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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沙酒馆-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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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灵在黑夜中狂笑。又过了一会儿,格雷的手指似乎动了动,接着,他的身体也开始抖动。女人长出了一口气,突然转了半个圈,软软地倒在地上。

    屋子里安静了很久。然后,黛丽发出一阵低微的呻吟,睁开眼睛。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已经死了,因为光线十分黯淡,她什么都看不见。渐渐地,她的双眼适应了黑暗,看到床上的白缎子斗篷。

    “格雷,”她低喊一声,回忆起在昏倒之前发生的事。“格雷!”她哭泣着扑向床上的人,却被绊了一下。同时,地上传来一个虚弱而威严的女性嗓音。

    “别乱动!”

    黛丽惊讶万分。由于光线很暗,她看不清对方胸口的骷髅徽记,否则多半会惊叫出声。那女人缓缓撑起身子,只见她脸庞轮廓清秀纤巧,手里似乎拿着一个象面具的东西。

    “你是谁?”

    “我是菲尼斯的朋友。”

    她艰难地半跪着,喘了一会儿,这才扶着床柱站起来,随手从衣袋里摸出什么东西,吞进嘴里。

    “你不舒服吗?”黛丽问道。

    “别管我。”她有些不耐烦地说。“你叫黛丽,是吧?”见黛丽点点头,她又接着说道:“听好,黛丽,别出声,也别去碰床上的人。这个人并没有死,他还活着呢。”

    黛丽几乎叫出声来,然而女人严厉的目光似乎能穿透黑暗,令她不敢有任何动作。

    “我现在要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他能忘掉你这几年的经历,愿意娶你为妻,你肯不肯答应?”

    黛丽浑身一颤。“这怎么可能呢?”

    “有什么不可能?还记得忘魂花吗?菲尼斯的忘魂花就是我给他的。”

    “怎么!您是绿泥森林的那位……你是死灵法师?”黛丽突然想起这件事,不禁惊恐地向后缩去。“你想干什么?”

    “哼!死灵法师的名声就那么坏吗?我要是想杀你,早就动手了。回答我,你肯不肯做他的妻子?”

    黛丽的恐惧只是本能的反应,片刻之后便明白,这个死灵法师是想帮助她。她看看床上的格雷,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好,那么你想个理由来解释你这几年的行踪吧。”

    “理由?”黛丽迷惑地问道。

    “当然!等他醒过来,问起你这几年都干了些什么,你该怎么说?”

    黛丽低头思索起来,而死灵法师则从衣袋中取出一个小瓶——那正是忘魂花配成的药酒。

    “他们现在在哪儿?”菲尼斯问道。

    “回家的路上。估计已经到多林河边了。”

    酒馆的主人看着他的朋友。她脸色苍白,皮肤在烛光下呈现出半透明的质感,看不到一丝血色。

    “对不起,”菲尼斯歉意地说道,“我不该误解你,又让你冒这么大的危险。”

    死灵法师摆摆手,似乎连说话都懒得费力。

    “你整整睡了两天,我差点以为你醒不过来了。这次你消耗的法力实在太大啦。我给你预备了夜宵,还有酒,”菲尼斯笑了笑,“里面可没放忘魂花。怎么样,基娜,现在好些了吗?”

    他有些担忧地望着死灵法师,不过看到她安详的姿态,也就放下心来。“对了,那法术能持续多久?”

    “一直到死。除非有另一个死灵法师破解咒文。他们俩这辈子都会认为,黛丽到映霞港来做贵族府的纺织女奴,格雷则是先放弃了骑士封号,再到这儿来找她。”

    “我不太明白,”菲尼斯说道,“用一朵忘魂花能同时对两个人施法吗?”

    “只要法力足够强就行。之前我医治格雷花了不少魔力,否则绝不会这么费劲。”

    “基娜,你的法术真是技艺精湛,”菲尼斯敬佩地说道,“象你这样的法师,闷在森林里实在太可惜了。说实话,你早该出去走走,免得浪费了自己的能力,也改变一下人们对死灵法师的印象。”

    基娜转过头来,有些惊讶地看着菲尼斯。“你好象总能猜到别人心里的事,”她问道,“这是吟游诗人的特殊能力吗?”

    “我倒愿意认为这是对朋友的了解。”菲尼斯微笑着答道。

    死灵法师闭上眼睛,好象在思考什么。“其实,要是你不去绿泥森林找我,我也不会想到去旅行。”

    “哦?为什么?”

    “你自己说的。人总要做点什么,来证明自己的价值……”

    “也证明自己还存在。”

    “没错。这个身体是莎娜的,还带着洛芙的符印。有两个女人为我而死,我总得活得更有价值,才对得起她们。人们对死灵法师总有偏见,希望我这次出去,能稍微改变一下他们的想法。”

    “只要你不穿上黑袍,一定会给人留下好印象的。”菲尼斯打趣地说,“我敢打赌还会有不少男人追求你呢。”

    死灵法师并没有笑,脸上却掠过一丝感伤。“我不知道移魂术还能坚持多久。也许,下一次昏迷,我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别那么悲观!你会再活很久的。”菲尼斯拍拍基娜的肩膀。“也许再过两年,等你做些好事,再凭着胸前洛芙的符印,会被收进白袍教会。”(注:白袍教会与黑暗对立。死灵法师严格来说属于中立,但通常会被归入黑暗教派。)

    “哼,只要他们敢收我,”死灵法师恼怒地说道,“我一定把他们搅得天翻地覆!”

