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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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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投无路下,我领着冰儿几经周折找到了在石家庄一家小饭馆里当厨师的表哥。表哥听了我们的遭遇后,劝我们不要感情用事,还是赶紧回家,在外面混不是那么容易的。“不管怎样,我们不能就这样回去!”我坚持道。表哥说,就算不马上回去,也该给家里打个电话,总不能让家人牵挂啊。听到这儿,冰儿把脸转向了窗外,我知道她正努力地噙住就要淌下来的眼泪。
在表哥的帮助下,我们在东三教附近租了间平房,虽然低矮潮湿,但总算是安顿下来了。表哥对我说,你要是不怕吃苦,可以到南三条批发市场去蹬三轮车,勤快的话每月挣个千八百的不成问题。我听了很高兴,在打扫出来的那间租来的小屋里,我对冰儿说:放心,我能养活你。冰儿仰起脸浅浅地笑了。小屋经过冰儿悉心地拾掇,变得很温馨。一块鲜艳的花布做了窗帘,桌子上一个大花瓶里插着几束醒目的塑料花,整间小屋顿时有了生气。
南三条批发市场商贾云集,同时也养活着数以千计的三轮车夫,加入到他们的行列,我才真切地感受到挣几个钱是多么不容易。从胜南汽车站到南三条批发市场三四公里的路程,跑一趟仅仅能挣到两三块钱。我像当地的车夫一样,一条短裤,一件背心,外加搭在肩上的一条毛巾,开始了在一条条坑坑洼洼的柏油路上的颠簸。从早晨四五点钟一直蹬到深夜,我的衣服湿了干,干了又湿,擦汗的毛巾都能拧出水来。所有这些,我都能忍受,因为有心爱的恋人在小屋里等着我的归来。
第一天我挣了20块钱,这是一种怎样的欣慰啊!我花了10元钱买了一枚普通的不锈钢戒指,郑重地把它戴在冰儿纤细的手指上。我说,冰儿,我们会一天天好起来的,总有一天我会用一枚钻戒来娶你。冰儿柔情似水地望着我,说我也找个事做吧。我坚决拒绝了,因为我不能让冰儿受一点点苦,我要向她的父母证明,自己可以养活她,可以给她幸福的生活。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生活渐渐变得平淡,浪漫的激情似乎一天天消退。我每天早出晚归,抢着揽活儿,拼命蹬车,往往一天下来,累得浑身像散了架,回家后与冰儿说不上几句话就倒在床上睡着了。不知何时,冰儿开始变得郁郁寡欢,常常一个人坐着发呆。可能是陪她的时间太少了吧,我想,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天冷了,冬天来了。对我来说,冬天和夏天一样让人难以忍受。一双老头靴,一顶绒帽,一件绿军袄,这就是我的全副行头,有时站在镜子前看见自己的模样我都禁不住一声苦笑。拼命蹬车的时候,被汗湿透的内衣紧紧贴在身上,而泊在街头没活可干的时候,它又变得冰冷。为了多拉几个散客,我往往要很晚才能回到小屋。我曾劝过冰儿不要等我,可她每天仍然坚持守着炉火等我。有一次,我从车站接货送往南三条市场,一直拉到半夜,待我回到小屋的时候,却发现冰儿因煤气中毒而不省人事。待冰儿在医院里终于苏醒过来时,我们禁不住抱头痛哭……
在这样艰难的日子里,我心里一直悄悄地怀着一种期盼,那就是攒足了钱,亲自把一枚钻戒戴在冰儿的手上,让我们可以风风光光地回家。
春天快到的时候,我的愿望也终于要实现了。那天,我为自己放了半天假,跑了几家首饰店,为冰儿挑选了一枚漂亮的钻戒,一路上我想象着冰儿戴上它时的惊喜。但当我打开门的时候,眼前的一切却让我惊呆了:桌上的花瓶碎了,瓷片散落了一地,散落在地上的还有一枚枚1角、5角的硬币……
冰儿不知去向,桌子上只留下一封信,我用颤抖的双手启开写着熟悉字体的信封:
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吧。从那个难忘的夏夜出发,抵达这个隆冬的季节,似乎已经完成了一个轮回。以这样的方式作为结束,也许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每天你风里雨里地奔波,早出晚归地拼命,而我则在寂寞和忧伤里苦苦等待着你的归来。每当看到你疲惫不堪强作笑颜的样子,我就在问自己,这就是我们不顾一切为之苦苦追寻的爱情吗?
有件事,我没有告诉你。其实,每当你外出蹬车时,我也换身旧衣服出门开始自己的“工作”——在外面捡废易拉罐、饮料瓶——这样每天能换回几枚硬币。我把每天挣来的硬币都投进桌上的花瓶里,每投一枚,我都会为我们的幸福默默祈祷。我心中有一个愿望,希望当攒够1000枚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如愿以偿,可以回家过上幸福生活。从夏天到秋天,从秋天到冬天,这个花瓶一直是我心里的支撑。还差13枚就够了,可是我却失手打碎了它。随着那砰的一声,同时破碎的还有我的心,那是我对我们爱的全部积蓄啊!
就在那一刹那,我终于崩溃了。或许这就是缘吧,当尽的时候我们无力去阻止。我走了,不要再找我,我会刻骨铭心地记住这段日子……
我的泪一滴滴地落在地上的碎瓷片上,落在闪着银色光泽的钻戒上,我抽搐的心疼痛不止:谁能告诉我,是谁打碎了我们的花瓶?

