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台湾通史-第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阒瑁染舨恳樽荚诎浮K糜攵匠祭詈啄辍⒀哺蹩┤砸匝哺Ъ婀肆降馗沧唷9庑鞫辏汤稍岷闱虢=ㄑ哺Ц奈ㄍ逖哺В涓=ㄈ∈乱耍ü樽芏桨炖怼2恳橐陨蜉徼逶啵ㄍ灞鸾ㄒ皇。嘤谄骶治闯桑舜讼嘁溃荒芾攵纯朔钪荚市小X屎蟾С级∪詹远鹤ぬǎ那镒な。床槐悖蛴凶蛑爻级桨焓曛搿3己瞎矍昂笞噙。礁Т蟪寄甭撬渲埽疵飧鞔嬉饧8峭蹩┮蚋玫卣勿菔毙校幕澄啡矗噬蜉徼逖湟舛奈肿ぶ椤6∪詹胫爻级桨欤喾蔷迷吨迹圆蝗缭岷闶峦馀怨郏兑榻衔械薄7蛱ㄋ湎档河欤嘭ㄒ嘁磺в嗬铮芍粕韫僦兀缓1跞种唬磕晡锊厮埃现阄鳌⒐笾莸仁。杏掮L雀Х芮惺低菩校匀恢晃蜓掀尤缓M庖淮蠖蓟嵋病G乙孕问蒲裕轮糯笱螅呤∶呕В叵等郑醴乔诚省F渲腥缃睬缶福倮糁危嘌缙杩@矗谠诰亟粢怯兄爻家宰ㄗぶ虬炖肀赜屑帧R猿加藜┯腥缭岷闼耄=ㄑ哺Ц奈ㄍ逖哺В刑ā⑴煲磺杏Π焓乱烁殴楦酶Ь恚掠凶ㄔ穑谔ǚ郎坪蟠笥旭砸妗V粮玫夭咨醺唬诘乇臼粝嘈琛H粜免孟睿魇∩型ㄓ形蓿嗤蛭薏晃锝庵怼N霉僭保胝战粘衫鞴俚矫鲋螅咳倍嗌伲┓址⑼Qд乱耍⒐檠哺Ъ婀堋?弊福垂樘ㄍ宓谰徒炖怼F溆嘁磺薪ㄖ梅至ジ鞑恐忧耙延谐梢椋阌垢牛ê蜈椭级ò福粹链蔚诰傩小!