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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木-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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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说话。我抬头,看见前面不远处有个小贩在卖烧烤,我开口,“秦风,帮我买一根香肠回来好吗。我很久没吃了。”秦风看着我,“你喜欢吃那种东西?”他问我,我点头。“我喜欢那个味道。”我说。他掏出钱包,然后走到小贩那里,热气熏得他的身影都朦胧起来。“要加蜜糖吗?”他回头问我。“好。”我答应着,“不过不要太多。”我补充。他把香肠放在我的手里,上面还有辣椒粉,我看着,然后慢慢地吃起来。 
秦风啊秦风,你以为我会再信你?你不过是担心再没有人会这样帮你才这样说吧,居然还装出深情款款的模样。其实你根本不用担心,只要有钱,不愁找不到为你卖命的人材。 
他轻轻地抱着我,我看着手里拿着的竹签,如果把这根竹签插到秦风的心脏里,不知道会是怎样。我真想看看他的心,究竟是什么构造。 

他却仿佛看出我心中所想,悠悠地叹息,“沈昆,我爱你。”我愣了一下,手里的竹签掉在地上。然后我凄凉地笑起来,爱?你拿什么来爱,拿你的心,还是拿你的谎言?秦风,我不信你,不信。 
只是他如此用力的拥抱仿若桎梏,可以感受到紧贴的胸膛和灼热的体温,这个夜晚,我们都很任性。 

中国 上海 

来到这里已经一年,基本上已习惯这里的一切。这里的生活节奏依旧很快,不过感觉还是比在纽约的时候轻松,空气也比纽约好。我在一家公司找了一份工作,做了一个上班族,每天朝九晚五,不过职位很低工资也少,我打算进修,不然我这辈子都别想买属于自己的房子。 
寄居在弘文家里的情形就和我想象中是差不多的,不用我做饭,也不用我打扫房间,甚至住宿费伙食费全免我是那个悠哉游哉,可惜夜袭安迪的计划至今仍未能实施。 

我走的时候秦风没有来送我,听说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喝酒,一个晚上没有出来。我偶然会想起他,这个人居然临到最后还想着要骗我,真想要我帮他灭逐风,直说不就好,偏偏还来同一招。只是在当时,我依旧受到了震撼。可如果仅仅因为一句话我就改变初衷,那么我也就不是沈昆了。 

“安迪,我回来了。”我把鞋子脱掉,然后换上拖鞋来到客厅,安迪没有回应我,他正在看电视看得津津有味,“在看什么?”我问。 
安迪头也没转,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电视机,“昆哥,你看你看,是“欲望之城”,那不是你很想要的赌场吗。真漂亮。” 

我看着电视屏幕,缓缓叹气,“我本来想过要把它赢回来的,不过现在看来不可能了。”最初看见的时候我的确想要,不过听说现在它到了养父手里,我想要它是更不可能。事实上现在的我觉得要不要也无所谓了,就算真的要了对我也没什么真正的益处。我宁愿过现在这种平静的生活,也不要再争来夺去。那种野心权力阴谋纠缠的日子,实在让人心悸。一个人要改变,其实也很容易。 

安迪回去以后被他的上司臭骂了一顿,说实话我至今仍不能接受他是卧底的事实,这样一个外面和里面构造都十分简单的人,做卧底怎么可能成功嘛,他的上司真该先检讨检讨自己。不过我很感激那个笨蛋,如果不是他把这个小绵羊中的极品派来,我也不能享受美人在怀这么久。只是安迪有些闷闷不乐,这毕竟是他第一个任务,可惜终以失败告终。漫漫人生,总得有个伴。安迪现在长得实在不错,他很高,只是身材有点单薄,现在年轻男孩子的一通病。我抱着安迪,在他身上摸来摸去,然后抬起他的下巴,“安迪啊安迪,考虑一下做我的人怎么样。” 

他知道我在开玩笑,自是没有理我,他面对着我,手插在裤兜里,“昆哥,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现在已经被分尸了。” 
我笑一笑,“不用谢。我自愿的。你漏洞那么多我看着都觉得不忍心。” 
安迪抬头看我,然后又把眼睛移开,神情有些古怪,“因为我哥的关系吧,因为我是他弟弟,所以你才帮我。” 
他怎么会这样想?我挥挥手让他过来,他犹豫了一下走到我面前,我轻轻抱着他,“安迪,你听着,因为你是林安迪,所以我才帮你,和你是谁的弟弟无关。你是你,弘文是弘文。你们都是我很重要的人。” 
安迪静静地看着我,缓缓叹气。“昆哥。。。。。。”他想说什么,却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他的目光幽幽,看起来有说不出的动人却带着成熟的诱惑。我忽然觉得,其实大豺狼和白绵羊真的是绝配,可是安迪没有这样的自觉。 

“昆哥。。。。。”安迪用他最含情脉脉的眼光看我,目光在欲言又止中又带着点点幽深。 

“你的报纸拿反了。” 
?! 
安迪一闪身逃进房里,反锁上门,门后传来他的闷笑声。 

我原本以为这样的生活可以继续下去,平静没有波澜,可生活总是不尽人意,或许天意如此,我的生活注定不能得到喘息。 



平衡木(29) 

