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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莲华_阿巴达txt-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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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现在大家手上捧的「妖莲华」并非头一版。这是小葳子的第三个版本。前面两个版本……一个写到第二章,砍掉了。另一个写到第一章,也作废了。所以大家可以知道这「妖莲华」到最后是多么地得来不易,虽然看似十万字,但被我作废掉的文字也有四万。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状况呢,小葳子反省后的结果,只得到一句俗谚。   
  人心不足蛇吞象!   
  我太贪心了。也许是压力很大的结果(呜呜,强敌环伺)  ,想写一个既炫又紧张的题材,结果设定得太庞大,变成一篇从头就很枯燥烦闷的故事。连自己都捉着头发瞪着它说:谁会想看一本一开始就打打杀杀不停、斗争不停的故事?   
  后来寻求密友的帮助,她老人家给我一句话:「不要勉强,重新来过。」   
  是的。您老人说得简单,可是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把它作废的懦弱小葳子就这样一整天持在床上哭泣着。   
  哭了又哭,还是让小葳子找到出路了。   
  我把前面的故事当成「前一代」,我只要写愉快的'下一代」就好了。   
  所以大家看到了,那一篇短短'零」,其实本来是妖莲华的本尊,结果现在被分身取代,变成了只有四千字的序曲了。呵呵呵。   
  小葳子也从中得到教训,那就是「天下没有一蹴可几的好事」,该舍得的时候,不舍也不行。拖拖拉拉的,一点好处都没有。   
  至于下一次会不会又把同样的错误,那其是只有天知道了。毕竟每一本书不开始往下去写,永远不知道会有什么障碍等着我呢!   
  第三件想罗嗦一下的小事呢,请先把整本「妖莲华」看完再来听小葳子罗唆。   
  哎,其实不瞒各位看倌,「妖莲华」只要看到第九章就行……。   
  最后的终章是专门给下列几种人看的。   
  一、假加您没有看到快乐结局,就会一整天痛苦不已的人。   
  二  、假加作者没有交代完就会心生不满,不喜欢暖昧结局的人。   
  三、假加作者留了一手,就会写上百对抗议信,一定要地给个续集的人。   
  您不属于以上三者,那我相信看到第九章会是最完美的结局。   
  因为儿光满一定会回头去找莲华的,不管是半个月、一个月或是半年,时间久了,他自然会了解到自己身边没有那只小老鼠不行,这是我的想法。至于回去找她,要怎么说服地或者干脆强硬地带她回去,这就端看大家心中怎么想喽。   
  逞强的离去,在当时也许不那么痛苦,但往往分离的痛苦是日积月累的建立起来,像儿光满那忍耐度超低的人,绝对受不了!   
  假使有人觉得,儿光满不可能会回头去找莲华,毕竟身分悬殊,我想这也是很好的结局,不回去就不回去,不懂得低头才是胜利的人,他即使成为王者,也不见得会是快乐的王吧?   
  所以我比较赞成故事断在第九章。   
  想问那为什么又自已画蛇添足的写了'终」章呢?那是为了省却一些邮票钱,不要浪费某些朋友喜欢催促着:给我一个结局吧!   
  受不了人情压力的小葳子,看到这种信,可是会吓哭的。   
  啊啦啦的说了一大串,我也该回头去写下一本书了。下一本书依旧会在花蝶,而且是我自己的套书,会有什么惊喜在里面,请大家看书就知道。   
  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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