钡笔鞘保谕獬脊ぬ醭绿ㄍ迳坪笳叻彩稹6笾莅床焓顾纠钤纫嗲胍愿=ㄑ哺ёㄗぬㄍ澹胬硌д已裕骸熬兴杈鹋谛担朐谔ㄉ杈郑圃齑娲ⅲ坏萌缜把龈=ǎ掠懈艟肌7蛉毡揪嗵ㄉ蹂牵毡窘雎匀缣ㄍ澹岳矗笄孔粤ⅲ也⒘鹎颍页剩拇游餮笾贫龋踩蛔跃佑诹星恐洹7蛉毡局屏Γ匀≈校潜鹩凶湟玻稳杏杏啵梢愿皇Lㄍ宓卮笪锊倮葱耍裟芫淼萌耍枰运暝拢五岵蝗缛毡驹眨糠蚯咳跷抟烀瘢簧朴弥蛉酰苌朴弥蚯俊Sη爰蛉窝哺А⒄虻溃萌味鸪芍偻恋兀闻┥#鞲乘埃尬浔福蚱呤≈橛拦蹋ㄍ蹇晌藓σ印!敝枷戮蟪肌⒆芾砀鞴挛裢醮蟪肌⒘俊⒕徘浠嵬魇《礁б樽唷>旁鲁跷迦眨蟪汲即记淄蹀取⒆芾砀鞴挛翊蟪汲记烨淄蹀葎痢⒋笱砍际李臁⒊级钜趾筒肌⒊佳志疵⒊颊胖颉⒈毖笸ㄉ檀蟪汲祭詈枵碌茸嘌裕骸俺嫉炔樘ㄍ逦涎笫嘁淤笄в嗬铮裎锓备弧Mㄉ桃院螅裎羟樾危娜徊煌擞写笤弊ぴ刂啤H粢愿=ㄑ哺Ц奈ㄍ逖哺В宰ㄔ鸪桑剖粝嘁耍Ш蚯斩āH缑捎嵩剩幸磺惺乱耍τ筛枚礁晗缸靡椋嗝靼炖怼!壁豢伞S谑巧杼ㄍ逖哺Вㄊ』嵊谙虑抛型纷钥刂颇媳薄I杼ㄍ甯煜厮模焦惶ㄍ澹律柙屏帧⒚缋醵兀奶ㄍ甯细ㄍ逑匚财较兀ǘ绷ブ荩踩⒁恢荨⑷⑹幌兀悦哺АM⒁橐蕴ㄍ迥媳辟笱由踉叮馍杼ū钡酪苑止芾怼C喔矗骸疤砩杼ū钡溃蝗缣砩璺尽!壁豢桑谑且陨蛴ㄍ宀颊梗傅廊约姘床焓梗忠耘旌觥⑻呕В巧柚卣颍蛔阋宰士刂疲耘旌苯牒L痴蚨缘鳎ㄍ逭蜃鼙ァ肮矣 倍郑檠哺Ы谥啤J辏瓒桨焯ㄍ甯Э汛蟪迹栽诩退抡淞治次锇欤嫱帕反蟪肌C吒刹牛笮诵抡罚ê皆耍烨甯常偕搅郑ㄑ茫志担蟛窆ど蹋迫斩仍拢蔚诰傩校锰ㄍ逵诟磺恐颉6糠虿悔牌湟猓喽喑钢猓斐撇∫匀ァ<讨呱塾彦ィ睦粢玻罱苑现埂6荒辏毡揪萘啥钐ㄍ逡院停轮汲坊毓倮簟N逶拢ㄈ俗粤⑽裰鞴偾把哺凭搬挛笞芡常岳畋鹞翊蟪迹崦髡鹞谖翊蟪迹录就馕翊蟪迹ξ亩拔嗡凳梗嗳缇桑囟嗉暧∪ァR讯笞芡骋嗵樱熘劣谕觥


