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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的智慧-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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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要好好想一想这句话:任何一部法律定死了以后都是行不通的。这样各位才知道西方人定制度,一二三四五写完就没有了,中国人一二三四五写完一定加上一条“其他事宜”,一定会留下一些空隙,要不然的话有法律等于没法律。

可见除了中国人、中国话,中国字也是世界上最有弹性的,几乎是一字一太极。世界上最严谨的文字不是英文,而是法文,用法文定的条约绝对只有一种解释,因为它非常严谨。但是我们是做不到的,我们并没有反对法,也没有不赞成制度,因为我们从周公开始就是以制度闻名世界。孔子非常欣赏周公的制度,连做梦都梦到周公,但是我们也看到最后是礼崩乐坏了,我们不可能再恢复周朝的制度,所以才要与时俱进。老实讲,制定一条法,要花很长的时间,定完了它还会一直变,那我们是死守法律还是就地制宜?当然是非就地制宜不可,死守法律是行不通的。

我最常听的一句话就是,为什么不可以这样。有人就说规定不可以,听的人就火大:规定?那是你们家的规定,关我什么事?你还想用你家规定来管我?那就很妙了。所以讲到讼卦,我们要记住最难就是合理。西方人是法怎么定,人就怎么做,这是他们的民族性;中国人要求比较高,只接受合理的法,绝对不接受不合理的法。

其实,美国当年规定开车一定要扣好安全带的时候,美国人是反对的,可是当这条法令通过以后,所有美国人开车通通扣好安全带。我们中国人不是这样的,中国人的习惯是政府要定什么法律尽管定,我们不干扰,我们只会想到时候不要让人抓到就好了。可见中国人的想法跟西方不一样,西方人从来不会去想自己到时候不要被人抓到,因为他们认为不可能抓不到,但是很奇怪,中国人就是不会被抓到。而每一个被警察抓去的人都说:冤枉,人家没有拉没事,我没有拉就有事,这不是存心找我麻烦?在中国这样的状况随处可见。

中国人的弹性思维,导致了在诸多诉讼过程中,很难达到双方一致认同的合理结果。不平、不均、不合理,是引起诉讼的原因。司法是否公正,左右着人们的诉讼成败。但是,《易经》的讼卦又主张人们免于诉讼,那么,如果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不平、不均、不合理的事情,究竟该怎么办呢?讼卦还给我们以什么启示?

我们把《易经》的讼卦看清楚后,就知道任何事情开始之前,要先想会不会引起官司,如果会,就要尽量去避免,事先进行沟通,打好招呼。以一件很具体的事情为例,如果你做衣料,有人仿冒,你怎么办?你说去抓,但事实往往是你不抓,他还不好意思明目张胆的,只是偷偷地仿冒一点,只要你开始抓,他就开始大规模地仿冒,他心想:反正要被你抓,被你告嘛,我做这批你告我,我做更多批也不过是你告我而已,反正我有钱你去告吧。然后一拖拖三五年,拖到法官要判决的时候,你公司都垮了,你就惨了。所以中国人做坏事,就非抓不可,但是抓了以后我们不会送法院的,我们会找一个有头有脸的人出来两边调解调解,双方各让一步——被仿冒的人说过去仿冒的就算了,以后不要就好了;而仿冒的人认为自己也赚了这么多钱了,算了还是不仿冒了。这就叫做庭外和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讼卦所告诉我们的惕,是说要警惕自己,因为我们警惕不了别人。

读了讼卦,我们应该知道人生就是在不断的艰难险阻之下,自我成长。我们老想过一种很简单的日子——政府定了法,大家依法办事,这种模式五千年都没有实现。日本人在台湾的时候,抓到小偷,第一个先把小偷的脚后跟砍掉,因为那不是他们的同胞,当然可以砍,这样一来谁都不敢当小偷。我们现在也可以,抓到小偷砍脚后跟,谁还敢偷?我保证没有小偷。但是你愿意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想起来都恐怖。所以讲来讲去还是要大家讲良心,自己管好自己。这些听起来好像是废话,但最后变成最有用的。这是《易经》给我们最好的启发。

《易经》告诉我们,人类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了。老子曾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当老百姓不怕违法,不怕死的时候,法有什么用?尽管法律规定抢银行抓了枪毙,老百姓觉得枪毙就枪毙了。可见法治道路在当今的人类社会是行不通的。

不能使人信服的诉讼,即使胜诉也不光彩。但是人们一旦打起官司来,往往都会忽略事情的本质,而是想尽各种办法,就是要争口气,讨个说法。但是《易经》却告诉我们,一定要“讲良心,自己管好自己”。那么,《易经》能否帮助人们减少诉讼呢?

