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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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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不想和镇长家的书局抢生意,也不想杀鸡取卵,于是想到了一个后世有而现在没有的经营书籍的方式——租赁!

在一个晴空朗朗的黄道吉日,风华的租书屋开张了。

风华请了镇长,客栈掌柜,当铺伙计林三,以及街坊邻居,热热闹闹地在饭馆摆下了丰盛的宴席,因这三个人都见识过风华的本事,没把风华当做寻常不懂事的稚龄孩童,其他街坊邻居也有样学样,就此,风华在小镇上扎下了根。

敞亮的店面,优惠的价格,丰富齐全的书籍,悠然自在的环境,短短一个月,租书屋就吸引了方圆数十里的读书人,尤其是家境贫寒的士子们。

在这里,租一天书极是便宜,不过五个铜子,而且带回去也好,在店里看也好,风华都不禁止,甚至抄书也无所谓,只是她的租书屋里只有书和桌椅,要想抄书,却得自备笔墨纸砚。

对于家境贫寒的读书人来说,只要字写小点,密点,抄一本书的费用,连租金,纸张,笔,墨加在一起,比买一本便宜不少,况且抄一遍书,还相当于复习一遍,这么一算,大部分贫寒士子选择了奋笔抄书,风华的书,也得以供应给绵绵不断的士子们。

风华的生意,也带动了周边的一些小生意,比如茶水摊子,比如卖大饼的,比如卖果子的,比如……

随着自家生意的蒸蒸日上,这些摊主无不笑得合不拢嘴,极热情地欢迎了风华这个外来邻居,而这里面,数镇长的心情最为复杂!

他一向自诩是个有眼光的人,风华虽然年纪小,他却从没有看轻。

当他得知风华要开一家租书屋后,心里是不快的——以风华的聪明,必然事先了解到镇上唯一的书局是自家开的,而风华仍然不管不顾地开租书屋,分明是不把他放在眼里!

因此,风华请他去做客时,他私心里是不愿意去的。

然而现在,镇长很庆幸自己去了。

自家书局的生意,不但没有因为新开的租书屋而冷淡,反而因为租书屋里允许士子们抄书的规定,大批地卖出文房四宝,尤其是最低档的纸张,墨条,简直是供不应求,短短一个月,收益是那些书籍和上好文房的数倍,是以前每个月收益的两三倍!!

这个风华,果然不是普通人啊!

☆、第七章  时光飞逝

终于在这里站稳了脚跟,风华便把视线转回了随身洞府。

随身洞府,灵魂绑定,哪怕她死了投胎了这个还是她的,没有比这更好的退路了,因此风华从一开始就没有陷入到初来乍到的惊慌失措中,反而很快便拾回了冷静,在最短的时间里为自己弄到了安居定业的身份。

当初在现代时,风华没有时间对随身洞府改造,弄来的东西都乱糟糟地堆在了仓库里,现在终于有了时间,在初步的安顿以后,风华接着要做的自然是利用随身洞府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洞府里的木屋是一栋精致的两层小楼,摆设得古色古香,宽大的窗户,舒适的木质地板,很有唐风,睡觉没有床,只有比木板地面略高的榻,风华买了床垫直接放在榻上,倒也便宜。

从内心来说,在房屋方面,风华更喜欢典雅明快的简欧风格,或者温馨舒适的田园风格,中国古典的建筑风格普遍稍显晦暗深重,但盖房不是她的强项,在这个不可能暴露给别人知道的私密空间里,风华无法凭自己一个人盖出满意的房子,于是只能将木屋尽量布置得舒适满意。

很久以后,风华才知道,只要她的修炼达到了一定境界,洞府里的一切就会随着“升级”,山峦土地湖水迷你海药田炼丹房五行泉都会自主拓展,而仓库、书室、宝库、木屋却只要她以意念控制,就能变化成她想要变成的任何样子,此是后话。

风华将仓库分成了几大区域,成熟的果蔬粮食作物和种子,食物和日用品,常用和不常用的,还有那辆奢华的、也许能用上的马车,都要分门别类地放好。

木屋前的土地自然不能浪费,风华同样划出了区域,种上蔬菜,稻、麦、玉米,调味香料等,又在山边分别种下各类果树林,以及咖啡树,可可树,这些活很累,以风华常年挖土钻洞的经历,都有些不堪承受劳动的强度。

好在这里的作物成熟期极短,模糊了气温和地域的限制,种完以后,短短三天就看到枝干上挂满累累果实,你挨着我我挨着你,生长得热热闹闹的,结出的果实品种丰富,既美味至极又充满了能量。让风华很有成就感。

风华又搬出一套煤气灶放在厨房,日常的吃食,几乎都从随身洞府里供应,为了掩人耳目,她也移栽了一部分蔬菜稻谷果树种在了小院里,至于肉类蛋类,她嫌弃在洞府里养家禽家畜太脏,觉得外面买的味道也挺不错,而迷你海的海产也丰富到足够解决风华肚里的馋虫,暂时是不会动饲养动物的念头了。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来到了康熙三十七年。

