一些稀奇古怪的梦,我梦见一群似人非人的怪物追赶我,无论我躲到哪里,都会被它们发现。最后,我逃进一条很大的河里,潜入水底,顺流而下,才躲过一劫。有一次,我梦见自己杀人了,全世界的警察都在追我,一颗子弹击中了我的头部,我死了。有时,一连几个夜晚都做同一个内容的梦。我甚至不敢睡着。
想请一个礼拜的假,出去散散心,但我不好意思开口。我是一名新干警,是别人的楷模,是别人传说中的英雄,我怕别人在背后说我的闲话。
这段时间特别想家。特别想喝酒。
下午,我一个人去了无量河酒店,点了一大桌菜,让晓雨把她最好的酒拿来。她见我气色不好,就劝我:
“你一个人,别喝了。”
我很生气:“不喝你的酒,满大街都有酒卖!”
她无奈的拿来一瓶精装52度无极。
我流着泪,将酒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倒。让它进入我的血液,麻醉我的每一根神经。
一瓶酒很快就喝完了。我想站起来,但四肢总不听使唤,我使劲地揪自己的头发,没有疼痛地感觉。我爬在餐桌上,用手指抠着桌布,我怀疑自己死了。难道,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吗?许多往事像飞蝗一样扑来,啃噬着我。我渴望喝下传说中的孟婆汤,好让自己忘记一切。
餐厅里进来一个人,是个女的,好像是晓雨。她扶着我走了一段路,来到一间小屋,我来过这里;这是晓雨的屋子。
我挠着自己的胸口,想把心和肺都抠出来。晓雨用湿毛巾替我擦脸,我将头深深的埋在她温暖而芬芳的怀里,如同一只受惊的兔子。一种久违的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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