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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邂逅良缘-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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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件东西在这店里搁了很长时间了,一直没有人看得上,今天小丫头既然看中了,我也不收你钱了,送给你吧,算是我的一点儿心意。”老人微笑着说。

    “可是,我觉得它们应该值不少钱,送给我太可惜了。”据她感觉,这两件东西可都是宝贝。

    老人不在意的笑笑,“拿着吧,这两件东西在我这儿放得太久了,也该让它移动个地方了。”

 第27章

    清逸不再推辞,微笑着收下了玉佩和小鼎,然后就愉悦的出了小店,坐上车子离开了古物街。

    等她走远了,小店门口的老人才收回目光,喃喃自语道,“等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人慧眼识珠,我也应该功成身退了。”

    回到蝶庄之后,清逸一头扎进了书房。

    自从修炼风云诀之后,她的五感变得非常敏锐,虽然还不至于达到伸手探宝的程度,但是对于古玩玉器这类的东西却有着奇怪的直觉,起初她总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但是后来刻意的检验过几次以后,她不得不相信那不仅仅是错觉。

    清逸确信自己买回来的玉佩和小鼎绝对不是普通的古董,但是经过反复全方位的研究之后,她却依然看不出个所以然来,禁不住有些失望。但是她也不想多浪费时间,方法不对头,一味的钻研只怕也是徒劳无功,因此她只是把它们带回了卧室,随手放在了自己的床头,预备有时间再琢磨。

    隔天一早,清逸的同班同学兼好友夏琪宣来到了蝶庄,邀她出去放松一下。清逸见没什么事情,就难得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清逸打量了一下夏琪宣的装扮,仍是穿着洋装,不过化了淡妆,漆亮的长卷发垂在肩上,如瀑布一般披散开来,又妩媚又单。

    清逸不由淡淡微笑,“这身打扮很不错。”

    夏琪宣却伸手轻轻地拂过清逸手顺如水的长发,“打扮不错有什么用,再怎么样也不能和你的天生丽质相比啊。”

    夏琪宣打量着一袭白色雪纺裙的清逸,一瞬间只想到一句话来形容:白衣胜雪,人幽如兰。虽然清逸只有十一岁,但是身高却和十五岁的夏琪宣不相上下,再加上那倾城的容颜,一个天生丽质实在是不足以形容!

    早餐是西式西餐,两个人的餐桌,气氛相当活跃。夏琪宣说着说着,就说到今天的行程,“今天我们要去马场,清逸,过会儿我们一定要玩儿的尽兴。这些天为了应付万恶的考试,都憋死我了,今天一定要玩儿够本儿。”

    清逸略一沉吟,拒绝的话在喉咙口绕了一圈,但是在看到夏琪宣亮晶晶的期待的眼神之后,还是不由得点了点头,“那就一块儿去玩玩吧,反正好多天都没去过了。”

    夏琪宣顿时眉开眼笑,直直地看着清逸,欣喜之情简直是溢于言表,语气诚恳而愉悦的连忙道:“清逸,你最好了,有你这个朋友,我真是幸福。”

    清逸眸光微微一动,瞬间掩去了眼底浮上来的某种情绪,只是垂下睫毛,微笑着安静的用餐。

    吃完了早餐就出发去马场,到了目的地,清逸才知道原来是她不久之前才收购的私家马场,之前一直很忙,除了收购之前的调查分析评估以及敲定收购方案之外,她还没有正式的来过这边。

    马场建在靠进城郊的一处风景秀美的地方,背山面湖,风景迤逦。虽然时值冬末,眼前绵延开去的却是进口的名贵草种,仍然碧绿油油如毯。道旁的冬青和枫树翠绿欲滴。半人高的白色栅栏外,更有几株高大的银杏树,风吹来簌簌有声。这些都建立在地下流动的温泉的基础之上,当初清逸不惜花费重金收购这里,原因也是在此。

    s市是著名的温泉之都,尤其是这一片儿地方,集聚了很多大大小小的温泉泉眼,前一世的后来,这里被c市的房地产大亨罗世杰慧眼识得,之后罗世杰花重金把这里打造成集娱乐城、温泉度假村、高级俱乐部、私人马场、高尔夫球场以及五星级国际酒店为一体的综合性顶级销金窟,成为s市的一块活招牌,得到了众多的富商大贾高官权贵的青睐。

    当前,虽然表面上这一片儿地方还没有引起政府的重视,还是一个偏僻贫穷的所在,但是清逸却清楚地知道,不出两年,这里将会成为众人哄抢的香饽饽,成为寸土寸金的经济集中营。所以,她在其他人都还没有注意到这里之前,就已经先下手打造自己的地盘儿,并且正在复制当年罗世杰所铸就的锦绣繁华。

    两个人去更衣室换好衣服,夏琪宣迫不及待的选了一匹温血马,冲进了跑道,真是完全不管身后的清逸了。清逸很了解夏琪宣的个性,到是一点儿不在意,自得其乐的在马场里随意的观赏着。

