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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连环by半袖春风(穿越,温情,搞笑,he)-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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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站在原地,这个家里我唯一不舍的就只有她了。“我出门一趟。”
  “去哪儿?去多久?”
  “不一定,”我说,尽力不看她的眼睛。“我哥回来你告诉他一声,就说我走了,不用找我。叫他自己注意身体;你也是,照顾好自己。”说完,我转身就走。
  否则,可能真的走不出去了。
  随便买了张火车票,也不管是去哪的。反正去哪都无所谓了。没有他的地方都是一样的。
  外面有点飘雨,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
  一切都不一样了,一切都是假的,都是谎言。建昌的真诚热情,在我面前故意的示弱,都只不过是获得信息的一种手段。景枫对他的信任,在他面前对我的亲密,只不过是用来不让他起疑心。他是爱我的么?或许是吧。可是那种温暖和幸福就这么轻易的被谎言击碎,他对我的爱在冰冷的现实面前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
  落叶在初秋的冷雨中飘摇着,我的心也与那一般无二了。
  要想体味生活的艰难,就一个人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去吧。找不到工作,钱又很快花光。几天过去,我就只剩下十几块钱,可是还没有住的地方。一个人在夜晚走在陌生的街道上,那种凄凉与落魄是难以描绘的。
  街角有一家小饭馆开着门,我走了进去。
  “一个人?”老板招呼我,“来点什么?”
  我要了一瓶二锅头,一碟花生米,就坐着闷头喝起来。
  即使落到这样悲惨的境地,还是不能停止想念他。想念他的样子,他的抚摸与亲吻,他温柔的表情,甚至是他的冷漠与嘲弄,一直想到我心如刀割。即使他并不是真的爱我,我对他的爱与思念也不会减少分毫。我从衣兜里掏出空空如也的钱包,里面是那张我从七月手里赢来的他照片,照片上的他是永恒不变的俊美优雅。哥,你可知道我有多么舍不得你?
  我摇摇晃晃向外走,突然胃里一阵翻涌。我顺手扶住什么东西,就开始呕吐起来。
  “你怎么吐我车上了?”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费力地回过头,一个高个子女孩站在我身后,身后还站了一个男人。我这才注意到我手里扶住的是人家的车。
  “对不起”我想向她道歉,可是无奈手脚不听使唤,大脑也昏昏沉沉的,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失去知觉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傍晚了。头疼得厉害。揉揉眼睛看看四周,似乎是在一个陌生人的家里。昨天发生什么了?好像我喝多了
  “你醒了?”走进来一个容貌秀丽的大男孩,“我还怕我走之前你醒不来呢。”
  “我这是在那啊?”
  “我家呗。你忘了?昨天你喝醉了,吐了我一车。其实也不是我的车,是我向朋友借的。”
  哦想起来了,是有这么回事。可是我明明记得昨天那是个女孩来着
  “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我好像记错人了,记得昨天是个女孩。”
  他笑了:“就是我。肯定是你昨天喝多了错把我当成女孩了。常有这事。头疼吧?”
  我点点头。
  “宿醉醒了就这样,”他说,“过一会你吃点东西,我给你煮了点粥。吃完东西你能睡就再睡一觉,要么就看看电视。我得上班去了。”他冲我笑笑,就离开了屋子。
  大晚上的上什么班?我有点奇怪,再说,他就这么把一个陌生人留在家里,能放心么?
  等他走了,我按照他说得到厨房去找吃的,果然有一锅热粥,还有几碟小菜。虽然我现在没什么胃口,但是他做饭的手艺确实不错。
  吃完饭我打量了一下这间屋子,是很普通的两居室,基本没怎么装修,家具也很简单,但却干净整洁。一个独居的男人能把屋子保持得这样洁净,真是十分少见。凭他屋子里的摆设可以看出,他条件也不算富裕,看来他说的是实话,那车的确是他朋友的,他买不起。
  若是他朋友的车,我吐到人家车上,他肯定要受责怪的。可是他不但没有责怪我,反而还把我弄到家里(不省人事的我肯定很沉),给我换了衣服,让我留宿,现在他去上班,还很放心地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哪有这么没戒心的人?不可能吧?
