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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论语-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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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孔子评论南容说:“国家有道时,他有官做;国家无道时,他也可以免去刑戮。”于是把自己的侄女嫁给了他。

【解析】南容,就是南宫适,南宫适字子容,因此又叫南容。孔子把自己的侄女嫁给南宫适这个钻石王老五,当然是再好不过。那么有两个问题,南宫适这样的钻石王老五,为什么能看上孔子的侄女?孔子又怎么可以做侄女的主?

孔子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叫作孟皮,天生腿有残疾。孔子和哥哥岁数相差较大,并且在孔子成年之前没有见过哥哥,两人之间的关系按理应该比较疏远。可是,两人的关系事实上不错,猜测可能是孟皮在孔子的身份认证上很关照弟弟。

孔子的侄女就是孟皮的女儿,出身一般,大概是长相出众,因此被南宫适看中。而按照周礼,如果家中长子有残疾,就不能担当家长。孟皮天生腿有残疾,因此孔子应该是孔家的家长,从这个角度说,孔子有权力替侄女做主。也有可能当时孟皮已经去世,孔子因此替侄女做主。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这样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姻缘,孟皮全家除了欢天喜地之外,还有别的选择吗?

孔子评价南容的话,不是已经发生过的,而是按照南容的性格推算出来的。

【现实解说】现在我们知道,出身豪门,身家万贯,而能克勤克俭,保守家业,不容易;根正苗红,仕途顺利,而能不骄不躁,免于刑戮,也未必容易。富贵子弟,而能保持平常之心,不容易。

1。8(11。6)★★★★

南容三复白圭,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

【译文】南容三次执圭求婚,孔子把侄女嫁给了他。(注:传统所有译法,都把“三复白圭”说成三次诵读“白圭”之诗。)

【解析】白圭之诗指《诗经·大雅·抑之》的诗句“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兰之玷,不可为也”,意思是白玉上的污点还可以磨掉,我们言论中有毛病,就无法挽回了。这是告诫人们要谨慎自己的言语。

但是,这样的解释未免牵强了一点。圭,古玉器名。长条形,上端作三角形,下端正方。春秋时期贵族朝聘、祭祀、丧葬时以为礼器。春秋时期,求婚时要送礼的,叫做纳彩。诸侯一级送圭,士一级送雁。孔子时期的鲁国已经礼崩乐坏,三桓的礼数都按照诸侯的级别。因此,南宫敬叔三复白圭不是三次念诗,而应当是三次执圭求婚,孔子婉拒两次之后,第三次接受,这样以显示南宫敬叔的诚意。而且,婉拒两次之后才答应,这也是当时的规则。

为什么历来的译法都要把圭玉说成“白圭”之诗呢?因为南宫敬叔执圭求婚是不符合周礼的,孔子竟然接受,岂不是有违孔子的一贯信念?岂不是给孔子脸上抹黑?所以,为圣人讳,历朝历代篡改了这句话的原意。

【现实解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好礼送给丈母娘;拒绝一次不要紧,说明送礼不够勤。

1。9(5。1)★★★★

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译文】孔子评论公冶长说:“可以把女儿嫁给他,他虽然被关在牢狱里,但这并不是他的罪过呀。”于是,孔子就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

【解析】女儿嫁掉了,嫁得有点匆忙啊。为什么匆忙把女儿嫁给一个罪犯?看看背景吧。

公冶长是谁?有说是孔子的学生。不过,先来看看公冶这个姓氏。

公冶,出自姬姓,为季孙氏的后代。季友有后人叫季孙冶,字公冶,季氏的始祖便是季孙冶。所以,公冶长是季孙家族的人。有记载公冶长是齐国人,这很正常,鲁国人移民齐国的非常多,就像今天移民美国一样。所以,孔子除了欣赏公冶长这个人之外,恐怕还看重他的季孙家族的背景。

侄女嫁给了孟孙家,女儿嫁给了季孙家的疏族,在攀高枝傍大款这一点上,孔子与常人并没有什么区别。事实上,公冶长没有什么成就,他的家族背景也并没有能够帮上老丈人。可以说,孔子嫁女不太成功。

关于公冶长,有一段明显是后人杜撰的小故事。说是公冶长通鸟语,一天,他听到鸟叫:“公冶长,公冶长,南山有个虎驮羊,你吃肉,我吃肠。”于是公冶长认为是老虎咬死了一只羊,就赶到南山去看个究竟。谁知到了南山,竟是一个人在那里被杀。这时,恰巧官府的人赶到,把他当做杀人疑犯抓了起来。公冶长说他受了鸟骗,官府的人就命人把米用盐煮了喂给笼中的鸟吃,然后把鸟提到公冶长面前。小鸟边吃边叫,官府的人问:“这小鸟叫的是什么?”公冶长说:“小鸟说米里有盐。”官府的人知道他是被冤枉的,就释放了他。这段故事,就是为公冶长入狱找个好听的理由。至于公冶长究竟为了什么入狱,不详。

【现实解说】看过一个人,然后在他处于低谷的时候去攀亲,这相当于股市上的逢低吸纳。但是一定要看清楚,如果把垃圾股看成了潜力股,那就一辈子高度套牢了。

1。10(3。1)★★★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译文】孔子谈到季氏,说,“他用六十四人在自己的庭院中奏乐舞蹈,如果这样的事都能容忍的话,那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容忍?”

