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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娶五夫-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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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食物塞到小乞丐的手中,也没听见他说句谢谢。但那个老乞丐好像也习惯了,怜惜的看了看我们俩,摇了摇头,转身回去吃东西去了。

“吃。”一声低低的童声传来,肉被塞到我手里,他自己应该在吃饼了。这孩子心肠不错啊。

肉进了嘴,不难吃也不好吃,好像鸡肉的味道却略有不同。三年没有感受过食物的味道了,现在居然能感受到吃东西的感觉。熟悉而又陌生。正当我回味间,

突然愣住了我吃东西?可是我没?

不知道怎么说应该说我感受到了吃东西的感觉,刚才也看到了那些景象,可是,我分明没有做过任何动作啊。我的大脑没有发出过任何指令啊。而且刚才我视线中那双把鸡肉塞进嘴里的手乌黑瘦小分明是个小孩子的手甚至比刚才旁边那个小孩的手还小一点。

我感觉自己的心貌似狂跳起来不知道这还是不是我原来那颗心。我定了定神,向身体传达指令站起来?抬手?闭眼?不出意料的,全无回应。

这个身体根本不受我的控制我在心底惨呼一声,恨不得再晕过去一次。别人穿越我也穿越,为什么我这么惨,穿越成小乞丐已经够惨了,居然这个身体还不受我控制?

是的,周围的景象,对话,服装,早就让我看了N篇穿越文的我明白我,叶草,当了三年植物人之后,我,穿越了。先做了三年的植物人,然后又穿越我的命运可真多姿多彩

可是,看过那么多穿越文,跳楼,跳崖,车祸,甚至睡觉。可为什么我穿的这么莫名其妙,这么不明不白?

我现在就像住在这个身体里的一个外来人口,旁观和感受一切却丝毫不能控制。是的,周围的景象,对话,服装,早就让我明白我,叶草,当了三年植物人之后,我,穿越了。

可是,为什么我穿的这么奇怪?我现在就像住在这个身体里的一个外来人口,旁观和感受一切,却丝毫不能控制。

可事实证明,人的肉体是脆弱的,意志是强大的。三天后我就已经开始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我知道了这个世界被称作五行大陆。而我现在所处的地方是五国之一位于北面的水国鹿城。

风景很美,一条小河穿过小镇。有点像苏州的感觉。

跟着这个脑子好像有点问题的小乞丐身体,我被迫的开始认识这个世界。虽然不受控制,至少我能感受到一切能看到一切。这比以前意识每天清醒与黑暗中的时候还是要好多了。只是偶尔还是惦念着叶晨,不能想,一想就心痛。只希望原来的我已经死了,不再拖累。

天又快亮了,我的意识又早于身体清醒,不能睁眼,这个身体还没醒。外面的光亮蒙蒙的透过眼睑,我感觉有些饿。

好像感觉到了我的感觉,这个身体眼睛睁开了。还是这个破庙,可是那两个老乞丐这两天却没见到人影,不知上哪儿去了。只有旁边的这个小乞丐一直陪着我。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个老黑头要用那种怜悯的眼光看着我们了。这个世界好像俊男美女挺多的,至少百分比比地球高多了。也不知道这是那个朝代。从这几天的感受来看,我更倾向这是一个地球上没出现的朝代,甚至也许不是地球。

而这两个小乞丐,一个六七岁的样子,一个八九岁的样子。我看不见自己的样子只知道这是个小女孩,但是从那双黑黑的手看来,这个身体也漂亮不到哪里去一白遮白丑么。

我这种黑快赶上非洲土著了,这几天见了那么多人,就没见过这么黑的。关了灯估计就找不到人。而我旁边的这个小伙伴,皮肤倒挺白皙细腻的,可是右边脸颊上一大块深红的胎记完全破坏了美感。

两个小乞丐,一个不会说话,一个很少说话。到好像有些默契,大点的小乞丐很照顾我这个身体。看得出,我没穿过来之前他们应该就相处了一段时间了。

拉着我的手,“他”带我朝城中走出。这是去“闹场”的路,对于城中的小乞丐来说,那里就是个乐园。

有点像古代的茶楼。有的吃有的看,还有说书的。运气好的帮客人跑腿一下还可以得到几个铜铢的打赏。这里的人心肠还不错,对像我们这样的小乞丐更是多了几分怜惜。我认命的接受着一切至少我还活着。

第二章“闹场”听书

“闹场“是个好地方。

里面基本每天都有人在说书,讲大陆上各国的风土人情趣事。对于我这样一个异世的灵魂来说,这是我了解这个世界最快捷的一个渠道。

据说每隔10天还有一个文会。有人会把自己写的诗词文章谱的新曲新词拿到这里交流。

圆圆的拱门进去,露天摆着数张桌子。周围种好些花,有些我认识少数的我没见过。中间是一座两层高的房子,三极台阶上去一个大大的厅堂最里面是个一米高的台子,平常的说书都在上面。

