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尸语者:公安厅从未公开的法医禁忌档案-第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你们认识这是谁吗?”

“金萍,天哪,是金萍。”

“你们怎么看得出来她是金萍?”

“脖子上的痣!”

“是啊,那痣!”

听见群众这么一说,我、永哥和乔法医不约而同地朝女尸的颈部看去,果不其然,虽然尸体已经高度腐败,但是那颗黄豆大的红痣依旧清晰地印在女尸的颈部。

“看来没有猜错,金萍和她的儿子真的死了。”我揉了揉鼻子说。

“这就能合理解释金萍为什么带着她的儿子远离公路,来到这偏僻的小河边了。”永哥说。

我有点儿讶异,看着永哥问:“怎么解释?”

“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逃跑。”永哥说,“他们是来畏罪自杀的。别忘了,案发当天金萍就是带着她儿子来这里逮龙虾的。金萍杀了人,于是想到了刚才逮龙虾的地方,所以带了她的儿子来这里畏罪自杀的。”

我点了点头,说:“你说是自产自销,听起来还是很有道理的。不过,我总觉得,就算她可以自杀了之,可是哪个母亲犯了错,还要带着自己的孩子一起死的?”

“是这个理。”永哥说,“但是能因为几句话就杀死自己婆婆的人,思维肯定与常人不一样,或许是她害怕一个人上路,就找自己的孩子陪着吧。”

我皱起了眉头,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么狠心的女人。

“这里人太多了。”我说,“把尸体拉去殡仪馆检验吧。”

现场围观群众很多,如果在现场检验尸体,势必会导致泄密。即便法医不说检验结果,即便此案是自产自销,也一样会让围观群众误解、猜测,还会一定程度地侵犯死者的权益,所以我们还是决定去殡仪馆那个灯光昏暗、不透气的走廊上解剖这两具高度腐败的尸体。

到了殡仪馆,我从勘查箱里找出了防毒面具,希望这个小玩意儿能挡去一些损害身体健康的尸臭。

金萍和小孩的尸体并排摆放在过道的地面上,大批的苍蝇在尸体周围盘旋。本来在这个僻静的殡仪馆中很难看到苍蝇,但这腐败尸体一到,就像下达了召集令,整个殡仪馆周围的苍蝇全部按时赶到。我看了看漫天飞舞的苍蝇,无奈地摇了摇头:“你看看,没有解剖室,怎么工作。”

巨人观的尸体是非常可怖的,面前的这个女人上身穿着颜色已辨别不清的T恤,下身穿着深色的三角裤衩。因为腐败气体充斥尸体内,导致尸体像吹了气球一样膨胀了许多,皮肤呈现出黑绿色。眼球已经凸出了眼眶,舌头伸在口腔外,连子宫、直肠都已经被腐败气体压迫得从生殖道和肛门溢出,拖在三角裤衩外。小孩只穿了个小兜肚,兜肚上沾满了黑色的河底淤泥,尸体表面也是如此,黑绿色油光发亮,看了都觉得恶心,简直是阴森恐怖。

防毒面具似乎确实有一些效果,戴上以后略微减少了一些臭气,但是那种恶臭仍透过防毒面具不断地挑衅我的忍耐极限,我时刻都有干呕的欲望。

“金萍逃离的时候,也不找条裤子或裙子?穿条三角裤就跑了出来?这不合情理啊。”我的声音透过防毒面具传了出来,发出嗡嗡的共鸣。

永哥点了点头:“是的,但是既然她已经铁了心自杀,穿什么可能也就不在意了。”

“自杀的人,多见的是自杀前穿着整齐。”我说,“尤其是女性。”

“可能是她想不了那么多了,毕竟杀了人心情不一样吧。”乔法医说。

我沉默了一下,晃了下脑袋,说:“不行,不行。我们不能这样先入为主,先查明了死因再说。这个案子里,死因是关键,如果他们是溺死,那么应该就是自产自销的案件。但是如果他们有别的死因,就不好说了。”

“对,那抓紧时间干活儿吧。”永哥说,“要不,先易后难,先看小孩的?”

我点了点头,和永哥一左一右蹲在小孩尸体的两侧,开始检查小孩的尸表。苍蝇不断地撞击我们的头面部,既然条件如此,我们也只有忍耐。

尸体条件非常差,而且沾满了淤泥,我们只有用纱布轻轻清理尸体表面。但是因为尸体已经高度腐败,表皮层和真皮层之间都有气泡,表皮也非常容易脱落,所以我们每擦一下,都会不小心蹭掉尸体的表皮。经过仔细检查,并没有在小孩的身体表面发现任何损伤,除了口唇黏膜有一处颜色改变。

