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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格列佛游记 作者:[英] 乔纳森·斯威夫特-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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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汤匙、叉子和其他餐具也都成相应的比例。记得有一次因为好奇,于是就让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带我去宫里看一些人吃饭;十几把像这样巨大的刀叉又同时举起,我觉得在那以前我还从未见过如此吓人的景象。 
  我前面已经说过,星期三是他们的安息日,每逢这一天,国王、王后和王子、公主们按照常规要在国王陛下的内宫里一起聚餐。如今我已是国王的大宠臣了,每当这种时候,他们就把我的小桌椅放在他左手边的一只盐瓶跟前。这位君王很乐意同我交谈,向我了解一些关于欧洲的风俗、宗教、法律、政府和学术方面的情况,我都尽可能一一给他介绍。他头脑灵活,判断精确,我说什么他都能发表十分聪明的感想和意见。不过我得承认,一说起我亲爱的祖国,说起我们的贸易、海战和陆战、宗教派别和国内的不同政党,我的话就有点多了。他所受的教育使他成见极深,终于忍不住,问我是一个辉格党还是一个托利党。他接着转过身去对他的首相说(首相手持一根白色权杖侍候在国王身后,那权杖差不多有“王权号”'注'的主桅那么高),人类的尊严实在微不足道,像我这么点大的小昆虫都可以模仿。“不过,”他又说,“我敢保证这些小东西倒也有他们的爵位和官衔呢,他们建造一些小窝小洞就当作房屋和城市了,他们修饰打扮以炫人耳目,他们谈情说爱,他们打仗、争辩、欺诈、背叛。”他就这样滔滔不绝地一直说下去,把我气得脸一阵红一阵白。我那伟大祖国的文武百官都堪称霸主,它可使法国遭灾,它是欧洲的仲裁人,是美德、虔诚、荣誉和真理的中心,是全世界仰慕和感到骄傲的地方;这样一个伟大的国家,想不到竟如此不被放在眼里。 
  但是我当时的处境是不能对这种伤害表示有什么怨恨的,仔细考虑过后,我都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受了伤害。因为几个月下来,我已经看惯了这个国家的人的样子,听惯了他们的言谈,眼中所见的每一件事物也都大小相称,起初见到他们身躯与面孔时的恐惧至此已逐渐消失。如果这时候我要看见一群英国的老爷太太们穿着华丽的生日服装,在那里装腔作势,高视阔步,点头鞠躬,空谈闲聊,说真的,我也很有可能要笑话他们,就像这里的国王及其要员笑话我一样。王后常常把我拿在手里站在一面镜子前面,这样两个人在一起的样子就一览无余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这种时候,说心里话,我就忍不住要笑话自己。再没有比这样的对照更可笑的了,我因此真的开始怀疑,我的身材是否已经比原来缩小了好几倍。 
  最使我气愤、最让我感到屈辱的莫过于王后侏儒了。他是这个国家有史以来个子最矮的人(我确信他身高还不到三十英尺),可是看见有个小东西与他相比实在是小的太多了,他就傲慢无礼起来。每次我在王后的接待室里站在桌上同宫里的老爷太太们说话,他总喜欢大摇大摆地从我身旁走过,显得他很高大的样子,不说一两句讥讽我矮小的话,真是我的幸运。每当这种时候,作为报复,我只能喊他一声兄弟,向他挑战要跟他搏斗,或者说几句宫廷小听差常说的俏皮话。一天吃晚饭的时候,我说的一句话把他惹怒了,这坏小子竟站到王后的椅子上,一把将我拦腰抓起,扔进盛着奶酪的一只大银碗里,之后撒腿就跑。我当时正要落座,没想到有人要害我。由于没有防备,结果连头带耳栽进了碗里,要不是我擅长游泳,很可能就要遭大罪了。格兰姆达尔克立契那时刚好在房间的另一头,而王后被吓得不知当时如何救我才好。可我的小保姆还是赶忙跑过来救了我,把我提了出来,这时我早已吞下了半夸脱'注'多的奶酪。她将我放到了床上。不过我除损失了一身衣服外,并没有受到其他什么伤害,那衣服是全坏了。侏儒挨了一顿痛打;他把我扔进那盛着奶酪的大碗里作为惩罚,他们就强迫他把碗里的奶酪全部喝了下去。这之后他被送给一名贵妇人,再也没有了重新得宠的机会。再没有见到他,这使我感到非常满意,因为如果不是这样,我真不知道这么一个坏小子还会怎样来报复我呢。 
