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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一天-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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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二节
更新时间:2012…09…09 17:54:24 本章字数:8535

  才刚走出机场,筱茗就开始大惊小叫的叫起来。“哇!广州真的很漂亮耶。不愧是广州,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漂亮。我长这么大都没来过广州。”筱茗两眼发光似的望着这片如此华丽的土地,两脚像被502黏住似的一动不动。  “废话!如果像你想象中的那样的话,那这土地一定会很糟糕”眼前的筱茗,她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无奈。“快点走啦,再不走你不要跟着我哦。”突然袭来的大声把筱茗吓了一大跳。  “干嘛那么大声啦,我又不是‘阿婆’。我们去哪里哦?”筱茗摆出一副委屈的表情出来。  “怎么?很委屈哦?那你就不要走哦。你今晚就住在这破地方吧!”司徒静怡把筱茗丢在原地,自己走了几十米外,终于妥协,又跑回来。“哎呀!小姐,我真是服了你了。都不知道我妈要你当我贴身保镖是让我照顾你还是你照顾我的。我们现在最起码要找个酒店住下来吧?小、姐!”司徒静怡已经没有耐心跟筱茗吵了。因为这时的广州街上已经挂满霓虹灯,而起坐了那么久的飞机也已经够累得了。  筱茗看了看天色,已经黑了。“额呵呵,好像是哦。”  她们找了一家临近海边的五星级酒店住下来,checkin完之后就回到房间马上飞向床上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是被衣袋里的iphone吵醒的。不用看就知道是她妈妈打过来的。这时已经九点多了。  “喂,mummy。”怕吵醒隔壁床已经熟睡的筱茗,便跑去阳台。打开阳台,海风就把刚睡醒的司徒静怡吹的清醒多了。  “vian,你们现在在哪里啊?你知不知道我跟你爸爸都很担心啊?”电话里头传来了焦虑的声音。有些事情不是亲见,你难以置信。  一个人因户口没法落实,从20几岁到70几岁,上访了将近半个世纪,因此耽误了一生该做的事情,没有工作,没有家庭,没有子女。  是北京的朋友邮件发给我的,包括对那人的问询,他曾经的身份证明影印件,他露宿街头的照片。  他坐在被窝里,头戴一顶旧军帽。他的被窝在堂皇高楼的廊檐下面,可以遮风避雨。他有一厚一薄两条被子,可以抵御寒冬。他的家当中还有个杯子,每天赶早到信访办公室接一杯热水喝,迟了就没有了。  根据自述,他原来是青岛某企业的安装工人,城市户口。应征入伍后,可能与领导犟头倔脑,退伍时上面开的证明不是回青岛,而是发落到他的原籍农村。  原籍要是能接收他也行啊,可是原籍也不接收,于是他成了一个没有户口的人。白天上访捡破烂,晚上睡马路。  我的朋友问他上访多久了,他报了个数字:47。是47天吗?不,47年。  见人惊讶,他波澜不惊地说:比我长的都有,49年的,去年死了。  他的自述里有多少偏离事实的成分且不论,至少,时间是真实的。他小心翼翼地从贴胸口袋里掏出的那张信函上写着的日期:1964年3月1日,是真实的。那是某县兵役委员会写给部队的退档信。从那一天起,他成了无户口、无业的游民。  那时他是多么年轻啊,一定是信心满满的,想着明天落实了政策,就可以工作、谈恋爱、结婚生子。部队大熔炉(当年流行语)炼出来,怎么也算个人才,读书、提干什么的,都有可能不是吗?前景美好。  假如,那时他就知道这事儿会持续47年而无果,他会不会改变主意?47年社会的变化是如此之大,随便学点什么做点什么,也许都可以做成了!  他当然不知道。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每天入睡前他都以为,明天就可能解决,时来运转。  就像等公共汽车,已经等了,就要一直等下去,万一刚走开,车就来了呢?随着时光逝去再逝去,唯剩有一个念头,绝不放弃,坚持到最后。  抱紧希望,永不放弃,有时也很可怕;希望破灭,及早放弃,结局会好得多。  “mummy!不要担心,我现在跟筱茗在广州。我想在这边生活半年,半年就够了。我不会耽误学习的,我已经把Paris的学籍转过广州了。筱茗的也是。”  “你这孩子,做这么大的决定怎么也不跟我们商量一下?”  “我这不是怕你们不给么?”