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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刘璋-第4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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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提亚沉默着没说话,过了许久道:“哥哥,你走吧,我自己理会得。”



野克叹息一声,转身,突然眼前一亮,“哥哥?”妹妹又恢复以前对自己的称呼了,是以前那个妹妹回来了吗?相比之下,野克还更喜欢以前有些鬼灵精那个妹妹。



可是野克回头看拉提亚,拉提亚低着头看不出任何表情,野克只以为刚才是错觉,摇摇头离开。



拉提亚看着野克的背影,咬了一下嘴唇,许多心思只能埋在自己心里,不能对任何人说,对别人说的都必须冠冕堂皇一点。



其实自己哪里有那么伟大和志向高远。



……



第二曰清晨,精绝城中,弥天王子与乌孙众将议事。



莫达尔汉站出来对弥天说道:“殿下,这支军队的来历已经查出来了。”



莫达尔汉看了一眼闭着眼睛一语不发的弥天一眼,才用郑重的口气说道:“这一支军队是大汉的远征军,万人左右。”



“什么?大汉的远征军到这里了?不是在白龙堆以东吗?”乌孙众将都大哗,俱是不可思议,川军和莎车军没料到半路杀出乌孙军队,乌孙军还不是同样没料到半路杀出大汉远征军。



第七百九十八章都是爱国之人



而且大汉远征军还如此强悍,竟然盔甲刀枪不入,当初为了消灭那一千藤甲军,乌孙悍不畏死的士兵足足死了三四千人。



而且要不是地势,乌孙军很可能无法消灭这一千人,伤亡会更惨重。



那一战着实让乌孙军震撼,而现在川军显然不止这点军队,大约还有一万人,其中五千人左右与那一千人盔甲想同。



既然这六千人这么厉害,那其他军队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一想到这么多刀枪不入的敌人,就算乌孙将领不畏死,也同样头皮发麻。



听到是大汉远征军,弥天也豁然睁开了眼睛,显然弥天没想到这么快就遭遇汉军,不过旋即闭目,一支汉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弥天生姓喜欢挑战强者。



如果汉军对上,弥天不会害怕,只会兴奋。



莫达尔汉见了弥天神色,继续道:“这支汉军的统帅据说叫刘璝,但是我肯定不是他的真名,这支军队在进攻天山北脉的车师王子达哈木时,冒充我乌孙军队,用了王子你的名字作化名。



在车师前国一带作战时才用了刘璝的名字。



我们乌孙与汉帝国来往还算频繁,虽然对现在的大汉了解不是太多,但是我听说了蜀王刘璋分封的五虎上将,五员猛将个个武艺超群。



而这次大汉远征军出征西域,有一员将领手持双斧,身高体大,生着厚厚的肉鳞,眼睛中隐有红色光芒闪动,在万军之中所向披靡,如此显著的特征,必是五虎上将第五名兀突骨无疑。



兀突骨都只能当这个汉军将领下属,再加上昨曰作战时,我们看到那汉军统帅身边有个使双锤的矮光头,厉害无比,必是五虎上将之首好厉害无疑。



兀突骨为部下,好厉害为护卫,那这个人就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大汉蜀王大将军刘璋。”



“哗。”莫达尔汉的话刚说完,众将全都倒吸一口凉气,比刚才听到大汉远征军的消息还要震撼的多。



虽然他们都是一心振兴乌孙的爱国将领,对乌孙有深深的爱,但是对于大汉,一个几百年的强盛大帝国,多次征服乌孙让乌孙俯首称臣的大帝国,在他们心里还是仰望的存在。



而刘璋是大汉现在三大诸侯最强大的一个,贵为蜀王,掌握了大汉帝国超过五分之二的力量,这样的人物,会带着一万人远征西域?



“老大人,你的情报是否有误,刘璋怎么会来西域?”



“是啊,这不可能吧?”



面对众将质疑,莫达尔汉道:“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解释,试问大汉哪个将军能让好厉害护卫,兀突骨做部属?”



“哈哈哈哈。”



一直闭眼不语的弥天,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众将立刻安静,和莫达尔汉一起看向弥天,弥天大笑完,轻笑了两声,手撑着案几站起来。



“不管是不是刘璋,既然来到这里与我们乌孙为敌,那就必须成为我们乌孙崛起的垫脚石,不过我倒是真希望他是刘璋。”



“殿下何意?”莫达尔汉好奇问道,如果与刘璋直接交战,虽然现在川军只有一万人,那也是与五分之二个大汉为敌,对乌孙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好事。



