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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被禁止的基督 保罗·麦卡斯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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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由追随者组成的网,他们会帮助那些受起诉的人逃走。他们有他们自己的地下通道,山姆想到这点,心里一阵发紧。
  可他们怎么会知道与他联系呢?他又一次想到多洛列斯,有点后悔当时没有说声再见。
  也许是安卡·麦克劳德把情况告诉地下组织的。安卡是山姆系上的教授,多少年来都老跟他唱反调的。他从未在任何一件事上,和山姆意见一致的。具有讽刺意味的事,山姆所以归信基督,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安卡促成的。他们曾经在一次午餐辩论中,因为中世纪文学而激烈地争论有关基督的本质。山姆回家以后,从一个旧箱子里把他母亲用过的圣经找了出来。他读那上面的话,一旦开始,他便觉得放不下这书来。经过两个月的思考和斗争,他向圣灵低下了头。
  他告诉了安卡,后者自然马上表示异议,他不同意他对获救的解释,并且宣称,“天啦,你这家伙,我没有想到你会这么认真,我敢肯定,你终归会意识到这有多么可笑,你的观点竟然站到那边去了。你是聪明人,一定会很快忘掉这件事的。”
  不,不会是麦克劳德同地下组织联系的。
  可究竟是谁同地下组织联系又有多重要呢?现在的问题是去还是不去。山姆环顾一下周围,这就是他在此世上的全部财产了。他有什么可以依恋的呢?他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又把眼前的处境梳理了一遍,他发现自己更加绝望了。有什么理由还要呆在这里呢?没有!家庭?没有!朋友,栖身之处,值得眷恋的人?没有,都没有!他如何再安排自己的生活呢?他已经给自己的爱人所抛弃了,拒绝了。无论他留下来还是出走,都只能得到一张满是落叶的床了。他想到了那个从他班上给拖走的女孩,她叫林纳?然后他费力地想像某个屈辱的晚上,半夜时分,人们会把他从自己的屋里也拖出去,要不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校园里追捕他,当着他的学生和同事,当着已经背弃了他的爱人,在饭堂里给他戴上手铐。
  他站起身来,开始收拾东西。 
 

《被禁止的基督》作者:'美' 保罗·麦卡斯克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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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卡登大院11号是一幢单面临街的房舍,墙上给涂鸦人弄得花哩古哨的,百叶窗都东歪西倒地吊在铰链上,那些倒在地上的垃圾桶里的脏物扔得到处都是。山姆想,这是一个错误。他正在考虑是不是要做出若无其事地样子,从旁边漫步走过去。但这条灰蒙蒙的高低不平的人行道,也只通往前面远处的一条公路。他好像并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深一脚浅一脚地顺着道走下去,他提心吊胆地朝那扇大门走过去。尽管秋天夜里的空气很凉,他还是出了一层薄汗。他那塞得满满的旅行袋很沉,袋子的把手因为有汗两者往下坠。他的手指关节都变得苍白,如果看得见的话。他觉得几个手指已经不太听使唤了,他换一只手,好抓牢旅行袋的把手。
  满月的光投射下来,黑黝黝地影子爬过那老房子的褐色沙石的门柱。他的心给猛地触动了,在内心深处给勾起了多年以前的某种印象。这使他有些毛骨耸然。这地方使他想起某种熟悉而不舒服的东西。他微微地发抖,想起了他当初的大学兄弟联谊会的入会式,他们要求他单独在一幢据说闹鬼的屋里呆上一夜。他当然不相信有鬼,他心里知道,那惟一可能出现的“鬼魂”便是他的同学们装出来作弄他的。尽管这样,他还是决定去那屋里呆一夜,他虽然不喜欢那种尴尬,但还是愿意获得加入联谊会的快乐

  那天夜里,山姆走进那房子,在原先被当做起居室的那间屋里站住,把手中提着的睡袋放在地板上,开始把它铺开来,空气的气流使地上的一团团的尘土轻轻滚动起来,尘土团都朝着已经倾斜了的那壁炉的烟道飞过去。他忽然明白了自己这么做是有些傻气。他坐下来开始等待。
  他在内心里对自己说,其实并没有什么“鬼屋”,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了,然后是一分一分地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三个小时……期待化成了焦躁,快点来吧,你们这些家伙,让这件愚蠢的事早点发生,早点了结吧。
  他的背后咔嚓响了一声,他转过身,以为会看到什么令人恐怖的东西。什么也没有。他甚至觉得有些失望。他对空荡荡的屋子喊道:“你们如果打算做什么,就快一点吧!”
