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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小民-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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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阿秀做了个深呼吸,一股清新凉爽的空气充满了她的肺,精神也为之一振。



孟有田加快了脚步,逐渐强烈的光亮已经使火把的作用不那么明显,他率先拐了过去,阿秀紧紧跟上。孟有田突然收住了脚步,猛然转过身来,好象一个急刹车,阿秀一下子撞进了孟有田的怀里。



第二十九章黑豹之死



阿秀低低的惊呼一声,心怦怦的急跳起来,她感觉到孟有田的一只胳膊环住了她的肩膀,粗重的呼吸直喷到她的鬓发、脸际。他要咋的俺了?他——阿秀脑袋里一阵混乱,脸红心跳,本能地将双手举到胸前……



“转身,往回走。”孟有田急着催促道,手臂用力,扭转阿秀的身子。



阿秀下意识的转身,孟有田的手落在了她的后背,轻轻推着,并不是很用力。阿秀在推送下又拐过山洞的折弯,孟有田的手才放了下来,把火把递了过来。



“你在这等着,我过去看看。”孟有田吩咐道。



“咋,咋啦?”阿秀迷迷糊糊地问道。



“嗯——”孟有田沉吟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没事,我看见有个人摔在那儿,不让你过去是怕你害怕。”



阿秀眨了眨眼睛,一把拉住了孟有田,急道:“有田哥,你也别去,咱们回去吧,死人哪,多,多吓人。”



孟有田看着阿秀担心害怕的样子,抿嘴笑着安慰道:“死人一动不动,有啥可怕。放心,我有枪呢,你在这乖乖等着,我看看就回来。”



“还是,还是——”阿秀还不放手,想再劝孟有田不要过去。



“没事,真的没事。狼和野猪都不在话下,何况一个——还不知是死是活的人呢!”孟有田轻轻拍了拍阿秀的胳膊,轻轻将阿秀的手拉下来。



阿秀望着孟有田,张了张嘴巴,低声道:“那你小心,我就在这儿等你。”



“放心吧!”孟有田一笑,点着枝火把,转身一手持枪缓缓走去,背后那双关切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的背影,直到他转过拐角。



清冷的微风吹着从上面落下的雪尘,不时落在孟有田的脸上,他对阿秀说得轻松,但行动起来却谨慎小心。洞顶的裂缝上窄下宽,整个空间象个金字塔,正对着裂缝的洞底是一堆突起的乱石,都是从上面被野兽踩落或风雨侵蚀而堆积而成的。那具尸体,对,孟有田已经看清那具头下脚上躺在乱石堆的确实是个死人。



死尸的眼睛似睁似闭,鼻孔和嘴里流出的血已经冻结,看不清面目,乱石堆上还有一条野狗的尸体。孟有田走到近前,晃了晃火把,以便看得更仔细些,蓦然,他的视线集中在死尸被摔得敞开的衣怀上,不由得眯起了眼睛。



黑豹,本是无名的独行蒙面大盗,以身手敏捷、善于攀高就低而闻名。而且他心狠手辣,作案现场几乎不留活口,真实身份也一直是个谜。自从一年前黑豹这个名字被叫开后,他似乎很得意,也很喜欢这个大号,以后每次作案都戴上了黑色头套,头套上用金线绣着跃起扑食的豹子。



孟有田伸出猎枪一挑,黑色头套完全显露出来,金线绣成的豹子清晰可见。孟有田倒吸了一口冷气,杀人如麻、令人闻风丧胆的大盗竟然会无声无息地摔死在这里,实在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议。他抬头向上看了一会儿,又用火把照着,围着乱石堆转了一圈,心中已经有了些计较。



虽然孟有田没有目睹黑豹是如何摔死的,但一个好猎人能从大自然中获得大量的讯息,只观察猎物留下的踪迹而不必亲眼看到,便能读出猎物的心理,猜测出猎物是老的,还是年轻的;是饥肠辘辘,还是刚刚饱餐一顿;是被追赶,还是在追逐。读懂大自然留下的奇妙无比的文字,孟有田是拥有这方面的一些才能的。



在乱石堆上留下的文字当中,以及前几日发生的事情,孟有田读出了这样的信息:黑豹被围在镇子里,虽然冲了出来,但在路上却遭遇到几次拦截,杀死杀伤几名巡警后,黑豹进入了深山老林。他很疲惫,也有些惊惶,因为他也受了伤,肩膀上被包扎,以及黑豹脚上破了洞的鞋都能说明这些。应该是在夜里,黑豹想尽快翻山脱离险境,在这寒冷的天气里,这是唯一的选择,耽搁下去,肩上的伤也会要了他的命。



接下来却发生了意外,几只野狗盯上了这个猎物,在山顶向黑豹发起了攻击。黑豹一手持枪,边打边走,不慎掉进了被积雪掩盖的裂缝,或者他根本不知道山顶会有这样一个致命的陷阱。嗯,那只摔死的野狗应该是太过投入,也步黑豹的后尘,摔死在这乱石堆上。



