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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枪传承-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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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上玫瑰花瓣哪!”    
“我可不期望会有白床单,”帕林被激怒了!“事实上,有床单就够好了!睡在床上总比睡在活生生的东西上要好!”他恼怒地搔着白袍下的身体。    
“战士必须要习惯这类的事情,”坦尼用经验老到的大哥口吻说。这种调调让帕林很想把他丢到马槽里面。“在你第一次冒险的旅途中,如果我们只有遭到跳蚤攻击,你们应该感到庆幸了。”    
“冒险?”帕林苦涩地咕哝着,边从马上跳下来。“我只不过是陪着你和史东去钨斯·威斯坦古堡好让你们加入骑士团。这才不是什么冒险!这根本就是坎德人的郊游,而且在你们决定我可以来的时候早就知道这件事情了!你们记得吗,我们离家以来最危险的处境就是有个女跑堂想要用菜刀砍掉史东的耳朵那次!”    
“那是任何人都会犯的错误,”史东红着脸嘀咕道:“我跟你们说了几百次!我只是想要拿她送来的杯子。刚好她又是那种很丰满的女人,当她捧着托盘靠过来,我伸手的时候一不注意就——”    
“哼,你根本就是很注意,对吧!”帕林神色凝重地说:“即使当她拿刀要砍你的时候,我们都还得要用拖的才能把你拖走,你的眼睛睁得跟铜铃一样大。”    
“好吧,至少我对这种正常的事情有兴趣,”史东恼怒地说:“不像有些人啊,觉得自己太清高——”    
“那是我的品味高!”帕林反驳道:“我可不会染指每个靠近我的金发胖妞——”    
“你们两个都闭嘴!”坦尼疲倦地命令道:“史东,去把马遛一遛,喂饱它们,记得把它们刷干净。帕林跟我来。”    
帕林和史东看起来都一肚子不爽,坦尼斯的语调变得更加严厉。“别忘记爸爸是怎么说的。”    
大家都还记得。史东嘀嘀咕咕地拖着缰绳把马拉往马厩。帕林把讽刺的话给吞了回去,跟在坦尼身后。    
 ※※※    
虽然和母亲一样急性子,但坦尼还继承了双亲的其它优点。事实上,他的个性反而比较像自己的名字所纪念的人,半精灵坦尼斯。坦尼崇拜坦尼斯,尽全力模仿他。因此,这名不过二十四岁的年轻人把领导者和长兄的角色看得十分重。这对他其中一名弟弟来说不错。爱玩的史东几乎和爸爸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拥有同样的愉悦天性。    
史东不喜欢自己负责,通常会一毫不迟疑地服从坦尼的命令。但只有二十一岁的帕林继承了悲剧英雄雷斯林所拥有的锐利思绪和聪慧。帕林敬爱哥哥们,但是他对坦尼压制性的领导风格和史东大而化之的态度都很不满意。    
不过,坦尼绝没有忘记每个小时提醒帕林一次:这是他的“第一次冒险”。一个月之前,年轻的法师才刚在帕兰萨斯城的大法师之塔通过了严酷的试炼。他现在已经是正式成为法师。但他对这并不满意。他觉得有些焦虑和挫折。许多年以来,他最大的目标就是通过试炼。一旦达成了这个目标,他将会找到无数可能的未来。    
但,最后帕林失望了。喔,帕林的确是名年轻的法师。他只能施展低等级的法术,力量还不够。理想的作法应该是去担任某位大法师的学徒,求教于对方。不过,并没有任何大法师邀请他,精明的帕林也很清楚为什么。    
他叔叔雷斯林是史上最伟大的法师。他披上象征邪恶的黑袍,挑战黑暗之后,意图统治世界;最后却也导致了他的死亡。虽然帕林穿着象征善良的白袍,但是他知道有许多法师依旧不信任他,也许永远都不会。他持有叔叔的法杖,就是那柄力量强大的玛济斯法杖;是在帕兰萨斯城的大法师之塔中以神秘的方式交给他的。因为这件事情,法师议会中已经谣言四起。因为这柄法杖原先被锁在一个由强力的诅咒所封印起来的门内。没错,帕林自己也知道,不管未来成就如何,他都必须走上和叔叔一样的道路:孤单的研究、学习和战斗。    
但这是未来的事情。目前他恐怕还只能满足于和哥哥们旅行。他的父亲卡拉蒙曾经是长枪战争的英雄,和哥哥们对这件事情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帕林从来没有真正见过世面。他一直都以书本作屏障,与世无争地作着研究。如果他要参加这趟前往圣奎斯特的旅程,他必须要对坦尼的权威低头,让自己身处在哥哥的引导和保护之下。    
帕林对父亲立誓要服从哥哥们,坦尼和史东也发誓会保护他。事实上,卡拉蒙也知道,他们彼此之间深重的情感让这哲言变得多余。但卡拉蒙的经验也告诉他,第一次共同远行将会给兄弟亲情带来额外的压力。三个兄弟之中最聪明的帕林急着要证明自己的能力,甚至到了顽固的地步。    
“帕林必须要学习明白其它人的价值,即使他们没有像他那么反应灵敏,也要因他们所知的而尊敬他们,”卡拉蒙对提卡说,有些遗憾的忆起弟弟从来没有学到这个教训。“而史东和坦尼必须要学着尊敬他,明了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可以用挥剑来解决。最重要的是,他们必须要学着如何彼此信赖!”大汉摇头道:“愿诸神与他们同在。”    