每晚风华都是在洞府木屋的柔软大床上睡的,睡前喝一杯金泉水调和的牛奶,效果极是不凡,不止变漂亮了,身体素质也越来越好,思维越来越敏捷清晰,连记忆都提高到了近乎过目不忘的地步,一本书只要逐字逐句看两三遍,风华便能牢牢记住并消化理解,再也不会忘记,这让风华对把书室的书全部看完充满了信心。

人小也有小的好处,底子清透,身体柔韧,练那八仙留下的玉简中功法时,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过练了一年多,风华便感觉到丹田里的灵气已经浓厚得开始往经脉里充盈,身体变得异常轻捷,轻轻松松便能跃上三米多的院墙,力气也变大了许多,再辅以她原先的身手,已足够她自保了。

如今的风华,才满十岁,个头却已经窜到一米五以上,保守估计这辈子也肯定比上辈子高,原本便俊秀飞扬的容貌更是灵秀绝伦,光光的头型更显出了那份纯净,丝毫没有影响到整体的美丽精致度,白嫩细腻的肌肤,温润软滑得仿佛滴得出蜜奶一般,猫儿眼不再滚圆,眼尾逐渐拉长加深,从稚气可爱渐渐转向神秘深邃,眼中蕴含的流光却越发璀璨慑人,整个人便如一尊完美无瑕的羊脂白玉娃娃,令人一看之下,几乎移不开眼。

过于出色的容貌本不宜显露,但是风华毕竟是以男孩子身份示人,为了让自己的生活能够更加平静顺遂,她在镇长的推荐下,去年参加了县府院三场童试,居然让她过了,不过她暂时也不打算考乡试,因此也没有去上县学,捧了个名次不高不低的秀才功名回了镇上,一下子赢得了小镇以及小镇周边居民的敬重和肯定——九岁的小秀才,那是神童啊,他们镇上出了个神童,这简直和他们家出了个神童一样让人激动!!!

到底民风淳朴,虽然引起的风波也持续了两个多月,但等第二个八卦出现后,风华的身影便又从大家的眼里淡了下去,便是有那么几个调皮捣蛋的半大少年,谁好意思去为难一个独自生活的小孩子?况且人家还是神童秀才,他们都不好意思在风华面前露头!!

风华的日常生活一如既往地低调而有规律,早上五点起床,在洞府进行两小时冥想,练一小时功夫,然后洗漱换衣,吃早饭,打开店门放一干士子和她雇佣的小伙计进来,她自己也坐在书桌式柜台后看书,偶尔给借她身后书架上孤本的士子登记一下,这些孤本不允许带回家,只能在店里看。

中午十二点半,做午饭,吃午饭,给看店的小伙计送饭,再回来休息四十五分钟,起来,洗漱,回店里,继续看书,偶尔翻译一些欧洲著作,当做孤本给士子们阅读,也算是帮助他们拓展视野。

因天气犹寒,租书屋傍晚五点关门,由小伙计楼上楼下打扫收拾一遍。

吃完晚饭,风华闪进洞府,先查看一遍土地上的作物情况,洞府里的作物虽然成熟得快,但只要留在枝杆上,那就会永远保持最成熟的那一刻,不像药田,永远不停止地生长,那地里的新鲜人参是一个赛一个年份悠久,灵芝都放出七彩流光了,好在风华不指望用这些作物换钱,自然也无所谓。

不过尽管如此,风华还是抓紧时间收了一茬一茬的蔬果作物,反正她有一个可以永保新鲜、空间足有一个小型城市大的仓库,仓库装得越满,她越有安全感,人一辈子无外乎衣食无忧,只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才能获得心灵和思想的相对自由,将来不论她走到哪里,装满的仓库都是她坚实的后盾。

狠狠劳作一番后,风华开始了一天中时间最长的修炼,有时候是半夜,有时候是一夜,端看悟到什么,刚开始那个月,风华几乎每次从冥想中清醒,身体都会布满一层黑黑的污垢,腥臭难闻,好在这污垢日渐减少,一直到过年前,她的身体才算真正排干净,从此修炼更是进步神速,就跟坐直升飞机一样,当然还不到航空飞机那么夸张。

每隔十日,风华会给小伙计放一天假,她自个则在每月底结完帐后休息一天,所谓劳逸结合,怎么也不能影响她还在发展中的小身板生长发育啊!

