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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短篇-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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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连外套都没有穿上,站在他车子旁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
可是我又不愿意回家,因为既然他回来了,我就想见到他。
我没站多久,身后便有脚步声传来,我心中惊喜,听到他的脚步声也是好的。
我连忙转过头去,却呆住了。
来人是一个女郎,不很年轻了,甘余三十岁,但是长得美,不施脂粉,非常好的皮肤,略带憔悴,因此应增风韵,她有一头好发,云一般被在双肩上,双目如寒星,她身披一件棕色貂皮长大衣,却配一条米色灯芯绒裤,一双球鞋,故此我以为是个男人的脚步声。
母亲也有貂皮大衣,却不是这样穿法。
她一直向我走来,取出车匙──
什么,她要来开这部车?
果然,她礼貌地朝我笑一笑,“请让我一让。”
“可是──”我低声嚷:“这部车不是你的!”
她很诧异,目光在我身上扫一扫,并不回答我,用锁匙开了车门上车。
我顾不得颜面,冲口而出:“你是谁?”心中急得要哭。
她本来已经开动车子,闻言停下来,抬起头,温和地问我,“你又是谁,小女孩?”
我僵在那里,一字也说不出口。
“当心冷。”她笑笑,把车子开走了。
我又呆呆的站半晌,垂头丧气的回家去。
她是谁?
再明显没有了,傻子也知道的答案:她是他的情人。
他们俩是多么相配的一对!
我把脸枕在书桌上。
书桌上有一块玻璃,冰凉的玻璃贴着我的睑,渐渐我的脸也变得冰冷麻木,我发觉我自己在淌眼泪。
我一直不知道红色的跑车还有女主人。但是它的男主人为什么老跟着我?
跑车到深夜才回来。
他与她一起。
风很大,天气很冷,跑车的帆布蓬已经升起,她依偎在他身边,两个人靠得很紧,他点着了一枝烟,吸一口,她问他取烟,他不肯,两人争起来,孩子似的笑成一团。
我静静站在窗前,心里像是塞着一块铅,终于他们两人进去了。
我呆了很久,没精打采的睡了。
一整夜的梦,一次又一次,看见他开着车子,在我面前停下,轻声问我,可有空陪他去海滩一走。醒了我流了一脸眼泪。
第一天早上去上课,他的车子不复由他开出,那个女郎披着一头长发,呵着白气,成了车子的新主人。
我辛酸地闭上眼睛,红车子一直停在咱们学校门口,我下了车,忍不住跑过去察看,到底它干吗停在哪里。
正在张望,那女郎看见了我,温和地向我微笑。我再次看见她,竟不敢出声。
“你在对面的学校念书?”她的声音很平和。
我点点头。
“念预科了吧?”她问。
我又点点头。
“你们真好,年轻,充满希望……”她感喟的说:“最好是青春了。”
我不响。
她也未曾老,皮肤白而腻,浓眉长入鬓,说“青春最好”不外是客套语,因为我们除了青春外,一无所有,一无是处。
“我住这里,老房子,马上要拆了。”她说。
呵。他天天早上开车到这里,不外是来见她,而我竟以为他是跟着我。
我悲哀的站着。
“我订婚了,因此先搬去与他住,然后再找一层新房子结婚。”
她说得那么详尽,由此可知,我的心事,她都知道,真是个聪明细心的女子。
结婚,他结婚了。
她温柔的说:“他已经四十岁了,好做你爹了。”
我还是呆呆的站着。
远远学校的上课铃响了。
她说:“上课了,当心迟到,快去吧!过马路小心。”
我低下头,转身过马路,回到课室去。
莉莉与咪咪照样高谈阔论,说着周末那个派对的得失,我静静的坐着,自觉长大了很多很多。
莉莉推我一下,我觉得有点烦腻,侧了侧身,我太明白,她们说话之前,总要推人,或是拍人一下,非常的幼稚。
“怎么,他还没有跟你说话?”莉莉笑问:“那么漂亮的男人,竟是个哑巴不成?”
“你不要以为自己很滑稽!”我忽然生气了,“我只觉得你非常轻薄。”
小蜜丝林刚进来听到,马上说:“上课铃已经打了,你们还在说话?”
