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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文历史散文合集 作者:李国文-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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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李对于杜,不怎么把这个小他十岁的年轻诗人,太放在心上。但是,《新唐书·杜甫传》称:“甫少与李白齐名,时号李杜。”这种状况,我不知道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这位待诏翰林的情绪。一般来说,文学强者对相对弱于他的对手,比较能够胸怀宽阔,而对势均力敌、存在着绝对年龄优势的对手,通常保持着一种警惧心态,也许在表面上不一定看得出来,但在心灵深处,这种戒备态势,是会存在着的。对于李白与杜甫的关系,古人也好,今人也好,持两人“相知甚深”的看法,论者颇多。这些皮相之言,似有未可尽信之处。
因为,文人与文人相处,不会比狼与狼相处更融洽,我指的是心灵深处的,那些隐藏最深的特别较劲的方面。
天宝四载(745),李白的报告,李隆基批了,对皇帝而言,御用文人与澡堂里的搓背师傅,与按摩院的三陪小姐一样,去了一个,还会有另一个。应该说,唐玄宗还是很欣赏李白,也未必不想予以重用,可他左右不了身边的宠幸、枕边的美人,只好“遣金放还”,让诗人体面地离开长安,一路向东走去。正好,杜甫探亲,也来到齐鲁,事有凑巧,两位诗人再次相遇于山东兖州。
也许一个遭遇挫折的人,容易现实一点;也许一个饱受不幸的人,也就在意他人的同情。天性张扬的李白,被一脚踢出长安,再多的遣散费,也安抚不了那极其自尊而感到极其屈辱的心,失落之余,杜甫的殷勤——“李侯金闺彦,脱身事幽讨。亦有梁宋游,方期拾瑶草”,便是他在这座古城里难得的温馨了,遂与杜甫有了更多的交流。
时年三十四岁的杜甫,对于长他十年的李白,仰慕之心,不一而足。他们同行同止,同唱同和,同饮同酌,同醉同酣,似乎给杜甫留下了终生难忘的记忆。当时,还有另一位诗人高适,也和他们在一起。后来,杜甫总是在诗中提到这次齐鲁宋陈的愉快经历,“昔者与高李,晚登单父台”,“忆与高李辈,论交入酒垆”,“醉舞梁园夜,行歌泗水春”,不胜留恋。总之,仅不过短短的三年间的两次交往,敬佩其才华,服膺其诗情,钦慕其潇洒,悲悯其遭遇的杜甫,涉及到李白的诗篇,计有:
《赠李白》(“秋来相顾尚飘蓬”)
《赠李白》(“二年客东都”)
《与李十二同寻范十隐居》
《送孔巢父谢病归游江东兼呈李白》
《饮中八仙歌》
《冬日有怀李白》
《春日忆李白》
《梦李白二首》
《天末怀李白》
《寄李十二白二十韵》
《不见》
《苏端薛复筵简薛华醉歌》
《昔游》
《遣怀》等十四首诗。
尽管,作品数量的多寡,并不能决定两人情谊的深浅,但是:
他对李白诗作的赞美:“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
他对李白才华的崇拜:“自是君身有仙骨,世人哪得知其故?”“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他对李白处境的理解:“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不见李生久,佯狂真可哀。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
他对李白流放的关注:“君今在罗网,何似有羽翼?”“才高心不展,道屈善无邻。”
尤其,他对李白一别以后的思念:“故人入我梦,明我常相忆。”“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以及他的等待,他的希望,盼着“何时一尊酒,重与细论文”,仍旧回到“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的一天,那诗句中流露出来的痴情……
