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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骑士团-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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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还是黑的呢…” 
  身高与他相仿的赫斯基比道:“吹牛,天使是神的使者,羽毛当然是圣洁的白色了…” 
  杨克尔得意的笑了笑,瞟了一下这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伙计,道:“哼,小弟弟,你不信么…席法叔叔,他就是…” 
  杨克尔还待夸侃,却被身旁的比埃霍夫喝住,道:“杨克尔少爷,你不可胡说…”其时席法并不在身旁,但比埃霍夫,却仍不愿意提到席法的身份。 
  不料杨克尔的说话,早已引起苏菲娅的兴趣。 
  苏菲娅素不知席法的身份,她只知席法羽翼硕大,较之鹰人宽了倍余,加之身形魁梧,相貌俊俏,实非寻常有翼亚人类出身,而席法翅膀上漆黑的羽毛,又否定了他作为天使的存在,因此心下一直奇异。 
  却见她扯了扯我的衣袖,望向我的美丽眼睛中充满了好奇,低声问道:“席法…他…他到底是什么身份…不是鹰人族的吗…” 
  “怕不是吧…以他那种形态,的确像是天使族的…”秋雨离着我们不远,加上她精灵耳朵灵敏,早听见苏菲娅的问话,此刻直接答了出来。 
  爱丽丝也道:“可是,他的羽毛是黑色的呀…” 
  苏菲娅道:“这个…就有点蹊跷了,天使的羽毛…竟然是黑色的…”说着,望了望身边的佯德。 
  佯德看着苏菲娅,这个充满着成熟风韵的蓝发美女,微蹙着眉头,喃喃的说道:“天使族…的羽毛,大多是白色的,除非…除非…” 
  …… 
  女人,永远喜欢在背后说人短细。我望着唧唧喳喳的她们几个,叹了口气。 
  议论良久,四女没什么结论。 
  却听苏菲娅嗲声嗲气的问比埃霍夫道:“比埃霍夫先生,您…您…倒说说看,席法他…他的羽毛怎么会是黑色的呢…”她神情妩媚,那绝世的姿容,早把比埃霍夫这个老色鬼浑身的骨头都欺酥了。 
  “这个…不…不行的…不能说的…席法他会难堪的…”比埃霍夫还待守口如瓶,却被秋雨等人缠了过去,终于撬开了老嘴。 
  原来,天使族作为大陆上最为崇高的种族,天使族的人们必须严守着神定的禁例,如有违反,就会遭到天遣,并被赶出天使族的圣地、那与世隔绝的日不落山。 
  被赶出天使族的天使们,便会失去主神的佑佐,成为无家可归的生灵,他们的羽毛,会变成叛逆的黑色,名字,也会被称为诅咒的堕落天使。 
  “那么…比埃霍夫先生…席法…他犯了什么禁例呢…”秋雨轻抚着比埃霍夫的长胡子。 
  比埃霍夫早被迷晕了头,他滔滔不觉的说着,就把自己的老友席法给卖了。 
  原来天使族的禁例,禁止天使们与异族相恋,而席法这个放荡不羁的小子,一次与同伴们巡天的时候落单,在荒郊外的水池中偷窥到狼人族的一位美女洗澡,结果兴致冲动之下铸成大错,失身狼女,最后遭到天遣,翅膀上的羽毛尽数变为黑色,自己也被赶下了日不落山。 
  从此他与狼女生活在一起,然而女伴病逝,于是席法孤身一人巡游天下,最后不满暗黑骑士团在圣灵大陆的穷政暴敛,加入了反抗暗黑骑士团的阵营之中,与当时正是年轻的比埃霍夫(当时还是一个见习魔法师)结识,从此结为好友。 
  众人听着席法的传奇式经历,都不禁呆住了。 
  “他…他怎么会喜欢一只狼女呢…”爱丽丝奇道。 
  “狼女也,说不定…很有野性喔…”苏菲娅细细笑道。 
  “其实…”秋雨说着,却噗哧笑了起来,在苏菲娅与爱丽丝耳边,悄悄说了几句,结果众女笑作一团。 
  唉,可怜的席法,唉,女人啊… 
  不过想到席法的经历,自己却大有知己之感。 
  我和银铃,不也是这种样子的么…现下分别已有半年,不知她过得怎样,而上次刚刚见面,她却又匆匆离我而去,不知为何? 
