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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生十年:一只老猫眼中的人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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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才的踌躇中,我心中浮起一个念头,想略过下面的这段故事。但终于我决定不再逃避,除了对诸位的责任,这更是对那个深埋在我心底多年的美丽身影的忏悔。这些年来,我一直逼着自己忘记那段往事,但在我不安稳的梦境中,我不知有多少次看到那双美丽的眼睛哀怨地望着我,不知有多少次看到她从我身边掉下高墙。噩梦醒来,只有一钩冷月照着我寂寞的身影,我知道,我无忧无虑的平静岁月一去不复返了。

我和花花相遇在菊花盛开的季节。

那天,我趴在大柳树繁茂的枝叶间,心头突然涌上一种从未体味过的、说不出的难受感觉,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了孤零零的自己。

就在这时,我的眼前划过一道亮光,仿佛一颗流星专门为我落下。我猛然抬头,却见一只无比美丽的三花猫正伫立在屋顶上,她的眼睛如同碧沉沉的深潭,只一眼就将我吸入了潭底。

我一纵身跃上了屋顶。

那天,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跑了多久,风呼呼地从我耳边掠过,一片片房顶刷刷地在我眼皮下晃过,脚下的路越来越陌生,我紧紧盯着前方那个优美的身影,生怕一眨眼她就消失了。

她轻盈矫健,飞檐走壁如同平地,好几次我以为就要被她甩下,她却也放慢了脚步,我鼓起力气追上去,她却又飞驰而去。

终于,在一片树林前,花花停住了,转身看着我。她碧沉沉的眼睛直盯着我,带着些得意,又带着些戏谑。

晚霞染红了西天,夕阳的余晖洒在花花身上。她雪白的毛上错落地点缀着金黄和乌黑的花团,比猫族中最绚丽的花豹还要灿烂百倍,令我阵阵眩晕。

我的心怦怦直跳,我的腿在打哆嗦,我口干舌燥,张嘴想说什么,鼻端却袭来一股她身上的幽香,我腿一软跪了下去。

上天是如此垂怜它丑陋平凡的子民,美丽的花花竟然接受了我。

花花说,曾经有无数只雄猫跟在她的身后,但还没有一只像我这样,愿意抛弃自己的地盘,一气不歇地跑上大半天,从城里追到山里,尤其我还这么肥胖笨重,更是难能可贵。

和花花在一起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自由自在的时光。一切都那么新奇有趣,我无数次叹息,以前的自己完全不明白怎样才是一只真正的猫。我在山间林中奔跑,在淙淙流淌的小溪边喝水,捕捉蚂蚱、田鼠和鸟雀。我欣喜地发现自己越来越强健,我深深地爱上了这自由的生活,我要和心爱的花花永远在一起,在属于我们的天地间徜徉。

偶尔,我会想到招弟小姐和大柳树小院,但我看着花花那日益隆起的小腹,想到我们未来可爱的孩子,回去看看招弟小姐的念头也就一闪而过了。毕竟,我是猫,招弟小姐却是人类,我有我的生活,她也会有她的生活,不是吗?

山里的人家不多,但好几户人家开着小饭店,接待从城里来游玩的客人。夜里,我也会和花花翻过围墙,捡拾客人们的残饭。

一连几天秋雨连绵,我没有捕到什么吃的,也没有游客来剩下肴馔,我叼走了一户人家屋檐下的腊肉。

花花的肚子越来越大,食量也增加了,可食物却越来越不容易获得。终于,一天晚上,我偷走了一只肥鸡。

朦朦胧胧中,我意识到了这样做很危险,但一方面又觉得很刺激。更重要的是,当我叼着肥鸡飞身跃上墙头的时候,我看到了花花碧色的大眼睛中露出了欣赏和感动,那眼神令我不能自拔。

灾难终于降临到我们身上。

如果我能未卜先知,我绝对不会让花花和我同行。是的,花花是我怀孕的妻子,我孩子的母亲,我应该让她待在安全的小窝,由我来为她寻得食物。这天经地义,连犬族和人类都会这么做。可是,不知是由于我们猫族的劣根性,还是由于我的迟钝无知,我从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那天晚上,我们悄悄跳下墙头,摸到鸡窝旁,我突然感到气氛有些异样。

我暗道不好,赶紧抽身后退,一根大棒已劈头盖脸地砸了下来。

我箭一般窜了出去,一跃上了高墙,花花也奋力上跳,但爪子擦着墙边,直直地坠落下去,大棒狠狠地砸在她膨胀的肚子上,可怜的她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就没有了声息。

我心胆俱裂。

接下来的日子,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度过的。我并非要含糊其辞——虽然个体的悲哀对于他者也并无特别的意义。但在我记忆的海洋中,的确找不到那段日子一鳞半爪的痕迹。也许是大脑的自我保护,替我滤掉了最惨痛悲苦的印象,使我不至于疯狂失控。

我只恍惚记得自己在寒夜里游荡,枯叶在我脚下发出细脆的碎裂声,我看到一个窗口透出温暖的灯光,我停下了脚步,灯下的女孩正仰起一张圆盘大脸。

那是招弟小姐。

第九章 水管冻裂了

招弟小姐的惊叫声吵醒了小院里所有的人。

“死阿赳!你死到哪里去了?我还以为你早死了!”招弟小姐抱着我又哭又笑,“你怎么瘦成这样?你身上怎么有血?你受伤了?”

