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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霸天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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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哪儿?”
    白衣少女摇了摇头,有些伤感的说道:“你们还打算让我做多久的替死鬼?”
    五个人,保护一个少女。
    她说她是替死鬼。
    而她替死的那个人,在哪儿?
    这是她经常想到的问题。

第五章 好霸道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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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好霸道的手段
    从太阳才升起开始樊固城里就热闹的好像一锅开水,从草原各部族赶来樊固城做交易的牧民们脸上的表情都很愉悦,在樊固城交易是让人踏实且安心的,因为樊固城里有个严苛的汉人将军制定了严苛的交易准则,简单而实效,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
    公平买卖。
    牧民们用自己手里的货物和金银玉器换取大隋商人们手里的茶叶盐巴和厚实漂亮的蜀锦,各取所需。
    一般来说到了正午的时候差不多交易就已经结束,到天黑前城门关闭的这一段时间里,牧民们往往都会迅速的涌入自己中意的地方消遣,或是去茶楼装模作样的学汉人品茶听评书,或者是赤膊上阵在赌场里挥金如土,或者是去红袖招看那令人眼花缭乱的绝美舞蹈。
    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会看到红袖招的头号人物息烛芯舞一曲流花水袖。
    据说当年有个小部族的王子在看到息烛芯的流花水袖之舞后惊为天人,随即让人抬着满满一大箱子的金银玉器要将息烛芯买回自己的部落里去。结果被人笑掉了大牙,称其为小地方来的小土包子。
    一箱子金银玉器就想买息大家这事确实让人觉着好笑。
    恼羞成怒的小部族王子随即下令随从抢人,几十个强壮的草原武士真就冲上去打算动粗,结果被红袖招看门的瘸子老头一个人全部放翻在地,那一天人们第一次发现原来人不可貌相这句话是对的,那看起来颤巍巍的老瘸子竟是用一只右手把几十个粗壮的草原武士每个人最少打断了三根骨头。
    而且每个人他只打了一拳,从开始到结束没用一分钟。
    之后赶到的边军士兵们不由分说将所有闹事的草原人拉出去,押到狼乳山下遥遥对着涅槃城全都砍了脑袋。但大家都知道,涅槃城那边的狼骑绝不会出动来救这些犯了错的牧民。这是大隋皇帝杨易和蒙元帝国的大汉蒙哥达成的协议,进了樊固城的牧民,只要犯了错就要接受大隋的刑罚处置。
    往往这个时候,涅槃城里的狼骑会在大隋边军撤走之后过来收尸。在狼乳山上随便找一个地方将尸体遗弃,任凭野狼秃鹫啃食。
    据说后来那个小部落的埃斤闹到了蒙元王庭,因为他是蒙哥大汗的妻子慧秀可敦的亲戚,结果没用蒙哥大汗发话,慧秀可敦直接让金帐侍卫将那个闹事的埃斤拉出去抽了一百鞭子,身受重伤的倒霉埃斤在回家的半路上又遇到了马贼,最后死无全尸。
    当然,大家都知道那马贼是怎么回事。
    慧秀可敦可不允许有人败坏自己的名声,她知道蒙哥大汗最讨厌什么。
    按照常理,日头已经靠近正南方的时候牧民们已经都跑去消遣了。但今日显然有所不同,在集市上还围着不少汉人的商贩和草原牧民,看着令人震撼的场面心里不住的直哆嗦。
    马
    竟然有人跑到樊固城里来卖马!
    自从大隋皇帝陛下和蒙哥大汗签订了协议之后,双方的交易确实很红火。但有两样东西是绝对禁止的,如果被发现的话立刻就会将商贩或是牧民处死。
    中原汉人绝对不许将铁器出售给草原人。
    草原人绝对不许将马匹尤其是战马出售给中原人。
    当然,随着双方交易的时间越来越久,樊固城里执法的边军往往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比如中原商人将劣质的铁锅这样的东西卖给草原人,草原人将瘦弱的只能拉车的驽马卖给汉人,这样的交易在暗地里进行还是不会受到惩罚的。
    但今天显然不一样。
    那个穿着一身肮脏皮袍的商贩,他在兜售的是超过五百匹马,而且还是完全可以装备军队的战马!
    而之所以执法的边军没有将这个人抓起来,是因为这个人的身份有些特殊。
    他不是纯粹的蒙元帝国牧民,他是个北辽人。
    北辽甚至不算是一个国家,是一个紧挨着草原以十万大山为家的半游牧大部族。人口不及蒙元帝国的百分之一,和大隋不接壤,中间隔着一大片隶属于蒙元帝国的草原。但北辽人都极凶悍善战,常年生活在白山黑水极寒之地,让他们的性格也都坚韧而果敢。他们的战士虽然不多,但就连狼骑都不愿意轻易去招惹他们。
    北辽是蒙元帝国的附属国家。
    北辽和大隋没有直接的贸易往来。
    这才是最棘手的。
    北辽使臣曾经几次去大隋都城长安觐见大隋皇帝,表示愿意归顺大隋。但皇帝一次都没有见,只是让礼部的人好生接待,北辽使臣离开的时候,往往都会得到很丰厚的赏赐。对北辽的态度,朝廷一直不明确。
    所以李孝宗很头疼。
    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好,或许会引起一场争端。
    站在集市办公的二层木楼上,李孝宗有些生气的摆了摆手道:“把那些围观的人都清理出去,不管是汉人还是牧民都不要留下闭市!还有派人去把方解找来,要快!”