☆、第八章  雏凤清音

三十七年元宵节过后,小镇上突然热闹起来,镇长指挥着镇上青壮年男丁街头镇尾地清扫地面,妇女们清扫自家,沿街的商铺纷纷挂上了过年都舍不得挂的崭新红灯笼,客栈的掌柜神经质地一遍遍擦拭那铮亮的桌椅楼梯,不懂事的小娃们都被家长们套上了新衣裳,剃干净了小脑门上毛茸茸的短发,整个镇上的气氛变得极其古怪,绷得人心也跟着紧张起来。

风华毕竟是刚来小镇不久,不明所以地看着大家忙忙碌碌,傻乎乎地看了两天,她邻居看不下去了,老太太郑重地前来嘱咐她,要把家里打扫干净,并且这段时间最好待在家里,千万不要乱跑——显然,小镇上的人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忙碌已经习以为常,只剩下风华一头雾水。

不过风华也没有疑惑太久,不断有一些身着清朝贵族特有服饰的大人物乘着装饰华美的马车穿过小镇,陆续上山;一支支真正的军队开进了小镇,在不远处的一片空旷地带驻扎下来;最后,当一架明黄色的銮车前呼后拥地出现在小镇尽头后,风华终于囧囧有神地明白了。

五台山,菩萨顶,三十七年——

康熙驻跸五台山菩萨顶!!

她现在的家,可不就在五台山下的无名小镇么?

以风华的兴趣,自然不会放过近距离观察康熙大帝的机会,无奈到了这里才知道社会的等级到底有多严,他们这些原住民根本不允许出门,康熙大帝的御驾过处,家家户户紧闭门户,街上连流浪的猫狗都捕杀得干干净净,她若有异动,肯定会被当做反贼刺客处理,风华自认为还没活够,可不想去捋虎须!

等康熙等一众满清贵胄都上了五台山,小镇上一下子热闹起来,因为人口增多,客栈,饭馆,酒楼,茶楼也都生意火爆起来,一楼大部分还是本地人,而二楼基本上就被那些远道而来的贵客给包圆了,毕竟天天在山上吃斋茹素谁也受不了。

整个镇上,大概也只有风华的租书屋还维持着往日的水平,客人不多也不少,至于租书屋对面的饭馆,因为靠五台山最近,家常菜做得很有水准,生意更是好得不得了,二楼的几间包厢,都被贵客包了下来,掌柜乐得一张胖脸都快挤成一朵硕大的菊花。

照例是中午吃饭时,山上下来了一行人,领头的是位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公子,周身都萦绕着深海冰山的寒气,跟在他身后的是位笑容灿烂的阳光少年,容貌与前面的公子略有些相似,气质却是阳光与冰山的两个极端,第三位是三十出头的文士,一身斯文青衫打扮,三缕短须,颇有几分洒脱气质,三人身后跟着六位膀大腰圆的侍卫。

这行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客人,一走进店门就让整个大堂内静了静,直到他们都进了包厢,才又恢复过来,虽然大家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可到底没人敢议论,只把话题围绕着自己身边的人和事,自然不怕什么忌讳了。

众人默默地吃饭,年轻公子不过吃了几筷子素菜,阳光少年则捡着肉菜吃得很是欢快,直到抱着个西瓜样溜圆的肚子,瘫在椅子上,才吁了一口气,露出满意的笑容,“四哥,我又活了,山上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翻来覆去就那几样素菜,连你的小京巴都不吃!”

年轻公子睨了他一眼,“小白是狗,自然不吃素食,拿它和自己比,瞧你那点出息,既是出门礼佛,本就该心怀虔诚之意,焉能挑三拣四?况那虽是素食,可也不缺山珍海菜、珍馐上品,偏你还不知足……”

年轻公子滔滔不绝地数落着少年,旁边的中年文士和侍卫们早就习以为常,他们家看着冷心冷面寡言少语的主子其实有个不大不小的毛病……呃,逮着机会就话唠真不算啥大毛病……

文士笑吟吟地看着两人互动,恰在这时,少年很不雅地打了个饱嗝,眼看年轻公子绷起了嘴角,薄唇抿成了直线,眼神凝成了冰霜,少年吓得一把捂住嘴,冲年轻公子讨好地直笑,换来了一记恨铁不成钢的瞪视。

文士见状,知自家主子下不来台,忙笑着打圆场,“说来少年人日日茹素对身体却不好,这也是四爷心疼十三爷,才带十三爷下山,只是不下山不知道,这小小地方竟也藏龙卧虎,若楼下那些百姓的议论是真,愚倒想见见这位趣人。”

原来这文士耳力极好,隐约听到楼下普通百姓高谈阔论,很有些意思,也正好转移主子兄弟俩的注意力。

四爷与十三爷果然转移了注意力,四爷自然是给身边这首席谋士的面子,便让人把包厢门开了缝隙,楼下众百姓的谈话声霎时清晰地传进来。

大堂上吃饭的多半还是本地小老百姓,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平时劳作,难得吃饭时人多,喝上两杯小酒,兴致一来,嘴巴就没了把门的,当然是不放过这个嚼舌头的机会。

“要说咱镇上最厉害的人,肯定是风小先生了,人家九岁就中了秀才,是天上文曲星下凡哩——”

这大汉一开口,立刻引起了堂内四面八方的响应,你一句我一句,异常嘈杂,难为他们还能说得口沫横飞,那掌柜窝在柜台里擦着酒坛,也不禁止,笑呵呵地听着。

“我看是镇长吧,人家可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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