第三部分职官志(4)

    郑氏中央职官表    
    吏  官  (永历八年设六官,分理国事)    
    户  官    
    礼  官    
    兵  官    
    刑  官    
    工  官    
    学  院    (永历二十年设,以勇卫陈永华任之)    
    国子助教  (永历二十年设,以叶亨任之)    
    行  人    (永历八年设)    
    给事中    (此下二官,均明旧制)    
    各科主事    
    各科内都事    
         
    郑氏台湾职官表    
    承天府尹    (永历十六年设,掌一府政事)    
    天兴知县    (永历十六年设,驻府治,十八年改州)    
    万年知县    (永历十六年设,驻兴隆里,十八年改州)    
    澎湖安抚司  (永历十六年设)    
    北路安抚司  (永历三十六年设)    
         
    清代职官表    
    福建台湾巡抚一员  光绪十一年奏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暂驻台北。十三年,照甘肃、新疆例,改为福建台湾巡抚。    
    台湾布政使司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综核全台钱粮、饷项,考核大计,并设布库大使一员,兼理经历事。    
    台湾按察使司一员  乾隆五十三年奉旨:“嗣后补放台湾道员者,俱加按察使衔,俾得奏事。”光绪十三年部议:“台湾道向兼按察使衔,毋庸特设。”一切刑名,由道管理,即设司狱一员。    
    提督学政一员  旧例以按察使副使或按察司佥事为提学道,每省一员。雍正四年,改为提督学政。台湾向以兵备道兼理。雍正五年,改归汉御史。乾隆十七年,复归道。光绪元年,奏由巡抚主政。四年,归道。十三年,仍归巡抚。    
    巡视台湾监察御史满、汉各一员  康熙六十年设,驻府治。乾隆十七年定例,自后三年巡视一次,不必留驻。三十年,奉旨:“嗣后随时派往。”五十二年,罢,命闽浙总督、福建巡抚、水陆提督,每年轮值一人前往巡视。    
    督办台湾抚垦大臣一员  光绪十二年设,巡抚兼理。    
    帮办台湾抚垦大臣一员  光绪十二年设,驻台北大嵙崁。    
    分巡台湾兵备道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为台厦兵备道,驻府治。六十年,去兵备。雍正六年,改为分巡台湾道。乾隆五十一年,加兵备衔。五十二年,加按察使衔。    
    台南知府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为台湾府,总汇各县刑名、钱谷,支放兵饷。光绪十三年,改今名,移台湾府于台中。    
    台北知府一员  光绪元年设。    
    台湾知府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    
    台东直隶州知州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驻卑南。    
    台湾海防同知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驻府治。乾隆三十一年,改为南路理番同知,兼海防。光绪元年,移驻卑南,本缺裁。    
    南路理番同知一员  光绪元年设,驻卑南。十三年,升为州,本缺裁。    
    北路抚民理番同知一员  乾隆三十二年设,驻彰化县治,办理淡、防、彰化、诸罗民番交涉事务。四十九年,鹿港开港,兼理海防。五十年,兼理捕务。五十三年,移驻鹿港。光绪元年,改为中路抚民理番同知,本缺裁。    
    中路抚民理番同知一员  光绪元年设,驻埔里社。十年,奏仍驻鹿港。十三年裁。    
    淡水捕务同知一员  雍正元年设,驻彰化。七年,改为抚民同知,移竹堑。光绪元年设县,本缺裁。    
    澎湖海防同知一员  雍正五年,设海防通判,驻妈官城。光绪十一年,升为同知。    
    基隆抚民理番同知一员  光绪元年,设海防通判。十三年,升为同知。    
    南雅抚民理番通判一员  光绪二十年设,驻大嵙崁。    
    噶玛兰抚民理番通判一员  嘉庆十五年设,驻五围。光绪元年,改县,本缺裁。    
    卑南州同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隶台东州。    
    花莲港州判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隶台东州。    
    安平知县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原为台湾县附郭。光绪十三年,改今名,移台湾县于台中。    
    凤山知县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驻旧城,后移今治。    
    嘉义知县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驻佳里兴,为诸罗县,嗣移今治。乾隆五十三年,奉旨改今名。    
    恒春知县一员  光绪元年设,驻琅。    
    淡水知县一员  光绪元年设,附郭。    
    新竹知县一员  光绪元年设。    
    宜兰知县一员  光绪元年设。    
    台湾知县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附郭。    
    彰化知县一员  雍正元年设,驻半线。    
    云林知县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    
    苗栗知县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    
    台湾县丞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驻城。雍正九年,移驻罗汉门。乾隆五十四年,改巡检,本缺裁。    
    凤山县丞一员  雍正九年设,驻万丹。乾隆二十六年,移驻阿里港。    
    诸罗县丞一员  雍正九年设,驻笨港。


第三部分职官志(5)