    菲尼斯大笑起来,推开窗子,望着映霞港的夜色。远处,帕提娜海映着微弱的灯光,一直伸向天际,溶进无边的黑夜。他的脸上渐渐现出严肃。

    “说真的,老友,我也不会呆得太久,早晚要再次出去旅行的。你知道,黑暗马上就会卷土重来,阿拜迪恩大陆真正的劫难恐怕刚刚开始。到时候,我们全都得卷进去。”

    菲尼斯顿了顿,用三根手指托着酒杯,一饮而尽,再度展开笑容。“不过现在还有点时间。咱们可以坐下来,先享受一下生活的乐趣,然后再出门转一转。大陆上的美景和美女实在太多啦。”

    清凉的风从帕提娜海上吹来,掠过港口,越过房屋,轻快地盘旋着。仿佛为了迎接海风,路边的大树轻轻抖动身躯,伸展臂膀;树叶随风舞动,发出悦耳的沙沙声,宛如精灵们欢乐的歌唱。

火沙酒馆 一千一百一十一
    映霞港中心,帕提娜神像东边,有座圆形的大房子。这就是“火沙”酒馆。这里每天都能听到新鲜事,就看你是否留意了。要是你也有好故事,也许可以拿去向酒馆主人换一瓶好酒呢。

    “火沙”酒馆象往常一样热闹。宽阔的圆形大厅里,到处都是拥挤的人群和嘈杂的叫喊;二楼上,无法入眠的旅人们从客房里走出来,靠着栏杆互相聊天,由于底下实在太吵,有时他们不得不借助手势来交谈。

    三层上则要安静一些。巨大的环形回廊有些幽暗,烛光懒洋洋地摇晃,几个熟客聚在桌边,准备听精彩的故事。菲尼斯,酒馆的主人,正为他的新朋友添酒。

    “谢谢。”那男人接过酒杯,一饮而尽。他体格健壮,即使坐着也比一般人高出半个头,双臂肌肉隆起,就象连绵不断的山丘。一道深深的伤疤从左额直伸到右边嘴角,使他的左眼有点倾斜,然而眼神中透出的力量与自信却令人不敢迎视。

    “托林爵士,北弗兰德著名的勇士。”菲尼斯向旁人介绍。“七年前受封为玫瑰骑士;五年前率数百战士对抗南弗兰德王国两千军队;四年前荣获勇气勋章,加封爵士;两年前围剿臭名昭著的‘血狮’佣兵团,受职北弗兰德王国皇家卫队副队长。”

    “你怎么会这么清楚?”托林噔大眼睛,警觉地把手移向腰间。但菲尼斯用微笑打消了他的疑虑。“不必紧张。我以前是个吟游诗人,您荣升卫队长那天,我还曾到府上去过。”

    “吟游诗人?这就能解释您喜欢收集故事的习惯了。”托林喃喃说道。“但是很抱歉,我不记得曾与您会面……”

    “谁会记得一个吟游诗人呢?”菲尼斯宽容地摆摆手。“相反,英勇的战士总让人印象深刻。所以,请给我们讲讲您的经历吧,好打发这无聊的漫长夜晚。”

    显然托林不是一个喜欢炫耀的人,但菲尼斯在长期旅行中磨炼出的亲和力确实令人难以拒绝。更何况还有免费的美酒。

    “您是一位好客的主人。那么,您想听什么呢?”

    “如果不冒犯的话,那道伤疤……我很想知道藏在伤疤后面的传奇故事。”

    托林似乎震动了一下。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菲尼斯,随即望向窗外。月光透过弧形的木窗洒进来,给昏暗的角落添上一抹亮色。

    “如果往事令人痛苦,您可以闭口不言,而我仍然会请您喝酒。”

    “不,”托林缓缓说道,“我答应了您,就一定会讲给您听。不过您恐怕会失望,因为这道伤疤不是勇气的证明,而是怯懦的代价。”他握住酒杯,渐渐沉入回忆之中。

    那件事已经过去十年啦。也许是十一年……我记不太清了。总之我那时还不满三十岁,象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总想闯出点儿名堂。在北弗兰德王国,要想出人头地,最好的方法就是到战场上立功。我先后加入了几个雇佣兵团,后来就到派蒙爵士手下听差。在那件事之间,我也参加过几次战斗,凭着运气,总算没让人砍死。

    说出来也不怕你们笑话,那时我——怎么说呢——很怕死。没错,我怕得很,一看见血就头晕。可是象我这种出身乡村的人,除了上战场拼命,也没什么别的出路。在家乡有个姑娘很喜欢我,但她父亲说,绝不会把女儿嫁给一个没头衔、没封号的穷光蛋。就为了这个我才坚持下来,要不然我早就当了逃兵了。