    不一会儿,闻讯赶来的马场负责人——李光立恭敬的迎了上来,跟在清逸的身边尽职尽责的介绍,“boss;马场的翻新和部分设施的重建已经基本完工,大部分的马匹已经运到,我们正在训练中,预计下周就会全部训练完成,另外我们安排了大约一个半小时的骑马行程,提供给有一定乘骑水平的客人,近期马场的名声在圈子里已经渐渐打响,目前反响很不错。我们的渡假村项目已经开始施工,会所项目、娱乐城项目、俱乐部项目、高尔夫球场项目、酒店项目也进展的很顺利。”

    清逸静静的听着,在一边随意的参观着周围的设施和环境,感觉确实是和以往完全不一样了,可谓是完全的脱胎换骨、获得新生了。

    “李经理,马场的情况还不错,但是离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当然,您的能力我很清楚,也很欣赏,希望您能一直保持当前的干劲。”清逸最终如是鼓励道。

    清逸并没有和夏琪宣一样,选一匹温血马,而是吩咐骑师牵来她自己的那匹漂亮的纯血马——伯爵,这匹纯血马是老爷子东方延祖当初花了600万从英国运回来的,作为清逸的10岁的生日礼物,这匹马算得上是整个马场的镇场之宝。

    伯爵具备了近乎完美的身体结构和特征,它的体高在16掌以上;身体也呈独特的高方形;躯体干燥结实;四肢修长;身体各部位棱角分明;线条清晰;轮廓流畅;真正算得上是活的艺术品。更绝的是,伯爵那出神入化的奔跑速度,和骨子里透出的骄傲和自尊,简直是太适合清逸的个性了,因此深得清逸的喜欢。

 第28章

    不过有些遗憾的是,清逸平时很忙,很少能到马场来一次,今天之前,她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见过伯爵了。

    伯爵显然是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主人,清澈而亲切的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清逸,马首还在清逸的脸上蹭来蹭去,有那么点儿撒娇卖萌的意思。

    清逸心头骤然温暖起来,好长时间没有见到自己的老伙伴儿了,说不想念是假的。当年她高中毕业之后就匆匆出国留学,伯爵就这样和她分开了,以至于最后她竟然都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因为那时候她几乎自身难保,自然也顾及不到伯爵了。如今想起来,她那时候真是混蛋呢。此番她既然重生了,就一定要加倍的对他好,决不让他在受人和委屈。

    清逸踮起脚尖,有点儿吃力的搂着伯爵的脖颈笑了起来,语气轻缓而亲和,“很长时间没见了,很想我的吧。”伯爵好似听懂了轻易的话,马首轻轻地点了点,灵性十足,惹得清逸愉悦一笑。

    李光立和那名骑师站在一边,看着这一人一马,只觉得和谐的不可思议。

    稍后,清逸大略的检查了一下马具,就开心的搂了搂伯爵的脖子,“走,伯爵,我们去遛几圈。”说罢,利落的翻身上马,一点儿也没有拖泥带水,看的身后的两人心惊胆战。

    要知道,纯血马是世界公认的最好的乘骑马品种,但是与其优良的品种相应的却是他无与伦比的危险性。纯血马生性敏感,容易被激怒,而且其不速度非常快,它的短距离速度是世界上任何马都比不上的,因此非常难以驾驭,就是专业的骑师也要小心操控。但是清逸却骑得异常的稳妥。

    伯爵感受到自己的主人在他背上,一下子恢复了平时的傲气和活泼,快活地嘶鸣一声,就踢踢踏踏的跑了起来,而且速度逐渐加快。

    李光立在一旁看得直感叹,“这骑术真不是一般的好。”

    那位骑师也是一脸的惊奇,“纯血马是非常难以驾驭的马种,一上马他就迫不及待的跑开了,一般人都无法适应,而且他起步速度非常快,让人连缓冲的时间也没有,特别容易出事。这位小姐绝对是一名最优秀的骑师,这架势起码得有十多年的骑龄了,应该是从小就开始学了。”

    骑师中肯的说,心里暗惊这是哪家的千金小姐,只有顶级豪门世家的孩子才会自小练习骑术,s市当今也不是没有这样的家族,但是他见过的豪门千金也不算少了,却从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位深藏不露的豪门千金,今天可算是长见识了。

    李光立也是一脸的疑惑,他的这位神秘的小老板,据说目前只有十一岁,不但有魄力收购这家马场,还亲自操刀大刀阔斧的打造庞大的娱乐城,这样的大手笔绝对不是普通的孩子可以驾驭的。

    到目前为止,他除了知道她是东方家的千金之外,对于这个老板可谓是完全不了解,她的资料简直是简单的可以,就算是花重金调查了一番,他也仍旧是一无所获。一般的豪门千金在这个年龄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本事,所以他非常疑惑。

    但是,他也明白,他不过是人家聘请的一个劳动者,知不知道老板的底细其实于他而言意义不大,既然如此,他又何必要执着的知道那些东西呢?

