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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幽灵-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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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cm大小的长方形相册,封皮上画着一颗深红色的心和一把白刃刀,刀上滴着鲜血,画的右侧是一个重重的“耻”字。相册内剪贴着16幅日军行凶作恶的现场照片。这本相册的经历有一段曲折的故事。
  1938年1月,原在南京中山东路“上海照相馆”当学徒的罗瑾躲过死劫,回到家中,到新开的、“华东照相馆”做事。一天,来了一个鬼子少尉军官,要冲洗两个120“樱花”胶卷。罗瑾在漂洗照片时惊呆了:其中有几张日军砍杀中国人的现场照片!他怀着激愤的心情偷偷地多印了几张。此后,他格外留心,从日军送来的胶卷里加印了30多张这样的照片,集中在自制的相册里。1940年,18岁的罗瑾参加了汪伪交通电讯集训队,住进了毗庐寺大殿,就把相册带去藏在床板下。这天隔壁的汪伪宪兵二团传来严刑拷打声,据说汪精卫要去那里出席毕业典礼,不料在检查内务时发现了一颗手榴弹,汪精卫闻知吓得没敢来。宪兵队加紧了搜查和控制。罗瑾心情紧缩,在茅房的砖墙上掏空一个洞,将相册塞进去,糊上泥巴。岂料一周后相册不翼而飞,罗瑾大惊失色。
  相册转到了另一个学员吴旋的手里。那天早晨他走进禅院低矮的茅房,看见砖墙下的茅草丛中有一样灰蒙蒙的东西,捡起一看,直感到热血冲顶脑门,赶紧将它塞进怀中。此前相册已被不少人传看,汪伪的政训员和日本教官都进行过逼胁追查。为了保住这难得的罪证,吴旋冒着生命危险,把它藏在他们住的殿堂里一尊菩萨的底座下。毕业后,他把相册带回家,藏在自己的小皮箱的最底层。
  吴旋把相册送到了南京市临时参议会。
  罪行擢发难数!检察官以极大的民族义愤,正式起诉谷寿夫。《起诉书》历陈谷寿夫纵属所犯的累累罪行,并请对其处以极刑。
  1947年2月6日下午,中山东路励志社的门楼上打开白底黑字的醒目横幅:“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法庭里拉出了有线大喇叭。四周中被群众围得水泄不通。作为审判大厅的礼堂里座无虚席,站立的旁听者挤满了通道。全副武装的宪兵分布肃立。




亚述魔王留下指甲(3)



