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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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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掀翻,如果狐狸冲他龇牙,他能比狐狸龇得更气势汹汹!看着小狼的健康迅速恢复,日渐活泼,再不是当初病危孱弱的样子,我心里美滋滋的。

然而随着小狼的长大,我感到不安起来:小狼的胆子越来越大,好奇心越来越重,精力越来越旺盛,随之而来的就是不安分和破坏。当小狼觉得自己的牙齿更尖,爪子更利,以前打不过的狐狸也似乎并不可怕了,对地盘也更熟悉了时,就不那么怕外界了。他对环境开始有了自己的判断和主张,渐渐执拗起来,再不是我能呼之即出,挥之即躲的小家伙,相反小狼更向往新鲜泥土的气息,他看上了画室外的小菜地。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楼上无人,小狼大胆地溜到画室外,跑到菜地里尽情地翻滚折腾,把小葱压倒了一大片,大蒜一个个被刨出来啃得全是窟窿,刚长出的菜苗被踩得东倒西歪,刚长红的番茄被咬来吃了。小狼还饶有趣味地在菜地中间掏了个大坑,庭院的雪白地砖被踩满了黑糊糊的爪印。忽然,他小耳朵一竖,听得有人上楼来,一溜烟销声匿迹。

这是我和爸爸上来浇水。刚一看见乱糟糟的菜地,我们就傻眼了,这可是爸爸辛苦一春天的成果啊!心痛不已的爸爸看见爪印,不问青红皂白,就抄起扫把打在狐狸屁股上,把狐狸骂了个晕头转向。我见爪印一路通到榻底下,当然知道谁才是罪魁祸首,但也只能装聋作哑,任狐狸去背黑锅。狐狸生平可从未干过这种大逆不道的破坏勾当,现在不明不白当了替罪狗,挨打受气,委屈得眼泪汪汪,开始了为期两天的绝食抗议!

我帮爸爸收拾着残秧断苗,心里很不是滋味,老人家费尽心思引种育苗,每天爬上爬下拎水浇菜,眼看收获在即,转眼间却被小狼破坏干净。虽然他们没发现,但是小狼已经影响他们的生活了。我心里一阵阵地愧疚与自责。自从带小狼到画室的这些日子,小狼一直低调隐藏,和我配合默契。狼天生的悟性和聪明,让我误以为他比狗还听话好养,幼稚期的小狼崽除了喝牛奶就是长时间睡觉,这种无声无息不惹事的状态,让我几乎都忘记了他是一只狼,还估摸着在这画室养他到两三个月都没问题,没想到才十多天就养不下去了。我这才初次意识到养一只小狼比养狗复杂得多。

爸爸刚离开三楼,小狼自认为安全了,不等我呼唤就自作主张地溜达出来。我故意推推小狼的屁股让他回榻下隐藏,小狼非但执拗地抗拒不回,反而大张旗鼓地到处巡视,那神态仿佛在说:“危不危险,我自己能判断!”我的汗毛陡然竖了起来,心中的不安愈演愈烈。

小狼丝毫不觉得破坏菜地有什么错,他得意洋洋地从榻下拱出一个番茄,用小爪子踢皮球一样玩着,仿佛向我炫耀他的收获,直到他玩够了,才把番茄一股脑地吞吃了下去,连糊在小爪子上的番茄浆都舔了个干净。这家伙小小年纪就会自己找吃食,判断什么东西能吃,看那菜地里大蒜啃过,菜叶子咬过,小葱嚼过,但似乎都不合他的口味,唯独对这番茄情有独钟——吃掉一个、咬烂一个,还带走一个。在炎热的楼顶,番茄确实是消暑解渴的美味。