  俗话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身无分文,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肯定不是觊觎我的财产,那难道是?天啊,怎么办?可是我是男人啊,虽然我是同性恋,可他不一定是,不对,昨天夜里我遇见他的时候,他背后不是跟了个男人么?还有,他屋子里那么整洁,还做得一手好饭,还长得那么漂亮(从这点来看我倒也不亏),再根据我多年的经验判断他的动作行为,一定是了!怎么办怎么办?我不能就这么束手就擒,景枫知道了一定气死还想着他,还想着他,何夜你这个不长记性的东西,看他都害你落到什么境地了!怎么办?快跑吧,反正他不在家。可是大半夜的,上哪儿去啊?黑灯瞎火还哪都不认识,身上也没钱,简直是穷途末路了!不管怎么说,先跑再说,走到哪算哪,总比在这让变态□好。
  说走就走,我找到我的旅行包,开开门就往外跑。走廊里灯好像坏了,四处一片漆黑。我慌里慌张的往外跑,梆的一声,撞到了一个人,他手里拎的东西散落了一地。
  我俩同时都坐到了地上,唉哟唉哟的叫个不停。
  “对不起对不起”我一迭声的道歉,一边帮人家划拉掉在地上的东西。那人一边爬起来一边说:“本来以为大半夜走廊里没人走,为了省电就没开手电筒,看来还是不行”说着他打开手电筒。
  一开始光线晃得我们都睁不开眼睛,等到我们的眼睛适应了环境,在看清对方的一刹那,都吓了一跳。
  这个人不就是昨天把我弄回家的那个变态么。完了这回肯定跑不掉了
  那人看清了我,也十分惊讶:“你怎么跑出来了,半夜三更的?怎么不早上再走啊?”
  我无言以对,又不知道他有什么目的,只能惊恐的看着他。
  看到我的表情,他脸上现出疑惑的神色,眯起眼睛盯着我看了半天。突然,他把手中拎着的东西往我手里一塞,对我说:“这点吃的是给你买的,你走吧。”然后就从我身边走了过去,看也不看我一眼,嘴里还嘟囔了一句:“好心没好报。”
  糟了,我明白过来,人家是真心实意的助人为乐,可我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把人家当成变态了。我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去,在他身后道歉:“对不起,是我疑心太重了。你帮了我,真是太谢谢了。”
  他不理我,自顾自地掏出钥匙开门。
  “对不起了,实在对不起,是我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我行不行?求你了,都是我不对,其实我心里很感谢你,真的”
  他开开了门,走了进去。我站在门外,不知道是跟进去再道歉好,还是站在外面好。
  他看了我一眼:“你进不进?”
  这下我可乐了,一步蹿了进去。
  经过还算是平心静气的交谈(当然,他还是有一点耿耿于怀),我们简单了解了一下对方。
  他告诉我他叫丁小千,比我小一岁,就在我上次醉酒的那家饭店后身的一间同性恋酒吧打工,所以每天晚出早归。那天他正好放假,于是向朋友借了车,准备好好玩玩,也享受一下平时享受不着的夜生活。好容易钓着一个帅哥,正准备向他秀一下“他的”靓车,就碰到了我这个倚在他车上大吐特吐的家伙。没办法,一场艳遇就这么泡汤了,他把那人打发走了,把醉得不省人事的我弄回家,替我换了衣服,把我弄上床,还得把朋友的车擦干净,否则以后再也甭想借车了。没想到还被我当成了变态。
  我赶紧再次道歉,又说你这么漂亮钓帅哥肯定是不费事,以后我替你上几天班让你有空出去玩之类的甜言蜜语,他才不能么生气了。
  我也向他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姓甚名谁,多大年龄,从哪来之类的。他知道我是自己离开家独自一人来到S市,就问我为什么。我告诉他是和家里人关系不好,他点点头,也没多问。
  聊了一会儿,他问我:“你现在有住的地方吗?”
  我摇摇头。
  “有认识的朋友吗?”
  我摇摇头。
  “有工作吗?”
  我摇摇头。
  “有钱吗?”
  我还是摇摇头。
  他无奈的看着我:“那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办呢?”
  不知道,我说。
  他叹了一口气,说:“其实我也理解,当初我也和你一样,一个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谁也不认识,没有工作没有钱。当初我想,要是有一个人能帮帮我多好。只可惜我命不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不过也挺过来了。你现在就先住我这吧,然后慢慢找工作。等什么时候你吃住不愁了,再谢我也来得及。”
  一席话说得我心里暖暖的。原来他是曾经吃过这种苦,所以现在尽力帮助别人。然后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就问了出来:“小千,你当初一个人是怎么挺过来的?”