秦风的消息还是不断从我耳边传来,他现在的生意做得很大,听说他本想漂白,可在黑道中的根基终究太深,一时半会还脱不了身,而且MOTAN这个隐患还在,那个人一天不死,他一天都不能心安。只是他现在无论在黑道还是白道都很有地位,黑道中人都很尊敬他,他的收入也足够他下下辈子无忧。在他所处的国家里可以威胁到他的人已经寥寥可数。记得在那个夜晚MOTAN逼我破坏秦风的订婚礼的时候,我说我要让秦风成为那个夜晚的国王,而现在即使没有我,他也可以独步天下。他终于成为那种出席于最高级宴会和最高级场所的人,有着无以复加的权力金钱和地位,站在他所想要的顶端。 

周六参加阿枫的婚礼,这个沈明枫居然在上海还有一个女朋友我懵然不知,他藏得倒好,可是竟敢骗我说他一直单身这实在不可饶恕。而且他那女朋友那叫一个漂亮,看着我这帮人眼珠子都快掉下来。那嫉妒的目光简直要把整间教堂烧着。如果不是我们自制力好,第二天报纸上就会有新闻说XX教堂忽然起火,事故原因尚在调查中。我拿好手机,一帮猪朋狗友眼神做暗号,ABC三计划准备充足,我们今晚就要闹新房。不过我们不会叫上安迪,他太容易露出马脚。 

晚上,某酒店某大厅,人来人往,新郎带着新娘敬酒,我们已经准备好麻绳,蜡烛,苹果,还有一系列标准用具。弘文看着我们的样子微笑,“小心不要玩出火了。” 

方子申拍拍他的肩,“放心放心,我们会好好注意分寸,今晚他们要洞房还是没有问题的。”我冲过去把他的手从弘文身上扒下来,一手搂上弘文的肩,眼神挑衅,“干什么干什么,才来了几天就没大没小的,你以为你和我的弘文很熟。” 

方子申耸耸肩,衅衅然转过头去,一双吃了安迪无数次豆腐的魔掌向安迪伸去。。。。 

阿枫带着新娘子来敬酒,我和他对饮三杯,然后他给了我一个用力的拥抱,我叹气,这哥们终于要结婚了,在这么多兄弟之中,就数他和我感情最好,只是他的心以后就要给他的妻子了吧。他说他以后就住在这,不回去了,这样也好,就算是再漂泊无根的浪子,终究也该有个安身之处,总不能带着老婆孩子一辈子混黑帮。我看着他,正气凛然,我想我这辈子从没有这么正义过,我拍拍他的肩,“枫,兄弟一场,如果以后被老婆欺负了,千万不要来找我,你老婆看起来挺凶的。。。” 

酒席很丰盛,各式各样代表着各种含义的菜摆满了一张张桌子,象是什么幸福拼盘,百年好合,还有好象是用番茄汁作佐料的幸福炒饭,说实话这个很难吃,不仅样子不好看而且酸酸甜甜的味道让我觉得很不舒服,我可以接受火腿鸡蛋这样普通的炒饭,可是不能接受这个,不过既然代表着幸福,那总有它存在的意义,所谓的幸福生活,也总是有时酸有时甜。 
新房终究是没有闹成的,什么苹果蜡烛不过是说着玩,我们小小意思地玩了一个认人游戏,把新郎的眼睛蒙上,然后让他在一排女宾客中寻找出自己的新娘。大概真的是情人之间心有灵犀,新郎一个个摸完以后很帅地扯掉头巾,然后说自己的妻不在里面,新娘当场就冲了上去,两人现场热吻,全场口哨响起。我举起酒杯向阿枫表示敬意,全场沸腾。 

安迪买了一对鹦鹉,装在鸟笼里挂在阳台上,我本来觉得买一只就好,可他说买一对才养得久,如果只有一只,鸟会死得很快,无论是人还是鸟,只有自己一个都不可能生存。 

附近的孩子很喜欢找安迪玩,小孩子总喜欢漂亮的东西,比如说漂亮的大哥哥,安迪是理所当然的首选。他们经常跑到我家来,然后把我家里的水果全部吃光。 
象现在,安迪就被一堆小孩子围在中间,那些小男孩小女孩在他耳边说着什么,然后他呵呵地笑,还不时把眼神瞟过来,投注在我的身上。 
“昆哥。。。。。。”安迪又用他那双幽幽的眼睛看我,在深情中带着些许哀伤。 

“恩?什么事。”我觉得一阵腿软,每当安迪用那样的眼神看我时我就连最后一点反抗力也消失怠尽。 
他不会是要向我表白吧,唉不可以这样,我还没想好又酷又不损毁形象的台词来接受这个表白,怎么可以现在就说,容我再想想。不过安迪的下一句话让我几乎吐血,虽然我知道他不可能真向我表白,可也没想到他会说 这样一句话。 
“你多少天没刮胡子了?” 
?!我手中的报纸啪地掉下来,顿时七窍生烟。你这臭小子我一个星期刮一次胡子又怎样,我胡子少不代表你可以拿这个来取笑我!我养你这么久敢情你是不领情我是浪费几年的米饭钱,啊啊啊啊,这实在是六月飞霜苍天有泪人神公愤世纪最大冤案的世间大悲剧!!!!! 