从这些诗句中,我们读到了真挚,读到了赤诚,读到“如弟兄”的感情,更读到了一个年轻诗人对于先驱者的信任、追随、仰慕、坚贞。
然而,从李白留存到后世的全部作品中,关于杜甫,只有《沙丘城下寄杜甫》和《鲁郡东门送杜二甫》两首。甚至还不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那个无名之辈。他为这个很款待了他一番的好客主人,一口气写了三首诗,待遇要比杜甫高出一格。从以上小小的统计来看,大致可以想见,这两位诗人,谁在谁心中的分量,有多重,有多轻,也就昭然若揭了。
而困扰于李杜关系中的那首有争论的“饭颗山”短诗,也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到两位诗人磨合中间无伤大雅的杂音。
李白的这首《戏赠杜甫》,让我们看到他内心世界的另一面。诗如下:
饭颗山头逢杜甫,
头戴笠子日卓午。
借问别来太瘦生,
总为从前作诗苦。
这四句诗,有人力辩其无,有人极证其有,几成一桩公案。
清乾隆《唐宋诗醇》确信,非李白所写,他不可能做这种事情:“白与杜甫相知最深,饭颗山头一绝,《本事诗》及《酉阳杂俎》载之,盖流俗传闻之说,白集无是也。鲍、庾、阴、何,词流所重,李、杜实尝宗之,特所成就者大,不寄其篱下耳。安得以为讥议之词乎?甫诗及白者十余见,白诗亦屡及甫,即此结语(“思君若汶水,浩荡寄南征”),情亦不薄矣。世俗轻诬古人,往往类是,尚论者当知之。”
清人王琦注《李太白集》时则存疑,认为有可能为李白所写:“《唐本事诗》:李白才逸气高,与陈拾遗齐名,先后合德,其论诗曰:梁陈以来,艳薄斯极,沈休文又尚以声律,将复古道,非我而谁?故陈、李二集律诗殊少。尝言寄兴深微,五言不及四言,七言又其艳也。况使束于声调俳优哉?故戏杜曰:饭颗山头逢杜甫云云,盖讥其拘束也。此诗又见《摭言》、《唐诗纪事》云:此诗载《唐旧史》。”
我一直认为,诗人,首先是人,哪怕是不朽的诗人,诗仙也好,诗圣也好,也是和绝大多数的人一样,拥有大致相同的感情。有时候,面对某个人、某些人,面对某件事、某些事,也有可能既“仙”不起来,更“圣”不起来,有可能俗,有可能丑,甚至有可能恶的。
所以,我看到时下的报章杂志上,对那些死去不久,或即将不久于人世的近乎仙、近乎圣的老作家、老诗人,乃至于学界巨擘、艺术大师、理论权威、媒体大亨的溢美之词,什么高风亮节啊,什么先知先觉啊,什么隐姓埋名的贡献啊,什么凡人不晓的如珠如玉的品格啊,总是似信似疑,半信半疑,忍不住要打上一连串问号的。
也许讲中庸之道的中国人,论人议事,倒常常持绝对的、偏激的、唯心的、形而上的态度。好就好得不得了,坏就坏得不可收拾,美就美到天上去,高则高到高不可攀。若是讲一点辩证法,若是用一分为二的方式,若是能够接受仙未必全仙、圣不一定皆圣的观点,若是接受伟人不可能百分之百的伟大光明正确、形势大好不等于全好更不等于永远好的看法,那么,对于尊敬的大师们虽然令我们高山仰止,但偶尔间也会失态也会小人的举止,便不以为奇了……
因此,“斗酒诗百篇”、“敏捷诗千首”的快枪手李白,对“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肯下慢工夫的杜甫,酸溜溜地开个玩笑,调侃一下,宣泄一下,也就不必当回事的。
要知道,狼是接受群的,而文人,通常是不大容易接受群的。在他内心里谁也看不到的最深处,总是把自己看作老大,没有一个甘心服低的。
《李国文说唐》
唐朝的天空(1)
这应该是上个世纪70年代,或者还要早一点,两位国外学者谈起中国的事了。
日本创价学会的会长池田大作,在一次聚会上,与英国的历史学家汤因比,兴致勃勃地谈起了华夏文明。这位日本作家、政治和宗教活动家,忽发奇想,问这位专门研究东西方文明发展、交流、碰撞、互动的英国学者:“阁下如此倾情古老的神州大地,假如给你一次机会,你愿意生活在中国这五千年漫长历史中的哪个朝代?”