  以前他也曾对我玩过一次下流的恶作剧,引得王后哈哈大笑,不过同时她也确实恼了,要不是我大度替他求情,王后早就叫他滚蛋了。王后从盘子里拿了一根髓骨,敲出骨髓后又照原样把骨头直立在盘子里。那侏儒见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到餐具架那边去了,就爬上她照顾我用餐时站的凳子,两只手把我捧起来,捏拢我两条腿就往髓骨里塞,一直塞到我腰部。我卡在里边半天不得动弹,当时的样子十分可笑。我想差不多过了有一分钟才有人发现我出了事,因为我没敢呼叫,认为那样未免有失体面。不过帝王们很少吃滚热的肉食,所以我的腿并没有烫伤,只是袜子和裤子被弄得一塌糊涂。侏儒因为我替他求了情,只挨了一顿痛打,并没有受到别的惩罚。 
  王后常常因此事嘲笑我,说我胆小;她总问我,是不是我的同胞都是和我一样的是胆小鬼。事情是这样的;夏天里,这个国家的苍蝇十分恼人;这些可恶的害人虫个个都有邓斯特堡'注'的百灵鸟那么大,我坐在那儿吃饭,它们就在我耳朵边不停地嗡嗡嗡叫,吵得我一刻都不得安宁。它们有时落在我的食物上,拉屎产卵,叫人十分恶心。那些东西我看得非常清楚,但当地人就看不见,他们眼珠子太大,看小一点的东西不如我来得锐利。有时候苍蝇还会停在我的鼻子或额头上,狠狠地咬我一口,味道极其难闻。苍蝇身上那种令人恶心的粘乎乎的物质我是一眼就看出来了,据生物学家说,就是这种物质,苍蝇才能在天花板上随心所欲的行走自如。我费尽力气来抵御这些可恶的动物使自己不受侵扰,不过每次苍蝇飞到我脸上来,我还是禁不住要吓一跳。那侏儒是常常抓一把苍蝇,然后凑到我鼻子底下忽然撒手把它们放飞,就像我们这里的小学生玩恶作剧一样,存心吓唬我,讨王后喜欢。我的办法就是趁苍蝇在空中飞的时候,用刀将它们砍的粉碎,手段之灵敏,令他们大为佩服。 
  记得有一天早晨,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把我连木箱一起放到窗台上让我透透空气,天气晴朗的时候她通常总是这么做(我不敢冒险让她像我们英国人挂鸟笼子那样把箱子挂到窗外的钉子上)。我拉起一扇窗子,刚在桌子边坐下来准备吃块甜饼当早饭,忽然,那甜饼的香味引来了二十几只黄蜂,它们一齐飞进了我的房间,嗡嗡的叫声比二十几支风笛吹出的声音还要响。有的将甜饼一块块的叼走,有的围着我的头和脸飞来飞去,闹轰轰地叫得我不知所措,非常害怕它们要来螫我。好在我还有勇气站起来,抽出腰刀在空中向它们发起了进攻。我砍死了四只,剩下的全跑了。我马上将窗户关上。这些黄蜂都有鹧鸪那么大,我拔出蜂刺,发现它们有一英寸半长,像针一般尖利。我将这些刺全都小心地收藏起来,后来我曾在欧洲几个地方将它们以及其他一些稀罕玩意展出过;回英国后,我送了三根给格雷萨姆学院'注',自己只留下了一根。 




《格列佛游记》作者:'英' 乔纳森·斯威夫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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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关于这个国家的描述——修改现代地图的建议——国王的宫殿及首都概况——作者的旅行方式——主要庙宇的描述。 
  现在就我在首都洛布鲁格鲁德周围两千英里内旅行中的见闻,向读者简短地说一说。让大家了解一下这个国家的情况。王后陪同国王出巡都不出这两千英里的范围,国王到边境视察时她就呆在原来的地方等他回来,这种情况下,我总是同王后在一起。这位君王的领土大约有六千英里长,三千到五千里宽那样,由此我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欧洲的地理学家认为日本与加利福尼亚之间只有一片汪洋大海实在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我一直认为,地球上肯定有一片相应的土地与鞑靼大陆'注'相平衡,所以他们应该修正他们的地图和海图,在美洲的西北部再绘上这一片广大的陆地,这一点我愿意随时向他们提供帮助。 
  这个王国是一个半岛,东北边界是一条高三十英里的山脉,山顶有火山,因此根本无法通过;就是最有学问的人也不晓得山那边住着些什么人,或者到底有没有人住。王国的另外三面环海。国内没有一个海港,河流入海处的海岸边到处布满了尖利的岩石,海上一向是波涛汹涌,没有人敢冒险驾驶小船出海,所以这里的人与世界上其他地方完全隔绝,没有任何交往。可以说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可是大河里到处是船只,也盛产味道鲜美的鱼。他们几乎不到海里捕鱼,因为海里的鱼大小和欧洲的一样,也就不值得去捕捉了。这就表明,这片大陆得天独厚,要不怎会生产出超常大小的动植物来,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只有让哲学家们去推断了。不过有时候他们也会提到一条偶然间撞死在岩石上的鲸鱼,但这个机会很少;老百姓捉到了就痛吃一顿。我知道这些鲸鱼非常大,一个人背一条都背不大动。有时候他们把这种鱼当作稀罕物,用有盖子的大篮子装着送到洛布鲁格鲁德去。我曾在国王用餐时餐桌上的一只盘子里见过一条,可以说那是一味珍品了,不过我观察到国王并不爱吃。我想一定是这鱼大得叫他讨厌,尽管我在格陵兰'注'还见过一条更大一点的。 