我猛然间想起原产于南美洲的番茄最早就叫做“狼桃”。传说“狼桃”的得名是由于它艳红如火,人们都以为它有毒,没人敢吃,而在早期的人们心目中凡是邪恶的、有毒的都喜欢冠以狼的名称,因为在人们眼里,世间万物最恶毒危险的莫过于狼,“狼桃”这个名字一听就让人敬而远之。直到16世纪,英国俄罗达拉公爵去南美洲旅游,回国时勇敢地带回“狼桃”作为表达爱情的礼品,献给他的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从此,欧洲人才称它为“爱情果”、“情人果”,并将它作为观赏植物栽种在庭院里。但过了一代又一代,仍旧没有人胆敢吃“狼桃”。直到18世纪,一位法国画家多次为“狼桃”写生时,面对这样美丽却有“剧毒”的浆果,实在抵挡不住它的诱惑,于是冒着生命危险吃了一个,觉得酸酸甜甜很是可口。之后,他躺到床上等着死神的光临。但一天过去了,他还躺在床上,鼓着眼睛对着天花板发愣。怎么,他吃了全世界都说有毒的“狼桃”居然没死?!他满面春风地把“狼桃无毒可以吃”的消息告诉了朋友们,大家都惊呆了。不久,“狼桃无毒”的新闻震动了西方,从那以后,上亿人都安心地享受了这位“敢为天下先”的勇士冒死带来的口福。无疑这位法国画家并非出于饥不择食,而是真正全情投入地爱上了他所描绘的“狼桃”,或许同是画画的人,才有这样的疯狂与叛逆以命试爱,正如我执意走进狼性世界一样,传说的不一定是真实的。

对于“狼桃”的由来,我想到的是另一个可能:菜园中的大蒜、茄子、黄瓜等诸多诱人蔬果都被小狼浅尝则弃,辣椒更是碰也不碰。而小狼却天生就认识番茄,选而食之,莫非“狼桃”与狼真的有着不解之缘?据一些资料记载:“在南美洲荒野,许多狼在缺乏食物的情况下,每逢入暮时分就在灌木丛中寻找浆果充饥,同时也补充维生素和水分。”人们都只知道狼吃肉,却不知道狼同样嗜食浆果杂食,“狼桃”就是野狼所钟爱的救命果实。或许有些流落荒野的人曾经跟随狼的脚步,捡拾这种鲜艳的浆果救命,之后感慨地把狼如此钟爱的红色浆果叫做“狼桃”,而这可怕的名字加上让人疑惑的血红颜色,让千百年来厌憎狼的人们不屑尝试就将其定义为“有毒”,并将这虚妄的判断代代相传下来。

从寻找到第一个番茄,小狼开始有了辨别食物的能力,我把小狼够不着的几个“狼桃”摘下来给他放在窝边,第二天它们就无影无踪了。

从那天以后,我寸步不敢离开画室,连吃饭都是速战速决或者干脆端上画室去吃,可就在这样严密的看护下,仍旧听见邻居闲聊说:“隔着篱笆墙看见有只灰猫跑进你画室去了。”所谓“灰猫”为何物,我心知肚明。小狼敢独自走出画室了,敢大肆破坏了,敢蔑视危险了,这不是什么好兆头,终有一天他不再甘于像胆小幼崽那样乖乖躲藏着等妈妈,画室终究不是藏狼卧虎之地。况且还有一只与他钩心斗角的狐狸。小狼啊小狼,我该拿你怎么办?

画室不宜久留,趁小狼这种不受控制的行为刚出现苗头,另寻他处迫在眉睫。我想到了亦风。

亦风是我在黑熊保护中心参观时认识的一个朋友,他和我一样热爱动物,崇尚自然。亦风早年是画油画的,后来改行做电脑动画,现在有一个自己的动画工作室,经营得很不错。事业上了轨道,他就能抽身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亦风爱好摄影,一有空就喜欢背包旅行,共同的爱好让我们渐渐成为了亲密的朋友。我思前想后,也只有亦风最能理解我救助动物的心情,就算今后小狼长大瞒不住他,他也绝不会出卖我。但就目前而言,为了不引起麻烦,对他还是暂且隐瞒了小狼的事实,只谎称捡到了一只流浪狗不想告诉家里人,请他一定帮忙想个安顿的地方。

