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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天涯行-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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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想说,我不用你可怜,也不用你同情,我是爱你的。你可明白?虽然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但爱总是能让人疯狂的。
这样一个妖孽,即使是我的骨肉你又何必去同情。我仿佛现在才意识到,身上的禁制已被他打开了,我的身体自由了,手脚也完全受我支配了。
※※※
小金狼的眼睛,在我挖它心脏的那一刻睁开了。它的眼中似是不解,似是痛苦……
这些我都假装没有看到,我的心里充斥着疯狂。拿着那颗血淋淋的,幼小的心脏,揣好那人送的珠子,又看了一眼地上仍在抽搐的小金狼,从狼窝狂奔了出来。
我没有跑出多远就找到他了,他在草地上挖一个小坑。那襁褓里的死孩子放在一边,他似乎是要埋葬这个孩子了。
他看到我,看着我手里的狼心,一脸惊诧的表情。我抓过他的手,把那颗还在跳动的,幼小的狼心放在他手里,就跑开了。
在无际的草原上跑啊跑,我不知道自己要去那里。终于自由了,是他给的珠子让我又有了希望。现在我又不想死了,我要报复两个人。
父汗,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自私带来的,所以我要报复的第一个人是他。
狼妖,我已经杀了他的孩子。估计他看到一定也要抓狂了吧?
哈哈哈哈,都来吧,一起疯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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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传】日后手札之狼人
那颗珠子里果然有一种很神奇的功法,是对五行力量的运用的法门,分光暗两种属性的五行力量。因为那功法并没有名字,所以我就叫它暗光决。
可就在我藏到一个自以为很隐秘的地方准备修炼的时候,狼妖又出现了。刚刚开始修炼暗光决的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我的自由也又一次到头了。
我觉得自己已经够疯狂了,但狼妖比我更疯狂。也许是我还有‘利用’的价值吧,他并没有杀死我。
说‘利用’,其实我更明白就是要继续充当他繁殖后代的工具而已。他问我他的儿子怎么死的,心到那里去了,我告诉他被我吞了。我觉得自己疯狂,但没想到狼妖比我更疯狂。我已经没有机会报复父汗了,因为我暂时还有‘利用’的价值,所以他就迁怒于我的家人。他拿来的人头我都见了,好多熟悉的,不熟悉的,似曾相识的,父汗和姐姐的头颅赫然也在里面。我的泪已经流干了,所以我的心情很平静。
留下的那些国人不知道被他用什么妖术迷惑,全部成了他的傀儡。在草原上为他建起了神庙,里面供奉着他的塑像。现在的匈奴已经以狼为尊了,那些被迷惑的人们处处颂扬着狼神。无知的国人,你们可记得以前那个匈奴,可记得以前的匈奴二娇?你们可知道你们的狼神,却是一个妖怪?
我只是暗自修炼着那人留下的功决,我发现自己学习这些东西很有天赋,很快就被我修炼到了暗光决的第二重。
虽然还不能炼出自己的世界和空间,但我相信现在的狼神已经不能把我怎么样了。他成为匈奴狼神后好像终于想起了我,又来找我这个牢笼中的女人,为他繁衍后代。
那人说的没有错,虽然我只练到暗光决的第二重,但是狼妖已经不能奈何我了。但是他比我强一点,就是他虽然也不能创造出空间,但他已经学会了空间传送。
我被他传到一个黑暗的空间里,他大概想在这里关我一辈子吧。可是那人所传暗光决的神妙又岂是他能猜想到的,我在修炼的过程中慢慢把这个空间补全。我在这里加上了花,加上了树,加上了动物。其实这些动物,大多都是被我从别的地方莫名其妙移过来的。只是从来没有莫名其妙移进来过一个人,也许这里并不适合普通人生存吧。我又用自己的力量创造出一个太阳,为了保持平衡又造了一个月亮,自己就住在太阳里面。住在那里是因为那里温暖,也许是我失去自由的时间太长的缘故吧,我喜欢这种温暖,喜欢这种光明常驻的感觉。
现在这个空间已经变的有声有色了,虽然这里只有我一个人,但我是绝对自由的。只是我的心里会不时出现那个男人的影子,每当这种时候我就拿起那颗珠子看看。
暗光决修炼到第三重已经很难再提高了,我就开始把见到那人后的一点一滴,把我的思念刻到那颗珠子里。那天,我给那颗珠子取了个名字叫“锁情”!这颗珠子里封锁着我对那个男人的情,和我最最清白的心灵。剩下的时间我不再修炼暗光决,开始一心一意营造起自己的空间来。
那个男人永远是我心里神,他是我的王,我唯一的王,他才是真正的神。我住在太阳上面,我叫自己日后。日后,是永远属于他一个人的后。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我已经彻底忘记了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那些愁,那些怨似乎都没有了,现在只有锁情珠是我唯一的支柱。