一楼有十多张台子,二楼是包厢,朝着大堂这面是栏杆围住的,客人愿意可以把竹帘拉起来就可以看到下面的情形。

一进去,发现今天里面人好多。楼上楼下都坐满了。跟往常一样,楼下大部分是黑头发,而少数头发异色的大部分都上了二楼。

据这几天的观察,蓝色头发的最多,其次是绿色的。还有一次看到过金色头发的。可我知道只有蓝色头发才是水国人。这里的人真怪,居然头发有颜色的就要好像要比黑色头发的高贵。

如果我能研究出染发剂,在这个世界就应该可以发大财了。而后来我才知道我的这个想法是多么可笑。五行大陆,这根本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头发的颜色的大有讲究的。

高高的说书台上居然换了张新桌子,背后的帐幔也换了新的。看上去隆重了许多。

说书先生还没来,楼里面大部分面色兴奋互相交头接耳。一片闹嗡嗡的声音,小二也忙得蝴蝶穿花似的不停上吃的喝的。

这时,一个衣饰富丽的中年女子走上了说书台上,我知道这是“闹场”的老板花姨。只见花姨手一抬,整个场子慢慢安静下来。她面带笑容的四周看了一下,向客人们点了下头,缓缓开口道:“从今天开始,本店请到了水国第一说书人然之先生来此为大家说书十天。然之先生花了十年时间遍游五行大陆,对五国风土人情,天下大事无不了如指掌。连水皇陛下都请过然之先生入宫讲书,所以今天然之先生能答应小店的恳请,是我花十四的荣幸,也是大家伙儿的面子。希望在这十天当中,大家给花十四些许面子,不要再此闹事闹酒,好好的跟着然之先生学点见识。”

“那当然了,花老板不用多虑。”

“没问题,好不容易能请到然之先生,大家还能不长眼了。”

“花老板放心吧,谁要不给然之先生面子,我第一个不放过他。”

一片附和声响起,看到这一切,花姨满意的笑了笑退了下去。

客人们心情好,我们这些小乞丐的日子也好过,没两下我们就讨到了比平时更丰盛的食物。有个客人甚至把刚刚上的一整盘点心拿给了我。抱着食物,我们俩蹲在墙角慢慢开始吃了来。

看来我的小伙伴也对这个说书先生感兴趣,不像平时讨够了东西就拉着我回去破庙。

又过了差不多一刻钟,一个穿着黑色缎面长袍的中年蓝发男子带着一个十来岁的黑发童子慢慢的走上了说书台。

面带浅笑的朝着大家拱手行了个礼,看样子倒是一片斯文儒雅。童子拿出随身的茶杯给他细心的冲了杯茶轻轻放子桌上,然后躬身退后站定。

然之先生含笑看着童子伺候好一切后抬眼又看向台下,整个闹场到是一片少有的清静,大部分人面上都有兴奋之色。

“各位鹿城的乡亲,然之今天有礼了。”他语声一顿,四周看了看。他又接着道:“不过,刚才花老板之语却有些过誉了。然之今年四十有一,十八岁离家,立志遍游天下。而今虽比平常人去过的地方多些,也曾踏上过其他四国国土,但花老板所说的遍游天下以及天下大事无不了如指掌然之则不敢当也。五行大陆史载历史到而今3111年,发生的大事有如苍海,然之所知不过十之一二。而天下之大,大陆五国并立,各国地貌人情各不相同,水国多水,金国多山,火国多热,不说别的,五国五大绝地的火国大漠,木国迷雾森林,金国天绝北山的天下第一阵都是然之无力踏足之地。何况天下之大,除了五行大陆之外,还有暗族生活的漂流大陆。然之又岂敢说走遍天下,了如指掌呢。”

“然之先生歉让了,小人活了二十多岁,连木国都没去过,更不要说其他四国了。”虽然然之先生语有怅然之意,台下一个年轻男子还是满目崇拜。

其他人也都随声附和,一个面色成稳的中年男子也道:“我们水国人自然是不惯那火国大漠的炎热,而木国的迷雾森林怪雾弥漫,除了那木国医族外是无人敢入。而那天下第一阵就更不用说了。几百年都没听说有人进去了能出来。而漂移大陆是暗族的地盘,我们巴不得它永远不要出现,没得上赶着去送死啊。那些暗族可是要吃人的。”

说到这儿,他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居然微微打了个寒颤。

听到这个话题,周围的人也沉静下来,气氛有些凝重。

看着大家有些沉闷,然之先生朗声一笑道:“然之要在此说书十天,虽然不才,也打算博众位一乐。今天然之就先讲一讲这近来发生的几件大事。首推第一的便是这刚刚举行完的五国大比。大家都知我水国喜文不喜武,而木国自数年前国宝“绿藤种“失火被毁之后“藤术”形同于无,若论武力之强,首推金火两国,而土国“大力掌”数十年来未有突破9层者,实力与我国相当。迄今为止,连续五届十年一次的五国大比之冠,金国得其三,火国得其二。而此次的五国大比却仍是金国得了第一。此后十年水木火土四国须得向金国纳贡。而来年的大战也由金国统帅。”