  他脸上的肌肉僵了一下,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
  “不想说就不说了,”我赶紧说,“对不起,是我太多嘴了。”
  他苦笑了一下,说:“其实也没什么。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也没什么好羞耻的。”
  他告诉我,他刚到S市时才18岁,也是一个人也不认识,还找不到工作,几天后身上钱就花光了,结果没有吃的也没有住的地方。他已经饿了两天多了,差点就要去要饭了。
  后来在街边蹲着的时候遇见了一个老头,老头要他跟他走,给他“服务”一下,说事后给他一百元钱。他实在饿得不行,又想一百元钱能买多少吃的啊,就跟那个老头走了。后来那个老头很喜欢他,干脆就把他留在家里。有一天那老头突然死了,他才有了自由,也有了点钱,又找了份工作,才活得像个人了。
  但是他说他并不恨那个老头,那时候要不是他收留他,他真的没地方去。而且他对我也不算太坏,他说,作为一个只有肉体交易的陌生人而言,他做得比某些很亲近的人都好很多呢。他轻轻地笑了一声,眼里流露出一点忧伤。
  我没有多问,但我知道他一定是有故事的人。谁没有几个深藏在心灵深处、不想对别人说起的故事呢?独自出走的人,又有哪一个不是伤痕累累呢?
  在小千家住的这几天,我过得很愉快。小千整理家务很在行,照顾人很周到,性格随和大方又容易相处,而且不会让人觉得他是在施恩惠,接受他的好意没有什么压力和负担。所以虽然还是没有工作,我也不是太着急。
  白天到各个地方去碰碰运气,晚上有时候就到小千工作的俱乐部去玩。上班时的小千通常穿得很性感,我笑他不安好心,他说这是老板要求的,客人喜欢。当然了,无袖的黑色丝绸衬衫和紧身裤穿在肤色白皙的小千透出的色情意味,哪个客人不喜欢?
  不过小千确实也是俱乐部的一大特色,每天为了他来的人也不少。我坐在吧台边上,看他在里面忙忙碌碌,来和他调情的人还真不少。不过小千并不把他们当回事,笑骂几句就把他们晾在一边。也有来和我搭讪的,小千就会替我挡一下,说:“去,别惹我朋友,人家是直男,是我领来陪我说话的。”
  每当我听到这句话就隐约觉得不安,我还没有告诉过小千我的性取向。到了这里,无意识中就把这个事情瞒了起来,并不是我无法面对自己的性取向,而是我不想再和任何男人有什么交往。既然我和景枫不能再有什么交集,那就让他成为最后一个吧。我不会让别人取代他的位置的。
  可是我知道我不应该瞒着小千。他那么坦诚,我却处处遮掩。如果有一天他发现了,心里一定不是滋味。可是,我都已经错过机会了呀。第一次他说我是直男时我就应该告诉他的现在怎么说得出口呢想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了许建昌的事情,不行,我不能做这种我最憎恨的事。我不能欺骗小千。一定得告诉他。
  一次我们吃饭的时候,我终于下定了决心。
  “小千”
  “嗯?”他没抬头,继续吃着。
  “其实我不是直男”
  “我知道啊。”
  我大异,“你怎么知道的?”
  小千抬起头笑了:“在同志酒吧混了这么多年,这点本事还没有了?看你第一眼我就知道了。”
  “那,那你怎么还和他们说我是直男?”
  他眨眨眼睛说:“我知道你不说一定有你的理由。既然你不想说,我自然也不会揭穿你。”
  这个丁小千,真是心细如发呀。不过,我是真的很感动。
  不久后我就找到了一份工作,给一位律师做助手。虽然薪水微薄,可是也能减轻一点小千的负担了。
  有时候小千会带个人回来,然后隔壁就开始热闹起来。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景枫,想起我们曾经相拥的日子。说实在的,这么长时间过去,我已经不生他的气了。可是取而代之的,是恐惧。是的,我害怕了。一个和我朝夕相处的人,他一直在欺骗我,我却浑然不知。那么,从前那些体贴温存,哪些是真,哪些是假?我知道我的不辞而别对不起很多人,父母、崔伯父崔伯母、幺桃、七月、九月,我知道我让他们担心,可是我实在无法面对一个我全心全意爱着他,但是他却不能全心全意爱着我的人。
  这天小千晚上上班,我一个人在家。半夜的时候下起了大雨,一个惊雷把我从梦中惊醒。看着窗外的闪电,突然记起了小时候的事。
  那年我还小吧?应该还不到十岁。那时候我们还都是穷人,两家人挤在一套漏水的两居室筒子楼里。小时候我一直很胆小,怕虫子,怕狗,怕能打架的高个子同学,什么都怕,连打雷都怕。
  那天晚上大人们都不在家,只有我和景枫两个人,他在东屋,我在西屋。半夜的时候下起了雨,雷声把我惊醒了。我特别害怕,就哭着大喊,哥,哥。景枫在东屋听见了我的喊声,赶紧跑了过来,站在门口问,怎么了?
  当时他下身穿着一条短裤,上身穿着一件满是窟窿的白背心;身材还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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