我一个翻身从沙发上下来再跳下来,那堆小孩子尖叫起来,拼命想拦住我,可我身手敏捷,一下子穿过客厅在安迪成功逃离之前把他按在墙上,他略略挣扎我用力把他按住。开玩笑你这个半桶水的警察怎么和我这个杀手比。安迪笑,“昆哥,你这样是恼羞成怒啊。”我愣了一下,脸有些窘,好象真有这么回事。如果我不这么做还好,现在我这么做,无疑是默认。小孩子们哈哈大笑起来。 

高丽萍来找过我,她是怎样找到我的我不知道,我和她坐在咖啡厅里喝咖啡,她还是一样美丽没有变,记得那一次我和她也是这般坐在咖啡厅里,那个时候她让我调查秦风的孩子问题,我还很没形象地差点把茶喷出来。 

我忽然想起刘小志,那个来我家住过几天的男孩子,不知道他现在怎样,那时侯走得太匆忙,没来得及和他打招呼。高丽萍说她和秦风都回国了,在三天前,我说我知道,有人和我说过,邻居太太的儿子就在秦风的公司里工作,是他告诉我的。高丽萍轻轻啜着咖啡,慢条斯理。 

她说她和秦风会在下星期结婚。 


平衡木(30) 

回去的时候看见邻居太太的儿子和朋友在聊天,他和我打招呼,说起邻居太太的儿子,那可真是青年才俊,虽然我不记得他的名字,可我见过他几次,他并不是特英俊的人,可很有才气。秦风在这里有一间公司,邻居太太的儿子就在那里工作。他一家人都对我们很好。 

回到家里弘文正在阳台的躺椅上睡觉,午后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有种模糊的不真实。他是那样温和,可以包容我一切过失。在我有所顾及的时候,我知道他一定会在我身边。对于我来说,弘文是非常特别的存在,我曾经喜欢过他,尽管最后我主动放弃,他对我只有友情,既然如此,我就应该保持下去,在感情的东西上,我知道自己不会太执着。只是,为什么对于弘文,我可以那样决断地放弃,可对于秦风,我却依然感到心中有个疙瘩,挥之不去。 

躺在床上有些闷,晚上的时候我打算去山上看看风景。到楼下取车时我有点恍惚,准备开车门的时候甚至不小心把钥匙掉到地上,发出哐啷的声响。我愣了一下,然后弯下腰去把钥匙捡起来,安迪一把拉住我的手臂,“我和你一起去。”他说,语气固执,我有些愕然地看着他,“我只是去兜风。”他看着我,眼神清澈,我叹气秦风的事他什么都知道了。 

开车到山上,整个城市一览无疑,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山的风就在耳边吹,感觉摇摇欲坠。外滩的灯火一路盛开。安迪站在我旁边,有着干爽的侧面和宁静的感觉。外滩的灯火仿佛可以照亮整个上海。我愣愣地看着,觉得自己的感情有些麻木。刚刚在房间里我把被子盖过肩头,也只能浅浅入睡,心里有某种我所不知的东西堵得慌。 
这种感觉,就象是吃了邻居太太送来的酸菜一样,有点不好受。邻居太太的酸菜,实在很不好吃。 
“这里很美。”我看着眼前的景色有些恍惚,一切都显得那样不真实一如我的平静生活,就象一个美丽的肥皂泡,大概一个不小心就要破碎,所以我格外小心,我想要珍惜。 
以前曾有师兄说过,杀手是条不归路,一旦踏上了就没有人可以脱离。我不相信,所以我想要尝试。可秦风现在要结婚了,我想去找他,起码说一句恭喜。 

结婚,高丽萍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正感觉自己站在幸福的云端,一切平凡而幸福,可是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却给了我的心狠狠的痛。我一直以为自己不在意,可原来并不是这样。去找他吧,不管怎样总算相识一场,在这个最后的时刻去找他,也算是有正当的理由。而且高丽萍都亲自送请贴来了,时间地点都清清楚楚,不去礼数上总觉不对。即便是作为一个普通朋友,我也应该去的,去吧。 
如果可以的话,我也许能把秦风找回来,然后一起过些平凡而稳定的生活。 

回去的时候经过山下的粥店买了三碗皮蛋瘦肉粥,打算回去做宵夜,三个人一边看电视一边吃宵夜的感觉不错,而且这家店的粥的味道也很好。 

“山顶可以看见外滩呢。”身后忽然传来熟悉而雄厚的声音,一如他在商场与黑道上无往不利的威严地位,我的身体猛地一僵。身边在不知觉间围了一圈人,有两个人用枪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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