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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奇闻录_派派小说-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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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高僧在天安敛够了钱,便骑着一头歪嘴小骡子一路向西来到了叶城。
  清光一进门,先是客套寒暄,问了些不痛不痒的话题之后,他话锋一转,想要亲眼看看这左眼珠子化成的舍利子。
  “这……”高僧下意识地把金碗藏在了身后:“佛家之物,不便外露。”
  “这什么话,让本官捐银子,可以,但怎么着也让本官见着信物才行。”清光严厉地说道:“莫非你是在骗本官不成?!”
  高僧身子一晃,不得不掀起红盖头,颤颤悠悠地把那个小金碗举到了清光面前。清光只瞥了一眼,便一拍桌子,吼道:“你当本官是纸老虎,好哄是不是!这哪里是什么舍利子,分明就是一裹了面的鸽子粪。”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贫僧自幼出家,因诚心感动佛祖,如有欺瞒,佛法难容!”
  “是吗?”清光嘴角上泛起了轻蔑的笑容:“既然佛祖保佑你,那就当着我的面儿,把右眼挖出来,看看佛祖会不会让它也变成舍利子!”说着清光一挥手,立马从外面窜进来两个彪形大汉,一人一胳膊把高僧架了起来。高僧哪见过这阵势,顿时泪如雨下,哇啦哇啦的哭上了,他斜眼瞅见清光从袖子里摸出匕首,心更慌了,眼前一黑,竟然昏死过去。
  清光见状哈哈大笑了几声,他吩咐衙役端了盆马尿进来,给高僧喂下。片刻功夫,高僧连呕带吐,清醒了过来。他先是伸手摸了摸右眼,还在,然后一转头看见了清光,忙跪在地上磕头:“大人,大人,贫僧再也不敢讹诈人了。”
  “行了,锦之,给他三十两银子,打发他走吧。”说完这话,清光又是仰天大笑了几声,才得意洋洋地扭身走开了。
  锦之望着清光的背影,无奈地耸了耸肩膀,清光这个机灵劲儿却又总不用在正地方的家伙……
  再说这位高僧怀揣着三十两银子,迷迷瞪瞪地出了知府衙门,不知不觉走到了土城。黑灯瞎火,他不小心撞上了雁落和沈承希,只听几声沉沉的声响,敢情银子掉在地上了。雁落和沈承希赶紧弯腰帮他捡银子,雁落不经意间瞥到不远处树丛后面跪着一个人,看身形,应该是古铭飞。
  雁落用胳膊肘戳了戳沈承希的肋骨,沈承希心领神会,带着雁落悄悄地跟了上去。凑近一看,古铭飞双手全是泥,不停地在地上刨坑。沈承希人高马大,探头一瞧,饶是胆大的他也吓了一跳,只觉一阵寒气从脚尖冒上了头顶。
  那坑里面,竟然是一副婴儿的骸骨!