司徒静怡顽皮的跟她妈妈撒娇似的说着。  “好啦好啦,我这边会跟你爸爸说的了,你不用担心了。对了,你外婆在广州那边,你们就过去跟外婆一起住吧,好有个照应。我帮你叫人明天带你们过去。”电话里头又传来了慈母之心。  “恩恩,mummy,还是你对我最好。”  “得了得了,你给我好好的照顾好自己就可以了。快去休息吧。你们那边时间应该也不早了。”  “okay!goodnight!Iloveyou。”我轻佻地扭动腰身,拖下孟寒买给我的翠绿T恤,把它在掌心揉成一团,然后轻巧地抖动,T恤就如一只喝醉的鸟,倾斜着翅膀飞出去,带出一圈绿光,扑闪得我的眼睛有些疼。  围在我桌边的几个男子吹着尖利的口哨,目光如聚光齐刷刷的扫射在我裸露的肌肤上。我摇晃着晕沉的脑袋,嬉笑着与他们碰杯。  只不过是一个庸俗的游戏。  我一个人到这个叫做“H。T。K。”的酒吧买醉,几个陌生的男子凑过来说,小妞,我们来玩游戏好不好,猜剪刀石头布,输的就脱衣服,直到脱光为止。  我点头,说,好。  我总是输,在我输到要解胸罩扣子时,我身边打赌的男子开始毫不掩饰地笑,窃窃的,类似小狼崽饥饿时发出的声响。  我的粉红蕾丝胸罩细细的肩带滑过我胸前黛色的刺青凤凰时,我被旋风般裹进一个男人的怀里,他下巴上浓密的胡茬扎得我额头生疼。他说,够了,不许再胡闹了。  我抬眼,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很瘦,却有凛冽的气质。  我徒劳地在他怀里挣扎,无果后,乖乖地被他裹在他黑色的风衣里,抱离地面。  离开九百那些醉生梦死的生物,闻着她怀里好闻的第凡内玫瑰甜香,我沉沉睡去。  他在我醒后的早晨说,他叫郝林。他说,安晓莹,你以后不要在酒吧河南人拼酒,那样太不像个淑女。  我靠在宾馆的床上吃吃地笑,笑着笑着眼泪就涌出来。  18岁的我早就不是什么淑女,我的男朋友孟寒到处留情让我由一个温柔的小女生变成暴躁的泼妇,我不停地和孟寒吵架,孟寒的拳头就不停地在我纤弱的身体上制造出一团又一团青紫色的花。  郝林是来这座南方城市出差,临走时,他递给我一张名片,他说,安晓莹,如果你到北方来找我,我就会照顾你,一辈子。  2。  孟寒又一次和他身边的莺莺燕燕喝酒狂欢,狂欢后,他就杳无踪迹。我找遍了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我明白,这一次,我是彻底失去了这个男人。  夜里,一个人躺在床上狠命抽烟,劣质香烟呛得我咳出很多眼泪。我的脚下凌乱地堆满啤酒罐,我看到自己眼中涌出的泪水沉静而疲惫。  我想,也许一直以来,我并不是那么爱孟寒。我只是爱上有个人陪在身边的感觉。因为我实在怕极了寂寞。自从我5岁在街角周时候,我就一直害怕孤单和寂寞,恐惧自己会在寂静中风干,变成街边的垃圾,任人乱抛。  没有孟寒的城市重新变得空档荒凉,我又成了孤家寡人。我蹲在街角耸拉着双臂,像只收不拢翅膀的鸟。在车水马龙的街上热闹非凡,陌生人潮涌不息,但他们脸上的神情淡漠的让人心酸,在悲伤压得我有些窒息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北方的郝林,想起他说,安晓莹,如果你到北方来找我的话,我就会照顾你,一辈子。  挂了电话,靠在阳台上任凭海风吹打着。不知什么时候筱茗已经醒了。也跑了出来。  “刚刚是夫人的电话么?”她们这么大胆的冲动,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她的了。  “恩,她说我外婆在广州,所以叫我们以后不用住酒店了。我们明天先去学校报到吧。然后回来再去那边,会有人接我们过去的。”妈妈安排的事情绝对信得过。  “啊?报到?我们在这里上学啊?真的么?好开心哦!”筱茗狂奔乱跳的。  “额等等,我们的学籍不是在Paris么?”筱茗立即清醒过来了。  男孩的梦想,就是再一次见到他的偶像。  偶像比男孩大八岁,七八年以前,男孩见过偶像一次。那时偶像还不是偶像,他随队来男孩的学校踢了一场友谊赛。偶像的球踢得非常好,男孩坐在观众席上,看傻了表情。赛后男孩邀偶像去家里做客,偶像欣然前往。男孩的父亲为偶像烧了几个菜,又为他烙了一锅香喷喷的牛肉锅贴。他的手艺令偶像赞不绝口,那天偶像毫不客气地将锅贴吃得干干净净。男孩和偶像聊了很多,然后,偶像与男孩告别。三年以后男孩得知偶像进到国青队,又过了一年,男孩得知偶像进到国家队。电视上常常看到偶像踢球,盘带、分球、突破、射门,全都潇洒连贯,一气呵成。偶像终成为男孩的偶像,卧室墙壁上,贴满他的照片。  可是男孩从未与偶像联系。——他没有偶像的联系方式。——他缺乏勇气。——他不敢。  男孩对父亲说,他也想进国家队。父亲说假如你的球踢得足够好,进国家队是迟早的事情。男孩说我很想跟我的偶像谈谈。父亲说你可以去找他。