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历史的镜子-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甚服之。
到末年吴楚浙宣昆诸党更因地立党,互相攻击排斥,此伏彼起,一直闹到亡国。
在异族割据下或统治下,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关系愈形尖锐化。如南北朝时代〃索虏〃〃岛夷〃之互相蔑视,元代蒙古色目汉人南人之社会阶级差异,清代前期之满汉关系及汉人之被虐待,残杀,压迫。在这情形下,汉族又被看做一个整体南人。在这整体之下的北人和南人却并不因整个民族之受压迫而停止带有历史性的歧视和互相排斥,结果是徒然分化了自己的力量,延长和扩大征服者的统治权力。这在上举元代的几个例证中已经说明了这个具体的事实了。
也许在近百年史中最值得纪念的大事,是新式的交通工具及方法之输入。它使高山大川失却其神秘性,缩短了距离和时间,无形中使几千年来的南北之见自然消除,建设了一个新的统一的民族。
(原载《禹贡》第五卷,第一期,一九三六年)
第20节:廷·杖(1)
廷·杖
杖,这一字,拿清朝官吏惯说的话来翻译,是〃打板子〃。打老百姓的板子,自然不足为奇,可是打官吏就奇,打小官也罢了,可是打的是大官,是政府中要人就更奇。打的是大官,喝打的人,却是皇帝或太监,打的地方,就在殿廷,这就叫廷杖。廷杖这名词最流行的时期是明代,可是,创造制度的,却不是明太祖,蒙古人早已用这手段,对付他的文武大臣了。试引数例作证,《元史·桑哥传》:
至元二十四年十一月,桑哥言:臣前以诸道宣慰司及路,府,州,县官吏,稽缓误事,奉旨遣人遍笞责之。
这一次打的是地方长官,虽然没有指明是哪一些地方的长官,可是从〃诸〃字看来,大概挨板子的一定不少。打了以后,并没罢官,大概是将息了几天,就起来办事。据同书《赵孟畲罚布怯型氖录骸�
至元二十四年诏遣尚书刘宣书孟睿坻渲两希市惺∝┫嗦钪铮沧笥宜竟伲爸盥饭伲蚓扼字C项受命而行,北还不笞一人,丞相桑哥大以为谴。
这事和桑哥传所记时月相同,主使人也相同,可是罪案不同,也许不是同一件事。那末,从此看来,可见那时期的政府,是时常派使臣出去打地方官吏的板子的。最妙的,是赵孟钆伤ゴ蛉耍豢洗颍罄慈醋约喊ち艘欢俅颍灰蛭俚郊阜种拥墓叵担骸�
桑哥钟初鸣时即坐省中,六曹官后至者则笞之。孟睿ū坷芍校┡己笾粒鲜鹿馘嵋项受笞。孟钊胨叨继靡独钤唬汗耪咝滩簧洗蠓颍匝淞埽讨谝澹胰枋看蠓颍侨璩⒁病I8缲轿棵项使出,自是所笞惟曹吏以下。
可是比起周戭来,孟钭芩惚阋耍冻绿煜榇罚骸 �
左司郎中周戭因议事微有可否,卢世荣诬以沮法,奏令杖一百,然后斩之。
后来越打越手滑,即使是最小的过失,也照例打一顿,《阎复传》记:
元贞三年疏言:古者刑不上大夫,今郡守以征租受杖,非所以厉廉隅。
《韩镛传》:
至正七年,有旨以织币脆薄,遣使笞行省臣及诸郡长吏,独镛无预。
史臣竟因韩镛侥幸免打,而特笔记这件事,可见官吏挨打,在当时真做到家常便饭的地步了。
上引一些例,打的不过都是小臣,打的地方,都不在殿廷内。现在试引一件打的是宰相,又是在殿内打的史料,据《张珪传》:
廷祐二年,拜中书平章政事。……失列门传皇太后旨,召珪切责,杖之。珪创甚,舆归京师,明日遂出国门。
这可以说是明代廷杖的师范。同样,外面的最高地方长官,也有挨打的,《史弼传》:
至元二十九年,拜荣禄大夫福建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往征爪哇。……朝廷以其失亡多,杖七十,没家赀三之一。
以上所记的,都不过是挨打而已,末年,竟有故意打死人的惨剧,《成遵传》:
至正十九年,用事者承望风旨,诬遵与参政赵中参议萧庸等六人皆受赃。遵等竟皆杖死。
据《铁失传》,蒙古人也同样地挨打:
至治二年十月,江南行台御史大夫脱脱以疾请于朝,未得旨辄去职。铁失奏罢之杖六十七,谪居云南。
《杨朵儿只传》:
江东西奉使斡来不称职,权臣匿其奸,冀不问。朵而只劾而杖之,斡来愧死。
这倒是一个血性汉子,比汉人有气骨多了。
从此看来,廷杖并不是国粹,是蒙古人传下来的习惯,他们过去在蒙古是不是动不动就用板子打人,我不知道。可是,在中国,据上面所记的看来,确然是常常打无疑,明朝的皇帝们,绝不能引廷杖的威风为荣,因为打的是汉人,被打的也还是汉人。可是这两个朝代,也还有一个共通的可以自豪的一点,这一点,是凡被打的,都是知识分子,而且大部分是儒生。怪不得明太祖一做皇帝,就立下〃寰中士夫不为君用〃之条,儒生不肯做官的一律杀头,当时人之所以不肯做官,想也是怕挨板子的缘故。然而明代一代做官的,不论大小,至少有百分之九十,还是儒生,不知道是怕杀头的缘故,还是已经练好挨板子的本领缘故?