我愤怒的站起来说:“我们是中学生,不是小孩,蜜丝,我希望你以后对我们说话,别老是骂骂骂,态度好一点。”
说完了,我立刻坐下,全班同学为我这种态度吓得呆住,连蜜丝林也怔住许久。
过了一会儿她说:“小君,你跟我到校务署,其他同学,请温习功课。”
我跟蜜丝林出去,大无所畏的样子。
我满以为她会将我开除,开除了就算数,索性到英国或是加拿大去念书。
谁知过了一会儿,蜜丝林问我:“小君,我的态度真的那么恶劣?”
“不要再责备我们,紧紧管着我们,给我们一点自由,尊重我们一点。”我说:“知道你与其他的老师都是望我们好,可是我们也有自尊心。”
蜜丝林抬起头,“好,你们长大了,我尽管尝试开放一点。”
我讶异,“你不责罚我?”
“为什么要责罚你?学生也有发言权。”她说:“回去上课吧。”
我肃然起敬说:“谢谢你,蜜丝林。”
她笑笑,抬起头感慨地说:“现在社会的要求真不一样了。”
回到课室,同学们都好奇地看看我,我静静坐下,不出声。
好不容易捱到放学,咪咪再也忍不住,扑上来,问我:“你疯了?你这样冲撞老师?”
我看她一眼,不理她,上了车回家。
她懂什么,她们还是孩子,表替她们庆幸。
到家我坐在厨房吃点心,母亲问我:“心情还是不好?”
我强笑道:“跟老师吵架。”
“反正明年也得送你去英国的了——
“妈,”我说:“我想现在就去。”
“现在怎么去?”母亲愕然,“学期中央,哪儿找学校去?”
我低下头。
“为了什么缘故?”她闲闲的问。
我不响。
“为什么现在不与妈妈说话了?”她问。
仿我竟不知在什么地方开口才好,眼睛戛咽着泪水。
妈妈轻声说:“那位庄先生,人家都四十岁了,你爸才四十三。”
我一怔,头垂得更低,心大力跳动,原来妈妈全部知道。
“人家是事业有成就的大学教授,怎么会看中你这个黄毛丫头呢?”
我的眼泪淌了下来。
“你还年轻,将来难保找不到像庄先生这样的人才,我知道你对男人的欣赏力这么高,我也很高兴,至少你不会跟不三不四的小阿飞来往。”
我看看窗外。
“他的未婚妻是著名的女画家!”母亲也沉默了。
她真是个好母亲,一点也没怪我幼稚,反而温言安慰我,我夫复何求?
我握住了母亲的手。
“成长永远是最痛苦的,”母亲说:“女儿,你要努力啊。”
“是,妈妈。”
“不要令妈妈失望。”
“是,妈妈。”
不久他们就结婚了。
他们亲自送了糕饼过来!母亲大方的与他们应答。
我在屏风后偷偷地看着地,眼泪往心里流。
我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比他更动人的男人了,那么潇洒,那么有才学,那么漂亮,微微有点孤傲,举止斯文大方。
我永永远远不会碰到那么有条件的男人了。
我竟晚出生了十年,遇见他也等于白遇。
母亲叫我出去,“小君,小君。”
但是我躲在屏风后动也不动。
他们终于告辞了。
我抹干眼泪,母亲也没有追究,她真是个好母亲。
我没精打采地出门闲逛,家附近永远是静寂的散步好环境,不少情侣每个黄昏都在这里出没。
夏天时,两旁的影树会开满红艳艳的花,我抬起头,现在是冬天,碎碎的黄叶落了一地。
那辆红色的跑车已经开走,听说他们搬到石澳去住。
我坐在街沿,用手捧看头,心中一片迷茫,毫无归属。他也知道我眷恋他的事吧,否则怎么送饼来呢?我不怕他笑我,相信他那样的人,也不会取笑一个小女孩,可是我的心……
他那双浓眉,他那对明亮坚定的眼睛……
我傻傻的坐着。
忽然有一辆跑车自小路呼啸而至,把我吓了一跳,它就停在我面前。
它是鹅黄色的,流线型,最新的欺式。
车门打开,一个年轻男孩子探头出来,问我:“小姐,我找落阳道三号,迷了路,可否指点我一下?”