【解析】鲁桓公有四个儿子,分别是鲁庄公、庆父、叔牙和季友,鲁庄公死之后,庆父和叔牙想要篡位,结果季友先后杀死了两个哥哥,成语“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就出于这里。但是季友出于对两个哥哥的歉意,因此决定自己三兄弟的后人世代继承职位,世袭司徒(季孙)、司马(孟孙)、司空(叔孙),共同执掌鲁国国政,因为三家都是鲁桓公的后人,被称为“三桓”。三家团结一致,因此实力越来越强,国君反而成了摆设。原本鲁国是六卿制,三桓之后,逐渐取消了另外三个卿,只有三桓具有卿的级别。此外,三桓基本瓜分了鲁国的土地,军事和经济实力远超国君以及其他家族,地位更加不可动摇。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实力和地位,他们不把国君放在眼里,公然违背周礼。

古时一佾(音义)为八人,八佾就是六十四人,据《周礼》规定,只有周天子才可以使用八佾,诸侯为六佾,卿大夫为四佾,士用二佾。季孙是正卿,只能用四佾。

当时的情况是鲁昭公祭祀鲁襄公,同时季平子祭祀季友。按照规定,鲁国可以使用天子规格的礼仪,因此祭祀鲁襄公用祭祀天子的标准。于是,鲁襄公的庙里上演祭祀舞蹈,舞蹈名称为《万舞》,一共需要六十四名演员,组成八八演出方阵,称为八佾。与此同时,季孙家的祭祀竟然也采用天子规格,也上演《万舞》。

当时三桓基本上瓜分了鲁国的地盘,鲁国国君的地盘已经非常小,国库收入越来越少,已经无力支撑国家歌舞团等机构,因此不得不解散,原本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艺人们只能自谋出路。国家有祭祀的时候,就花钱请他们来表演。这次祭祀,因为两家撞车,艺人们就必须做出选择了。一来畏于季孙家的权势,二来见钱眼开,谁出价高,就去谁家表演。结果,大家纷纷去了季孙家,于是季孙家上演正宗《万舞》,而鲁襄公的庙里只有两个上了年纪的艺人在跳《万舞》。

孔子认为季孙家做得太过分,国君不应该再容忍下去,应该采取行动了。这是典型的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还好那时没有文字狱,否则因为这句话被抓起来,岂不是冤大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个成语,出于这里。

【现实解说】2001年,张治安升任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党委书记后,建造“阜阳白宫”,外形酷似美国白宫的政府办公大楼让张治安有了另外一个名字“白宫书记”。2010年2月8日,张治安因受贿罪、报复陷害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治安就属于“八佾舞于庭”,以为这还是春秋时期的鲁国?

1。11(3。2)★★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译文】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家在祭祖完毕撤去祭品时,也命乐工唱《雍》这篇诗。孔子说:“(《雍》诗上这两句)‘助祭的是诸侯,天子严肃静穆地在那里主祭。’这样的诗句,怎么能用在你三家的庙堂里呢?”

【解析】《雍》这篇诗是天子祭祀的时候唱的,结果三桓竟然拿来用了,孔子对此非常气愤。那么,天子祭祀的歌曲鲁国人怎么会呢?因为当初周公对周朝贡献巨大,因此在周公去世之后,周成王特地批准鲁国用天子之礼祭祀周公,鲁国因此才有天子之礼。

这一章紧接着上一章,都是在批判三桓违背周礼。从历史记载来看,这是孔子最早开始强调周礼。此前,孔子对周礼只是爱好,并没有看得这么重。为什么这样呢?从孔子的身世看,从小为了活命而奔波,是没有可能忧国忧民的。长大之后在季孙家打工,对周礼的了解更多了。后来自己开办私校,就开始讲解周礼。到这个时候,出于教学的需要,孔子对周礼的学习和研究都上了层次,再加上学校的收入状况越来越好,孔子才有了忧国忧民的物质基础和知识积淀。为什么要强调周礼呢?首先是孔子认为周礼是完美的制度体系,其次则是唱什么吆喝什么,自己最精通的就是周礼,不强调周礼强调什么?

事实上,孔子在此之前对周礼并不那么看重,历史有记载的违背周礼的事情,孔子做过三次半。

第一次是母亲去世的时候,孔子的母亲因为在孔家没有正式的名分,本身也是平民阶层,因此没有资格葬在孔家的墓地。那时候孔子才十七岁,年轻气盛胆子大,决定以暗渡陈仓的方式来葬母亲。首先,孔子将母亲的棺木运到了五父之衢,做出要下葬在这里的架势。五父之衢是什么地方?