    清逸策马狂奔,一气绕马场跑了近十圈才慢下速度。由着伯爵缓缓向前走去,顺着跑马道一直往南缓行。途中,只听冷风吹得身边的树叶哗哗作响,明澈的太阳光照在不远处碧蓝的湖面上,洒下碎金子一样的光影。马厩离得还远着,只遥遥看得到屋子的轮廓。四周都是静谧安详的,有一种荡涤尘嚣的微妙感觉。她心里不自觉地更加愉悦轻松起来。

    就在这时,隐隐听到远处似乎是一阵马蹄声,那蹄声急奔而来,气势如虹,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清逸抬眼远远看见浅坡上一骑直奔而来,来势极快。清逸微微皱眉,冷静的将缰绳一拉,伯爵即刻就明白了清逸的意思,十分配合的后退到了跑道边沿,稳稳地站定。

    对方骑手也很冷静,走近之时一提缰绳偏过马首让到了另一边,两骑相交的时候,马也已经停在了另一边。那马一声长嘶,四蹄在跑道上得得作响,带着一点儿不易察觉的怒意,似乎是没有尽兴的样子。清逸觉得实在有趣,不觉微微一笑。收回视线的时候,不经意间看到一双眼睛,像适才的湖水一样幽暗深邃,阳光下似有碎金闪烁,直直地望着她,竟是熟人。

    清逸再一次微怔,上一次在茶餐厅的偶遇,当时她只是淡淡的看了对方一眼,远不如此是近距离来的冲击猛烈。

    两世为人,她当真从来没见过这么冶艳妖娆的少年,这人美得实在是太过于惊心动魄,就像一朵最最妖艳的曼珠沙华,带着浸入骨髓的美和毒,令人完全无法抗拒。清逸注意到少年竟然没有穿骑马装,而是穿着一套质料名贵、裁剪讲究的黑色休闲装,白色条纹衬衣,衬着他此刻细腻洁白的肌肤,居然有种极致的华丽感。

    如同世代隐居城堡的欧洲贵族。在暗夜的玫瑰园,那大片大片怒绽的红色玫瑰围绕,没有月亮和星星,只有苍白的肌肤,是唯一的光芒。如斯的艳丽逼人,尊贵无可比拟,优越疏离的如同高高在上的帝王,令人不自觉的生出一种顶礼膜拜的冲动。

    又是那样清峻到了极致,反而透出无法忽视的艳色。

    这个少年真的是太过美丽了,简直让人连嫉妒也觉得徒劳。清逸一向对美人免疫,但是在这个少年面前,她承认她也同样不能免俗。但是更令清逸惊讶好奇地,却是这个少年通身的气场,霸气逼人,尊贵优越,冷漠疏离,神秘莫测,危险深沉,睿智内敛,变幻无常,表里不一,残酷阴险,共同造就了这样的一个少年,只是让人看上一眼就觉得欲罢不能。

 第29章

    清逸从来没想过,这世界上还会有这样特别的人,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存在。

    如此的复杂,却又如此的吸引别人,当真是名符其实的妖孽呢!

    “真巧,我们又见面了。”

    少年薄薄的双唇微动,清冷低沉的声音淡淡溢出,清浅秀丽。

    她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一瞬间的感觉,只觉得身边的空气一瞬间带出了一丝缠绵悱恻的意味儿,她微微惊讶,而后莫名的就想到一个词:勾引。

    天与地都静下来,只剩下他和她。那少年拉着马缰绳,缓缓地靠近了伯爵,直到两匹马之间这个这不到一拳的距离,才堪堪停下来。少年身上有淡淡的冷香与薄荷水的味道,蛊惑迷人,乱人心神。

    清逸紧了紧手里的缰绳,不动声色的隐去眼中的深意,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淡然。

    这个少年的气场太过强大,只要是见识过这种气场的人,就没理由会轻易的忘记,她也一样。这个少年绝对不是个简单的角色,对方眼中深深的探究和玩味毫不掩饰,所以仅凭直觉,她就知道对方绝不仅仅是只知道她叫东方清逸这么简单,看来这一次是被狼盯上了。

    不多时,杂沓的马蹄声再次传来,两三骑从山坡上下来,几人都是一样的黑色骑装,远远就高声地喊:“少爷,出什么事了吗?”

    他深深地看着清逸,恍若未闻,半响才回头,语气清冷淡漠地说:“没事。”又低头看向清逸:“你的骑术不错。”清逸淡笑,不惊不喜,也没有说话。

    那几骑已经赶上来,在他们面前下马,几个人均是英俊的男士,此时却都用惊疑不定和探究戒备的神色看着清逸。

    清逸见此,出于礼貌,淡淡的向他们点了点头,接着双腿一夹马腹,拉紧缰绳,向前绝尘而去,自始至终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

    凡森目送清逸的背影消失在跑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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