汤因比略略思索了一下,回答说:“要是出现这种可能性的话,我会选择唐代。”
“那么——”池田大作试探地问:“你首选的居住之地,必定是长安了。”
中世纪的长安,作为唐朝的首都,幅员广阔,人口稠密,商业发达,文化鼎盛,是公元9世纪前全球顶尖级的都市,堪与古罗马帝国的大罗马地区媲美。现在的省会西安,不过是在原来皇城及部分宫殿基础上建起来的小而又小的新城,与当年庞大的长安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在今天的西安,仰望苍穹,很难想象当年那近一百平方公里的唐朝都城的天空,该是何等的气势。
1924年,鲁迅到西安去了一趟,就是为了这个天空。他一直有个长篇小说的写作计划,主人公是杨贵妃,因此,他来到故事发生的背景地,无非实地考察一下,寻找一点感觉。这种做法,在当今先锋才子眼中,自然是老派作家的迂腐行为了,他们一定会大摇其头,面露鄙夷之色的。
“唐朝的天空”这个说法,是鲁迅30年代致日本友人山本初枝的信中提出来的。他说:“五六年前我为了写关于唐朝的小说,去过长安。到那里一看,想不到连天空都不像唐朝的天空,费尽心机用幻想描绘出的计划完全被打破了,至今一个字也未能写出。原来还是凭书本来摹想的好。”
生活之树,有时也不常绿。不看倒好,一看,结果却大失所望。
此长安已非彼长安了。在唐以前,这里曾是西周、秦、西汉、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其中还包括黄巢的大齐等十一朝定为国都的城市,时间长达千年之久。但到唐代末年,有一个比黄巢更残忍的朱全忠,“毁长安宫室百司及民间庐舍,取其材,浮渭河而下,长安自此遂丘墟矣”(《资治通鉴唐纪八十》)。经过这次彻底破坏以后,如刘禹锡诗云“金陵王气黯然收”,长安风水尽矣!嗣后,除了李自成的短命大顺,没有一个打天下坐江山者,有在这里建都立国,作长治久安之计。所以,鲁迅以为来到这个以羊肉泡馍和秦腔闻名的西安,就能够看到大唐鼎盛时期的天空,那自然要徒劳往返了。
鲁迅此次访陕,看过秦腔,买过拓片,有没有吃过羊肉泡馍,不得而知。但这些离唐朝太远的事物,大概无助于他的创作。于是,那部长篇小说《杨贵妃》,遂胎死腹中,成为现代文学之憾。
不过,唐朝终究是伟大的唐朝。英国的汤因比,如果让他再活一次,竟愿舍弃伦敦而就长安;从来不作长篇小说的鲁迅,却要为唐朝的杨贵妃立传,还破天荒地跑到西安去寻找唐朝的天空。我一直忖度,应该不能以今天基本贫瘠的西部状况,来考量两位智者对于那个伟大朝代的认知,从而觉得他们的想法,属于“匪夷所思”之类。看来,这个朝代,这座城市,不仅在中国历史,甚至在全人类历史上,也有着难以磨灭的影响。
在中世纪,自河洛地区、关中地区,以及长安而西,越河西走廊,一直到西域三十六国,由丝绸之路贯穿起来的广袤地区,由汉至唐,数百年间,中土与边陲,域外与更远的国族之间,没断了沙场厮杀,兵戎相见,金戈铁马,狼烟鸣镝。即使到了隋末唐初的公元7世纪,李世民开始他的贞观之治的时候,据钱穆《国史大纲》:“自隋大业七年至唐贞观二年,前后十八年,群雄纷起者至百三十馀人,拥众十五万以上者,多达五十馀,民间残破已极。”但是,应该看到,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无论怎样铁蹄千里,怎样倾国来犯,其实,倒是某种意义上的“绿色”战争,相当程度上的“环保”战争,对人类居住环境的危害,不是那么严重。甚至不如现在一个县城里的小化肥、小造纸、小化工,更能糟蹋地球呢!古人打完仗,拍拍屁股,回家继续种庄稼。所以,地照样绿,水照样清,空气照样清新,天空照样明亮。
中古时期,由于森林的蓄积,植被的完整,水土的保持,雪山的融化,河川湖泊的蒸发和补给,都还处于正常状态,因此,历经战乱的古都,由于“八水绕长安”的大气环境,能够保持空气湿润、林木苍翠、鸟语花香、郁郁葱葱的氛围。所以,才有可能出现王维《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的场景。
虽然,诗的后两句“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似乎有点悲凉,那也只是我们读者的感受,当事人就未必了。实际上,元二出了阳关,到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使至塞上》),“暮云空碛时驱马,秋日平原好射雕”(《塞上曲》)的安西之域。别看气候干旱,人烟稀少,沙尘肆虐,烈日炙烤,那也是引人向往的一个去处。
第一,当时的汉民族,还不那么深受礼教的束缚,敢于向往自由,能够追求率性,比后来的中国人要敢爱敢恨一些;第二,当时的少数民族,尚武少文,更为放荡放肆,感情强烈。来自长安的元二先生,会在那弦歌嘈杂、觥筹交错、灯红酒绿、舄履杂沓的帐篷中、毳屋里,生出“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觉吗?光那些达坂城的姑娘,就够他眼睛忙不过来了。
由于南北朝到隋唐的数百年间,中原的汉民族与边外的少数民族,不停地进行着胜者和败者角色互换的战争游戏。一个时期,大批被掳掠的汉人,被胡骑裹胁而西。一个时期,大批降服的胡人,进入汉人居住区域,打仗的同时,也是一个相互影响,此消彼长的融合过程。胡汉杂处的结果,便是汉民族的血液里,大量搀进胡人的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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