  谷寿夫押上被告席。他的脸色灰白,浑身战栗。显然,他在用全部的精力支撑着自己。
  石美瑜庭长问过了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后,检察官陈光虞站了起来,宣读《起诉书》:“被告谷寿夫,男,66岁,日本东京都中野区人,系陆军中将师团长”宣读完《起诉书》,法庭宣布指定律师替他辩护,他断然拒绝:“我比律师先生更了解事实。”
  法官:“你对检察官指控你在南京大肆屠杀无辜百姓的犯罪事实,还有什么话说?”
  谷寿夫:“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奉天皇之命向中国作战,交战双方都要死人,我深表遗憾。至于说我率领部下屠杀南京人民,则是没有的事。有伤亡的话,也是难免。”
  他称他的部队都是有文化的军人,不会擅杀百姓,至于百姓的伤亡,可能是别的部队士兵干的。他上推天皇,下推邻军。
  法官请《陷都血泪录》的作者郭歧营长出庭作证。
  郭歧:“我要问谷寿夫,日军攻陷南京时,你的部队驻在何处?”
  谷寿夫:“我部驻在中华门。”
  郭歧:“《陷都血泪录》所列惨案,都是我亲眼所见,都是发生在中华门,它正是你部残酷屠杀中国百姓的铁证!”
  谷寿夫仍要狡辩:“我部进驻中华门时,该地居民已迁徙一空,根本没有屠杀对象。我的部队一向严守纪律,不乱杀一人。”
  这也是一种强暴!无耻无赖的谷寿夫当面称讹,歪曲事实,激起了人们的新仇旧恨。法庭里整个审判大厅里有如山呼海啸,怒骂声,狂呼声,诅咒声,号啕大哭声激撞在一起,有人眦目切齿地挥舞着拳头,不顾一切地向谷寿夫冲去。这是石头城的暴怒,是滔滔长江的暴怒,是整整一个中华民族的暴怒!
  枯萎的谷寿夫,多么渺小,多么卑微!
  石美瑜庭长也激怒了,他大呼一声:“把被害同胞的头颅骨搬上来!”
  像夜晚突然关闭了所有的灯,变得没有一丝光亮一样,法庭里陡然变得寂静无声。人们把力量全部集中在眼睛上。
  宪兵抬出一个又一个麻袋,一个又一个头骨从袋中滚动而出。一张又一张血肉模糊的面孔,皮肉化去了,变成一个又一个白色的头骨,在静静地滚动。黑洞洞的眼眶和口腔,白森森头骨,无声地堆满了长长的案台。
  他们在指控,在咆哮,全大厅的人都感到了巨大的震波,克制不住身体的抖动。
  这是从中华门外的万人坑里挖掘出的一部分,刀砍的切痕清晰可辨。石庭长说。
  红十字会所埋尸骨及中华门外屠杀之军民,大部为刀砍及铁器所击,伤痕可以证实。法医潘英才说。
  复仇的大地在刽子手的脚下熊熊燃烧。但他拒不认罪。也许罪犯的逻辑是同样的。在巴黎格雷夫广场,曾有一个杀人犯将受到砍头的处罚,他在临刑前对广场上拥挤的观众只说了一句话:“我的朋友们,主要的是对任何事情一概不要承认!”
  红十字会副会长许传音详述了他目击的惨状,他说红十字会的埋尸统计为四万多具,实际数字远远超过,因为日军不准正式统计。英国《曼切斯特卫报》记者田伯烈,金陵大学美籍教授贝德士和斯迈思出庭,站在公理和人道的立场上,用目睹的事实揭露和证实日军的暴行。
  遭日军强奸的陈二姑娘鼓起勇气走上了法庭,她不死就是为了今天,她抽泣着说:“两个日本兵用枪对着我,我没有办法,他们一个一个地侮辱我。”哭吧姑娘,是的他们手里有枪,委屈你了姑娘,用你的泪水来洗刷我们民族蒙受的耻辱吧。还有你,悲惨的姚家隆,当时你的手中为什么没有枪?日军杀死了你的妻子及子、女,现在你被枪击的后颈还在疼痛。控诉吧我的同胞。
  谷寿夫还在顽固狡赖。
  光柱打上了银幕,谷寿夫在日军自己拍摄的影片里出现了。他看到罪恶之花怎样在死亡与毁坏中开放,看到自己在大屠杀的中心得意的狞笑,他的指挥刀上留着血污。
  仿佛闻到了刺鼻的血腥气,他低下头,抬手触了触鼻子。
  擢发难数的罪行!7日和8日继续传证和辩论。80多位南京市民走上法庭。还有大量的物证。还有罗瑾和吴旋提供的照片:
  定格:兽兵劈下的屠刀距一名中国人的头部仅差10公分;
  定格:少女忍辱撩起上衣,持枪的兽兵扯下她的裤子,扭过脸来淫笑;
  定格:瘦弱的青年被蒙住双眼绑在木柱上,练枪刺的兽兵刺中他的左胸;
  定格:母亲捧着女儿的一条腿悲痛欲绝,她的女儿被兽兵撕成了两半;
  定格:右手持亮晃晃的军刀,左手拧着一颗人头,一个兽兵站在横七竖八的无头尸丛间怪笑;
  定格:一排头颅整齐地摆放在土槽里,他们的尸身不知在何处;
  定格:几名中国人在土坑里将被活埋,坑沿上站满了看热闹的兽兵;
  定格:70多岁的老太太坐在地上哭天抢地,她裸着下身和干瘪的乳房;
  杀了他!整个审判大厅里的气氛就是这三个字。
  1947年3月10日,法庭庄严判决:
  “被告因战犯案件,经本庭检察官起诉,本庭判决如下,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




亚述魔王留下指甲(4)