从小我们就要告诉小孩子要凭良心,不凭良心所得到的东西最后都是保不住的。那小孩子慢慢就懂了,他就会很小心,不偷人家的东西,不是自己的东西不乱拿。但是我们要说明一下,当小孩子把自己家里面的钱拿出去花的时候,做父母的不要认为小孩在偷钱,因为他根本没有偷的概念。很多小孩子很冤枉,他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偷的概念,财产私有制的概念他也不懂,他只是认为钱在那里,大人拿着花,那自己也拿着花没有什么不对。

所以当小孩把钱拿出去的时候,大人不要直言说他是偷家里的钱,那是大人的不对。做大人的要告诉孩子:你可以用家里钱,因为你是我们家的一分子,爸爸妈妈可以花钱,你当然也可以花,但你要告诉爸爸妈妈一下,这样我们才知道不是外面人来偷的,是自己人拿的。而且你拿多少要跟爸爸妈妈商量一下。这才是教育。如果父母见小孩拿家里钱出去,就说:糟糕了,这小孩这么小就会偷了。那就完了,小孩就会产生叛逆心理:你认为我是小偷,我就偷给你看。可见蒙卦是非常困难的,我们经常都是在蒙卦出了问题,小孩子有不正当的需求,大人不知道怎么样去导正他,如果最后走上诉讼的路子的话,全民都不安宁。

法官越忙就表示社会越乱,这是相对的。我们宁可法官领工资不做事,这就是孔子所讲的必也使无讼乎。就是说要想办法让大家都不打官司,而不是禁止大家不打官司,想办法疏通化解,事先防备,提高每个人的警觉,然后让大家都知道打官司最后都是两败俱伤的。

任何事事先防备事后不后悔,这才叫快乐,这才是快乐的真正定义。快乐不是嘻嘻哈哈,嘻嘻哈哈就是不动脑筋,不动脑筋就是死到临头还不自知,那就叫幼稚,就叫蒙昧。

讼卦的中心思想,是不要诉讼,诉讼是很累人的。那么怎么样才能把它化除掉,使得大家轻松呢?我们下一集要谈的就是化除讼累。

第十七集 化除讼累

讼卦告诉我们,诉讼是一件两败俱伤的事情,应该尽量避免。但同时也告诉我们,应当诉讼的时候,就要坚定勇敢地进行诉讼。那么什么情况下应当讼?什么情况下不应当讼?诉讼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我们应该如何领悟讼卦中的智慧,化解生活中的矛盾呢?

有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得到通知要到日本去开会,他心想每次都是自己去,也让副总去一次吧。于是副总很开心地答应了,然后回到家就跟他的妻子女儿讲:我要去日本开会,你们要不要顺便跟我去玩玩?两个人也很开心地同意了,请了假,三个人浩浩荡荡就到了东京。这一玩玩得连开会都忘记了,等他想起来的时候,会议都已经结束了,没办法,他只好硬着头皮回来,总不能流亡在国外。

回来以后他就再三考虑要不要讲实话,可是如果这个时候讲实话那全公司都看自己笑话,而且传出去,自己只有低着头回家了。所以他就决定照领出差费,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后来总经理的儿子知道了这件事情,就跟他爸爸讲:副总可以这样吗?如果不办他的话,整个公司的风气都完了,所以无论如何要叫法务部办他,起诉都可以,最起码有三项罪名:第一,耽误公务;第二,伪造文书;第三,冒领出差费。

而总经理说:我当然知道了,但是我知道的事情你不知道,如果像你说的我们现在就起诉他,法院怎么判是一回事,他一定会被我们敌对的公司高价挖走。而他对我们公司很熟悉,被挖走以后他就会专门针对我们设计出一些方案,把我们打垮,那样造成的损失岂是这点差旅费能够换回来的?再说副总长期以来,替我们公司做了很多贡献,这次就算我放他慰劳假,招待他全家游玩也不为过。何况这件事情,我自己也有错。我要他去开会,应该增加他的责任感,告诉他,我想要了解什么,请他转达什么事,但我没有交代。

儿子还是坚持说:不行,不然我们设法务部干什么?总经理说:我们设法务部,是要提高我们自己的警觉,任何方案都要反复推敲调整,或者事先跟对方沟通,不要让人家有机会来讼我们,而不是说我们设法务部去诉别人。

总经理父子俩对于这个事件的态度完全不同,却各有道理,如果起诉那位副总,就有可能被竞争对手挖墙脚,但是如果不了了之,就有可能助长这种不负责的风气。那么在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到底是应该诉讼,还是不诉讼?究竟采取哪种方法,才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利益呢?