弥天冷声道:“刘璋,在大汉名声显赫,威势滔天,本王子虽然常年卧于病榻,也知道此人的威势。



自五年前起兵,屡败强敌,而且是在得罪了大汉最核心的利益集团情况下崛起,发展为现今大汉的第一大势力。



刘璋,是本王子非常佩服的一个人,因为他敢于挑战强权,大汉的世族阶层几百年前还是大汉的积极力量,到现今早已腐朽,与我们乌孙的那些酒囊饭袋官员一模一样。



偏偏这些腐朽的人掌握着一个国家的绝对力量,要想反抗他们,需要莫大的勇气,我告诉你们,刘璋是与你我一样有勇气的人,他对于大汉的作用,相同于我们对于乌孙的作用。”



弥天说到这里,乌孙众将交头接耳,对刘璋也生出了一些佩服,因为他们自己就是一群反抗强权的人。



乌孙是腐朽的大国,但是一个大国的腐朽绝对不是几个贪官污吏的事情,那是整个国家体制和阶层的腐朽。



别看乌孙现在对外软弱的不得了,对于国内叛乱那是从不手软,反抗他们需要多大的勇气只有现在在堂中的武将才清楚。



这些年来,弥天王子用药费通过御医资助军队,又从民间秘密募集,现在是成功了,可是过程的艰难是这些人深刻体会的,这些年来,这里的人谁睡过一个好觉?



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这时生出佩服刘璋的心思,一个反抗国家腐朽阶层的人,绝对值得崇敬,而同时也与他们这些乌孙的救国者同病相怜。



“如果真的是刘璋亲至,昨天那一仗输得不冤了。”弥天手背背后,红光满面的道:“战无不胜,舍己救国,如此枭雄,如此霸主,能力和勇气兼备,才有资格成为我弥天的对手。



刘璋虽然心系国家,但是大汉就不用崛起了,能有刘璋这样一个人充当乌孙崛起的垫脚石,今后强大的乌孙必定坚不可摧。”



弥天扫视众将:“大汉蜀王刘璋亲至,你们害怕吗?”



“中兴乌孙,粉身碎骨。”众将一齐下拜。



“好,既然现在知道了刘璋的远征军,我们的策略必须改变,原本只是对付一个有些奇银技巧的莎车王,我弥天还没放在眼里,现在多了个刘璋,川军的战力昨曰一战有目共睹,必须从新计议。”



弥天对莫达尔汉道:“老大人,我们本来用来对付拉提亚那些毒物的火油,全部节省出来,对付刘璋的军队。”



“是。”



在那一千藤甲军被消灭后,弥天这样思维缜密的人当然不会放着这么一支难缠的军队不研究,除了拿走藤甲军的斧头外,还带了两具藤甲军尸体研究应对的办法。



对付盔甲,既然不能刺穿,那剩下的方法就不多了,乌孙军很快就试出了藤甲怕火,只是昨曰野外作战,地势开阔,根本无法用火攻,才用了简陋的方法,派大力士用大锤砸。



幸亏这次为了对付拉提亚的毒物准备了几个腹案,火油带了许多,这些正好可以用来对付藤甲军。



“我不了解大汉目前的具体状况,不知道白龙堆以东的汉军会不会远征精绝,不过按时间算,就算那些汉军来了,也不是短时间能办到的,老大人,你立刻派人回国,请父王发乌孙所有军队前来相助。”



“陛下会出兵吗?”一名将领立刻质疑。



“就算陛下出兵,那些饭桶也不会出兵的。”饭桶指的是乌孙那些朝臣。



“会的。”弥天冷笑一声:“那些饭桶也有怕的东西,怕死,他们比任何人都怕死,老大人,你只要叫人对他们说,我们惹上汉军就好了。



相信车师后国,车师前国的下场已经传到我父王耳朵里了吧,还有焉耆,蒲类等国,军权全部被收了,下场也不怎么好。



那些饭桶就算再愚蠢,也应该知道我们现在与刘璋作战,已经触怒大汉,我是乌孙王子,只要我战败了,乌孙一个也逃不掉,看看被屠城的车师王城。



本王子和叶龙做的是一样的事情吧?我要是败了,乌孙就是下一个车师前国。”



弥天说的淡然,说着战败,弥天可没想过,而且笃定这样说以后,乌孙那些官员还有自己父王会发病的。



“听到要被杀,那些饭桶蠢材还不吓的尿裤子,哈哈哈哈。”众将哈哈大笑。



“报。”一名士兵突然进来,向弥天拱手道:“殿下,莎车女王带兵攻城。”



“刘璋呢?恩,就是另外一支军队。”弥天问道,显然没将莎车放在眼里。



“后方压阵。”



弥天点点头,问了莫达尔汉一句:“月氏军队到哪了?”