  第十三章:螳螂捕蝉谁在后

  雁落虽不是树叶落下怕打破头的胆小鬼,但却也不是敢在玉帝爷嘴上拔胡子的主儿。三更半夜,四周黑漆漆一片,偶尔只能听到低低的私语声与走动时袍子摩擦发出的簌簌声。身处在有名的土城鬼市,一位颇有地位和名气的奇人跪在地上挖土坑,那土坑里面竟然是一具婴儿的骸骨,这场景也太渗人了。她只觉后背发凉,额头上噌噌地冒着冷汗。
  大鞭杆子沈承希倒迅速恢复了镇定,他见过的死人比活人多,虽说婴儿的骸骨不常见,但也不算什么新鲜玩意儿。叶城有个风俗,说得是未满三岁就离世的孩童不可葬在祖坟里,一律寻个土坑埋葬即可。原因有二,一是死去的孩童多为病死或意外死亡,这种横死的不宜入祖坟,容易坏了风水;第二个原因说得是横死的孩童是被阎王爷差来向其父母讨债的,债讨够了,自然就走了,所以要另行处理。
  土城周围并无什么住家,都是野林子和小土坡,倒是埋死孩子的好地方。只不过,这古铭飞古老板一直是单身,从未被编排过什么八卦绯闻,是胡同里有名的清高老姑娘。那这孩子是谁的呢?沈承希一边观察着古铭飞一边暗暗猜想。
  说时迟那时快,古铭飞猛地站了起来,转身要走,沈承希急忙搂住雁落的腰,一跃身跳上了附近一棵歪脖老槐树。直到古铭飞走远了,他和雁落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土坑已经被重新掩埋起来,周围的土也被踩实了,若是偶然经过,定然不会发现这地下还住着一个孩子呢。雁落只觉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住了,她缓缓弯下腰,有些害怕的在脚边摸索着。片刻功夫,她直起身子,手上多了一只沾满了泥土的婴儿绣鞋。
  叶城的夏天是火辣辣的,即使摇晃着蒲扇仍嫌不够凉快,但当雁落托着那只绣鞋呈在沈承希面前的时候,他们二人不约而同地打了一个寒颤,似乎那闷热的风骤然降了温度。沈承希把手压在雁落的头上,慢慢地拍了几下,然后沉默地低下头,带着雁落离开了土城。
  一路上二人无话,没有插科打诨,没有嗔笑推搡,而是靠着墙角,溜边回到了猫耳胡同。老远雁落就瞅见霜叶茶馆还亮着红烛灯,那圈跳来跳去的暖红色让她心神慢慢安宁下来。不知从哪刮来一阵邪风,吹得街边的碎纸屑和柳树叶满地旋转,雁落加快了步子,把沈承希甩在了身后,率先走进了茶馆。
  “回来了,伤口还痛吗?”南归清冷的声音突然在雁落耳边响起,雁落下意识地抬起头,一袭绛红色单衣的南归正端着一杯温茶,表情柔和地瞅着她。
  “南归……”听到南归的声音,雁落觉得像是三九天喝了一杯热姜水,又辣又暖的味道充斥在心里。
  南归冲雁落抿嘴一笑,然后把茶杯放到雁落手中:“喝吧,我刚熬的蜂蜜苹果水。灶房里炖了人参鸡汤,还买了你最爱吃的香菇素馅包子,估计现在已经凉了,你自己去热热好了。”说着南归轻推了推雁落的肩膀,他见雁落有些迟钝,便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尖,眼里含笑瞅着雁落,“莫非这一跤把你摔傻了?”
  雁落忙摇了摇头,十分听话地扭身去了灶房,全然忘记沈承希还在她身后。待雁落出了一层,南归才双手抱在胸前,斜眼瞥着沈承希:“你还真是不放过任何机会。”
  “瞧你这话说得。”沈承希呵呵一笑,舔了舔嘴唇说道:“当时是你有意让我带走雁儿吧,南归,你这算盘打得好,比起清光,我的威胁要小得多,放雁落和我在一起,顶多是被摸摸脸,勾勾手,可若是让她和清光见面……你我心里都清楚,今天那个状况,搞不好清光来一段真情告白,浪子回头金不换。更何况,这个浪子是雁儿从小仰慕的对象,就算他们之间出了龌龊,但这感情二字,本就是剪不清理还乱的赔钱买卖。今天清光有一句话倒是说到了点子上,‘这年头,谁没谈过三四个姑娘?交往是一回事,成亲就又是另一回事了。’你就那么有把握,雁落会死心塌地跟着你?”