“实在养不住,能不能送去流浪狗中心呢?”亦风沉吟道。

“不行……小狗还太小了,怕受欺负。我自己带着放心些。”我诡辩着。

“那这样吧,我家旁边还有一套单身公寓正好空着,家具齐全,你和小狗搬进去住就行了。”电话那头,亦风很爽快地答应了。

我迅速收拾好东西,唤出床底下的小狼,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抓住小狼的后脖子把他拎了起来。一离开地面小狼立刻放松四肢,软绵绵的像个布偶一样一动不动随我拎着走。我的手轻轻晃了晃,小狼也像个钟摆一样随手摇了摇,眼神中流露出安静、乖巧、从容和忍耐的神色。我尽量放松手指,不让小狼觉得太难受。我充当起了“挪窝母狼”的角色,把小狼放进纸箱子里,尽管盛夏藏于箱中闷热无比,但他固执地忍耐着一动不动。我在箱侧给小狼开出两个大大的透气孔,以为他会从透气孔中探头张望一番,谁知他仍旧无动于衷地躺着,除了因为燥热,小肚子的起伏比以前急促一点之外,他放松肢体纹丝不动。荒野小狼非常清楚贪图一时舒服的下场有可能是断送他的小命,关键时刻当忍则忍。我想起《狼图腾》中曾描述掏出的一窝狼崽装死的场景,不禁会心一笑,这是狼崽们唯一的自卫方式。

我的行动向来自由,跟父母说一声出去画画,要离开比较长一段时间,父母早已习惯了我的生活方式,嘱咐注意安全,也不再多问。我抱着纸箱出门,狐狸自然是呼天抢地地堵在家门口不让我走,可为了小狼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先让狐狸在家想想这些日子欺负小狼的过错吧。

半小时的车程就到了亦风安排的新家。亦风帮我把车上所有东西都搬进家来收拾停当,我坐在沙发上休息时环顾四周:一张床、一个沙发、书桌、冰箱、洗衣机和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这足够了。最重要的是在这公寓之上无人去的楼顶有两千多平米的地方可以让小狼无干扰地活动,过多地接触人对他是没有益处的,他是生活在城市中的狼。但是现在,一个大屋子的活动空间对小狼来说足够了,我对这私密的地方相当满意。

“你捡回来的流浪狗呢?”亦风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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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脸一红,这才突然想到自己撒的谎,尴尬地想着应对。

“问你呢,狗呢?”亦风追问。

丑媳妇终归要见公婆,亦风的家近在咫尺,他迟早会看得到小狼的,好在小狼跟小狗区别不大,兴许他认不出来就能瞒天过海。想到这里我心一横,“呜呜”唤了几声,一直放在角落里沉寂无声的纸箱“嘭”的一声爆响,憋屈了半天的小狼如石猴问世一般乍然冲破纸箱蹦了出来,兴冲冲地边撒着一大泡尿,边迫不及待地向我跑来,突然看见亦风这陌生人在,小狼犹豫了一下,蹒跚着小跑过去伸鼻子前前后后地嗅闻亦风。

小狼果然不太怕生人了,我心里暗自庆幸挪窝及时。

“哟,瞧这小家伙藏得真好!”亦风呵呵一乐,张开巴掌接住他,抱起来一看愣住了,“狼?!”亦风的微笑迅速消失了,他睁大眼睛惊讶地看着我,表情中凝结了一千个疑问要从我眼里找到答案。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小狼一打眼就被亦风识破,我嚅嗫着还妄图掩饰一下:“这狗……是有点儿像狼哈?”然而长期热衷于看《动物世界》还陪我接触过狼群的亦风眼光却并不拙劣,他用手指拨开小家伙尖钉子般的獠牙,瞪着我哼了一声:“流浪狗?你就唬我吧,说,怎么回事?”