孟有田把火把插在乱石堆上,弯腰捡起了一支驳壳枪,摆弄了一下,可惜摔坏了。他摇了摇头,把目光重新移到黑豹身上。



如果说现代人看到死尸会吓得够呛,而且颇多忌晦;但在那个年代看到死人,却是很平常的事情。病死的、饿死的、冻死的、淹死的……有的还能混口棺材,有的不过是一卷芦席或者囫囵个儿地被埋在地下。所以,孟有田并不如何害怕,再加上他打猎时的血腥,使他的胆子比平常人更大。



“有田哥,你没事儿吧?”阿秀焦急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没事儿,一会儿就过去。”孟有田应了一声,伸手抓着黑豹的小腿将他拖了下来,手上传来了**的感觉,他检查了一下,找到了黑豹绑在腿上的一把左轮手枪。



好东西啊,在这个世道里,有了它傍身保命,能活得更长远。孟有田被这意外的收获所鼓舞,蹲下身子,愈发仔细地搜检起来。



黑豹的腰带上还有一把枪,兜里有两个弹夹,二把盒子,孟有田对这个老枪还是能叫得上名字。他心中喜悦,继续搜身,发现黑豹贴身还系着一条奇怪的带子,其实这也算不上是带子,更象一个细长的布口袋,上面密密地一排疙瘩扣,里面**的。孟有田捏了捏,解开几个扣子,两卷钞票赫然露了出来。



第三十章意外之财



国民政府在一九二八年北伐统一中国后,开始逐步施行货币改革,计划主要由宋子文及孔祥熙负责推行。一九二九年,美国经济大萧条。罗斯福总统为讨好国内产银州的议员,在一九三四年通过“购银法案”,由财政部购入白银作为储备,顿时引起国际银价高涨。中国当时为第三大银本位国家,即时出现白银外流,通货收缩,引发利率急速上升,部分银行钱庄倒闭。于是货币改革成为国家理财当务之急。



法币,是由中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在一九三五年发行的货币,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家银行(后增加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流通货币,禁止白银流通,以应对白银外流的局面。



由国家银行发行,以国家信用保证的法币,使货币与价格波动的贵重金属脱钩,在当时的中国是一种进步的金融制度改革;亦是现代国家金融体制下应有的特征。法币发行,统一了国内的货币,而通货发行的控制权落在政府手中,国内白银等硬货币,亦因此集中到政府手上。对于维持抗战时中国的财政,法币有不可缺少的功劳。但实施的实际效果是,官办的银行掠夺了民间的财富,使民众的储蓄化为乌有。



法币自一九三五起行用至一九四八被废弃,前后不满十三年。从总体上来看;法币在抗日战争胜利之前,特别在抗战的前半期,是有利于中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有利于中国经济向战时经济过渡的,这是它的功。但在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利用其集中的货币发行权,违背经济规律,大量发行法币,使法币成了祸国殃民的一种工具,这是它的过。



现在法币刚刚流通不足两年,贬值还未露出迹象,一百元法币可以买一头牛,但到了一九四七年只能买三分之一盒的火柴,到了一九四八年就连一粒米也还买不到了。如果更形象的说明法币在一九三七年到一九四九年贬值了一千九百万亿倍,绝对会让人惊掉下巴。假设全球有六十六亿人口,在一九三七年的时候,他们都是拥有三十万元法币的富翁,那么到了一九四九年的时候,就全都变成了只有一元钱的穷光蛋。



五元,十元,二十元,孟有田又解开了几个扣子,一卷卷不同币值的法币露了出来,他不由得费力地咽了口唾沫。黑豹,这个独行大盗不会是把自己的贼赃都换成了法币随身携带吧?孟有田被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住了。当然,这乍听起来过于离奇,但也未尝没有可能。黑豹为什么始终是独来独往,应该说明他是一个非常多疑的人,既然谁也不相信,那么把钱财带在自己身上,才是最放心的选择。



“有田哥——”阿秀的呼唤带着颤音儿,象是要哭出来了。



“好了,我马上就来,你不要动啊!”



孟有田来不及细数共有多少钱,强自收起震惊的心情,把钱塞进布袋,系好扣子,掀起棉袄,使劲勒在自己身上,又将二把盒子和左轮手枪插在腰腰上,用棉袄盖住,这才起身将黑豹的尸体拖到一个角落里。刚要起步离开,他的视线又落在地上那个绣着豹子的头套上,犹豫了一下,他鬼使神差地捡了起来,揣进了怀里。此时,他也没想清留着这个头套干什么,但潜意识里觉得应该留下,应该有用。



熟悉的脚步声由远而近,阿秀忍不住冲了出来,在火把闪动的光芒下,“腰缠万贯”的孟有田向她露出了笑脸。



“看,我啥事都没有。”孟有田看见阿秀的眼中有晶光闪动,心中感动,温言说道:“我还做了件好事呢,让死者入土为安了。”



阿秀用力睁了眼眼睛,不让眼泪流下来,低头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走吧,咱们回家去。”孟有田现在已经无心打猎,只想回去偷偷地数一下自己发了多大的财。



“不打猎了?”阿秀试探着问道:“准备了这么多东西,只打了三只狼,好象有点少吧?”



