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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国-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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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十年来,匈奴瞧不起汉人,他这么说,已是对汉人的看法大为改观了,由瞧不起,到视为对手,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杀!”
    苏建大吼一声,汉军对着左大都尉冲了过去,手中的汉剑高举着。
    左大都尉给苏建缠住,匈奴失去了主心骨,虽是奋力拼杀,却是徒劳,根本无法扭转局势,被杀的匈奴越来越多,地上的碎肉叠了一层又一层。
    那是因为,汉军的兵力优势越来越明显,从最初的一把弯刀对付四五把汉剑,已经提升到一把弯刀对十几把汉剑,匈奴能不成碎肉?
    周阳打量着战场情景,对这安排还是满意。再好的训练,也是赶不上战场拼杀!敌人越强,越是能历练人!
    当然,伤亡不可避免。只有活下来的才是精锐,这就是战场上的生存法则。
    要是不这么历练,秋后大战,他们的伤亡会更大。周阳相信,有了这次的面对面厮杀,汉朝骑兵会有不小的进步。
    汉军的砍杀、骑术、箭术,还不错,只要再假以时日,必然会大有可为。在不久的将来,不计其数的汉朝精锐骑兵驰骋在大漠上,不再是梦想。
    可是,这也有所不足,主要是装备方面了,周阳陷入了沉思。
    这缺陷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骑兵穿的是札甲,过多的要害暴露在外,要是让他们全身都包裹在盔甲中,防御力就会有个质的飞跃,伤亡会大为减少。
    二是只有弓箭,这会浪费战机。要是给他们配上弩,远在匈奴的射程外用弩射杀,这战果会更大。匈奴的骑射是不错,可是,他们没有先进的文明,发达的技艺,这弩正好是匈奴的克星。要是汉军装备了弩,远远就射杀,这会给匈奴以巨大杀伤,而自己的伤亡会小很多。
    三是弓箭派不上用场了,只能挥着汉剑冲锋。要是此时汉朝骑兵手里拿的不是汉剑,而是一种长柄武器,丈多两丈长,端在手里,对着匈奴冲锋。一旦两军相撞,那会是什么后果?匈奴会人仰马翻,死伤无数。
    这要何种武器才合用呢?
    周阳的双眼陡然睁大,闪着炽热的光芒,比起天空上的烈日还要明亮。
    “大帅,大帅!”
    李广的声音把周阳惊醒过来,只见李广一脸的喜色,双臂背在背后,还有些调皮。周阳扫视一眼战场,到处是欢呼的汉军,战斗早就结束了,没有一个匈奴:“杀光了?”
    “大帅既已下令,当然是一个不能留了!”李广呵呵一笑:“可是,有一个不能不留。就是他!”
    猿臂轻舒,左大都尉给他拎在手里,跟老鹰拎小鸡似的,重重砸在地上。
    此时的左大都尉双臂给砍下了,脸色煞白,没有血色,目光黯淡,失去了光泽,有些发灰。这个匈奴的第一勇将,已经废了!





    第三卷 边塞烽火 第五十四章 卷甲而逃
    更新时间:2010…8…19 20:33:32 本章字数:9923

    望着象死狗一样蜷在地上的左大都尉。周阳不由得挺挺胸,昂起头,颇有点成就感。把匈奴第一勇将打废了,要说没有成就感,那是骗人的。
    程不识、李广、冯敬、公孙贺、公孙建他们哪一个不是笑得嘴也合不拢了。
    左大都尉杀过的汉人不知道有多少,凶名昭著,多少年来,李广和程不识二人想把他收拾了,一直不能如愿,今日方才梦想成真,二人真想放声高歌。
    “左大都尉,你这叫罪有应得!”周阳马鞭指点着他,数落起来:“你杀害大汉无辜百姓的时候,可曾想到有今日?”
    左大都尉疼得牙关相击,格格作响,却是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他纵是硬气,在双臂给砍了的情况下,也是疼得死去活来,几次差点晕过去。
    “哈哈!你也有今日!”
    李广笑得特别开心:“大帅,把他送到长安去,向皇上报捷!”
    “这么多年来。大汉还没有擒住过匈奴的大将。小子,你的昆仑神保佑你了,成了大汉俘获的第一个匈奴大臣。”程不识接过话头,拈着胡须,笑得眼睛都眯到一起了。
    活捉一个匈奴大臣,比给景帝进献一千俘虏更有意义,更让人欢喜。可以想象得到,左大都尉给押到长安,必将引起轰动,景帝睡着了都会笑醒。
    “押下去。”周阳手一挥,赵破奴过来,象拎死狗一样把左大都尉拎走了。
    “左贤王在什么位置?”周阳眼里精芒闪动,杀机腾腾。
    李广他们当然是明白周阳要对左贤王下手了,这可是大家都想做的美事,无不是欢喜不禁,程不识大着嗓子道:“大帅,左贤王部离我们还有三百里。”
    “三百里?左贤王难道是蚂蚁变的?我们打败左大都尉花了不少时间,他怎么还有这么远?”周阳眉头一拧,颇有些奇怪。
    “大帅,也不知道左大都尉闹什么玄虚,他竟然停止前进了。”程不识皱着眉头,思索不已。
    “打扫一下战场,不要留下任何痕迹,所有的弩矢全部捡回来,把尸体一把火烧了。”周阳深知保住弩阵秘密的重要性,决定毁尸灭迹。
    这是在匈奴腹地,若是不把尸体烧掉。就会给匈奴的巡逻队发现,那样的话,军臣单于一定会猜到汉军使用了弩阵。
    冯敬上前一步:“大帅,这些事就交给我来做吧。飞将军和程将军是猛将,他们去打左贤王吧!”