我想说句话,我张开嘴巴,却发不出声音,我的嗓子不知怎么哑了。

招弟小姐哭得更厉害了。

后来,有好几次,招弟小姐蹲在我面前,小心翼翼地问:“阿赳,这些日子你去哪里了?你为什么这么不开心?”

蘅蘅小姐说:“阿赳长大了,他心里有了我们猜不透的东西。”

是的,我生命中的这段经历,招弟小姐和蘅蘅小姐永远不会知道。

大柳树小院里人们的生活还是一如既往,平静得让我觉得自己只是做了一场噩梦。我也就努力地告诉自己那只是一个梦,梦醒之后,一切都并没有改变。

只是我时常神思恍惚,招弟小姐挖空心思,买来各种小吃和小玩意儿,却依然提不起我的兴致。我朦胧记得,那个冬天格外寒冷和漫长,虽然屋里的电热风扇不停地转,但白瓷砖还是凉气逼人,我干脆很少下地了。

有一阵子气温一直很低,厨房里的水管冻住了,大家不得不到邻居家借水。温度回升的两天后,厨房里突然传来哗哗的水声,水管被胀裂了。

当时小院里只有招弟小姐一个人,她惊慌失措地跑去厨房,东张西望,束手无策。她想来想去,只有向碣石君求助。

碣石君很快赶来了,他找到了隐藏着的水阀,打开盖板,止住了水流,又去买来新管子利索地换上,用一条旧毛巾把水管包好。

招弟小姐讷讷地说:“你真是什么都会……”

碣石君笑笑,“我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过,让你们女孩子过这样的生活,真是难为你们了。”

他迟疑了一下,说:“我可不可以问一下,你为什么一定要考法学?你本来可以不用这么辛苦的。”

招弟小姐说:“我读大学的时候,偶然听过一个讲座,叫作私权的勃兴,我突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激动。我又去买了几本法学理论的书,舍友说你怎么看这么枯燥的东西,可我实在是觉得津津有味。而且,一思考法学方面的问题,我就有一种成就感,仿佛自己也伟大了起来……可能,因为我一直很自卑,又一直有点自负,想凭借这种方式让自己得到某种满足吧。”

说着说着,招弟小姐也迟疑起来,她尽力想回答好碣石君的问题,但这个答案似乎让她自己也吃了一惊。

碣石君不做声了,半晌,他说:“其实,这个圈子并没有你说的那么理想化……不过,还是希望你成功。”

招弟小姐的第三次考研,仍然没有成功。

第十章 春天里的瘟疫

正如碣石君所说的,第三次考研,如果招弟小姐能提高二十分就可以考上,招弟小姐确实过了分数线,但有一门专业课差四分才及格。

这次,招弟小姐有些受伤了,伤心之后,她陷入了迷惑。

按照原来的计划,是打算考三年的。三年时限已满,收手吧,不甘心,再考一年,也有顾虑。

招弟小姐的父母说,你的事我们也不懂,你自己看着办吧。

蘅蘅小姐说,你的进步真神速,现在放弃就太可惜了。

碣石君说,虽然这一次非常接近了,不过每次考试都会有变数。

以文小姐说,还是赶紧工作吧,年龄拖不起的,得赶紧积累工作经验。

以文小姐又说,既然你只差四分,那何妨不先工作呢?等年底偷偷再去考一次,考上了就上,考不上也什么都不耽误。

招弟小姐觉得有道理。

开始找工作的时候,招弟小姐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不少机会。

首先,她失去了应届生直接落户京城的机会,如今她已经是“外来务工人员”,那些需要这种那种编制的单位都对她关上了大门。

其次,毕业三年的她没有丝毫工作经验,迈不过那些待遇丰厚的大企业的门槛。

而愿意找一名P大外语系女生做秘书的小公司老板,见到招弟小姐本人后又连连摇头。

每天,招弟小姐努力地打扮好出门,又垂头丧气地空手而归。

也有翻译公司让招弟小姐去做审稿,或者培训学校让她去教小孩子,招弟小姐却又迟疑了。

正在彷徨不决的当口,一个大变故的出现,使招弟小姐再也找不到工作了。

京城爆发了一场大瘟疫。

那一年的春光格外明媚,绵长的柳丝在轻风中飘摇,可是街市上一片萧条,人们惶恐不安地躲在家中,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