  想到这里,心思浮动,这时不远处驰来一匹快马,马上跃下一名魁梧大汉,正是托普。 
  唉,可恶,他又来拉我前去练剑了。 
  托普自那日比剑,托普败于赫姆赫资之手(据他自己说,是第53次败在老剑圣手下了),其后更是加紧练斧,每日里还硬拉着我与他同练,苦也。 
  其实单剑技这一门,游侠骑士,佣兵武者,莫不钻研专著,以求达到剑术的顶峰。 
  而实战之中,有专注于精神力道的刚剑技,有凭借圣属性魔法辅助攻击的圣剑技,有利用暗黑系魔法辅助攻击的暗剑技(露拉的“暗影瞬踪剑”、赛伦斯的暗黑之枪就属于这种门类),有专注于突刺削挑的突剑技,更有专注于时机精度的瞬剑技… 
  其实诸般剑技之中,尤以瞬剑技这种剑术最为高深难习,使剑者往往须有多年的剑龄,加上丰富的经验与敏锐的洞察力,也就是极至的剑识,方有可能悟出。那日赫姆赫资出手迅捷无伦,风驰电掣间将托普击倒,实则便是瞬剑技的手法。 
  而拉萨姆斯家的剑术,讲求刚猛浑厚,要求使剑者的精神状态以及高昂的斗志,应属于刚剑技,而这种剑术在对付重凯战士以及大体形敌人之时,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先父西蒙。拉萨姆斯凭借手中圣剑格拉姆,配合刚正强浑的刚剑技,驰骋沙场数十年,武勇盖世,实则是硬打出来的雄风。 
  而吉米尔家(神圣骑士贝克博。吉米尔)的剑术,讲求挑刮削拨,伤害敌人的手腕手臂,破坏敌人的武器为目标,从而达到杀伤敌人的目的,是非常阴损的手法,属于剑术中“破剑技”一门。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里,托普与我时时上门就找赫姆赫资的麻烦,逼迫他比剑。 
  如此赫姆赫资也不生气,每每与我们比剑,他只是逍遥应付,一时破剑技,一时刚剑技,一时瞬剑技,无所不用,初时我与托普联手而上,也不用数合便败下阵来。其后刻苦钻研,吸取失败经验,方才渐渐能支持几招。 
  其时见到赫姆赫资的剑术,百门百类,无所不同无所不晓,剑术之博之精,当世无出其二,心下更生羡慕。尤其是那诡异玄奇的双手剑术,这种剑技已经使出,双手持两剑,出招间互相配合,宛若二人出剑夹击,逼敌于万劫不复之地,实是玄妙至极。 
  父亲曾经说过,这种剑术俗称二刀流,只有身经百战、悟性绝顶的勇士才能够使用的顶极剑术,在实战之中,实是凶狠无敌的作战法门。然而,这种剑术要求持剑者的协调性与剑识,否则双剑乱舞起来,自己的剑斩在自己的身上,实战中更是凶险无比。 
  私下里学着赫姆赫资的手势,自己双手各执木剑,联系二刀流的技巧,与托普、赫姆赫资对战,初习二刀流之时,只觉得困难无比,双手两剑,竟是那么冲突、那么离散,出剑之攻势,更远不如自己的单手剑方便,于是勉力习之,终于一两个月练习下来,每日里双剑不离左右,自己也悟出不少道理。 
  其实,二刀流的极至,便是直到自己出剑的那一刻为止,敌人永远不会知道,他所应该格当的剑,是自己的左手,还是自己的右手。 
  每日里没完没了的练剑,却又疏落了苏菲娅不少,不过这样也好,也省得我体内的情毒频繁发作,再生事端。 