  “被告谷寿夫,于民国26年,由日本率军来华,参预侵略战争,与中岛、末松各部队,会攻南京——始于是年12月12日傍晚,由中华门用绳梯攀垣而入,翌晨率大队进城,留住一旬,于同月21日,移师进攻芜湖,已经供认不讳——及其陷城后,与各会攻部队,分窜京市各区,展开大规模屠杀,计我被俘军民,在中华门、花神庙、石观音、小心桥、扫帚巷、正觉寺、方家山、宝塔桥、下关草鞋峡等处,惨遭集体杀戮及焚烧灭迹者,达19万人以上。在中华门下码头、东岳庙、堆草巷、斩龙桥等处,被零星残杀,尸骨经慈善团体掩埋者,达15万人以上,被害总数共30余万人——查被告在作战期间,以凶残手段,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肆施强暴、抢劫、破坏财产等暴行,率违反海牙陆战规例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各规定,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间有方法结果关系,应从一重处断。又其接连肆虐之行为,系基于概括之犯意,应依连续犯之例论处。按被告与各会攻将领,率部陷我首都后,共同纵兵地肆虐,遭戮者达数十万众,更以剖腹、枭首、轮奸、活焚之残酷行为,加诸徒手民众与夫无辜妇孺,穷凶极恶,手段之毒辣,贻害之惨烈,亦属无可矜全,应予判处极刑,以昭炯戒。”
  旁听席上的人们全部站了起来,每个人都像打赢了一场战争的统帅,脸上露出满足、喜悦、高昂的骄情。
  死囚不服,申请复审。1947年4月25日,南京国民政府防字第1053号卯有代电称:“查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既据讯证明确,原判依法从重处以死刑,尚无不当,应予照准。至被告申请复审之理由,核于《陆海空军审判法》第45条之规定不合,应予驳回,希即遵照执行。”
  接到指令后,法官们兴奋不已。他们怕延时生变,当晚就贴出布告,通知新闻单位,决定第二天就执行。
  1947年4月26日上午,古城南京万人空巷,从中山路到中华门的20里长街,市民如堵如潮,他们要更贴近地感受刽子手的末日。
  谷寿夫戴着礼帽和白手套,身穿日本军服,被从小营战犯拘留所提出。法庭验明正身,宣读执行令,问他还有什么最后陈述。谷寿夫摇摇头,戴着铁铐的手颤颤地伸进衣袋,掏出一只白绸缝制的小口袋,递给检察官,低声说:“袋子里装着我的头发和指甲,请先生转给我家人。让我的身体发肤回归故土。”又掏出他写的一首诗,内容大意是:在樱花盛开的季节,我伏罪在异国,希望我的死,能消弭一点中国人民的仇恨。说完,他在死刑执行书上签下颤抖的名字。两名宪兵将他五花大绑,在他的颈后挂上一块“战犯谷寿夫”的木质斩标,押上了红色的刑车。
  来了!来了!鸣着尖利警笛声的红色刑车开过来了。它本应像一道闪电疾驰而过,但它不得不开得缓慢。扶老携幼的市民盼着谷寿夫早死,但他们不得不像决堤的潮水一样涌过去,绊住了刑车的脚步。人们痛苦地欢呼,幸福地悲泣,他们的脸上奔涌着悲喜交织的泪水。红色刑车开过来了,这刺激着人们的回忆的红色,点燃了昨天的鲜血与火焰,灼痛了他们心头的伤。开过来了,刑车内囚着罪人和仇人,它的两侧挂着罗瑾和吴旋保存的照片,这是昨天的现实,是今天的恶梦和剧。人们在观看用他们的血泪经历编织的剧,一出深刻的悲喜剧。人们大幅度地投入进去,把它推向高潮和结局。
  刑车终于到达雨花台刑场。刽子手谷寿夫被两名行刑宪兵架下刑车时,吓得全身瘫软,面无人色。他几乎是被拖进了行刑地,刚一站定,紧随其后的行刑手即抠动扳机。枪响,架着他的两名宪兵撒手,子弹贯穿后脑自嘴里出来,几乎同时完成。谷寿夫往后一仰,重重地摔倒在地。一滩污血,何以能祭奠成千上万受难者的亡灵。
  鞭炮喧闹,数不清的纸钱、素烛、线香默默燃烧。酒水酹滔滔,南京城有了微红的醉意。
  而在鼓楼西侧一座木结构的洋房里,日军总联络部班长、前日军中国派遣军司令官冈村宁次却在为谷寿夫鸣冤叫屈,他在日记中写道:“几乎无罪的谷中将代人受过,处以极刑,不胜慨叹。”继而又写道:“我被任命为第十一军司令官负有攻占武汉的任务,于1938年7月在上海登陆后,曾闻先遣参谋等人谈及南京暴行真相,且悉与暴行有关的大部队将用以进攻武汉,于是我煞费苦心充分做好精神准备,所幸攻占汉口时,未发生一件残暴行为。”
  冈村宁次开始调整心理,编造记忆。他为自己的命运而担忧。




三把鬼头刀回到地狱(1)



  三把鬼头刀回到地狱南京1947
  一把称作“助广”的波浪纹军刀,刀身坚挺,刃口闪闪发光。在铸造它的时候,铸剑师一定曾把粘土和砂子抹在它烧红的刃上,放入冷水中,将它淬成了“高炭钢”。它一定锋利得能削铁如泥。“嚓”,一颗人头便会咚地一声掉在地上,滚出去老远,滚成一个血淋淋的肉坨。快感像电击般通过手臂,攫住了田中军吉的心脏。这是多么神勇而甜蜜的感受啊。他又用刀在一个中国人的后颈根上轻敲一下,当中国人吃惊地挺硬了脖子,他猛然将刀狠狠地劈下
  “这照片上叫作‘助广’的刀是你的吗?”审判长石美瑜晃晃照片,又重复问了一句。
  田中军吉猛地回过神来:这里并不是阳光下横溢着鲜红血流的金黄土地,而是阴气萧萧的中国人的法庭。他克制住一个惊战。
  这个粗壮得像头野猪的家伙瓮瓮地答道:“是我的刀。”
  石美瑜:“作战时佩带的吗?在南京作战时也佩带了吗?”
  田中军吉:“是的。”
  “就是用它杀过三百个人吗?”
  “没有。”
  石美瑜把案头的一本叫《皇兵》的书拿起来,书中登载着被告的军刀照片,并配以“曾斩三百人之队长爱刀助广”的说明词。
  石美瑜:“没有杀过人就这样写了吗?”
  田中军吉:“这是山中丰太郎的创作,是为了宣传才这么写的。”
  而被告在他写的辩言中的说法却与此相左,他写道:“《皇兵》因为是士兵真实的写照,没有夸张和虚构,字里行间溢满着前线将士的心情,而被视为前线部队最初的完全的现地报告,所以在出版前就引起广泛的注意。”他炫耀说此书受到冈村宁次等军界头领的举荐,外相松冈洋右更是认为此书值得向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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