那么,从此看来,建州人入关以后,无论中外官吏,都一律对皇帝自称奴才的理由,是可以解释的了。这理由很简单的,是在清代不很听说有人挨板子。
从挨板子而到自称奴才,这是五百年来知识分子的生活缩影。
明代的廷杖,早已脍炙人口,不赘。
二十四年除夕
(原载《天津益世报》《史学》第二十四期,一九三六年三月十七日)
第21节:廷·杖(2)
注籍
陈良谟《见闻纪训》上:〃凡京官俱书名籍上置长安门谓之门籍有病注,病字在名下,不朝参谓之注门籍〃。刘继庄《广阳杂记》一:〃明时群僚被劾者自衙门归私宅则下轿帘以障之于门揭,注籍二字,闭门以待命。〃
(原载《文史杂志》第一卷,第十二期,一九四一年十二月)
稿?费
明杨循吉《苏谈》:〃周伯器(桐村)往来吴中,尝以文自卖,平生所作盖将十篇,开卷视之,自初至终,非堂记即墓铭耳。甚至有庆寿哀之作,亦纵横其间每为人作一篇,必有所得多,或银一两少则钱一二百文〃。叶盛《水东日记》一:〃三五年前翰林名人送行文,一首润笔银二三钱可求,事变(指土木之变明英宗正统十四年西元一四四九)后,文价顿高,非五钱一两不敢请,迄今犹然,此莫可晓也〃。其实,此甚可晓,事变后物价高于前二三倍故也,故苦今日则物价高于战前数倍,而稿费则仅为战前之二三倍,此真莫可晓耳。
(原载《文史杂志》第一卷,第十二期,一九四一年十二月)
路引
明有路引之制,军民往来必凭路引,违者关津擒拿,按律论罪,定制极为严密。《弘治会典》一一三:〃凡军民人等往来,但出百里者即验文引。凡军民无文引及内官内使来历不明,有藏匿寺观者必须擒拿送官。仍许诸人首告,得实者赏,纵容者同罪〃。又:〃凡天下要冲去处,设立巡检司,专一盘诘往来奸细及贩卖私盐犯人逃军逃囚无引面生可疑之人,须要常加提督〃。明《太祖实录》八十三:〃洪武六年六月癸卯,常州府吕城巡检司盘获民无路引者送法司论罪。问之,其人以祖母病笃远出求医急,故无验。上闻之曰:〃此人情可矜,勿罪释之〃〃。祝允明前闻记:〃洪武中,朝旨开燕脂河,大起工役,先曾祖焕文与焉。时役者多死,先曾祖独生全。工满将辞归,偶失去路引,分该死,莫为谋。其督工百户谓之曰:〃主上神圣,吾当引汝面奏,脱有生理〃。先曾祖从之。既见上,百户奏其故。上曰:〃既失去,罢〃。(遂得无事)〃。由此知乡民出百里外即须路引,以工赴役往来亦须路引,失引罪至死。至商贾远出经营,更非有路引不可。明《英宗实录》四十四:〃正统三年七月甲申,湖广襄阳府宣城县知县廖仕奏:〃诸处商贾给引来县生理,因见地广,遂留恋不归,甚至娶妻生子,结党为非。窃恐天下地广人稀之所似此不少,宜加禁防〃。事下行在户部,以为宜督责归家。其有愿占籍于所寓以供租赋者听。从之〃。此则以路引仅为通过关津及证明身份之用,如流寓不归,则在所寓地为客户,不供租赋,在原籍则又为逃户,逃避租赋。路引非居留证,政府自不能不加以干涉也。据陆楫《蒹葭堂杂著》:〃宗人有欲商贾四方以自给者,亦听从有司关给路引以行。回籍之日,付本府长史司验引发落。有司附册填注,以凭抚按刷卷类查,仍启王知,许其朝见而退,以笃亲亲之义〃。比附以论,则平民在出里门日,须请发路引于地方有司,回籍日,必须缴还原发机关可知也。此制可以防奸细,利一;禁贼盗,利二;阻逃军,利三;清户口,利四。前代制度之精密如此!