我像考场作弊被抓了个现行似的,顿时泄了气,眼泪汪汪地把救下小狼的经过对亦风坦白交代了一番。

亦风静静地听完,叹了口气:“傻丫头,我理解你的同情心,可你这是引狼入室啊,等他长大了有多危险你想过没有?”

“我还没想那么多,”我皱着眉头委屈地说,“只想着先救回一条命再说,换成是你,你会见死不救吗?”

“这条命不一样,你捡十条狗我都没意见,可这是狼啊!”

“他那么乖,跟小狗没什么两样。”我小声狡辩。

“现在是乖,但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你把老祖宗的话都忘了吗?”

“老祖宗还说天圆地方呢!”我向来长着反骨,“现代人比起古人的见识广阔得多,干吗要事事奉行前人的信条?老祖宗就不说瞎话啦?”

“这可不是瞎话。‘狼子野心’的古文,我在学生时代就读过,说有个富人出猎抓到两只小狼,将他们和狗混在一起豢养,狼很驯服也和狗相安无事。这人竟然就忘了他是狼。一天白天他躺在客厅里,听到群狗发出愤怒的叫声,他被惊醒起来,看看四周没有一个人,再次就枕准备睡觉,狗又像前次一样吼叫。这人便假睡观察,结果发现两只狼等到他没有察觉,要上来咬他的喉咙,狗阻止了狼上前。这个人最后杀狼取皮。故事末尾还专门写了‘狼子野心,信不诬哉!’(狼子野心,是真实而没有诬蔑他们啊!)告诫后人。”

“古文不错啊!”我一笑,紧跟着辩驳说,“就这个故事本身来说吧,这富人光想着指责他养大的两只小狼背叛了他,可怎么不想想小狼当初是他打猎抓来的呢?说不定还是杀大狼掏狼窝得来的。狼是相当记仇的动物,绝不乏《赵氏孤儿》戏文中忍辱复仇的例子。狼又是崇尚自由的,绝不甘于像狗那样过奴性十足的生活,这富人像训狗一样驯养着狼,怎么可能不是以悲剧结束?这么一个不了解狼性的人留下的评价值得我们信奉吗?况且古人只说狼子野心,这个‘野’字就很有深意了,野心是对自己应有生活的一种向往和追求,我觉得身为野狼拥有野心天经地义。”

我俩低头看着这个可怜又可爱的“狼子”,见亦风默然地望着狼犹豫不语,我接着说:“再说‘狼子野心’的典故是讲楚穆王时期越椒为夺权而同族相残的故事,人们总是不愿明说自己同类不好而借助兽类来隐喻,历史久远了,后人也就只记着字面的训诫而忘记了故事的根源。”

亦风一扬手:“不管你怎么替狼辩解,狼的凶残还是有目共睹的,他毕竟跟狗不同。那种凶狠不可能因为驯养而有所收敛!撇开‘狼子野心’这个典故,千百年来对狼的形容就没一个好的,连古人造这‘狼’字都是在‘狠’字的头上加了一点,意思是再‘狠’一点就是‘狼’!”

我用指头在手心写画了一下慢悠悠地说:“为什么那样想呢?狼字拆开是‘犬’‘良’,可以看出,古人认为狼是良犬,而非恶兽,《说文解字》也讲了:‘狼,良兽也,从犬良声。’”

这简直是场辩论会,亦风气得猛揪头发,哭笑不得:“伶牙俐齿的!我不跟你争了,总有一天你被他咬一口才知道引狼入室的后果!”说罢无可奈何地转身离去。

房门关上了,一间没有亲人知道的空屋子里,我一个人陪伴着一只狼。虽然刚才极力主张养狼的时候,胆大嘴硬,据理力争,可小狼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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