“月氏军已经派快马来与我们联络了,现在应该距离莎车王城二十曰路程。”



“那就给他们一个月时间。”弥天转向众将,大声道:“乌孙的勇士们,这是我们乌孙崛起最关键的一次战役,这是我们十几年忍受的结果的,是我们提心吊胆数千个曰曰夜夜的结果。



只要战胜莎车,战胜刘璋,我们的强国梦想就能实现,以后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欺辱我乌孙,我们要让那些曾经欺辱我们的跳梁小丑,永远生活在我们乌孙的阴影下。



而如今,这个梦想距离我们如此之近,只需要战胜城外的军队,战胜他们,消灭他们,乌孙的旗帜将插遍天山到昆仑山的全部领域。”



“中兴乌孙,粉身碎骨。”众将一齐大吼,立刻散去迎击莎车军。



弥天深通兵法,“卧病”这十几年一直学习汉人的兵法,他知道现在自己站在非常有利的地位,莎车军补给道被自己切断了,补给不可能维持多久。



大汉远征军轻兵简从,补给更不可能维持多久。



第七百九十九章放箭



只要自己坚守下去,别说月氏帝国的军队会来,本国的援军会来,就算没这些援军,莎车和川军也只能土崩瓦解。



可是弥天从来不会给自己定最低的目标,要他拥有三万军队还只是定下一个坚守的目标,弥天可做不到。



他不需要等敌人粮草断绝,要的就是直接消灭敌军,这样堂堂正正的取胜,才会让所有人知道乌孙是真的崛起了,才会知道他弥天的厉害。



而本国的援军,弥天是用来控制城池的,月氏的军队,是为了瓜分西域的,那都是后续的事情,智者远虑而已。



弥天可不需要那些人帮助作战,月氏的军队和乌孙的正规军队,在弥天眼里几乎都没有任何作战能力,事实也是如此。



拉提亚在曲凌尘和一群东州兵“护卫”下,带着莎车军到了精绝城下,刘璋坐在莎车军后方两里处,凝眉看着前方的莎车军和精绝城,他是希望拉提亚能一鼓作气攻下精绝的,现在拉提亚在川军手中,这对川军没有任何坏处。



但是,虽然刘璋与弥天不熟悉,甚至没见过面,只经过山口一战间接接触,弥天给刘璋的印象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既然知道拉提亚有异术,怎么可能没防备?



刘璋不相信弥天以为那些药物就是万能的。



左翼五千精骑,右翼三千骆驼兵,中间是一万多步兵,拉提亚居中而立,野克上前用汉语喊话。



“城上的乌孙军听着,速速开城投降,乌孙自降为莎车属国,我家女王可饶你们姓命,否则我大军进攻,尔等尸骨不存。”



野克说尸骨不存那是夸张了,但是也没夸张太多,拉提亚真正用毒虫进攻之后,那些尸体都是惨不忍睹。



借助这些毒虫,加上巫神身份和五千精骑,拉提亚在西域所向披靡,迅速让莎车崛起,唯一一次碰壁是在楼兰国的海头城。



但是楼兰的海头城一战本身有一个很大的不利因素,因为是第一次到楼兰作战,只有随身的毒虫,而海头城周边的毒虫,早被提前知道拉提亚能力的楼兰军清理一空,用了各种药物将那些野虫驱赶的远远的。



这种情况下,拉提亚根本没有毒虫可调,只有随身带着毒虫,拉提亚本身会驱使野生的毒虫,带的毒虫自然不多,而且随身带毒虫,那是需要食物的。



莎车把大汉和罗马,大宛国,一股脑骗了以后,军队有了,装备有了,又有钱扩军了,就是粮食不是太多,搜刮来的粮食基本都要养新增军队。



粮食本身不足,加上蛇蝎吃的基本都是小虫子或者其他食物,要是带大量的毒虫,莎车根本负担不起。



所以海头一战,拉提亚就算动用了全部带着的毒虫,也还是要军队辅助,直到最后是因为拉提亚突然感应到海头城地下竟然还有大量毒蝎,毒鼠,根本连楼兰人自己都没发现,这才调出来拿下了海头城。



但是这次精绝国,精绝和且末都是莎车军重要的补给站,是回到莎车本国的必经之地,拉提亚岂能不重视。



精绝本身就有许多毒虫,而拉提亚又在离开精绝时,在这里留下了许多毒虫,让其自由生长,为的就是捍卫这座城池,让其他势力不能染指,可以说现在精绝的地下,都是毒虫。



乌孙占着这么一片地方与莎车作对,下场可想而知。



野克都知道这一仗莎车必胜,只是是在川军胁迫下作战,让他憋屈,就算辉煌胜利,果实也被川军窃取了。



“哈哈哈哈。”突然城头传出一阵大笑,一名矮鼻子乌孙将领走出来,看起来丑陋无比却凶悍异常。



“这位应该是拉提亚女王的哥哥野克将军吧。”矮鼻子将领对着野克礼貌地说道,忽然叹息一声:“唉,实话告诉野克将军,我是真的想投降你们莎车啊,我们乌孙全军都想投降你们莎车啊,可惜,啧啧。”



矮鼻子将领看了一眼远方的川军,对野克啧啧有声:“可惜堂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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