  “难不成,她还死心塌地跟着你?!”南归没好气地反问道。他实在是腻味沈承希和清光这种三天两头的挑衅和骚扰,有本事,光明正大追求雁落,没事老找自己谈这些有的没的做什么,难不成他们还指着可以劝退自己? 墨子那套非攻、尚贤的玩意早就不流行了。南归其人,最大的优点是执着,当然,最大的缺点也是执着,他认准了的事情,哪怕前面是鬼门关也要闯一闯。
  “呵呵,不好说,说不好。”沈承希一侧身,正准备离去,他突然想起古铭飞那档子事,便又停住了步子,懒洋洋地唤道:“南归,还有一事。”
  “什么?”南归面露不耐之色。
  沈承希便把鬼市上的见闻有所拣选地转告给了南归,临了,他还故意冲南归抛了个媚眼,暧昧的说道:“替我转告雁儿,今晚上,很尽兴呢。”
  南归没搭理他,而是坐在木椅上,思考着古铭飞的事。西门不二属棒槌的,那脑子就跟摆设一样,别人就是说太阳打南边升起来,煮熟的鸭子也能飞,他照单全收,说他实在吧,却又总想着捞点小便宜,每次却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所以被古铭飞这种老油条耍了很正常,但古铭飞曾对自己说过,早就不干那造假的生意了,以她的身份地位,没理由骗自己。
  有缘古玩店是猫耳胡同另一块风水宝地,无论是本城的居民还是外乡的旅客,来到叶城,定要去霜叶茶馆喝上一杯天上茶,然后迈着四方步,优哉游哉去有缘古玩店里转悠一圈子,哪怕什么都不买,长长见识也值了。但现在若出了古玩店卖假货的消息,恐怕会对猫耳胡同的经济不利。
  南归虽和古铭飞没什么交集,但为了猫耳胡同的长治久安,他决定明儿早上去有缘古玩店问个清楚,看看到底是西门不二胡搅蛮缠,还是古铭飞动了邪念,想赚外财。拿定主意之后,南归慢悠悠地走进了灶房。
  此时雁落正坐在木马扎上小口喝着人参鸡汤,餐桌上放着一个空盘子,见南归来了,雁落忙放下碗筷起身迎了过去。但走了两步,却又突然停了步子,南归不解其意,正要张口询问,却见雁落憨憨一笑:“我忘了问你饿不饿,那碟素包子都被我吃光了。”
  南归噗哧一笑,他从袖子里抽出一方熏过香的手帕,温柔地帮雁落擦着嘴角的油渍。雁落垂下眼帘,嘴角微微上扬,摆出一副欲说还休的小女子模样。擦着擦着,那方帕子不知去了何处,取而代之的是南归纤细却有力的手指。
  他们二人自从确定了彼此的心意之后,很少有独处的时间,几乎每次都被些奇奇怪怪的人和事情打断。此时已是夜深人静,间或能听到蛐蛐的低低鸣叫声,笑眯眯的月亮也躲进云彩里打盹,薄烟样的云,薄云样的烟,只有那星星点点的萤火虫还闪着光亮。这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独处,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二人只是出神地望着彼此,雁落想做出些表情来缓解略显尴尬的气氛,但面颊上的那两块肉却不听使唤的僵住了,任她怎么努力,愣是挤不出一个像样的笑容。
  南归见雁落时而皱眉头,时而撇撇嘴,不禁轻声叹了口气。
  他这一叹气不要紧,雁落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立马哭丧着脸,细声细语地唤道:“南归……”
  “你啊……”南归的脸有些红润,他也搞不懂接下来要做些什么,完全没有睡意,难道要沏壶茶,秉烛夜谈吗?可心里头似乎产生了某种很邪恶的念头,刚才抚摸过雁落面颊和嘴唇的手指烫得厉害,一种很想亲近雁落的欲望占据了他的心。
  “嗯。”雁落凝视着南归的脸,橙黄色的烛光映得南归的脸部轮廓柔和了不少,雁落突然闻到了一种淡淡的味道,好像是夏日里晒在院子里的棉被,等冬日盖着它睡觉,就如同睡在了明媚温暖的阳光里。这就是……阳光的味道吗?