大柳树小院的邻居们大部分逃回了老家,剩下的也窝在屋里难得露面。

在这场瘟疫中,我们猫族和犬族不幸被列为不可接触的动物,人类一夜之间翻了脸,据说每天街道上都会新增许多流离失所的猫狗,而到了第二天他们又诡异地失踪了。

招弟小姐严禁我走出小院,也不许我到邻居家串门,只有蘅蘅小姐还一如既往地欢迎我。

许多时候,我从愁眉苦脸的招弟小姐屋里出来,在心事重重的蘅蘅小姐房间转一圈,情绪不由得更加低沉,我爬到大柳树最高的枝条上,恍恍惚惚地眺望着外面那变了样的世界,不明白在这样的世界上生活究竟有什么意味。

我心里也冒出过离开那里的念头,但我到哪里去?到山林之间吗?蓦地,那个美丽的身影电光石火般在我脑中一闪,我心头一痛,顿觉万念俱灰。

一天又一天,我伏在大柳树繁茂的枝叶间,那是我能逃离这个世界最远的地方。

将我又拉回这个世界的,是公子小白。

第十一章 公子小白

公子小白是蘅蘅小姐装在书包里悄悄带回来的。

那天晚上,蘅蘅小姐带上口罩,骑着自行车来到P大小南门,从铁栏杆缝里接过了那个书包。

蘅蘅小姐把公子小白托在手掌心,说看他多么小,就和阿赳当年一模一样。

招弟小姐却说,这小猫可比阿赳漂亮多了,多么贵气啊。

公子小白一身雪白的长毛,颈上系一个硕大稚拙的红蝴蝶结,一双饱含水汽的蓝眼睛怯生生地看着我们。

他是碣石君在湖边的草丛里捡到的,当时他正被围在一圈人当中哀哀地低鸣,身边还放着大半袋皇家猫粮和两个妙鲜包。

公子小白是我见过的最温柔懂事的猫。他生来喜爱洁净,从没有把牛奶打翻过,更不会把猫砂弄出盆外,吃过饭后,他就乖乖地坐在沙发上,把自己梳理干净。

他正是好玩的年纪,成天追着我的旧皮球滚来滚去,小院里又响起了久违的笑声。

不可思议的是,公子小白似乎对我有着天然的亲切感。一旦我爬上大柳树,他就会在树下绕来绕去,呜呜悲鸣,清澈的蓝眼睛哀切地望着我,使我不得不下去陪他。夜里,我一觉醒来,感觉到一个暖呼呼的小身体紧紧地偎依着我,我心里不禁涌上一股柔情。

有一天,我看到公子小白惊诧地盯着大镜子,眼睛瞪得溜圆,突然,他猛地往后一蹦三尺远,摔了个屁股蹲。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随即又觉得百感交集。

时间如同流水,生命循环更替,我有什么好想不开的呢?

我要好好地生活。

公子小白给我们所有人带来了好运气。

在经过漫长的准备之后,蘅蘅小姐的历史小说终于动笔。这部蘅蘅小姐的唯一的小说,便诞生在此时的大柳树小院。我常常看到蘅蘅小姐坐在桌前写作,膝上卧着公子小白,他们都是一脸安宁,浑然忘却了小院外的世界。

招弟小姐也撞到了她的好运气。

一天,她在网上发现一家出版社在寻找译者,翻译一本非常、非常有名的书。

招弟小姐心想,这么有名的书,稿费一定会开得很高,碰碰运气吧。

世上的事就是那么让人无法理解,只有本科毕业的招弟小姐居然被选中,去翻译一本与她的资历极不相称的著作。

后来才知道,当时人心惶惶,大家都无心做事,竟没有人去应征。

用招弟小姐自己的话说,那是让她“捡了个大便宜”。

不过,此时的招弟小姐并没有预料到这本书会给她后来的人生带来重大影响,她还带着点小失望,嘟囔说没想到一千字只有六十块,比翻译新闻稿还便宜,唉。

进入盛夏之后,疫情渐渐得到了控制,生活又恢复了正常。健忘的人类很快把那段日子抛在了脑后,继续寻欢作乐,巷口的烧烤摊上围满了喝啤酒的人,深夜里还能模糊听到粗鲁的吵闹声。

招弟小姐诚惶诚恐地翻译她的名作,把一个词改来换去,一句话颠三倒四,书稿边上写满了她的小注,翻译的速度可以媲美蜗牛。

她又投了几份简历,但求职的心思已经没有春天时那么急切。她本来就不甘心那四分的差距,眼见大半年已经过去,再考一次的想法又蠢蠢欲动了。

她满怀希望地给以文小姐打电话,如果精明的以文小姐能支持她,她就可以心安理得地不去找工作。

可是,以文小姐的一句话,令她吃惊得把考试忘到了九霄云外。

以文小姐说:“招弟,我正想告诉你,我和国强分手了!”

第十二章 校园爱情的期限

以文小姐和招弟小姐在一起的时候,她们都很默契地不提国强君。

这倒不是她们心里还有什么芥蒂,在以文小姐来说,她虽然生性好强,但还不至于浅薄得要在单身朋友面前炫耀自己的幸福爱情,何况爱人还曾经是朋友暗恋的对象。而招弟小姐的神经,也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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