我开始在意起自己的相貌来,为了我的王,我要把自己最美丽的一面给他看。我相信他能看的到,因为锁情珠里铭刻着他的影子。
可是噩梦并没有离我而去,狼妖又来了。我似乎忘记了当年是他把我传送进来的,那他一定也可以进来。只是这次他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着那头死去的小金狼。
看到小金狼的身体,我的心不由一震。想起过往发生的那一幕,我有些后悔了。那虽然是狼妖的孽子,但的确也是我的骨肉啊,我当时为什么会那么狠心……
我甚至忘记在见到狼妖的时候收回自己的宝贝珠子,就那么呆呆的看着死去的小金狼。狼妖这次比以前强大了许多,他趁我不留神夺走了我手中的珠子。我的心在他拿去锁情的那一刻完全失守,我发了疯似的要从他手里夺回来。但还是让他跑了,似乎整个空间都失去了他的影子。直到我明白他是躲在我化出的月亮上时,已经完了。
那里已经被他大兴土木造出了一口血泉,我不知道他是从那里弄到那么多的血。后来才知道他发动匈奴和王朝做战,将那些死去兵士的血引到这里,而他的目的竟然是要复活那只小金狼。
果然是狼妖,他比我想象的还要疯狂。[小说下载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没有了锁情,我的能力下降了好多,要不是自己逃的快,就差点死在他的手里。对死去的小金狼,我的孩子,我是怀着愧疚的。所以我并不会阻止狼妖的举动,假如小金真的能复活,那也许我的愧疚也会少一点。现在我只想拿回我的珠子,没有了珠子我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后来这个空间里出现了两轮血月,我知道其中一轮是我以前化出的,另一轮一定是那血泉的影子。可自从出现这两轮血月后我的能力就一天比一天低,连太阳的温度都保持不了。我住的地方一天天冷下去,现在连动都不能动,别说去夺回锁情了。
狼妖再没有来过这里,也不知道小金复活了没有。血月的颜色越来越深,现在我住的地方几乎就像冰窖一样。
暗光决给了我无限的生命,现在连死都成了奢望、我才明白死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想死不能死的那种感觉。
我这一生真是充满着许多意想不到的事,也许一个普通人一辈子碰到不可思议的事,都没有发生在我一个人身上这么多吧。
下嫁为狼妻,产下狼子,又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被传送到未知的空间,像神一样创造空间……
而我只想和普通人一样活着,再像普通人一样死去。可是不可能!我的生命难道真要在这样永远的孤寂中度过吗?
以前也许我是孤独的,虽然我是一个人,可我还有锁情,但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九只被风干的火鸟,陪着我这个死不了的老太婆。我现在算什么,也许也是一个老妖怪吧。
我说过,我这一生真的充满这许多意想不到的事,也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人。那个年轻人的出现,又是我的一个转机。
他居然被狼妖变成了狼的模样,更让我想不到的是他身体里居然有一颗和锁情同出一源的定心珠。
他让我看到了希望,我教给他暗光决,希望他能帮我拿回锁情。我相信上天也许真是怜悯我的吧,尤其是看到他拿着怒斩出现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人简直就是上天派来帮我的。那把刀我很熟悉,他是原匈奴第一铸器大师墨嫡的收山之作,不过铸成那把刀后他就不知所踪了。要是他留下来,还不知道会不会在狼妖的那次大清洗中存活呢。
我明白这把刀的特性,现在这个人有了定心和怒斩的襄助,再加上我教的暗光决,相信一定能帮我拿回锁情珠。
那人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我感觉太阳的温度开始回升,就知道他成功了。而他久久不归,那一定是出事了。
恢复了一点功力的我奔到了血月上,一眼就看到了血泊中的他,手里握着的正是锁情珠。为了报答他,我一定要救活他。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失去了心脏,但我有办法让他起死回生。
除了狼妖,我没有接触过其他男人的身体。即使是锁情珠里的那个影子,我心里的王,当年我也只是碰过他的手而已。
孤寂的生命中,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男人的身体接触这么久。虽然只是为了救他,只是两掌碰到他的身体而已。
我现在才发现这个男子身上的气质和我心里的王是那么相似,几乎就是一个人。难道是我的王派来的吗?
我不知道,我不想知道,但我只想把他留下来。我一定要救活他,让他陪着我。
他活了,但他也要走了。那他一定不是我的王派来的,他们只是相似吧?我的王会带我离开狼窝,而他却要一个人走。
走吧,走吧。我是有些多想了,我怎么会这么想?