“这是不是出血?”我用止血钳指了指口唇黏膜颜色改变的部位。

“像是,但是条件太差,已经没有办法确定了。”永哥皱起了眉头。

我用酒精不断地擦拭着这一小片区域,觉得这确实已经失去了确定结论的条件,只有作罢。我拿起手术刀,慢慢地划开了小孩的胸腹腔。刀子经过腹部的时候,只听“扑哧”一声闷响,尸体就像是个被扎破了的气球,膨胀的腹部迅速瘪了下去,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无法忍受的恶臭。幸亏戴了防毒面具,我干呕了一下,眼泪都出来了,还好没有被旁人发现。

解剖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气管已经高度腐败成深红色,无法判断是否有明显的充血迹象,肺已经腐败得充满了气泡,也失去了鉴定是否是溺死的价值。但是当我们打开尸体的胃时,却发现胃内容物居然十分干燥。

“不是溺死。”我说,“没有溺液。”

“说不准是干性溺死呢?”永哥说。所谓的干性溺死是指人跳入冷水时,冷水刺激喉头,导致痉挛,继而窒息,这样溺死,水是无法进入消化道的。

“干性溺死很少见。”我说,“而且一般在冬季出现,夏天水温也不冷,难以干性溺死。”

我想了一想,道:“结合他口唇黏膜的色泽改变,我们应该可以确定这个小孩是被捂压口鼻腔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的!”

4

我这种无可辩驳的依据和语气,让现场所有的人都沉默了。几分钟后,永哥率先打破沉默:“我们想错了。其实小孩的死,不影响案件的定性。大家想一想,如果金萍带着小孩来到河边,她可以选择把小孩扔进水里,但同样也可以选择捂死小孩后再扔进水里。”

我低头想了想,说:“对,永哥说得对,关键还是要看金萍的死因。”

被我这么一说,我们一起转头看着放在一旁、上面落满苍蝇的金萍的尸体。鉴定死因是法医最基本的工作,但通常都是基础工作,像这个案子,一个人的死因能牵扯到整个案件性质和侦破方向的,十分少见。我们顿时对这具外形可怖的尸体的死因充满了兴趣,怀着无比的神圣感,开始了对金萍尸体的检验。

金萍的腐败程度更加严重。口唇更是被小河内的生物啃去了部分软组织,上下两排牙列部分暴露在外面,白森森的,就像是金萍正瞪着眼、龇着牙看着我们,凶神恶煞一般。我们用同样的办法检验了尸表,基本确定死者全身没有明显的外界暴力作用痕迹,排除了机械性损伤死亡。因为金萍的窒息征象非常明显,颈部又没有暴力痕迹,我们之前的推断一步一步地被验证,难道她真的是投河自尽的?

金萍的内脏腐败程度更为严重,难以通过内脏的形态学改变判断她是否系溺死。但是当我们切开她的胃壁时,大家都惊呆了。

金萍的胃里和小孩的胃一样,非常干燥。

“胃内居然没有溺液!”我说,“金萍也是被人死后抛尸的!”

“你之所以说小孩不是干性溺死,是从统计学意义上说,很少见。”永哥说,“但是金萍的死因可不能说可能性大什么的,必须有个肯定性的结论,能不能完全排除,她肯定不是干性溺死?她肯定是别人杀的?”

我有一些底气不足,说:“如果两个人同时出现干性溺死,这也太巧合了吧?”

我默默地用剪刀沿着死者胃幽门剪开十二指肠,又重新仔细检查了小孩的十二指肠,信心满满地说:“虽然没有直接依据,但是我有间接依据证明这娘俩死于他人之手。”

大家一起疑惑地看着我。

我接着说:“大家看,这两名死者胃内容物也是玉米和咸菜,和孙老太的一样。消化程度也是刚刚进十二指肠。那么,我想问,一个人杀了人,然后找三轮车,再骑车骑出3公里,然后再杀害小孩,再自己投河,最少需要多长时间?”

身边的侦查员说:“这种农村的土路,光骑车也要40多分钟。如果再加上偷车、杀小孩、投河,怎么说也要1个小时吧。”

永哥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他的眼睛一亮,说:“我知道了,我现在支持你的观点。”

侦查员说:“支持?支持什么?他们是被别人杀害的?为什么?”

我说:“从胃内容物消化程度来看,金萍和小孩的消化程度和孙老太的一致。也就是说,他们3人的死亡时间一致。既然死亡时间一致,那么就不可能是金萍杀了孙老太以后又跑这么远来自杀,她又没长飞毛腿!”

侦查员哦了一声,说:“那会不会是个体差异影响消化程度呢?”

我说:“即便是个体差异,也应该是年轻人消化得快,如果年轻人和老人消化程度一致,那么应该是年轻人先死的。而且,这么短的时间,个体差异不会影响多少,更不可能会有1个多小时的误差。”

说完,我仿佛突然想到了点儿什么,拿了止血钳轻轻地夹住金萍的每一颗牙齿,轻轻地晃动。别的牙齿没有反应,唯独夹到右侧下侧切牙和尖牙的时候,牙齿很容易就被拔了下来。我说:“你看!死者的这两颗牙齿严重松动!这是口鼻腔被侵犯的迹象。现在证明金萍死于他人之手的直接依据也有了!”