  雁落缓缓凑近了南归,她鬼使神差般伸出手,从额头到鼻尖,从眉角到下巴,每一寸皮肤都细细地抚摸着,像是要把眼前这个男子的相貌深深地刻在脑海里。某个瞬间,雁落突然鼻子一酸,一种既想哭,又想笑的古怪感觉弄得她快要发狂了。是谁说过,比起悲伤的往事,眼前的幸福更令人想流泪呢?雁落很怕这一切只是场梦,甜美的、不真实的梦,她担心也许明早一觉醒来,自己仍是孤独一人。
  “又在胡思乱想了?”南归轻轻地搂住了雁落的肩膀,他低下头,有些不知所措地望着雁落。他知道雁落在想什么,在担心什么,事实上,如果面除雁落之外的其他任何一个人,他都有办法让人信任自己,都有办法显示出自己的聪明与机智。也许这就是一物降一物吧,雁落这个迟钝的、爱逞能的家伙却让南归露出了从未有过的笨拙与可爱。
  明明此时此地,他可以为所欲为,可以随心所欲,但他却只是搂着雁落,给她所需要的安全感以及关怀,并不奢求任何的回报。
  他怜惜她,他尊重她,因为他爱着她。
  许久之后,雁落从南归的怀抱中挣脱了出来,她揉了揉眼睛,像是一只渴睡的小猫,拉着南归的手上了二楼。南归体贴地帮她推开门便转身要走,却被雁落拉住了胳膊。
  雁落带着几分羞涩地飞快亲了一下南归的下巴,她本想亲南归的面颊,但因南归太过高大,即使踮起脚尖也只能碰到他的下巴。
  南归一怔,低下头正要回吻,雁落却调皮地推了推他的胳膊,不待他反应过来就关上了门,留下南归一人站在门外心跳加速,气息不稳。
  她还真是越来越喜欢挑逗自己了!南归一边摸着自己刚刚被偷袭过的地方,一边哭笑不得地返回自己屋子,唉,这一夜,恐怕是睡不着了。
  雁落突然想起古铭飞的事儿,她从袖子里取出那只婴儿绣鞋,步履匆匆地跑到南归屋外。
  南归听到敲门声,又惊又喜,他一跃跳下床,打开了门。
  “雁落?”南归倚着房门唤道。
  “南归,你看。”说着雁落把绣鞋塞进了南归手里,南归眉头一皱,他把绣鞋捧到眼前,认真地检查着,片刻功夫,他声音有些凝重地问道:“雁落,你从哪捡到这只鞋子的?”
  雁落把今儿个在土城闲逛时见到的事情着重给南归讲了一遍,与刚才沈承希所讲的差不离,沈承希那家伙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忘记告诉南归绣鞋之事。
  南归听后眉头皱得更紧了,雁落好奇地追问,却换来南归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这鞋子有毒。”

  第十三章:螳螂捕蝉谁在后

  明国人讲究吃穿,吃自然不用多言,民以食为天嘛。至于穿戴,就不能不说一说绣鞋了。三百多年前,明国还不流行放足,女人们自小便用布条把脚裹得密不透气,美其名曰三寸金莲,步步升花,其实全是糟蹋人的玩意。
  朝代有兴亡,习俗有盛败,这不,二百九十九年前,明国第七任皇帝大婚,新任皇后朱氏生得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可偏偏美中不足的是没缠脚。这在当时看来可是十分丑陋不堪的事儿,这种女子,哪怕身份再尊贵,也不能嫁进皇室败坏了风气。偏偏这第七任皇帝爱皇后爱得痴狂,非但不因这小小的瑕疵而感到失落,反而挥毫泼墨,画了许多幅皇后的肖像,动静都有,还故意把焦点放在皇后的那两只大脚丫子上。
  一开始,国人哗然,一群无聊人士还编了一出名为《皇后朱大脚》的黄梅戏来嘲笑皇后娘娘。但没成想,过了些日子,竟然有些姑娘开始悄悄地放了脚,时尚这种东西,想来是听风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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