    彰化县丞一员  乾隆二十三年设,驻南投。光绪元年,奏移鹿港。十年,仍驻南投。十八年,复移鹿港,本缺裁。    
    下淡水县丞一员  光绪元年设,驻阿猴林。    
    头园县丞一员  嘉庆十七年设,隶噶玛兰厅。    
    新庄县丞一员  乾隆三十二年,设巡检,隶淡防厅。五十三年,改县丞。嘉庆十四年,移驻艋牛!   
    艋牛刎┮辉薄 〖吻焓哪晟瑁庑髟瓴谩!   
    新港巡检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隶台湾。乾隆二十六年,移驻斗六门,本缺裁。    
    佳里兴巡检一员  乾隆二十六年设,隶诸罗。五十二年,移驻大武垄,本缺裁。    
    大武垄巡检一员  乾隆五十二年设。    
    斗六门巡检一员  乾隆二十六年设,隶诸罗。光绪十四年裁。    
    鹿仔港巡检一员  雍正十年设,隶彰化。嘉庆十四年裁。    
    大甲巡检一员  嘉庆十四年设,隶淡防。后隶苗栗。    
    猫雾拺巡检一员  雍正十年设,驻犁头店,隶彰化。光绪十三年裁。    
    下淡水巡检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隶凤山。五十一年,移驻赤山。雍正九年,移大昆麓。乾隆五十三年,移兴隆里。    
    竹堑巡检一员  雍正十年设,隶淡防厅,兼司狱事。    
    八里坌巡检一员  雍正十年设,隶淡防厅。乾隆三十二年,移驻新庄。    
    罗汉门巡检一员  乾隆五十四年设,隶台湾。嘉庆十六年,移驻蕃薯寮。光绪元年,奏移澎湖八罩屿,本缺裁。    
    枋寮巡检一员  光绪元年设,隶恒春。    
    八罩巡检一员  光绪十年设。    
    葫芦墩巡检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隶台湾。    
    台南府经历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兼司捕务。    
    台北府经历一员  光绪元年设。    
    台湾府经历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    
    各县典史一员  随县设,司捕狱事务。    
    台南府学教授一员  康熙二十三年设。雍正十一年,添设训导一员。    
    台北府学教授一员  光绪元年设。    
    台湾府学教授一员  光绪十三年设。    
    各县学教谕一员  随县设。    
         
    民主国职官表    
    大总统    
    军务大臣    
    内务大臣    
    外务大臣    
    游说使    
    府、州、厅、县如旧。    
    


第三部分户役志(1)

    户役之制,三代详矣。汉法:郡国上计,岁登其民于宰相,副在太史,所以施政教而行征令也。连横曰:国者,民之国也,与民治之。是故管仲相齐,作内政而寄军令,商君用秦,立保甲以厉耕战,故能有胜于天下。然必先明其民数之多寡,力役生产乃可得而平也。台湾为荒服之地,当明中叶,漳、泉人之至者已数千人。及荷兰来,赋课丁税,每丁四盾。领台之初,岁收三千一百盾,其后增至三万三千七百盾,盖移殖者众,而入款亦巨也。郑氏因之,每丁改为六钱,熟番如之。其时航海而至者十数万人,是皆赴忠蹈义之徒,而不忍为满州臣妾也。故其奔走疏附者为主户,而商旅为客户。肇启土宇,式廓版图,以保持残局,汉族之不奴者仅此尔。永历三十四年,嗣王经弃金、厦,来者尤众。华人之在吕宋者,久遭西人之暴,前后戾止,皆抚拊之,给其田畴,乐其生业,故有久居之志。使得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后,可以光复故国,抑且奄有海邦。而南风不竞,以至于亡,痛哉!    
    清人得台之时,志称旧额户一万二千七百二十七,口一万六千八百二十人,岁征银八千零六两零三钱二分。是必有所谬误,不然何其鲜耶!考施琅疏陈海上情形,谓:“查自故明时,原住澎湖百姓有五六千人,原住台湾者有二三万人,俱系耕渔为生。至顺治十八年,郑成功挈去水陆官兵眷口三万有奇。康熙三年,郑经复挈去六七千人。”以此计之,则台湾之人殆十万,何以仅为一万六千余人?且琅之疏亦有未确者,郑氏陆师七十有二镇,使镇为千人,则有七万二千,加之以四民,应倍其数。是台湾之民,此时已近二十万。不然以一万六千余人,仅不过一乡,而奏设三县,何其夸耶?盖志之所载,仅举丁税而言尔。清例:凡有家眷者为一户,男子年至十六者为成丁,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而妇孺为口。是时移殖之人多无家眷,丁男或流落四方,躬耕岩穴,编查不及,故若是其少。丁税之制,即古之庸,所以任国之役也。是故税以足食,赋以足兵,而役以用力,国之经也,民之义也,故社番男女亦课之。旧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