男孩说可是我不敢,我怕他瞧不起我,更怕他端架子。父亲说如果他耍大牌,那是他的错误,他的错误与你没有关系。男孩说我知道,可是我还是不敢。父亲说能否告诉我,你为什么非要见到他吗?男孩低了头,想了很久,说,我想弄明白,他有没有自己的偶像。  ——男孩想知道偶像有没有自己的偶像。——说白了,男孩试图弄明白的是,偶像与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到底有没有关系?是刺激、鼓励,还是令人感觉高不可攀,最终将仅有的一点信心击垮?  整整一个月,父亲为男孩的盘缠日日奔波。下班之后他又去农贸市场做临时装缷工,三个小时下来,可以赚到二十块钱。男孩只有父亲没有母亲,男孩和父亲,生活得很苦。  足球让男孩快乐,让男孩成长,然后,终成为男孩的希望。他不想像父亲那样无能,更不想像父亲那样永远过着艰难清贫并且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日子。男孩瞧不起他的父亲,或许就像偶像瞧不起自己。男孩在暑假里踏上寻找偶像的旅程,随身携带的饭盒里,还装着父亲为他烙好的牛肉锅贴。男孩在陌生的城市里独自住了十几天,终于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偶像。  坐在偶像面前的男孩,紧张并且拘谨。很显然偶像早已将他忘记,偶像看他的眼神,与陌生人无异。男孩不想提及偶像在他的家里吃过一顿饭,他的自尊不允许他这样做。男孩如坐针毡,他想问偶像唯一一个问题便起身告辞。当然,那个问题是,偶像有没有自己的偶像。  当然有啊。偶像说,不过我的偶像,与足球没有任何关系。  他是谁?  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偶像说,我只记得几年以前,我碰到一位给我烙了一锅牛肉锅贴的男人。那个外貌粗犷但长着一双巧手,那个可以为他的儿子、为一位陌生男孩烙出世界上最美味的牛肉锅贴的男人,是我迄今为止,最佩服和最崇拜的男人。  “我已经转过来了,我妈答应我允许我们在这边呆半年。”  “好耶!”筱茗继续跳着。  “咕咕咕~”不知从哪来发出的声音。  “额哈哈哈哈,范筱茗,你肚子在叫哦。”额,当然啦,现在都几点了还没吃东西,正常人都会叫!满脸尴尬的筱茗一直捂着肚子。  “我们出去吃点东西吧,顺便逛逛这里,熟悉熟悉一下环境。”  “小姐啊,你知道吗?一整晚我都在等你这句话耶。”司徒静怡终于知道要吃东西了。  “你明天早上一定要记得起床哦,绝对不允许错过报到时间哦。不然不给你回房间。”额这个人真的很狠心呢。居然不给人家进房间。  “知道了啦,猪!”筱茗满脸鄙视的表情又挂上了。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快跑。  “什么?该死的。”说完,马上追着筱茗出门了。仍然保持着一些他的习惯。  他习惯在关掉音响器材之前,先把音量调低,说这样可以延长音响器材的寿命。  多年以后,你跟另外一个男人一起。一天,你赶着外出,匆忙之中,你仍然先调底音量,才把家中的音响器材关掉。着已经成为你的习惯。在某时某地,他也这样做着。  他习惯每次离家的时候,都留一盏灯。你曾说他浪费电力。他说,这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况且也不会浪费很多电力。  分手多年,独居的你,每次离家之前,也习惯留一盏灯。后来,你跟一个男人同居,男人说,人离家了,还留一盏等有点浪费。  你理直气状的告诉他:“这样不会浪费很多电力的。”  忽然之间,你想起,这不是你从小到大的习惯,而是你从从前的男人的习惯。  你跟他早就不再来往,你却偷走了他的习惯,据为己有。如果有一天,他就在你家对面,看到你外出前,总喜欢留一盏灯,他会觉得骄傲吗?  旧情人的面目早就模糊了,他们的旧习惯,却留了下来,那些习惯,也许只是开易拉罐的方式,刷牙的方法和说话的语气。  不知不觉间,都变成我们的,这些习惯,也许会留给另一个人。  我们是小学二年级认识的,现在数数手指都十几年了。那时候都小,总是一起打闹。  还记得当时我们都会在12:30到课室,你领着一群男生,我带着一群女生,各霸占两个小组,开始讨论白发魔女。然后也不知道是怎么的,两队人就会追打起来,楼梯走道上尽是我们的喧哗欢笑。也有一起排练文艺节目,又是互踩胡闹。就这样日复一日。那时候真的好开心,好幼稚,现在想起也忍不住要笑 后来整个小学时期都没有分在同一个班,只是平时见面就互做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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