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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家命案目录-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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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深深地吸了一大口烟,而后朝着马卡姆说;

“是青酸加里吧?!”

马卡姆像是吃了一惊。

“这个嘛!依照医生的说法是的。因为在嘴唇上有杏仁的味道。”突然间他以很生气的表情责问班斯说:

“你知道——”

“不,不,你可不要误会。”班斯连忙打听他的话说道:“我曾警告西斯要他小心,乃是出于自己的直觉,当时我并不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刚才碰上丰·布隆后,我就对他是否还遗失过其他药物,特别加以询问。我之所以会他细问他这一点,是因为我相信格林家的杀人恶魔,一定事先准备好对付的方法,果然不出所料,丰·布隆告诉我大约在三个月前,他在暗房遗失了青酸加里。我再三问他当时的情形,他仔细回想后叙述——在遗失药物的两三天前,亚达老往他家里跑,并且问了许多问题,那时候她拿在手里的一定是青酸加里——若非我强迫他回忆,他根本忘了有这么一回事呢!”

“班斯,我还想知道一件事——格林家的这件案子,有没有其他的共犯?”西斯说。

“这件案子自始至终都是由亚达一个人策划的。”班斯回答。

“一个人?怎能够——”

班斯扬起手打断西斯的话说:

“西斯,其实这件事说起来是极简单的事情。我们觉得疑惑的是计划怎么可能如此地巧妙周详及大胆?因此我们给与各项可能的假设——说穿啦,这些假设都是不必要的。我要说明事情的经过;一定要有书籍在旁辅助,免得你们以为我的说明是瞎编出来的。现今世界上有一个人将所有犯罪历史一一收集起来,就是汉斯·罗立博士。”

班斯说到这便将话打住,站起来穿上外套,说:

“我从医院打电话回家,叫仆人给我们准备晚饭。我们先回去吃了饭,我再向各位说明整个事件的发展经过,好吧?!”

26、真相大白

12月13日 星期一 晚上11时

当夜我们坐在班斯书房的暖炉前,倾听班斯解释格林家杀人案的惊人真相。班斯看着我们清清喉咙,准备发言了。

“马卡姆,我当初给你看那张精心制作的图表时,不是告诉你凶手一定在其中吗?看吧!我的判断果然是正确的哩!把发生经过详细列表出来之后,我对整个案情已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但是,对于凶手的犯罪动机及手法却无法了解。因此,我拜托你将格林先生书房的五本书找来后,我一一加以仔细阅读,疑问才获得解答。我最先看的是罗立博士的‘犯罪大全’这本书,因为我相信它和格林家的凶手一定有关。看了之后真令人大吃一惊——那本书不仅引用了许多特殊的案例,更加上了详细的说明及图解,真可称得上是一本标准的百科全书呢!而亚达的一切行动及计划均是完全模仿此书得来。我们不该责备自己居然无法与她一人对抗——事实上,欺骗我们的,不只是亚达一个人,因为她累积了好几百人的犯罪经验再加上罗立博士的分析成果——所以,我们等于是在和数以百计的犯人对抗呢!”

班斯停下来点了根雪茄继续说:

“虽然已经明了了亚达的犯罪手法,但是,何以会造成她产生如此的行为的因素,我却不明白——这是我感到有欠缺的地方。我们对于亚达的幼年生活,祖先情形及遗传上的问题均一无所知。因而在理论上我们肯定她犯了罪,但在实际上却不能相信她会是凶手。于是我就亚达的心理及环境方面着手展开调查。我怀疑亚达是曼海姆的女儿——虽然后来确定了,但是这件事和格林家的案子有何关联,我却不明白。曼海姆告诉我,格林先生和她的先生以前在一起从事买卖,后来她丈夫死前一年与格林先生见过面。这样子就是在14年前啦——也就是格林先生收亚达为养女的时候——因此,我认为格林先生会收亚达为养女一定和曼海姆丈夫有关,甚至我还假设史布鲁特就是厨娘的先生,涉及这一连串的命案。我下定决心要查出这一点。我上次不是外出旅行了一周吗?就是到新奥尔良调查去了。在那儿可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将事情查清楚了——我看了曼海姆先生的死亡记录,他在死前一年就由于犯罪性精神病被送到医院里,警察将他的前科拿来核对,原来亚达的父亲是德国有名的杀人犯,杀人后被判了死刑.他却从监狱中逃亡偷渡到美国,我想他可能是用钱买通了监狱的看守员而后脱逃——这点并未获得证实——不过亚达的父亲是职业杀手是不可怀疑的事实,这是亚达的行为背景——”

“这么说,亚达和她生父一样都有精神病了?”