“什么?不是火国的轩宇"火纹功"已经快突破十层了吗?怎么输给了金国呢。”二楼一个蓝发女子脱口道。听见这个声音,我的身体也抬眼望去。

正好她所在的包厢在我们正对面,这是个二十七八岁的面目秀丽的女子,看服饰穿着也应该是个贵族,在她旁边还坐着两个与她年龄相仿的男子,面目都生的不错。只是其中一个男子在她发声后,神情有些幽怨的看了她一眼。

台上然之先生微微一笑,道:“这位夫人有所不知,轩宇大人在大比前夕练功走火入魔。现在功力尽废,现在正在养伤,此次大比并未能出场。如果轩宇大人未曾走火入魔。火克金,以他火纹功接近十层的功力自然是可以克制金皇9层的穿金指的。可惜啊,可惜....”然之先生颇为遗憾的摇了摇头。

那女子听见然之先生的话,脸色却有些发白。呆呆的坐了一阵,起身带着两个男子和侍女下楼离开了,竟然连后面的说书都不听了。

走了人,很快又有人补上。然之先生说书,门外排队的人可多着。

这个消息显然很出大家意料,一时间楼上楼下议论纷纷。

等大家议论的差不多时,台上的然之先生轻咳一声,闹场里顿时又安静下来。

“诸位,然之要讲的第二件事情出自木国万木山庄。”然之先生开口道。

“万木山庄?可是那天下第一富的万木山庄?可是木国长公主十三年前下嫁的那个万木山庄?”台下那个颇有见识的中年男子发言道。

“不错,正是。大家都知晓我水木两国男女皆可嫁娶不同于其他三国。而贵族皆以娶为荣以嫁为耻。而木国长公主十三年前却宁愿不要皇位也要下嫁于万木山庄庄主轻阙。实在是当年轰动五国的一件大事。万木山庄有天下第一庄之称,而这第一便是应在这财字上。天下生意半出万木山庄,以前虽有些言过其实,但是往后看嘛,估计虽不中亦不远矣。”然之先生端起茶杯喝了口茶道。看见众人疑惑的眼神,微微一笑,“大家可知从我水国到火国边境一般的马车需用多久时日?”

“最快的马车也至少要半年吧。”一个年轻男子道。

“不错,不过现在如果用万木山庄的飞车配上特别驯养的绿马只需两个月便可到达。”呵呵一笑后,他又笑道:“如果不是有了飞车,然之也不会这么快得到在土国举行的五国大比的消息。”

语声一落,哗声大起。显然这个消息让大家都惊异异常。难怪这些人很多都没出过国了,交通确实是个大问题。

“绿马是驯养的,而那飞车却是然之亲身体验过的。设计巧妙安稳,绝无一般马车的颠簸之感。最最难得的是这飞车的设计竟然出自十二岁的长公主之子之手。实在是天纵之才啊,有此子,万木山庄以后的发展指日可待啊。可谓江山代有人才出啊。难得啊难得。”

然之先生的话不仅让大家吃惊,连我听着也有些目瞪口呆,才十二岁就能搞这样的发明,这孩子可真不是一般的天才啊。将路程缩短到三分之一,车体不仅要牢固,而且听然之先生那口气还有减震效果,兼有舒适性。在这样的时代,这样的发明要攻克的技术难关要不少吧。

不过这样的说书,跟我原来世界的说书倒是大相径庭,倒有点像湖南台之前有段时间的新闻播报,有真实性兼具趣味性。在这个资讯不发达的时代自然是受老百姓喜欢的。

这个时代倒是言论挺自由的,老百姓也可以随意谈论如皇室的新闻,比之中国历史上的**时代,锦衣卫时代真是好多了。

想着想着,突然我眼前一暗。我这具身体居然蹲在墙角睡着了四周人声喧哗,我眼前却一片黑暗。

我无奈的苦笑一声,只能竖起耳朵仔细听着然之先生讲诉各种趣闻轶事。可能是因为黑暗的关系,我居然也慢慢的睡意朦胧起来。

不知过了过久,我感觉我的肩膀被轻轻拍了几下,这具身体也睁开了眼,愣愣的揉揉眼睛,映入眼帘的是小乞丐那不美却关切的面容。

耳边依然传来然之先生清朗的声音,“话说那木国医族之人个个医术高超,可惜族规森严,踪迹神秘,既不可为官,也不可与外界通婚。自从三十年前出了一件大事之后,更是闭门谢客,难寻痕迹。纵有患病者人能找到其族人求诊也非千金之下诊....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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