是谁遗落的肋骨。txt

女娲造人时把男和女分开,
要用一生去追寻另一半肋骨。
————————————————题记

而我又是谁遗落下来的肋骨。

忆起停在冬天里的午夜。到了一间叫“情人”的酒吧。pbu里是否全部都是情侣,只是好奇。第一感觉乌烟瘴气,乱七八糟。可我臭到潮湿里的发莓腐烂味道,于是一个陌生的男人坐在我身旁说要跟我玩甩骰子时,我才知道我被吸引过来了,只是因为我喜欢这儿。

整晚都在疯狂地玩,我知道他们都不让我喝太多的,不断地在劝我,启甚至把我输的酒抢过来喝掉。“关你什么事”。那晚我与启吵得特别凶,他紧扼着拳头,我知道他想打醒我的,最后还是容忍我的任性,然后转身离开消失于喧嚣的pbu与我的视线中。把他弄得身心疲倦,一次一次地伤害他,我回报不起对他的爱,于是我只能用各种办法让他不断地讨厌我。

是的。我做到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没有出现在我眼前。朋友告诉我他现在与他的女朋友同居,那么很好,我就知道幸福眷顾启的。直至昨晚朋友生日patty上再见到启,免强的挤出笑容,他一直都在看着我,依然在暗地里关心我的那个启。我喝得最别凶,为什么我爱的人不是你。

最后。启还是与往常一样把那个喝得烂醉的我拉出去,只因为没有喧嚣的气氛,没有酒精的吸引,有的只是一杯热腾腾的解酒茶。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启会突然抓住我的手,在上面写上“永远爱你”四个字。下一秒我缩回我的左手用力地把它擦掉,启一直沉默看着,我看到了失伤的眼神。左右手在遥摆,双脚不停地晃动,手心还有余温。启。幸福在我触摸不到的世界里,我承受不起的爱。

折腾了整晚,酒精在热茶的作用下,清醒了很多,该回去了。在车我回去的路上,他对我说,用什么方法才能让一个女人憎恨自己。我说,为什么?因为我不爱她。那么你去强jian她吧,她会恨你,哈哈。我把爱丢失在黑空中,用另一种方式去逃避。

发现一个男人从来就没有爱过一个女人时,他的心态是在自责还是想各种理由去救赎自己。婚姻不一定要建立在爱情之上。启对我说,有没有爱过一个人。我犹疑,没有。习惯了单身的生活,不用去对人负责,这样不好么?可他不知道早在四年前爱情扼杀我的所有,毁了我一切,我变了,变得敏感。

我只是用我的方式理所当然地过,我知道我是肮脏的,就让我与黑暗消失在夜空中,幸福止步了,我丧失了所有能让我踏上天堂阶梯的脚步。。。

嘘。。。午夜卷袭。。。沉淀。。。

手拉着手,别被风吹走。txt

手拉着手,别被风吹走
作者:丫 头 文章来源:《真情》2005年第6期 点击数:5077 更新时间:2005…7…12

哥哥来了

林西在我17岁那年成了我哥哥,因为他大我半岁,但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们的身份一样,是爸妈收养的孩子。但我是被爸妈用襁褓抱回来的,我早就在心里认定他们是我的亲生父母,而且,不想别人来分享。
但林西来了。
他来的那天,天气很暖和,一整天我都呆在天台上,看几只麻雀在我眼前飞来飞去,心里什么也没有想,只是难受着,说不出来。然后我就趴在自己的膝盖上睡着了。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另一双眼睛正望着我,干净清澈,隐隐的忧伤,嘴角却带着一股倔强的神情。
这是我和林西的第一面。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我们同校同级但不同班,以前是陌生人,现在是熟悉的陌生人。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他在前面我在后面,我总超不过他。我们一路沉默着,就像我在跟踪他。