    
    
    红袖楼
    红袖招
    谁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如红袖招这样出色的歌舞团会选择在樊固这座小城落脚,而且谁都不会怀疑,有这样实力的歌舞团即便是去长安也能很快立足,便是在长安城里成为歌舞行的魁首也不一定做不到。
    樊固城太小了了些,太偏僻了些。就算种下梧桐枝,又怎么可能引来金凤凰?
    对于樊固城来说,红袖招确实是一只金凤凰。
    虽然已经在樊固城里定居下来一年半的时间,可红袖招的来历依然神秘。没人知道她们从何处而来,也没人知道他们为什么安心在这个偏僻清冷的地方住下。
    虽然这里有座红袖楼,但毫无疑问的是这楼子再豪华也配不上这群天仙一般的女子,就连边城牙将李孝宗到现在都在费解,红袖招的老板是犯了什么傻竟然真的住下不走了。而最让人好奇的是,红袖招只演歌舞不接客的规矩是谁定的。
    在红袖楼第二层正对着舞台的地方,有一个雅间永远给人留着。不管这个人来或是不来,这个雅间绝不会让别人走进来。即便是红袖招的当家人也不会轻易进这个雅间,即便是红袖楼的主人方解也不行。
    这楼子是方解盖的,地契上写的也是他的名字。
    但他却没有权利也没有实力走进那个正对着舞台的雅间,不只是他,就是樊固城牙将李孝宗也没有权利和实力走进这个雅间。曾经有一次李孝宗试图进入过,但他却发现自己无论怎么走都绕不过去那个老瘸子。
    方解一直很好奇,这个雅间到底是给谁留着的。
    可即便是跟他关系最好的小丫鬟小丁点也不肯告诉他,说这是息大家的严令。在红袖招里有两个息大家,一个是红袖招的当家人息大娘,另一个自然是会跳流花水袖的息烛芯。息烛芯不是息大娘的女儿,但跟她姓息。
    闲来无事在红袖招看歌舞的方解忍不住回头看了看二楼那个雅间,摇了摇头问身边坐着嗑瓜子的小丁点:“真不肯透露一些?”
    小丁点确实是个小丁点,不过十二三岁年纪。唇红齿白,标志的一个美人胚子。虽然小,但已经美的有些不像话。据说正在和息烛芯学习舞技,将来极有可能成为红袖招的下一个台柱子。
    她是息大娘的贴身丫鬟,当然其身份远在一个丫鬟之上。
    整座楼子里的姑娘,对小丁点也会客客气气的说话。不说别的,只说每个月她们的分红可都是经小丁点的手发出来的。仅从这一点来看,小丁点在红袖招的地位就不言而喻。
    小丫头穿了一身鹅黄色的绒裙,显得极可爱。
    她一边磕着瓜子一边摇了摇头,很郑重认真的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么,这楼子里最不能说的便是这件事。如果让息大娘知道了我碎嘴子乱说,肯定会打烂了我的屁股。”
    “屁股烂了是可以养好的,可好奇心这种东西是压不住的。”
    小丁点白了他一眼,啐道:“你这人怎么这么狠的心肠?你只顾着自己的好奇心,就不顾我的屁股?”
    说完这句话她瞬间又醒悟了什么,随即红了脸。
    沉默了一会儿,小丁点忽然凑过来压低声音问:“方觉晓,你没事就往这楼子里跑,是不是看上哪个姑娘了?”
    方解一怔,随即故作高深的笑了笑。
    “说吧,是哪个?看你这人还不错,每次来都给我带好吃的,我帮你拉个线什么的也不是不成要是真成了,不管是哪个姑娘跟了你也不算太亏,好歹你也是个有钱人。而且人还不错,像是个专情的。”
    方解深深的震惊了:“你这是在拉皮…条么”
    “我不收你钱”
    小丁点一本正经的说道。
    “唉”
    方解叹道:“堡垒果然都是在内部被攻破的,我要说我看上你了怎么办?”
    小丁点大惊失色,猛的寒着脸指着方解的鼻子骂了一句:“不要脸!”
    方解扑哧一声笑了:“你这什么思想,别的姑娘我随便挑,就不能选你是么?这事要是让息大娘知道了,也要打烂了你的屁股吧。”
    “你不要说出去好不好?”