他永远都不会明白这句祷文有多讽刺。    
在旅程的一开始,看起来这些教训都无法轻易地学到。两个大哥私底下决定(当然没告诉父亲),这趟旅程将会是让文弱书生成为男子汉的磨练。    
但是他们观点中的男子汉与帕林所认知到的并不一样。事实上,就他所见的,男子汉的意思是和跳蚤同进退、烂食物、糟糕的麦酒,以及千奇百怪的女人。当坦尼边用嘴角挤出“要像个男子汉!”,边走进旅店时,帕林正想要对他指出这件事情。    
最后帕林还是选择不开口。他和哥哥正走进一间座落在圣奎斯特贫民窟的怪异旅店。青年法师知道,他们必须要团结起来,否则可能连小命都会丢掉。    
虽然每个人个性不同,但至少这件事在他们之间是心意相通的。事实上,他们从索拉斯向北走的漫长旅途中,都因为如此而没有遭遇到任何的危险。帕林的哥哥们都继承了卡拉蒙的体格和怪力,全都十分健壮。他们是经验丰富的战士,以身上的伤疤为傲,习于随身携带惯用的武器。最年轻的帕林虽然身材也相当结实,但因为长时间研习魔法而看来十分修长,不像哥哥们那样粗壮。任何觉得他是软柿子的对手都应该先看看那双清澈的眸子中隐藏的锐利目光,多考虑一下。    
帕林随身带着的玛济斯法杖可能也扮演了相当的角色。法杖是用一般的桃花心木所制成,上面镶着的龙爪握着多面水晶;单从外表看不出它有任何的魔力。但也许是因为前任主人的关系,有种黑暗、不可见的气息环绕着法杖,让人不由自主的觉得不安。    
帕林随时随地都拿着法杖。即使他没有将它握在手中,也总是会在离他很近的地方。他会时时爱怜地抚摸着它。    
 ※※※    
今夜和往常一样,踏进旅店的坦尼一行人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只有一群人例外。他们坐在角落简陋的包厢中,立刻开始窃窃私语,指指点点。当后到的史东加入他们的行列时,耳语声变得更大,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之情。几个人还推推坐在最靠近墙壁的一个人影,对方的面貌被隐藏在阴影之中。    
“啊,我知道,我知道了!”那男人咕哝着:“你认为他们可以,对吧?”    
桌边的其它人点点头,兴奋地开始交谈。他们的体型比墙角的那人要矮,但轮廓依旧因黑暗而模糊不清。他们的兜帽盖住眉毛,连手脚都没有露出来。角落的那人从头到脚打量了帕林一番。穿着褐色袍子的小家伙继续交头接耳。“闭嘴,你们这些家伙,”那人恼怒地低声说:“你们会让他们起疑的。”穿着褐袍的家伙立刻乖乖的闭上嘴,一言不发的如同雕像一样坐着。结果,这种不自然的沉默反而让酒店里的大多数顾客转过身瞪着他们;那三个年轻人也不例外。    
“被你们搞砸了!”那人躲在阴影里大喊。两名穿着褐袍的家伙低下头,但第三个家伙似乎准备要争辩。    
“安静!交给我来处理!”他弯身向前,黑亮的络腮胡中露出了咧开的大嘴,边举起酒杯,兴高采烈地说:“在干道根·红锤,听候诸位年轻绅士的差远。诸位愿意和一名老矮人喝一杯吗?”    
“我们很荣幸接受您的邀请,”坦尼礼貌的说。    
“让我出去,”那矮人对褐袍生物哼声道,那些家伙拼命缩在包厢里面,根本搞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人。他们拼命地你推我挤,咒骂哀嚎着“唉唷,那是我的脚,你这个猪头!”或者是“小心我的胡子,齿轮脑袋!”矮人红着脸气喘如牛的从包厢里面挤了出来。道根拿着杯子,喊着旅店主人把他“珍藏的好酒”拿出来,边挤到年轻人的桌边。    
旅店中的其它人大多数是当地居民和水手,则纷纷继续开始聊天。帕林从他们脸上的表情判断,有些对话恐怕和犯罪有关。他们并不欢迎这三名兄弟,但也同时对矮人或是同伴们漠不关心。其中有几个人对道根·红锤瞪了一眼。但矮人一点也不在乎。道根拉了张高脚凳弥补他的身高,这个穿着华丽(至少以矮人的标准来说是这样的)的胖矮人一屁股在三兄弟的桌边坐下来。    
“你们要喝什么,绅士们?”矮人问道:“我族人的烈酒?啊,你们真是有品味的家伙!没有比索巴了蘑菇所酿烈酒更顺口的饮料了。”    
道根对着三名兄弟豪爽地大笑,等着旅店主人拿着三个杯子走到桌边来。店主把杯子放下来,匡卿一声将用软木塞封口的陶土瓶子丢到矮人面前。道根打开瓶塞,深吸一口气,发出满足的声音;这让嘴馋的史东口水都快要流出来。    
“啊,真是极品,”矮人满意地说:“把杯子传下去,绅士们。不要害羞。这够大家喝,而且还有很多。我通常不和陌生人喝酒,所以请各位告诉我你们的大名。”    
“坦尼·马哲理,这两位是我的弟弟,史东和帕林,”坦尼玩弄着手上的酒杯。史东已经被矮人给牢牢地掌握住了。    
“我喝葡萄酒好了,”帕林僵硬地说。然后压低声音补上一句,“你知道爸爸对这种东西的观感。”坦尼投以冷冰冰的眼光,史东则是一笑置之。    
“啊,有这么严重吗?帕林!”史东说:“一两杯的矮人烈酒又不会伤人。”    
“你说的对!”道根豪迈地大声说:“我老爸常说这可以治百病。这种万灵药可以治好心碎和敲破的脑袋。试试看吧,年轻的法师。如果你的父亲是长枪英雄卡拉蒙·马哲理,那么我听说他每天都会喝上一两杯!”    