“不少,不少了。”孟有田说道:“还有一场大雪要来,咱们可别给堵在山里出不去。打猎呀,不能太贪心,把这三张狼皮卖了,再加上这些狼肉,足够过一个好年了。”



“听你的,你想咋的就咋的吧!”阿秀边跟着孟有田向前走,一边随口说道。



孟有田停下了脚步,回头似笑非笑地望着阿秀,阿秀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有些尴尬地垂下头,手指捻着辫梢不言语了。



“呵呵,你再这么说,我可就不客气了。”孟有田笑着转身前行,“你都十六了,也不算小了,是不是?”



阿秀不吭声,心道:人家本来就不小,十四五岁出嫁的女孩多了去,要不是等着自己的小男人长大,俺现在早就不梳辫子了。



…………



天空却又阴了下来,早上半遮半露的太阳已经被云朵所挡住,只能看见模糊的一个白圆。山路上,孟有田拉着架子车,心情大好地走着。嗯,他现在感觉处处都是美的,都是好的。嗯,空气是清新的,鸟叫是婉转的,脚下咯吱咯吱的踩雪声也变得富有韵律。



“阿秀,把鸟枪端起来。”孟有田觉得阿秀有些沉默,便开口说道:“看见什么就打什么,枪法不练怎么行。”



坐在车上的阿秀抬头四下看了看,有些郁闷地说道:“可打什么好呢,除了树就是石头。”



“那就打树,能打中也说明你有进步。”孟有田停下脚步,笑着说道。



“那好吧!”阿秀侧转了身子,按照孟有田教过的法子,将枪托抵在肩上,向着旁边的树林瞄准。



通,鸟枪打响了,也不知道打中了哪棵树,一只山鸡突然从树林里飞出来,但似乎受了伤,扑愣着翅膀落了地,瘸拐着乱跑。



第三十一章阿秀的问题



“是我打中的?”阿秀有些惊喜地跳下架子车,笑得畅快,“有田哥,你看它受伤了,我去把它抓住。”



“哈哈,它在骗你呢!”孟有田赶忙阻止,笑道:“树林里有它的孩子们,一群小鸡崽,它装着受伤,就是想把咱们引开,伤害不到它的孩子。”



阿秀眨着眼睛,不太相信地问道:“真的?野鸡也会骗人?”



“当然了,你可不要小瞧了它。”孟有田示意阿秀上车,然后迈步前行,嘴里开始给阿秀讲述打猎的技巧,“打猎的谚语很多,教给你的要仔细琢磨。但最重要的还是要掌握好打猎的时间。一大早打露水鸡,野猪则要在晚上打。因为野鸡的翅膀被露水打湿了,通常一大早都会出来晒翅膀,那时候它们飞不动,正是下手的好时候……”



阿秀用心地记着,手上仔细地给鸟枪填药装弹,然后跟着车走,眼睛四下找着目标。



“打野兔呢,首先要会看,看它的脚印、粪便,能判断出它们什么时辰在这里经过。”孟有田继续教导着:“被惊吓的兔子通常跑的是一个圆圈,十有**还会跑回原来的地方。”



“那我在原地等着就行了。”阿秀笑了起来,“这兔子可真傻。”



“道理是这样,但比较费时费力,练好枪法才能屡有收获。”孟有田笑道:“最好能有一条好猎狗,它可是个好帮手。”



阿秀想了想,摇头道:“这个年月,养人都费劲,可养不了那玩艺。”



孟有田没吭声,养个土狗看家护院比较容易,要是弄个好猎狗可就难了,自己也就随口说说而已。



“有田哥,英子要借我的枪,我没答应。”阿秀将绳子套在肩上,用力地拉车。



“她要枪干什么?”孟有田疑惑地问了一句,转念便想到了答案,“她是怕那个恶婆婆把她卖了,买家来抬人吧?”



“有田哥,你可真聪明。”阿秀先是恭维了孟有田一句,然后很同情地说道:“英子也真可怜,成天担惊受怕的,也不知道她那恶婆婆把她卖给谁,若是本分人家,改嫁也勉强算了。若是卖到流氓无赖手里,或者,或者什么脏地方,英子说,她宁肯一头撞死也不去。”



“这话就说得幼稚了,人家来抬人,她咋能分清是好是坏?”孟有田摇头道:“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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