  虽然此时已入春季,整个芬托尔斯境内,仍然是枭贼横行。到四月底,我们招募了民兵加入城防卫队,大大小小与枭贼冲突过二十余次,几次重创敌人。 
  最近,在芬托尔斯境内,我的名字也开始被传道,称号由“爱上精灵女子的异端”,变为“打击枭贼的勇士”。 
  枭贼的头目,老谋深算的雌性鹰身人妖“牙妖”,她带领的部队,在我手上屡屡败阵,熟悉敌我之后,她对我更是痛恨入骨,对外声称:“某一天,我一定要生吞那银发小子的血肉。” 
  到得五月初,讨不得好处的枭贼们,开始往芬托尔斯边境地区活动,这日得到线报,言道枭贼很可能在近期,袭击芬托尔斯边境地区的冥加族人的村庄。 
  众人得此消息,均是犹豫不绝。 
  其时,冥加族人、精灵族与我们葛尔族人类,素有很深的隔阂,究其原因,要回溯到两百多年前… 
  两百多年前的阿姆斯葛尔大陆,已经成为充满着死亡与痛苦的土地。受到魔族黑暗势力的诱惑、堕入邪恶深渊的圣战士家族,曼连斯葛尔家与赫姆德葛尔家,他们彻底为野心和欲望出卖了的灵魂,圣战士的血液与魔族的暗黑之力融合,产生出强绝的力量,暗黑的逆道者与魔兽的邪物聚集在一起,欲望、执念、屠戮、混乱互相汇合,终于,邪恶的信仰产生了,魔族与叛道的人类狼狈为奸勾结在一起,最后,邪恶黑暗势力的代名词、“暗黑骑士团”产生了。 
  于是,接下来数十年里,凶恶的魔兽、扭曲的冤魂、噬杀的恶灵,将死亡的阴影,覆盖在整个圣灵大陆的土地上… 
  残存下来的圣战士末裔们团结在一起,他们带领着各族的勇士,与暗黑骑士团,在日不落山脚下的华穆尔平原,展开了最后的圣战… 
  天空被乌云笼罩,大地被鲜血染红,风声,夹杂着怨灵的惨叫,雨水,掺合着腥臭的腐血… 
  …… 
  遗失了光之至宝、主神的圣柜的天使战士们,再也抵挡不住那恶魔之王的黑暗巨镰,究级暗黑魔法“审判之日”发动,死亡的黑暗气息,淹没了一切、一切… 
  光明联军失败了,阿姆斯葛尔大陆十二圣国的土地,彻底为暗黑势力所掌握。 
  一些失败的圣战士们带着家眷逃离出海,来到了圣灵大陆之外的另一片土地,“博卢尼亚”。 
  两百年前的博卢尼亚,生活着人类的另一个种族,他们拥有绿色的头发和眼睛,他们热爱自然,热爱生命,从不于人争斗,他们与精灵族、兽人族一起,和睦共处在这片安宁的土地上。 
  他们,被称为“冥加族”。 
  两百年前的博卢尼亚大陆,被精灵统治着,这里生活着黯精灵、冥加人、兽人、小精灵与大精灵… 
  然而逃亡而来的圣战士们改变了一切、凭借着主神赐予的利器与久经战场历练的军队,他们很快统治了整个博卢尼亚大陆,他们镇压了一切其他种族的反抗,自立于统治阶级,建立了阿尔维斯王国,王国之中,由当时资历最老的圣战士长老,克伦家的家主、担任国王。 
  然而,土地分封的不均引起了逃亡而来圣战士内部的不和,万念俱灰的天枪继承者们离开了阿尔维斯,他们来到了极北的苦寒之地,与兽人族、高地蛮族一道,建立了撒法尼亚共和国。 
  与此同时,从圣灵大陆而来的,以“葛尔”自称的葛尔人,始终蔑视着与自己同属人类范畴的冥加人,他们甚至也厌恶冥加人的绿色头发、妒忌冥加人安逸的生活,于是,种族之间一次次的屠杀与灭绝开始了… 