关于五父之衢是个什么所在,历来说的说法是曲阜城外某地,其实这又是为圣人讳。当初三桓瓜分公室部队,先在鲁僖公的庙门前进行盟誓,然后去五父之衢诅咒。《左传》中几次提到五父之衢诅,都是去诅咒的。古人盟誓和诅咒是很讲究地点的,特别是鲁国人。既然专门去五父之衢诅咒,说明这是一个凶地,恶鬼出没的所在。不是乱葬岗,就是刑场。而如今孔子将母亲在这里出殡,自然不是刑场这样的地方,因此一定是乱葬岗。

等到亲戚朋友们都走了之后,孔子在邻居车夫的帮助下,悄悄地将母亲的棺木运到了防地孔家的祖坟,与父亲叔梁纥合葬。按《史记》记载:孔子母死,乃殡五父之衢,盖其慎也。陬人挽父之母讳孔子父墓,然后往合葬于防焉。

这件事情,孔子的行为令人赞赏,可以说智勇双全。但是,是违背周礼的。这件事情,孔子应该是得到了异母哥哥孟皮的默许,或者在做了之后,孟皮并没有追究。后来孔子对哥哥一家很关照,与此应该有很大关系。

第二次违背周礼是在孔子服孝期间,当时季孙家大宴整个曲阜的士,有歌有舞有酒有肉。孔子听说了,穿着丧服就去了,结果被门口接客的阳虎给赶了出来。有人说这是阳虎故意羞辱孔子,甚至有人说这是阳虎设的计谋。其实,稍动脑子就知道,孔子岁数又小,家里又穷,又住在贫民窟,阳虎怎么会认识他?阳虎之所以赶他出来,是看他穿着丧服,按照周礼,服丧期间不可以参加这样的活动。按《史记》:孔子要絰(音迭,春秋时期服丧时结在头上或腰间的麻布带子),季氏飨士,孔子与往。阳虎绌曰:“季氏飨士,非敢飨子也。”孔子由是退。

这件事情,是孔子少不更事,没什么好指责的,不过确实是违背了周礼。

第三次违背周礼是孔子结婚。按照周礼,同姓不婚,也就是同姓之间不能结婚。可是孔家是宋国移民,宋国的规矩是按照商礼的,讲究的是族内婚,也就是同姓结婚。孔家虽然移民到了鲁国,可是世世代代从宋国娶亲,保持了商礼。到了孔子这一代,孔子从来没有接触过商礼,大概也不知道,所以很可能是哥哥孟皮做主,为他从宋国娶了老婆丌官氏,毫无疑问属于族内婚。

这件事情不怪孔子,也合理合法,但是确实违背了周礼。

第四次就是孔子开办私校,有教无类地招生,打了周礼的擦边球,就算是违背了半次周礼吧。

所以,孔子并不是天生就遵从和推崇鼓吹周礼的,相反,年轻的时候他还有些藐视周礼。因此,孔子正式成为儒家是在他办了私校之后,也就是三十岁之后的事情了。

【现实解说】国是别人的国,堂是别人的堂,诗是别人的诗,生个什么闲气?老老实实当自己的教书先生吧。

1。12(15。27)★★★★

子曰:“巧言乱德。小不忍,则乱大谋。”

【译文】孔子说:“花言巧语扰乱了理性的克制,小事不忍耐,就会败坏大的谋划。”

【解析】鲁昭公在对付三桓的问题上原本非常谨慎,儿子公为多次劝说父亲动手,都被鲁昭公痛斥。可是,最终在季公若、臧昭伯、郈昭伯等人的鼓动下,鲁昭公还是没有能够忍耐下去,贸然动手攻打季孙家,结果三桓联手击败鲁昭公,鲁昭公仓皇出逃齐国。

对于鲁昭公等人的贸然行动,孔子批评说是“小不忍则乱大谋”。可是,此前“是可忍孰不可忍”也是他说的,究竟哪一个对?事实证明,是可忍孰不可忍,也要忍。所以,孔子的感悟是“小不忍则乱大谋”,他也从现实中得到教训,因而得到进步。

我们常说“事后诸葛亮”,其实,还有“事后孔夫子”。

【现实解说】忍,还是不忍?不取决于对方无礼的程度和自己愤怒的程度,而取决于双方的实力对比以及动手的时机。“是可忍孰不可忍”和“小不忍则乱大谋”都是孔老师说的,自相矛盾,哪一句是对的?不看广告,看疗效。

1。13(7。14)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译文】孔子在齐国听到了《韶》乐,有很长时间尝不出肉的滋味,他说,“想不到《韶》乐的美达到了这样迷人的地步。”

【解析】鲁昭公仓皇出逃齐国之后,孔子一来担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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