  但只有他的回声。
  房外的树影从洞开的窗户照进来,影子在墙是晃动。
  蜘蛛网在轻轻地抖动着,仿佛是幽灵在摆弄着它们。一个小时又过去了,又过了一小时,山姆开始发怒了,他恨他的同学们。他要为这点感受写一篇关于入会仪式的文章在校刊上发表。他不认为在一幢空荡荡的老房子里傻坐一夜,就能证明自己的勇气和性格。又一个小时过去以后,他在地板上躺了下来。他看着月光投下的影子在地板上爬过,一点一点地淡下去,他想,这真有点滑稽呢。最后,黎明来临了,晨曦在天上渐渐透出来。
  山姆睡了过去。
  他也不知道时间是怎么过去的。也许这只有一刻钟,也许是二十分?他在大概不会睡得过久的。他甚至来不及做一个好梦。不管怎么说,他猛地一下惊醒过来,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会睡着了。他在那儿,注视着天花板上的一道道裂纹。这使他想起了……什么呢?地图上的道路?叶脉,或是河流?他感觉了某种气味。
  这里有什么东西在发臭,他想,是一种腐败的气味。他一下子坐起来。多幼稚啊!他们一定藏了一具腐烂了的动物尸体在这附近。他的眼角里有看见某种东西……那东西就在那儿,它并不是一具动物尸体。等他转身正对那旁边的东西定睛一看,他差不多要背过气去了!这是一具死尸。就离他躺着的睡袋不到一尺远。他的头正朝他倾斜过来。那双睁得大大的空洞的眼睛盯着他,嘴巴微微地张开着。尸体没有穿衣服,皮肤泛出绿色或浅蓝,有的地方是紫斑。一只手臂指向山姆。另一只手则弯过来搁在胸前。
  山姆尖叫一声,一下子躲到一边。他抓住的睡袋另一头,跳起来拔腿就跑,那怕在惊恐当中,他还是记住了别丢下睡袋——他还是很实际的。他朝门口奔过去,睡袋拖在后头。那尸体也给拖动了,好像活了过来,不肯让他就这么走掉。他使劲地扯,气都有点透不过来,而那尸首却一点都甩不掉。这情景实在有滑稽。他知道他的同学们正躲在某个地方看着这一切,嘲笑着他。最终他确信,他要甩掉这个尸首扯走睡袋是不可能的。他便丢下睡袋一溜烟地跑了。

  山姆虽然通过了这个入会的考验,但他却拒绝加入这个联谊会。他再不肯原谅他的同伴。他们把他那天夜里的全部情景都录在一盘带子上,然后在全校传看这录像带。困扰山姆的并不是这件事身多少带有的耻辱,问题在于他们把山姆扔进了一个更深的耻辱——对死亡的恐惧。
  山姆使劲地咽下了一点口水。他朝那扇褐色沙石门柱的大门走过去。他伸出手敲敲门,等收回手来时,他的拳头禁不住在颤抖。他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周围的一切都好像屏住了呼吸,甚至树稍上的风也都凝固了。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他预料到来开门的是一具僵尸。然后他敏锐地听觉,感受到一点点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的另一边传过来。一丝光从门正中的窥视孔上晃过。有什么人在悄悄地审查他。
  山姆等了相当长的时间,时间长得有点不对劲。他都开始觉得自己到这里来是犯了一个错误,他有点想转身离开了。他又听见门栓滑动的细微声音。门慢慢开了一道缝,然后开得大了一些,一个目光犀利的中年妇人走出来,头发卷成一团盘在后脑勺上。她在山姆面前站定。她脸上的神情让人觉着既很熟悉,也很陌生。她从头到脚地打量山姆时,山姆觉得自己是一个陌生人了。
  “嗯?”她问。
  “我的名字叫山姆·约翰逊,”山姆自己介绍了。
  “是吗?”
  山姆有些心慌意乱。他觉得自己只要告诉她自己的名字,她就会知道一切的。“我接到一个纸条,要我晚上到这里来。”
  “是吗?那我想你应该进屋里来再说。”她往旁边站了一步好让山姆走进屋。山姆刚随手带上门,她在前面顺着狭窄地门道快步走进去,山姆在后面跟着。门道里有一股通风不畅的气味。
  他们穿过前堂,又走过一间空荡荡的房间,几乎没有任何家俱。然后他们走下一道吱呀作响的梯子,来到一个地下室的后间。这里潮湿也有点温暖。屋子中间摆一张木方桌,上头吊一盏没有灯罩的灯。桌子边坐着一个姑娘和一个老头。她看上去大约有十九岁或二十岁吧,山姆在心里猜道;老头的头发和胡须都是乱蓬蓬的,这是她的祖父吧,山姆对自己说,不过也许并不是。两个人看上去神情都很疲倦,姑娘更多一点惊恐。老头看上去倒有点无动于衷的样子。山姆有点同情那姑娘,想对她说他自己也有点害怕。也许这样一来,大家都互相交流了情感,便会提高一点勇气?但他心里想,恐怕这样不礼貌,也就没有开口。他们之间只是相互通告了自己的名字,都没有说自己姓什么,便算是作了介绍:她叫艾米,老头叫做路加。
  这时候山姆突然发现,那领他进来的女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溜出屋去了。
  “欢迎,”从阴影里面走出一个矮胖的男人说。他穿着一件白色粗布衬衫,裤子是灰色的,黑色的背带。男人的头已经秃顶,留着两边有点翘的八字胡须。他那件长长的衬衫,使他的样子显得像是乡村的屠户或面包师。“我叫本,”他说道。
  “我叫——”
  他的手里握着一只粗大的手,手指明显地很有劲。“我知道你是谁。抓紧时间,我们得快一点。跟我来吧。”他已经走出房间去了。
  那姑娘和老头便跟着出去了。山姆有点犹豫,拿不定主意。他想,这决不是大学教授应呆的地方。本把门打开,一阵冷空气带着汽油味、枯草的气息,还有卷心菜的味儿灌进来。原来这是车库。一辆面包车停在那里,车门敞开着。车子除了前面的驾驶窗的玻璃,整个车箱是全封闭的。“你们都带了暖和一点的衣服吧?把包搁在后面,约翰逊先生。”山姆照他说的做。“这车箱地板是假的,下面还有一层。直到出城你们安全以后,都得躺在里面。躺在里面有点不舒服,但只有这样才能逃出去。我会把你们送到另一个集合地点,到那里与别的人会齐。
  “与别的人会齐?什么人?”山姆问道,“我们要往哪里去呢?”