有哥哥真好

两个月后的一天,我把自己从楼梯上摔下去了,扭伤了脚脖子。于是林西就充当了我的车夫。第一天很不习惯,下了一点雨,路有点滑,我有点害怕。他大概看出来了,说,”小宇,抓住我的衣服吧,没什么好怕的。”到了学校门口,他的脖子里已经渗满了汗珠子,一颗一颗往下流。
他回过头,笑着说:“我运气真不错,捡了个这么重的妹妹。”我白他一眼,我怎么这么倒霉,遇到一个像丝瓜的哥哥!可从那天起,我却暗暗发誓,每天少吃一个(又鸟)蛋。我终于能自己骑车了。那天他请我吃麦当劳,说是为了庆祝他的车夫生涯的结束。我们点了奶昔,可乐,薯条,麻辣(又鸟)翅。小姐说,“二位不要汉堡吗?”我们对望一下,同时拼命摇头。”可是我们在搞活动,买三只汉堡可以送一只抱抱熊。”小姐继续引诱我们,她把熊熊都拿出来了!是一只粉红色的,是我一直想要的那种。我咽了咽口水,还是恹恹地回座位上去了。
他大块剁颐,我不停地拿眼角的余光瞄摆在橱窗里的熊熊。他说他去上洗手间。回来的时候他却端着三个大大的(又鸟)肉汉堡,那只粉红色的熊熊,被他顶在脑袋上!吃完三个汉堡,他拍拍肚皮说,“撑死了,丫头,看来做你的哥哥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抱着熊,得意又感动,有哥哥真好。出门时,小姐还很热情地说:”熊熊一共有8款16只。我们每隔一周推出一款。”

我们的晚餐

然后我们去商场瞎逛。在首饰部,我们看到了我爸,一个女人挽着他的胳膊,正在买项链。那个女人,不是我妈。我们两个都呆住了。对望一眼,没有言语。我们就那样呆呆往外走,过了很久,林西慢慢地说,“为什么会这样,妈妈会很伤心的,我也才刚刚有了自己的家。”我心里发冷,觉得无比凄凉。
爸妈还是离婚了。离婚前他们天天吵架,之后是长时间的冷战,两个人都互不理睬,有时甚至彻夜不归。林西和我没有晚饭吃了。我们先是到外面吃,吃到都没有什么钱而且都腻了的时候,我们只好自己做。于是我们开始学会精打细算,去菜市场讨价还价,买土豆买胡萝卜买小葱杀好的鱼。可我对厨房里的事一窍不通,只会煮泡面。幸好他还懂那么一点点。于是他一边指挥我剥蒜洗葱一边说我,“连饭都不烧的丫头,将来怎么嫁得出去啊。”我瞪他,“不嫁,不行吗?”“嫁?”他眼睛瞪得比我还大,“那谁做饭养活你呢?”我不理他,假装生气了。他叹口气,“放心吧,还有我呢,你是我妹妹,我不会让你挨饿的。”我听了,心里感动着,又酸酸的。

向日葵和百合花

那个时候我正迷恋着彼得…梅尔的《山居岁月》。对书里描述的一草一木都非常向往,它们可以让我暂时忘却家庭的阴影。我看了就讲给林西听,有一天,他拍拍我的头,很坚定地说,“丫头,以后我带你去普罗旺斯,去看全世界最好的向日葵!”我说,“真的吗?”他说,“一言为定。”
家的楼下新开了一家花店,有很美丽的百合。每次路过我都会去看,可它们实在太贵了。林西发现了,说,“我们自己种,我教你,以前我学过种花的。”两天后,他就真的弄来了一包百合的种子。我们去买了一个花盆,星期天又到郊外装了一袋种花用的泥土。是他骑自行车带我去的,我轻轻抓住他的衣襟,一路都唱着歌。
他说再等等,等天气再缓和一点,就可以种了。
可天气还没有暖和起来,爸妈就正式离婚了。他跟了妈妈,我跟了爸爸。他们搬走了。像他来的那天一样,我躲在天台上,没有去送别。

我们的七月

我们几乎没怎么见面了。有时我有些想他,感觉很奇妙,好像胸膛里不停有暖暖的风刮过,带着向日葵阳光般的气息。爸爸终于把另一个女人娶回了家,是传说中灰姑娘的后妈那样的女人。我的日子可想而知。我开始不回家吃晚饭了。我几乎吃遍了学校和家附近所有的小餐馆。遇到林西那天,我正在学校外的小面店吃一盘炒粉。这是他离开后我们第一次见面。我们同时说,“你瘦了!”林西他真的瘦了好多。
他说妈妈也结婚了,家里的气氛他很不适应,就搬了出来,一个人租房子住。然后他带我去参观他的小屋,是一间20平米的阁楼,床,书桌,一个小衣柜,没怎么用过的简单的炊具。五月的太阳已经把屋子烤得闷热,但我迅速喜欢上了这里。我把复习课本从家里转移到这里。我不用再一个人孤单地吃晚饭,不用再一个人游荡到暮色四合他们都出门的时候我再回家复习功课了。每天放学后,我就直奔这里。
我和林西一人占桌子的一头,各自认真复习,埋头苦读。有时我们一起做晚饭,更多的时候一起吃我泡的泡面。吊扇扇出来的热风把我们严实的包围住,我们一点都不觉得艰苦,我们一心一意,除了学习,什么都好像忘记了,忘记了普罗旺斯、向日葵,忘记了百合花,忘记了麦当劳。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拼命学习考上大学,才能离开这座城市,离开家,离开家带给我们的伤害和阴影。最后一门考试结束的时候,天下起了大雨。我们一起在大雨里狂奔,雨水打湿我们的头发打湿了我们的衣裳,忽然我们就手拉着手一起狂奔,后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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