  翻开典籍可以了解,直到克伦皇历146年以前,阿尔维斯皇家教会的教义中,从来没有把绿头发的冥加人们当作自己的同类,更没有赋予他们任何其它种族平等的权利。 
  “背道者,神的叛逆”是教会对冥加人的称谓。 
  直到克伦历154年,当人类开始意识到自己范下的罪孽之时,经过150多年的屠杀,原来繁荣于博卢尼亚的冥加人早已所剩无几,避入深山了。 
  虽然不久之后,教会修改了法令,承认冥加人的公民权利,可是冥加人与葛尔人之间的沟壑,却永远无法填平… 
  同样怨恨着人类的还有精灵族,他们被迫迁居着自己的祖居地,将大片大片的沃土,让到人类的手中。 
  终于,克伦皇历185年,在另一股强大势力“海狮子联盟”的帮助下,精灵族中最强大的种族、黯精灵族,在黯精灵皇室“索拉”家的带领下,发动了起义,他们夺取了阿尔维斯运河西向如海口处,肥沃三角洲”艾伦瓦特”,在那里建立了新的精灵之国。 
  皇历186年与193年,克伦皇家两次发动大军,期望平息“叛乱”,结果在反人类各族联军的拼死反抗下,尽皆刹羽而归,于是,艾伦瓦特王国成为被默认的存在,而直到现在,精灵之国艾伦瓦特与拉萨姆斯公国中的沙克尔湖畔地区,被认为是博卢尼亚大陆上仅存的两处精灵聚集地。 
  虽然,“异端”的蔑称已被除去,王国法令中,冥加人的公民权利也被赋予,但是,冥加族的村庄素来与世隔绝,他们不与葛尔人交往,而一旦有葛尔人贸然进入冥加人的领地,十九,也会遭到他们的追杀。 
  也正因为如此,大陆上的葛尔人,对冥加人素来也是芥蒂甚深,而此刻枭贼袭击冥加族的村落,大家自然乐得隔岸观火,谁还愿意出兵前去救援。 
  芬托尔斯的领主,小赫斯基比的父亲,托比克。玛丽安便主张不要出兵,理由是冥加族人不服阿尔维斯王国的法令,不遵从王国教会的教义,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出兵援助。 
  我闻得这般言语,心下踌躇,在询问旁人意见,大家却默不出声,再望向席法时,他却是满脸不豫之色。 
  “子爵大人,”玛丽安家的一位老家臣站了出来,说道:“冥加人世居我们芬托尔斯境内,却不服教化,不缴赋税,如此刁民,实不该发兵去救。” 
  “哦,”我不已为然的点了点头,身旁的托普更是冷哼一声,蜷起了双臂。 
  “如此说来…大家都认为不该去救了…”我环顾四周,想找出个帮忙说话的人来。 
  “莫拉大人,我不这么认为…”一个高挑的身影站了出来,正是史昂。 
  眼见他尖尖的下巴上,双目精光有神,早与我心有灵犀了。 
  心中大喜:那日离开拉萨姆斯家时,留心把他召了来,此刻果然有用,呵呵,这人就是聪明,知我心意,不像诺依维尔这木头疙瘩,死站在那里不会说话,憨直憨直的。 
  史昂道:“皇家法令明文立定,冥加人属阿尔维斯公民,享有公民权利,此刻枭贼作乱,冥加人深陷水火,我们岂可袖手旁观…”他双手握拳于胸,对着那老头儿说教,颇有点“慷慨激昂、义正词严”。 
  “可…可是…”那老头还想争辩,却被我打断:“好了,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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