    小丁点的气势顿时弱了下来。
    “好啊,那你告诉我,那个雅间到底是给谁留着的?”
    “不行”
    “我现在就去见息大娘,就说你拉皮…条!”
    “不要”
    “说不说?”
    “是是啊!”
    小丁点忽然惊叫了一声,就好像突然被人摸了屁股一样。当然,在红袖招里没有人敢摸她的屁股,她是真的被吓着了。方解有些不解的回头去看,想看看是什么把这个神经大条的小丫头吓成了这样。
    “是是他”
    小丁点身子颤抖着看着门口,满脸的不可思议:“真的来了竟然真的来了!”
    门口站着一个男人
    一个让方解看一眼就一辈子不会忘记的男人。
    他穿了一身洗的有些发白的青衫长袍,一头长发随意的束在脑后。眉如远山,眼如日月,看起来极清爽干净,脸色平静,眼神淡然。这是一种能瞬间迷倒一群小姑娘的类型,三十岁左右年纪,透着一股成熟的魅力。虽然他并不是那种英俊之极的男人,虽然他也不是那种壮硕之极的男人。
    有些书卷气,有些落拓不羁。
    但看他的装束不像是个有钱人,让方解确信这一点的是这个人是空手进来的,什么都没带。
    进红袖招,哪个男人会空手而来?不背着一包裹银子,根本就没脸进红袖招的门!
    当然,方解经常以房东的身份来蹭茶喝。
    似乎是感受到了方解的目光,那个看起来平凡但偏偏感觉帅的一塌糊涂的中年男子也将视线缓缓的移过来。淡淡的看了方解一眼,忽然眉头微微一挑,忍不住又多看一眼,随即极轻的咦了一声。
    “好霸道的手段!”

第六章 如果那里也留不住我
    (郑重认真求收藏)
    第六章如果那里也留不住我
    青衫长袍的男子一进门就吸引了方解的注意力,说实话,这种男人无论出现在任何场合都会成为人们瞩目的存在。不管是身处在闹市之中,还是庙堂之上。
    他身上的衣服并不光鲜,看起来稍显寒酸。但毫无疑问的是,这样的人哪怕是站在一群身着锦衣的豪门子弟之中,也绝不会被人遮挡住他的光彩。
    看似淡然却炽热如火的光彩。
    方解奇怪中透着一些嫉妒的是,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种人,不需要用言谈来显示自己的博学,不需要用穿着来显示自己的地位,不需要用金钱来显示自己的富有,仅仅是站在那里就拥有极强大的气场。
    虽然只是看了一眼,但方解从心里觉得。红袖招舞台对面二层楼上的那个雅间,就该是专门为这个人留着的。
    如果是为一个巨富商贾,为一个锦衣高官而留着,那么无论如何都显得有些俗气。红袖招虽然只是个歌舞行,这里的女子身份虽然说不上高贵。
    但
    红袖招从来不是一个俗气的地方,息大娘也从来不是一个俗人。
    方解看着那个男人的时候在想,自己是不是该请他喝一杯酒?
    这个念头才生出来,那个青衫长袍的男子已经在那个老瘸子的引领下直接登上了二层楼。方解第一次看到,那老瘸子会对一个人毕恭毕敬。在楼梯转角处,那个男子回头再次看了方解一眼,似乎对他有点兴趣似的,虽然离着比较远,但方解还是看出了那个男子眼神中一缕淡淡的却丝毫也没有隐藏起来的意味。
    可不仅仅是好奇,还有厌恶。
    他厌恶的是什么?
    方解不知道,也没时间去猜测,因为就在那个男子登上二层楼的时候,门外冲进来几个边军士兵,不由分说拉了方解就往外走。
    “将军找你,快去市场那边!”
    找到他的付宝宝脸色有些难看,说话的时候气喘吁吁,显然红袖招不是他找来的第一个地方,说不定他已经跑了半个樊固城。
    “什么事?”
    方解一边跟着跑一边问。
    “去了你就知道了。”
    一口气跑到市场监督衙门那座新盖起来没多久的木楼里,方解大概已经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市场里那数百匹高头大马就在那站着,穿脏皮袍的北辽人靠在木桩子上看似悠闲的吹着笛子,乐音却有些发颤。
    之所以方解一眼便认出那个穿皮袍的是北辽人,是因为北辽人特殊的模样。这是一个奇怪的民族,在方解第一次知道这个民族的时候甚至以为自己穿越到了宫廷剧盛行的朝代。
    北辽族的男人,留辫子。
    如同方解熟知的某个朝代的男人们一样,额头剃的溜光,后面却梳着一条长长的大辫子,看起来有些怪异。
    方解大概知道北辽人的态度,他们不甘心受到蒙元帝国的打压,曾经不止一次的表示愿意归顺大隋帝国,但或许是出于对大局的考虑,大隋的皇帝陛下一直没有对北辽人的请求作出什么表态,极寒之地的十万大山占地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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