    有一回我们跟南弗兰德王国打仗。那可真叫惨!到处都是刀光剑影,到处都是残肢断臂,我缩在盾牌后面,腿肚子真哆嗦。有个南弗兰德骑士拿长枪挑飞了我的盾,把我撞倒在地上,我吓得浑身冰凉,当时就跪着求饶。要不是派蒙爵士正好在旁边,我肯定死掉了。

    派蒙救了我,可也没让我好受。他把手下的人集合起来,叫我到高台上,当着大家的面骂我是胆小鬼。我真想跟他决斗,可我不是骑士,没有资格。况且我也不敢——派蒙的勇力是出了名的。不象我,长得挺威武,偏偏就是没出息。

    我没脸再呆下去啦。再说派蒙也不会给我机会。第二天我就被赶了出来。我觉得前途渺茫,不管在谁手下听令,结果一定都差不多。我永远不可能象那些有名的骑士一样,奋勇杀敌,声名显赫。我越来越灰心,思前想后,决定离开北弗兰德,到别的国家去。听说陶比拉王国爱好和平,没什么战争,而且那儿有好多魔法师,也许有什么法术能让我获得勇气,不再遭人耻笑。所以我就朝陶比拉去了。

    我跟上一个商队,走了一个月,来到断杖山脉脚下。那儿真漂亮!满山一片翠绿,鼻子里全是花香。可我们没心思欣赏风景,一直进了巨剑峡谷。知道巨剑峡谷吧?对,你以前是吟游诗人,当然应该很清楚。那儿可真怪,山岩和泥土都是红通通的,好象让火烧过,连草和树都透着红色,稀稀拉拉的,象婴儿的头发。陶比拉王国就在断杖山脉北边,过了峡谷就是。

    我们往里走,整整一天都没走到头。当天晚上就在山谷里露宿。半夜来了两个陌生人,一男一女,说是旅行者,想借个地方睡觉。商队的领头人怕是盗贼,不肯让出帐篷,就把他们安排在火堆旁边。正好我睡不着,出来烤火,就跟他们聊上了。

    听说我是北弗兰德的战士,那男人显得很高兴。他说他们俩也是从北弗兰德来的,他叫奇奥尼安,是三叶玫瑰骑士,女人叫海琳,是他的妹妹,一名法师。我很奇怪,三叶玫瑰骑士级别虽然不算高,可也会有封地,很少独自旅行,更何况只带着妹妹而不带任何扈从。奇奥尼安开始不肯说,后来喝多了酒,就告诉我了。他说他们来这里是找一个宝藏,是从他祖先的遗物里发现线索的。他们在巨剑峡谷里转了半年,总算搞清藏宝的确切地点,可是入口处有块石碑,上面说至少要有三个北弗兰德人同时来到,才能开启宝藏。他俩打算回去再叫人来帮忙。奇奥尼安还说,按照他祖先的记述,那儿不光有珠宝金币,还有不少稀有的武器,据说七十年前失踪的“勇气之剑”也在里面。

    听到这儿我就动了心。我一夜没睡,第二天早上就对他们说,我想和他们一起去。我说我不要钱也不要珠宝,只要那支剑。我还说,要是回去找人再回来,最少得两个月,没准宝藏就让别人拿走了。他俩开始很不愿意,禁不住我苦苦求肯,终于答应了。就这样,我离开商队,跟着他们进了山。

    奇奥尼安好象很后悔让我来,一路上没怎么理睬我。倒是他妹妹海琳有时跟我说两句话。她可真是个美人儿!头发又黑又密,脸庞象月亮一样闪光。她穿的法师袍有几处被岩石扯破了,露出洁白的皮肤,我不敢多看,只好侧着头跟她说话。她身材很好,充满了成熟女性的那种魅力,不过有时候也会象小姑娘一样唱歌。我以前见过的法师全都整天绷着脸,别说唱歌,连笑都不会。可是她唱起歌来,比鸟儿更清脆,比山泉更动听。我一下子就爱上她了。

    托林微微闭上眼睛,仿佛沉浸在美好的回忆里。菲尼斯靠在椅子背上,一言不发。三年前,他曾和五个同伴一起,冒着生命危险穿越大陆,队伍中也有一个爱唱歌的女法师。那次旅行称得上是惊心动魄,每个人都经受了无法想象的磨难。菲尼斯回想着从前的冒险生涯,不经意地皱起眉头。

    “我想您不会责备我的品德。”托林误解了菲尼斯的想法。“在我们北弗兰德王国,男人有情人是很常见的事。再说,我家乡那个姑娘早就移情别恋了。我回去的时候,她已经给一个富商生了两个儿子。”

    “您误会了,托林爵士。”菲尼斯说道。“我无意评论您的私事,只是想起了一些往事罢了。请您继续说下去吧,我们都很关心您的宝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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