我是日后,只是属于我王一个人的后……
卷四 风云再起
'第九十七章'错爱
【昨天17的网通线路中断,我一直上不了17,所以也不能更新。不可抗力,望大大们谅解。】
金三果然是战场上的奇才,治军的悍将。不到半年功夫,众将士升的升,降的降,撤的撤,杀的杀,王朝军队在他的铁腕下已紧紧的拧成了一根绳。不到半年功夫,王朝军队在他的银枪直指下打退了匈奴无数次进攻,收复了大半城池,更是士气大涨,军心大稳。现在的匈奴军队已经被压制到了边境一隅,‘杀神’金三的威名又一次在朝野上下被津津乐道,提起金三又不得不提他麾下的另一员虎将。
如果说金三是战场上‘神’一样的存在,那个人就更像一个‘传奇’。有传闻说他出身贫寒,最早只是在厢军服役的一个小兵;有传闻说他原是一个杀猪卖肉的屠夫;还有传闻说他本是江湖中人。。。。。。
关于他的传闻中提到最多的还是他那把刀,资料总汇是这样描述的:刀名‘怒斩’,重六十四斤,长五尺,形似马非马,刀锋所过之处鬼哭狼嚎。更异之处在它见血变红,刀体暴长。色愈浓,杀意愈强;刀愈长,杀气愈重,死在这把刀下的胡虏不计其数。
※※※
远在千里之外的张世和金三却无从得知这些,此时的张世正站在营外的山坡上遥视着无际的夜空,不知从何时起他喜欢上了这塞外的夜空。他的双眸幽深如古井,清澈如静泉,明亮如素月,悲悯如莲华,漆黑的长发亦风卷起,在空中放肆地飞舞着,仿佛一朵盛放的墨莲。现在已是晚秋时节,虽然神州大地上拥有着同样的星月,却只有在这里,那萧风冷月交织下的凄美更让他觉得动容。
匈奴军队被压制到了边境一隅,暂时按兵不动,已经好久没有感到这样放松了。想起当初从草原回来,在骠营的日子没有过多久,金三就慢慢给他加起责任来。从骠营指挥使,到今天的都虞候,不到半年连升数级,这在王朝的历史上也是很罕见的吧?当他这样问金三的时候,金三只说了一句“非常时期需施非常手段”。不过这半年见金三的“非常手段”多了,耳濡目染之下张世杀人的手段也愈见残酷狠辣起来。在张世看来,权势不仅仅是权利和享受,也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他现在才明白,这也许才是当初为什么金三肯做一个区区骠营指挥使的原因吧!
张世想着,等战事息了,红泥小火炉上,温上一壶好酒,桌上摆上一碟花生米那该是多么惬意,现在才觉得这样的日子分外弥贵。像这个时候,人们工作了一天,各自拖着疲乏的身躯回家。家家升起了炊烟,人人围在桌前晚膳,孩子们在门前嬉戏,扑抓遍地的点点流萤。天空布起了会眨眼的星灯,户户点亮了会流泪的烛光。温馨无比,无比的温馨。
这时一件披风落到了他身上,他知道一定是霖铃,却并没有回头,依然那样站在风里。这半年,他并非不明白霖铃的用心。从草原回来后,她就恢复的女儿身,也再没有上过战场,并说要留在自己身边照顾饮食起居。张世不置可否,战争本就是是属于男人的,禁军也有女眷随营的习惯,所以她留下也没什么不妥。可真当她一心一意为自己熬粥,缝衣的时候,那虽然可口的粥在张世心里竟成点点苦涩,那合体有致的衣服穿在身上竟成缕缕不安。从根本不懂得膳理,没有拿捏过针线的她到能熬出一碗可口的粥,缝出一件合体的披风,这里面的酸楚张世一一看在眼里。可张世除了不安就剩下苦涩,只因自己对她多的是怜惜,多的是像兄长般的感情,却不是爱。
只因他的爱早已经随‘飞雪’剑一起掩埋了,从那天他就想,不会把爱再给什么人了。如果说有一个也只是他自己!虽然后来飞雪又回来的,可自己却只剩下有限的寿命。从草原回来后以这功力全失的身体,在战场上要不是怒斩,也许早就死了。所以他打定主意,即使死也要轰轰烈烈的死在这沙场之上。以前辜负过别人,辜负过自己,现在张世的心里早已无情,爱情现在已经不属于他,所以他不会再让这一切发生了。
霖铃,你错爱了。此时的张世,胸中装的下万千雄兵,却实难负起这款款深情。。。。。。就这样站了好久,又一阵冷风吹过,卷起他黑色的披风,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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