  这个国家人口稠密,有五十一座大城市,有城墙的城镇大约有一百个,此外还有无数个村庄。为了满足好奇的读者,也许把洛布鲁格鲁德描述一下也就够了。此城横跨在一条大河上,大河从城中流过,将它分成大小几乎相等的两个部分。城市有八万多户人家,居民在六十万左右。城长三“格隆格仑”(约合五十四英里),宽两“格隆格仑”半。这是我在根据御制的皇家地图上亲自测量出来的。他们特地为我把地图铺在地上,地图展开有一百英尺长。为了步测其直径和周长我光着脚在上面来回步测了好几次,又按比例尺计算,所以测量得应该是相当准确的。 
  国王的宫殿是一座不太规则的大厦,它是一大堆占地方圆约七英里的建筑物;主要房间一般都有四十英尺高,长和宽也都与之相称。国王赐给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和我一辆马车。她的女教师常常带她坐了车出去逛街或逛商店,我则总是坐在箱子里和她们一起奏热闹。当然,在我的请求下,那姑娘也经常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到她手上,这样我们在街上经过的时候,我就可以更方便地看一看沿途的房屋和行人了。我估计我们的马车约有西敏寺'注'的大厅那么大,不过没有它高;当然我是估算的,不能说得十分精确。一天,女教师吩咐马车夫在几家店铺门前停了几次车,乞丐们见有机可乘,便一窝蜂似的围到马车边,使我这个欧洲人看到了从未见过的、最可怕的景象。有个乳房上长了毒瘤,肿大得叫人害怕的女人,乳房上面布满了洞,其中两三个洞很大,我很容易就可以爬进去把整个身子藏在里面。有一个家伙脖子上长了一个粉瘤,看样子要大于五个羊毛包。还有一个人装了一副木冰做的假腿,每条长约二十英尺,不过令人恶心的景象还是那些在他们衣服上爬动的虱子。我用肉眼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些害虫的腿,那比在显微镜底下看一只欧洲的虱子还要清楚许多。它们用来吸人血的嘴跟猪嘴一样,这我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见到。要是我有适当的工具,我一定会好奇的解剖一个来看看,可惜那工具我都丢在船上了。不过事实上那情景实在太叫人恶心,我当时就翻胃想吐。 
  除了平常带我外出时用的那只大箱子外,王后又下令再给我做一只约十二英尺见方、十英尺高的小箱子。是为了旅行时更方便些,因为以前的那一只放在格兰姆达尔克立契的膝上嫌大,放在马车里运也不方便。小箱子不是由原来那个工匠做的,整个做的过程我都在旁边监督。这个旅行用的小屋是个标准的正方形,三面的正中都开有一扇窗中,每扇窗户外边都用铁丝装饰成格子状,这也是为了防止长途旅行中出事故。第四面没有窗户,而是安了两个结实的锁环;每当我想要骑马旅行时,带我的那个人就在铁环中间穿上一根皮带,将另一头扣在他腰间。如果赶上格兰姆达尔克立契身体不适,他们就总是把我交给一位我可以信赖的做事稳健的仆人。我或是陪国王和王后出巡,或是想去花园看看,或是去朝廷拜访达官贵妇。大官们不久就知道我并且开始赏识我了,我想这更多是由于他们对我的偏爱,并不是我自身有什么优点。旅途中,每当我在马车里坐厌了,骑着马的一个仆人就会把小箱子在他身上扣好,搁到他跟前的一块垫子上,这样我就可以透过三面三扇窗户饱览这个国家的风光。我的这间小屋里有一张行军床,一张从天花板上吊下来的吊床,两把椅子和一张桌子;床和桌椅都端端正正地用螺丝钉钉在地板上,以致于不会被车马颠得东倒西歪。我早已习惯了航海的生活,所以有时颠晃得很厉害,我也并没有感到太苦恼。 
  每次我想到市镇上去看看,总是坐在这间旅行时用的小屋子里。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把小屋抱放在膝上,坐上本国式的一种敞篷轿子,由四人抬着,后面还跟着王后的两名侍从。人们常常听人说起我,就十分好奇地涌到轿子周围来看。小姑娘就说好话请抬轿子的人停下来,她再把我拿在手里好让大家看得更清楚。 
  我很想去看看这个国家主要的一座庙宇,特别是它的钟楼,据说是全王国最高的。因此,有一天我的小保姆就带我去了;不过说真心话,我是失望而归,因为从地面到最高的尖顶总共不到三千英尺。如果考虑一下那些人和我们欧洲人之间在身材高矮上的差别,那这三千英尺真不是什么值得惊奇的事;就比例来看,也根本不能与萨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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