    李广和程不识抱拳一礼:“多谢冯大人!”
    “客气!”冯敬回礼,开始安排人打扫战场。
    “出发,准备对付左贤王!”周阳手一挥,策马而去。
    隆隆的蹄声响起,没多久,除了留下打扫战场的汉军,数万汉军消失了,好象他们根本就没有来过似的。
    XXXXXX
    在战场以北三百里之地,一座座帐幕相连,一眼望去,不见尽头,这就是左贤王的营地。
    就中一座巨型帐幕,帐顶一只银鹰,振翅腾空,似欲飞去,正是左贤王的大帐。
    匈奴称贤为“屠耆”,以左为尊。左贤王是仅次于单于的二号人物,地位尊崇。可是,他的大帐也不能用金鹰,因为金鹰是单于的专用之物,大臣不能使用。
    左贤王一颗光脑壳,头顶光溜溜的,只有后脑勺留有头发,披散下来,垂在肩后。踞案而坐,饮着马**,撕扯着羊肉,大口大口咀嚼,油水四溢,吃得好不快活。
    一众将领下首相陪,个个饮着马**,吃着羊肉,很是痛快。
    “大人,怎么停下来?”一个将领忍不住问起来。
    “是呀,大人!”又一个将领附和,颇有些不满:“左大都尉是大匈奴的勇士,他率军南进,我们跟上,定能杀得汉人鬼哭狼嚎。”
    “大人,快下令吧!”
    众将叫嚷纷纷,说的都一样,要马上南下,去杀汉人。听他们言来,好象杀汉人跟屠猪宰狗差不多,不屑之极。
    要是他们知道左大都尉部全军覆没。不知还有没有胆如此说话呢?
    左贤王右手朝下一压:“你们别吵,听我一言。我总觉得不对劲,要出点事,是以,我不打算紧跟,慢慢行军。”
    “大人,你过虑了,大漠上是我们大匈奴的天下,哪有什么事?”
    “汉人能把我们怎么样?”
    众将又是叫嚷一通,不把汉人放在心上。
    “闭嘴!”左贤王脸一沉,这一声喝,甚有威势,众将只好闭口不言了。
    “昔年,我有这种感觉,我的三个箭术最精绝的射雕者给李广射杀。”左贤王脸沉似水:“这是昆仑神赐我神力,要我感知凶险。”
    一提起信奉的昆仑神,众将再无没话可说了,只有任由左贤王去发挥。
    “我杀了几十年的汉人,这是第二次有这种凶险感觉。”左贤王接着道:“左大都尉勇猛无敌,有他在,就不会有凶险。只要汉人一冒出来,我们就扑上去,把汉人杀光。这才叫万全之策。”
    以左大都尉为饵,引诱汉军前来,等两部打得不可开交时,左贤王十万大军再压上去,一定是大获全胜,这主意绝对够高,众将齐声赞扬。
    “左贤王不愧是大匈奴的屠耆!”
    “好算计!”
    “呃这是汉人的兵法?”
    “要打汉人,就得了解汉人!”左贤王颇有些自豪:“汉人的胆子是小,可他们的兵法还不错,学学何妨?”
    端起金碗,美美的喝一口马**。声音陡然转高:“派出侦骑,四处查探左大都尉的行踪,一有消息,立即报来!你们,吃饱了,喝足了,把你们的弯刀磨快,莫要到时砍不动汉人的脖子!哈哈!”
    “哈哈!”
    一阵狂笑声响起,众将拍着案头,兴奋得眼睛都在放光了。
    不得不说,左贤王的计算是不错,以左大都尉之勇猛,以他率领的匈奴精锐,就是与数万汉军遭遇,也能打上好一阵,足以把汉军拖累拖疲。到那时,他的十万生力军再扑上去,汉军腹背受敌,必然是瞬间崩溃。
    左贤王不愧是匈奴的“屠耆”,真的是老谋深算。
    可惜的是,他却不知道周阳统率下的汉军,已经改变了打法,充分发挥弩的威力,把左大都尉部给打得全军覆没了。
    他更加不知道的是,周阳率领下的汉军正朝他扑来,此时此刻,数万汉军齐头并进,好象海潮一样在大漠上汹涌而来。
    XXXXXXX
    “隆隆!”