永哥哈哈一笑,说:“厉害啊!这都能想到!”

我说:“其实很简单。现场的手套肯定与他们3人的死有关,手套上沾了不少血迹,但3人的尸体上没有开放性损伤,只有孙老太的脖子上有擦伤,这样的擦伤不会在手套上留下任何可见的血迹,所以手套上的血,要么是鼻血,要么是牙齿受伤后的牙龈出血!”

“好了,既然金萍母子被确定为被捂压口鼻致死,那么我们就要宣布这不是一起自产自销的案件了,凶手另有其人!”永哥做了总结性发言。

侦查员流露出无奈的表情,因为我们这样的结论导致他们需要继续没日没夜地工作了。

“可会是什么人作案呢?”侦查员说,“我们调查了,他们没有什么恩怨情仇,更没有什么债务纠纷,杀了3个人,是为了什么呢?”

“杀人动机有疑点。”痕检员说,“我们也有疑点。之前我们判断得很清楚,凶手应该就在现场室内或者能够和平进入现场室内,那么什么人能敲开他们家的门,然后逐个儿杀死呢?关键还是用捂压口鼻的方式,一个人只有一双手啊!”

“是的。”我对痕检员的看法很感兴趣,“凶手应该是在3个人都在睡觉的时候,逐个儿捂死的。”

“对啊,那凶手是怎么进入现场的?从调查情况看,她们睡觉的时候很谨慎,门都是从里面用插销锁住的。”侦查员说。

解剖已经完事了,我一边脱下解剖服,一边苦思冥想,确实有一些事情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现场的情形在我的脑子里不断地翻滚,突然,我灵光一闪,跳了起来:“我知道了!”

我的突然发话,把大家吓了一跳,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地看着我。

我说:“这只手套,是因为孙老太丢了另一只,所以扔在家里的某个地方了。那请问,最有可能的,是扔在什么地方?”

大家都觉得我有些思维跳跃,这正说着凶手的动机和进入现场的方法呢,我却想到了凶手作案时戴着的手套。

我看大家没有重视我的想法,接着说:“我再提示一下。死者家本来就很小,还有一个杂物间,那么,这个旧手套很有可能是扔在杂物间里。另外,我们再结合前期调查看一看,当天晚上天黑以后,老太因为在等金萍母子,心急的时候多次跑到100米外的公路边守望,不过就是去100米的地方,而且去看一眼就回,这个空当,老太不会还锁门吧!”

“你是说凶手是溜门入室的?”还是侦查员对这方面最为敏感。

“是的,为什么不能是凶手趁老太出门的时候进的屋子,没想到老太很快又回来了,于是他只有……”我说。

“躲进杂物间!”永哥插话道。

“是的,如果他这么狼狈地被堵在杂物间,只说明了一点,他是没有准备而来的,是想顺手牵羊。”我说,“既然是顺手牵羊,就不会带什么工具,所以我们没有发现死者身上有工具损伤。如果是专门来杀人或者是来偷东西的,至少螺丝刀、匕首要带一个吧。”

“有道理。”永哥说,“我知道你刚才说手套是什么意思了。你是说小偷在杂物间里潜伏的时候发现了这只手套,就顺手戴上了,对吗?”

“是的!”我兴奋地说,“这就是为什么凶手戴了一只手套,形成老太太脖子上那种特征性损伤的原因!”

“如此这般,”乔法医对我刮目相看,说,“就可以解释所有的疑点了。那么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第一,凶手在杂物间潜伏几个小时,杂物间的东西上有很厚的灰尘,他很有可能在杂物间的物件上留下痕迹物证。之前我们找得不仔细,现在带勘查灯去,再仔细找找。”我慢慢说道,“第二,凶手发现孙老太突然回家,躲进了杂物间而没有躲在东卧室,说明他了解房屋的结构和摆设,也了解孙老太一家一般不会去杂物间,加之他是为了顺手牵羊,那么,这个凶手应该是熟人,而且离孙老太家不远。下一步就查一下这个村子里头有没有手脚不干净、有前科劣迹的人。”

“能确定有前科劣迹吗?”侦查员问道,这个线索对侦查员非常有用。

“我觉得可能性会比较大。”我说,“他有反侦查意识,不然他为什么要把金萍母子的尸体运走,而不一起运走孙老太的尸体呢?”

“对,想转移我们的视线。”永哥插话道,“他一定想不到我们这么快就从中发现了问题。”

侦查员走到解剖过道的外面,招手喊陪同我们一起到殡仪馆的辖区派出所民警过来。辖区派出所民警显然被尸体熏得已经吐了一会儿,这会儿看侦查员在招手喊自己,只有无奈地皱着眉头走了过来。

我笑着走了出来,问:“这个村,有没有因为盗窃被打击处理过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