姜还是老的辣,总经理毕竟是总经理,因为这个副总回来以后他心里一直很不安,其实他从在东京没有去参加会议那时候心就不安了:这怎么办呢?丢这个脸,对不起公司,对不起总经理,更对不起自己。所以他就开始想,自己回去以后双管齐下,一方面暂时把出差费领过来,掩人耳目自己才能够平安;然后自己就赶快去想有什么办法,可以对公司有特别的贡献,弥补了以后再正式跟总经理讲自己犯的错误,到时候随总经理处置,这才是中国人的想法。

后来他有了贡献以后,就去找总经理,说自己去东京玩昏了头了,连会都没有去开。总经理假装不知道,并说没有关系,就当去玩了。副总说那不行,这传出去败坏公司的风气,所以自己一定要辞职,并会退还差旅费,甚至送交法办,自己都毫无怨言。总经理却说:开玩笑,你对公司的贡献有谁赶得上,谁敢讲这话我就叫他滚。

我们会觉得中国人完全没有法律观念吗?当然不会。因为我们会想到更深一层去——为了法,逼走了一个对公司很重要的人才,得失如何。这才是法家跟儒家不同的地方。老实讲,有些读书人老觉得法家就是法家,儒家就是儒家。其实读了《易经》以后我们应该知道,儒家就是法家,法家就是儒家。孔子非常重视制度,非常重视要有是非,但是他的说法跟法家不一样,法家是一切依法,孔子说依法要有先决条件:立法的人要凭良心,司法的人要凭良心,执法的人要凭良心。所以我们会发现法家加上凭良心,就变儒家了。

我们发现历史上的法家最后都死得很惨,就知道孟子为什么说“徒法不足以自行”。而且法家经常是作法自毙,所以还是儒家看得远一些。

讼卦是不是告诉我们永远不要打官司?当然不可能,因为有时候是避免不了的。讼卦告诉我们打官司可以,但要有法律性,要培养好的法官,还要有好的律师。我们回过头来看刚才那个事情,总经理在整个讼卦的位置就是九五,我们看讼卦会发现,讼卦六爻只有九五是当位的,其它五爻完全不当位。就是说要讼,必须要九五行得正,必须要九五知道怎么样去摆平,知道怎么样才是合理的。

这句话很重要,合理的不公平。我们所追求的是合理的不公平,不是现在一般人所讲的公平。因此,我们现在把整个讼卦分成两段来看,上面是天,下面是水。上面是天,天行健,底下人要去告上面的人,上面的人又是很刚健的人,有权有势,甚至打官司用公家的钱,而底下人打官司乖乖地用自己的钱,去跟上面人拼,划不来的。底下是水,水固然力道很强,但毕竟它是很柔弱的。老子讲得最清楚:上善若水。什么叫上善若水?就是水会滋润万物,但是完全不居功。你看下雨,雨下完了以后没有说人得到多少好处,要付多少钱。

我们来看初六爻的爻辞: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不永所事就是不要常常搞这种事情。一家公司动不动起诉,官司缠身,那怎么做事情呢?我有很多现成的案例,一个总经理亲自跟我讲,他说:我就是处罚了一个员工,结果那个员工出去以后,天天告,一直告,弄得整个公司不安宁,我给他钱他不要,他就要告我告到底,我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我们只有真的碰到这样的人,才会知道不永所事。

所以打官司这种事情尽量不要才是上策,万一发生了要赶快求和解,不要认为自己一定会赢。不永所事的下面就是“小有言,终吉”。

“小有言,终吉”是讼卦中初六的爻辞。但是它却同样也出现在了需卦九二的爻辞当中,意思是说,虽然“小有言”,但最终都能得到吉祥的好结果。既然得到的结果相同,那么,同时出现在需讼两卦中的“小有言”,是不是也代表着一样的含义呢?

讼卦初六爻辞中的“小有言”跟需卦九二爻辞中的“小有言”不一样。需卦的“小有言”是说人家攻击你,冤枉你,就是闲言闲语。讼卦不是,讼卦的“小有言”是说你衡量衡量,你是六,本来是柔弱的,你又是初,位置很低,凭什么去告上面?所以简单讲几句话替自己辩解辩解就可以了,完全不辩解也不行,但是不要理直气壮,不要讲一大堆话,这才叫小有言。

小有言,申诉一下差不多就算了,对方听到也好,没有听到也好,最起码自己说了,这样才会终吉,才会吉祥。

九二爻辞: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九二就是说非要打官司的话,最后的结果一定是输的,因为人怎么打得过天呢?我们一想就知道,凡是有办法,有能力的人都不会去告那些弱者,因为用不着,去告状的都是弱者,但是那是没有用的。因为九二跟九五两个是阳对阳,根本是不相应的,而九二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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