    这是汉军开进的声响。
    此时的汉军,人人脸上洋溢着喜悦,不费吹灰之力把左大都尉一万人能打得全军覆没,没有一个逃掉,这是何等的振奋人心,只需要想想就让人热血沸腾。
    周大帅虽然没有说向北行要做什么,这不用管,周大帅有命令,就有胜仗可打。到现在,与匈奴这几仗全是出自周大帅之手。你见过周大帅失手过吗?
    伟大的统帅与一般将领的区别就在于,总是能获得胜利。周阳虽然离伟大的统帅还有很长的距离,至少这方面的天赋已经显现出来了。
    说起打仗这事,周阳就有些难以置信,万未想到自己竟然是越打越顺手,越打越有心得。早知如此,在另一时空就不去做商人了,改行做军人,说不定能成为一代名将。
    周阳骑在马背上,不住喘气,脸上全是汗水,就是衣衫也给汗水浸湿了。胯下战马,毛发上全是汗珠,这天真够热的。
    再一瞧身边的人,和他差不多。唯一与周阳不同的是,汉军人人乐开了花,笑呵呵的。而周阳作为统帅,只能短暂的享受胜利的喜悦,乐过了,就得马上筹划下一次大战。
    这叫担子,统帅的职责。
    “大帅,前面就是雀儿湖!”公孙贺前来禀报。
    “雀儿湖?”周阳朝前一望,在目力所极处,果然有一处湖泊,正是上次深入匈奴腹地经过之地:“叫弟兄们在这里歇息!”
    命令一传下,汉军停下来歇息。行军间的歇息,不仅仅是让人喘口气,更重要的是喂养战马,给战马吃草,给战马喝水。这些事,是每个精锐骑兵必须具备的本领,汉军做起来驾轻就熟。
    周阳飞身下马,坐在地上,建章军把战马牵去喂草料喂水。
    取出地图,周阳查看起来,眉头紧拧着,这是周阳在思索的表情,公孙贺站在身后,闭口不言,以免打扰周阳。
    过了一阵,周阳抬起头来,发现李广、程不识、公孙建、秦无悔他们早就站在身后了,静静的等着。
    “大帅,在何处下手?”李广的快嘴是出了名的。
    “就这里吧。”周阳指着地图道:“雀儿湖是很好的水草地,左贤王南下,必是要经过这里。我意,程将军率领你部兵马,在雀儿湖北扎营,挡住匈奴去路。”
    “好主意!”程不识大拇指一竖,赞一句:“在大草原上行军,一定要有水草地,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我在雀儿湖以北扎营,正好阻断左贤王的去路,他一定会与我大战。”
    周阳的手指在地图上划动:“左边是山,虽然距离远了点,有上百里路程。可是,百里之程,对于骑兵来说,不算一回事,两个冲锋的时间就到了。右边有一片低洼之地,也可以伏兵,唯一的缺点就是这里比较潮湿。”
    “那才是伏兵的绝佳之处,匈奴万万想不到我们会把军队伏在如此不堪之地!”李广双手互击一下,发出清脆的声响:“伏兵嘛,就是要在敌人想不到的地方!此处绝佳!大帅,李广愿伏于此处!”
    不愧是名将,一语切中要害,周阳在心里感慨一句:“那就辛苦飞将军了。此处潮湿,可能兄弟们会有怨言。”
    “怨言?谁敢?我的大黄弓可不认得他!”李广右手一挥,气势不凡,声音很高,好象在唱歌似的:“要是能打胜仗,我天天埋伏在那里也愿意!”
    汉军歇息之后,周阳传下号令,各自奔赴伏兵之处,隐藏了起来。
    数万汉军在雀儿湖一带埋伏,要是左贤王一头钻了进去,必将损失惨重。那可是有上万架弩在等着他。
    此战一开打,汉军弩阵的秘密必将不保,会为军臣单于知道。周阳手里只有数万汉军,而左贤王部却是十万,是汉军的两倍多,汉军只能重创,却不能象对付左大都尉部一样全歼,泄密是必然之事。
    可是,要是能把左贤王部的十万大军打得没了战力,泄密也值了。
    XXXXX
    “得得!”
    一阵急骤的蹄声响起,数骑匈奴侦骑正在奔驰。
    正奔行间,为首的什长一拉马缰停了下来,不住抽动鼻子。
    “大人,怎么了?”有兵士不解的问。
    什长仍是抽动鼻子,一脸的疑惑,过了老一阵这才道:“你们闻见没有?有血腥气,还有焦糊味。”
    他一提醒,这些哨骑抽着鼻子嗅起来,不嗅不知道,一嗅吓一大跳:“真有呢。”
    “是这个方向!”一阵风吹来,血腥气更浓了,什长朝左手方一指,一拍马背:“走,去看看。”
    哨骑策马急奔,奔出一段距离,血腥气和人肉焦糊味更浓了。
    他们久历战阵,深知如此浓烈的血腥气和人肉焦糊味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死伤无数,更加惊疑起来。
    没多久,他们就来到左大都尉全军覆没的道口,只见遍地的红色,还有堆堆灰烬。
    战场已经给汉军打扫过了,他们把战场转了一遍又一遍,始终没有发一具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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