  “请进去吧,”本微笑着说,“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万一——”他犹豫了一下,瞟了那姑娘一眼,又清清嗓子,说“我们这是在帮你逃亡,请别忘了。”
  等他们三人都在那汽车的夹层里躺下去后,觉得实在像躺在一具很大的墓穴里。汽车开动后,他们能感到从换气扇透过来的一点空气,人感觉得非常窒息。山姆觉得想吐。艾米躺在他的旁边,她的手好像在摸索什么。山姆惊了一下,轻轻握住她的手。但她立马把手抽了回去。山姆那一瞬间很为自己的反应后悔。他知道自己甚至必须要掩饰最单纯的人类感情。有好一会儿他觉得有些尴尬。
  车停了下来。从他们躺着的那棺材匣子的侧面,山姆听得到街上警察的巡逻车的声音。听得见他们的低沉的说话声。他们对本在嚷叫。大概他们已经到了出城的哨卡上了。他们让本停车,要他出示证件,然后绕着汽车转了一圈,像猎狗似的嗅着什么。本向他们解释,好像是说自己在出城时捎带着拉了点货。山姆他们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出,担心那鼻子跟前的夹层随时会给掀起来。山姆忽然听到很粗而急促的呼吸声,然后旁边的老头咳了一声。大概是艾米拉了老头一下,老头算是强忍住了。然后是一阵寂静。然后是关车门的声音,本发动汽车引擎的声音。车总算开动了。
  山姆想像哨卡上的情况。那发出惨白色灯光的岗亭里,铁皮的桌子和椅子,面无表情的哨兵在灯下检查本的文件,仔细审察上面的印章。审察方式本身是极其无聊的,但它又是有威慑力的。最无辜的人也会惴惴不安,都会有一种犯罪感。每个人生怕自己在那里有一点不慎,引起了士兵们的怀疑。特别是最近,他们在每一个哨卡都安装了一种新的扫描器,它可以检查每一种汽车、机器,甚至可以测知人的心跳,或者灵魂都能够探测出来吧,山姆心想。这种机器才安装了不到一年,他们使用起来还不熟。再过一年,这样的偷运也就不可能了,山姆心想。
  本忽然哈哈大笑,用脚着车上的地板,这使他们大大地吃了一惊。“我觉得奇怪,他们竟然没有检查出来。你们可以出来了。”他们从夹层下钻出来时,他对他们说道。本告诉这几个人,到下一个集合地点,还有两小时的汽车路。“先放松一会,尽量坐舒服一点。我一发信号,你们就赶快躲进夹层里去。”
  他们各人都选了一个位置,尽量把身体伸展开。山姆靠着自己的行李袋,把全身放松。但他还是觉得紧张。艾米和那老头的眼睛都死死地盯着车箱后部的暗影,回避着山姆的眼光,他们相互之间谁也不看谁。山姆断定那姑娘不到20岁。她的举止文静,让人看上去很惬意,那味儿甜甜的,很是可爱。她的头发呈褐色,从后面束起来。下身着一条帆布裤子,穿旅行的靴子,一件厚厚的丝质夹克衫。她大概觉得热,便脱掉了外衣。山姆看见她穿着法兰绒的短衬衫。他估量她的身材要比现在这样子好,她现在一点没有打扮,也很惟悴。虽说她的样子时时出恐惧,但山姆相信如果她笑起来,一定是很好看的。
  路加没有任何表情,对周围的一切也好像没有兴趣。山姆认为他有60多岁,也说不定快70了。他的头发乱蓬蓬的,长着一脸摩西那样的胡须。透过挡风玻璃射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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