(原载《文史杂志》第二卷,第一期,一九四二年一月)
第22节:当铺
当铺
当铺唐、宋时名长生库,僧徒坐拥田园,收入至厚,设库质钱,独规厚利。陆游《老学庵笔记》八:〃今僧寺作库质钱取利,谓之长生库,至为鄙恶。予按梁甄彬尝以束苧就长沙寺库质钱,后赎苧还,于苧束中得金五两还之。则此事亦已久矣。〃至元名解库或典库质库,仍为僧寺道观所经营。至大二年(一三○九)山西平遥清虚观圣旨碑:〃但属宫观的庄田水土园林碾磨解典库店仓铺席浴堂船只竹苇醋曲货,不拣甚么差发休要者,不拣是谁倚气力者,不拣甚么他每的休夺要者〃,是其一证也。《元史·文宗纪》:〃至顺元年正月乙亥,赐燕铁本儿质库。〃《元典章》二十七,户部十三有解典条,二十九礼部二有军官解典牌面条。通制条格二十七载有解库保护令:〃至元十六年六月,中书省钦奉圣旨,石招讨奏:亡宋时民户大本有钱,官司听从开解。自归附之后,有势之家方敢开解库,无势之家,不敢开库,盖因惧怕官司科扰致阻民家生理。乞行下诸路省会居民,从便生理,仍禁戢录事司不得妄行生事,敷敛民户。纵有误典贼赃,只宜取索,却不可以此为由收拾致罪。〃则在南宋后期已有民户大家开设解库规利者矣。至明则且由政府规定当铺事例,全国各都会均有当铺,有山陕帮,有徽帮,以徽帮之势力为最大,其营业亦最发达。明艾南英《天傭子集》六壬申(明思宗崇祯五年,西元一六三二)流贼退至吉安永丰上蔡太尊论战守事宜书:〃当铺事例自南北两直隶至十三省,凡开当铺,例从抚按告给牒文,自认周年取息二分,以二十四月为期,不赎则毁卖原所当物,遇近例各县有当铺,辽饷则依法输纳,此天下通例也。独抚州当铺不然,其害民甚于流贼,抚州当铺,其受当也,首饰衣物直一金者止当五钱,满十月不赎,则即取当物毁卖,是以十月而发合倍之息矣。其依期取赎者按月三分入息,其放也每一金轻三四分,其取也每一金昂三四分。其收以晦日即以晦日为一月,其收以朔日即以朔日为一月。其书质券也,虽重锦例书破旧虽赤金例书,低淡,即于书券之时预伏将来毁卖,以杜其人告官之端。计一岁中当铺四五家,巧取城中民财不下三四千金,所以民间愈损。此风起于近五六年,不过二三市井之徒和集富民,朋收倍息,而时以酒食与乡绅子侄往来,为护身之符。为今之计,莫若以辽饷为重,限四门党约于半年内召请徽商,于郡开设,请牒抚按照依直省通例,小民自趋轻息,而兼并之家自不能行。〃
(原载《文史杂志》第二卷,第二期,一九四二年十二月)
第23节:说士(1)
说士
现代词汇中的军人一名辞,在古代叫做士。士原来是又文又武的,文士和武士的分立,是唐以后的事。
在春秋时代,金字塔形的统治阶级,王、诸侯、大夫以下的阶层就是士。士和以上的阶层比较,人数最多,势力也最大。其下是庶民和奴隶,是劳力者,是小人,应该供养和侍候上层的君子。王、诸侯、大夫都是不亲庶务的。士介在上下层两阶级之间,受特殊的教育,在平时是治民的官吏,在战时是战争的主力。就上层的贵族阶级说,是维持治权的主要力量,王、诸侯、大夫如不能得到士的支持,不但政权要崩溃,连身家也不能保全。就下层的民众说,士又是庶政的推动和执行人,他们当邑宰,管理租赋,审判案件(以此,士这名辞又含有司法官的意义,有的时候也叫做士师),维持治安,当司马管理军队,当贾正管理商人,当工正管理工人,和民众的关系最为密切,因之又惯常和民众联在一起。就职业的区分,士为四民之首,其下是农工商。再就教育的程度和地位说,士和大夫最为接近,因之士大夫也就成为代表相同的教育程度和社会地位的一个专门名辞。
士在政治上社会上负有特殊任务,在四民中,独享教育的特权。为着适应士所负荷的业务,课程分作六种,称为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内中射、御是必修科,其他四种次之。射是射箭和战争技术的训练,御是驾车,在车战时代,这一门功课也是非常重要的。礼是人生生活的轨范,做人的方法。礼不下庶人,在贵族社会中,是最实际的处世之学。乐是音乐,是调剂生活和节制情感的工具。士无故不辍琴瑟,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的故事,正可以代表古代士大夫对于音乐的爱好和欣赏的能力。奏乐时所唱的歌词是诗,在外交或私人交际场合,甚至男女求爱时,都可用唱诗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这些诗被记录下来,保存到现在的叫《诗经》。书是写字,数是算数。要当一个政府或地方官吏�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