“话不能这么说,西斯。我的意思是亚达有犯罪的潜在可能,当犯罪动机强烈的时候。这种遗传倾向就会表现出来。”

“可是,如果光是为了财产问题。似乎不必用这么残暴的手段吧?”马卡姆说。

“会促使亚达这么做的因素,不是为了钱。而是另有一些原因迫使她不得不这么做,这个恐怖的因素是结合了憎恨、爱情、嫉妒以及对自由的憧憬等等复杂的心理而成的。我们可以这么说,亚达是格林家中的灰姑娘。大家都瞧不起她,她每日像佣人般地工作着,还要去照顾啰唆挑剔的中风病人——就如同希贝拉说的——她要靠自己的努力来赚取生活费——亚达一直受了14年这样的痛苦待遇,对于格林家的人心中自是一片反感及怨恨,一旦有机会她一定要想办法报复,但是真正促使她下决定要报复格林家中每一份子的原因,是因为亚达爱上了丰·布隆——这对亚达那种年龄的女孩来说,是极自然的事——可是,问题是不久后,她知道希贝拉与丰·布隆两人相恋的事实,她一定怀疑他们已经秘密结婚了——这下子,亚达所有的希望应当破灭了,她胸中充满了对希贝拉的憎恶。报复的欲望便更形强烈,此时潜伏在她身上的遗传性精神病于是爆发开来,导致她后来的种种行为。”班斯停顿了一下,站起来叫仆人送咖啡进来。”接着说:

“依照格林先生遗书上的交代,亚达是唯一婚后可以不住在格林家里的人。亚达也自知这一点,于是她憧憬着结婚后可以离开家庭。而在结婚之前,她必须先将格林家中所有讨厌的人除去,才可获得所有的财产,而后再与丰·布隆结婚——这是亚达的计划。但是,会使亚达连续犯下一连串杀人案件的首要原因,据我的推测是由于她爱上了丰·布隆的关系。爱情带给她报复的力量与勇气,激起她内在的犯罪潜能,她下定决心为达目的不计牺牲。说到这儿,我想起一件事——芭顿——大家还记得她吧?那个年轻女仆。她曾说亚达偶尔会出现残暴的动作及说粗话的现象,它给了我一个强烈的印象。但当时也没有人特别认真去思考芭顿的话——”

仆人送咖啡进来。班斯伸手接过咖啡后继续说:

“深究亚达犯罪计划的要源,我想与她不厌其烦地到书房去有关。亚达在家中受尽歧视,心中的孤独与不平自是难免,就是因为这种情形才会成为格林家中的不定时炸弹,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她有书房的钥匙,书房就成为她逃避每日无聊生活的避难所,她将与犯罪有关的书籍一一过目后,那些书籍不仅唤起了她压抑已久的复仇心,更将她内在天性唤醒过来。而其中罗士博士的‘犯罪大全’里的实例、图解以及说明均在亚达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真可说是她将来杀人时的入门书籍。最初,她只不过是藉着幻想杀害格林家中的成员以满足自己。但是到后来发现有恰当的时机可以实行自己的犯罪计划时,她就毫不犹豫地展开恐怖的杀人计划。她在我们面前叙述的那些现象,逼真的演技以及没有破绽的谎话,这些都是出自她幻想的一部分。由于强烈的欲望及对格林家的憎恨,复仇成为她的唯一目标,她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因为她会这么做都是格林家人造成的。”

班斯抽了口雪茄,露出在沉思的表情。

“翻开犯罪书藉,具体的犯罪事实历历在目,乍然看到犯罪真相还真不敢相信。在犯罪记录当中。和亚达一样犯下凶狠可怕案件的女犯人更是不计其数。除了有名的康斯坦斯·肯特案件之外,还有玛丽,布尔、玛丽特·史密斯、克雷·哈伊等等,均是轰动一时的有名案子啊!”

“班斯,我可不想听你讲以前的故事。”马卡姆摇摇手说道:“你说亚达的一切想法均是出自罗士博士的那本书,可是,那本书完全是以德文写成。你怎么知道亚达具备阅读德文书籍的能力?”

“星期日我到格林家去找亚达,问她希贝拉懂不懂德文的事情。那时候我对亚达本人是否通晓德文的事情并不清楚。后来她用典型的德文文法说希贝拉的德文非常流利的句子,显示德文毕竟还是她的母语,她的目的是想让我怀疑希贝拉。直到我从新奥尔良回来才开始犯案,是因为希贝拉人在大西洋城,根本无法让亚达下手的。”班斯如此解释道。

“那么,亚达是如何杀掉雷格斯的呢?当时她在马卡姆的办公室啊!”西斯说。

“西斯,我们还是按照事情的先后顺序来解释好了。”班斯回答他说:

“亚达杀掉朱丽亚是在做完家事的时候。朱丽亚是亚达第一个对付的目标,非得除去不可。她暗中注意杰斯达放手枪的位置并将它偷到手,等待射出第一枪的最佳时机。适当的时刻终于来了——就是11月6目的夜晚11点30分,那时候家里的人全都睡了。她去敲朱丽亚的房门,进去后直接走到朱丽亚床前告诉她何以深夜来访的原因,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掏出枪来,对准朱丽亚心脏部位开了一枪之后,马上回到自己房间,站在化妆台的镜子前——这样才能看清楚射击的部位——右手持枪对准左边的肩胛骨开了一枪——在二枪之间相隔了3分钟是有必要的。”

“可是,自己用枪来射自己,不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吗?”西斯反对着说。

“事实上,亚达本身就是一个很怪的人,西斯。而且这整个杀人计划均透着古怪的气息。据调查的结果显示,她本身就是一个奇怪的组合。依照她的个性来看,自己用枪来射自己,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更何况,用枪射自己虽然免不了要受一点皮肉之伤同时也有其危险性,但是比起开枪后逃跑受人追逐的情况,要好得太多啦!在罗士那本书上有关自伤的案例可是屡见不鲜啊!”

班斯随手翻开“犯罪大全”第一卷,指着其中一部分说道:

“西斯,注意听我下面念的案例大略经过!‘伤害自己的人绝对不少。除了要伪装成受害者之外,也有些是为了达成赔偿及胁迫的目的,才伤害自己,这些例子举目皆是。而会产生自伤行为的人都有共同的特征,他们不仅要贯彻目标,而且有极度的信心及过着孤独的生活——’西斯,你总知道军队中有许多自己伤害自己的例子吧!他们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将手放在枪口,而后开枪以逃避兵役,对不对?”

班斯盖起书本,接着说:

“还有,西斯,你别忘了,亚达是个没有希望、自暴自弃、不幸的女孩。她若是成功了,那么一切想要的东西都可到手,反之,若是失败的话,她也没有损失什么。要是没有想出杀人计划,她最后可能以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更何况肩膀的那一点伤,和将可得到的相比较,就不算是什么了。因此,亚达用枪伤害自己的事情,和她当时的心境,是相当吻合的。”

“可是我却不明白何以要射自己的背部?”西斯又问道。

“请等一下。”班斯一面说,一面又取出“犯罪大全”的第二卷,翻到其中做有记号的地方说:

“罗士博士举了许多这样的例子——事实上,在欧洲这种事情是相当普遍的。翻阅罗士的记录,我们可以确定亚达一定是用枪射自己的背部位置。同样的例子在这本大全中有详细的记载。我取其中一小段念:‘因受伤位置而使人几乎上当的二例。在维也纳公园里,有一个男子当着数人的面前,开枪射击自己的后脑致死。若不是有好几个证人证明他是自杀的话,谁也不会相信他是自杀而死的。其二就是有一名士兵,将自己的军用手枪放在一个定点位置,然后躺在上面射中自己的背部自杀死了。’像这种情况以及受伤的位置,均使人不敢相信他们是自杀死的吧!”

“等等!”西斯朝着班斯叫了起来。

“照你这么说,那手枪呢?史布鲁特进入亚达房间之后,并没有看见手枪。难道手枪长脚了不成?”

班斯没有立即回答他这个问题。他翻开另外做有记号的一部分,开始朗声念道:

“‘某天早晨,警方接获报告发现一具他杀尸体。经过实地调查,证实死者是一名叫A·M的古物商人。尸体俯卧在一座桥的中央,桥下有极深的河水。在尸体的耳后发现枪痕,子弹穿过脑髓直达左眼上方的前额里。检查完毕要运走时,检查官在极偶然的情况下发现尸体躺着的地方的正前方腐朽栏杆上有极小但是很新的凹陷部分。这个凹洞看起来似是因一个很坚硬且有棱角的东西撞击而成。检查官立即怀疑这凹洞和这件杀人案有关。于是立刻派人下去河底挖掘。几乎就是一瞬间的工夫,便搜获一个约有14英尺的耐用的绳子——它的一端绑着一颗大石头,而另一端则是一把手枪。从手枪取出的子弹和A·M脑中的子弹完全符合,由此可知这是一件自杀案件。A·M将绳放在栏杆上,石头与手枪则分别悬在栏杆的两侧。A·M用手枪往脑后开了一枪之后,就丢开手枪,由于另一侧石头重量的关系,手枪便快速地往河中坠落……,西斯,你对我的回答还满意吧?”

西斯睁大眼睛看着班斯说:

“你的意思是说亚达也和那男子处理手枪的方式一样,把枪从窗口扔出去了?”

“这点是毫无疑问的。据史布鲁特叙述,当时窗户开有大约一英尺的间隙。亚达从朱丽亚的房间回来后,站在窗前,将手枪绑在绳子一端,在绳子的另一端则绑个有重量的物品,一旦手枪离手后,由于重量的关系,手枪便越过窗户掉在覆着厚厚积雪的阳台楼梯上。因此,对于气候的影响便要多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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