“我喝葡萄酒就好了,”帕林冷冷地忽略哥哥们的肘击和脚踢。    
“也许对小朋友来说比较好,”道根对坦尼眨眨眼。“店主,替这位小朋友来杯葡萄酒!”    
帕林羞红了脸,但他因为自己已经说了太多而插不上嘴。他尴尬地拿着杯子,只管看着杯底,不敢抬头。他觉得仿佛整间旅店的人都在笑他。    
“那么,您听说过我们的父亲了?”坦尼突然岔开话题问道。    
“谁没听过长枪英雄卡拉蒙·马哲理?”道根说:“敬他一杯!”矮人高举酒杯,喝了一大口烈酒,坦尼和史东也跟着有样学样。三个人放下酒杯之后有一段时间的沉默,只剩下喘息的声音。然后,是三声心满意足的嗝声。    
“真他妈的好啊!”史东沙哑地说,边抹去眼角的泪水。    
“我从来没喝过更好的酒!”坦尼深深吸气说。    
“也干杯吧!”矮人对帕林说:“你应该愿意为了父亲而干杯吧?”    
“当然他会的,对吧,帕林?”坦尼的声音温柔得十分可怕。    
帕林乖乖地啜饮一口酒,象征性地向爸爸致敬。在那之后,其它人很快就忘记了他的存在,开始热烈的讨论最近去过的地方,以及该处所发生的事情。帕林插不上话,只好静静地观察着眼前的矮人。道根比他所认识的大多数矮人要来得修长。虽然他自称“老矮人”,但是他看来不可能超过一百岁,对于矮人来说也不过才正值壮年。看来他对自己的胡子很自豪,因为他时常情不自禁地梳理他,也尽可能的希望人家注意到他的美髯。他的胡子乌黑光亮,看来十分浓密滑顺,长度大概到腰部。他的头发和胡子一样的又黑又卷,也大概长达腰际。和大多数的矮人一样,他挺着个大肚子,多半很久没有看过自己的双脚。但他的衣着品味与其它的矮人可说是截然不同,几乎华丽得足以让帕兰萨斯的贵族相形失色。    
他穿着红色天鹅绒夹克、红色天鹅绒裤子、黑袜、红色鞋跟的黑鞋,以及一件有着泡泡袖的丝质衬衫。那件衬衫原来也许是白色的,但现在已经沾满了尘土和烈酒,搞不好还有些昨天的午餐碎屑。总之,道根是个会走路的奇观。从其它方面看来他也十分与众不同。大多数的矮人都很暴躁、不善与其它种族交际。但,道根不但豪爽、好客,甚至还是三兄弟一路上遇到最健谈的陌生人。    
“以李奥克斯之名,”矮人看着坦尼和史东一口喝干烈酒,“看你们喝酒真是过瘾,我们真是臭味相投。和真正的男子汉喝酒真过瘾。”    
史东微笑着说:“没有多少人的酒量能够跟我们比,”他夸耀着示意矮人继续倒酒。“你最好小心一点,不要喝太快。”    
“慢下来?!口气还真大哪!”矮人狂笑的声音让所有人都转头盯着他们,包括那些穿着褐袍的小家伙。“这世界上没有人类可以可以在痛饮矮人烈酒这一点上击败矮人!”    
坦尼看着史东,眨眨眼,但表情依旧很认真。“道根·红锤,在你面前的正好就是这样的人,”他靠着椅背,故示轻松地说。不过椅子由于他的重量已经开始嘎吱作响。“我们喝赢过不计其数的矮人,每次史东和我都还清醒着,必须把他抱回房间去。”    
“我呢,”道根黑胡下的面孔变得血红,双拳紧握地说:“一次喝赢过十名人类。我不只清醒着达他们回房,还帮他们穿上睡衣,把房间彻底打扫了一遍!”    
“面对我们你绝无胜机!”坦尼发誓道。    
“要打赌吗?”矮人的吼声中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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