“就在下面一条街。”我说。
“啊。”他温和地笑,“谢谢。”雪白的牙齿。“那是我舅舅的家,他们新搬来。”
“啊。”我应他。
“你也住这里附近吗?”他问。
“是,前面一号。”
他点点头,再看我一眼,把车开走了。
我回家去。
母亲正在插花。
她微笑,喃喃说:“红色的跑车去了!有黄色的跑车来。”
我转头说:“妈!”却忍不住露出笑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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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手套
平平同她妹妹元元说:“你知道家里一向不赞成你同他来往。”
元元点点头,“我知道。”
“我唯一的忠告是离开他。”
元元默不作声,姐姐已经不肯多讲,整个情况令她厌倦,说真的也是,拖了有三年了。
平平与元元性格不同,平平坚强独立自爱,而元元优柔懦弱,两姐妹却长得一般标致。
平平当下说:“我不认为他这辈子会同他妻子离婚,他从开始到现在都未打算这么做过,你白等了三年,要是愿意等下去,很快又另外三年。”
平平伸手叫侍者结帐。
元元恳求,她握住姐姐的手,“我需要你支持我。”
“不,”平平凝视妹妹,“你需要的是坚强的意旨力,没有人可以帮到你。”
她付帐后站起来走了。
剩下元元一个人在咖啡室呆坐。
元元的烦恼其实最常见,从她与姐姐的对白听来,我们可以知道:她想得到的男子,是一个有妇之夫,在这种典型的三角关系中,元元被称为第三者。
这类角色不好演。
尤其是元元,她碰到的那位太太非常冷静厉害,坐镇王府,不动声色,天天照样过她那悠闲舒适的生活,并不把元元放在心上,闲时同亲友说起这么一个人,伊怪同情的:“是受过教育的呢,自费,老王艳福不浅”,完全家是说别家的事似,就算是说别家,也还嫌语气凉薄。
僵持下去,谁最吃亏,路人皆知。
元元叹口气,站起来要走,取过台子上的手袋,发觉手套只剩下一只。
她看看台子底,并没有另一只的踪迹,怕是丢了。
她只是惆怅,这阵子心不在焉,老是掉东西:打火机、手套、皮夹子、丝巾,掉了无数,尤其是手套。
元元有戴手套的习惯,到冬天,在室外,她从不脱下手套,熟人都知道她这个脾气,她的手怕冷,指尖老是冰凉冰凉的,男孩子开头去拉她的手,总是吓一跳。
今天不见的,正是她最心爱的手套之一,小羊皮内镶凯斯咪里,鲜红色,非常触目,她曾笑称戴上它召计程车最好,司机看得见。
另一只在哪里?
拣到也没有用。
人生充满不如意。
元元索性撇下另一只红手套,取过手袋便走。
刚到电梯口,便有人叫她:“小姐,你忘了东西。”
元元转过头来,是一个端正的年轻人,手里正拿着她的手套。
她不想解释,勉强笑一笑,接过手套,向年轻人道谢,一低头,“咦,”她忍不住叫出来,“两只手套。”
年轻人被她这句话惹笑了,手套当然都两只,不然还三只不成?
元元得到意外之喜,一边笑一边穿上手套,又伸出双手端详一番,再次向年轻人说,“谢谢你”。
男方被她天真的神情吸引,失而复得,当然值得高兴,但她的反应奇突,像是遇到什么应该庆祝的事以的。
他看住她笑。
她涨红面孔。
奇怪!刚刚怎么看都只剩一只手套,骤然又变出两只来。
也许是她心神恍惚,看错了。
“贵姓?”他问她。
她不想回答。
朋友应该有介绍人士,这样随便在路边结交陌生人,甚不安全。
趁人多,元元走进电梯,到了街上,一挤,就不见了那个年轻人。
她松出一口气。
回到办公室,不禁抱怨自己愚鲁,对王某人这样贞忠干什么,他不过把她当作小玩意。
王的电话来了,很虚伪的温柔:“今天忙吗”,“有没有想我”,“下班打算到什么地方去”,“收到花束没有”,“不要太辛苦……”等等。
三年前动听的句子,三年后有时会碍耳。
人毕竟是会长大的,元元也不例外。
其实是长不大的好,他说什么便信什么,听不出纰漏,使不觉可怕,永远可以自得其乐。
元元有种感觉,她与王之间的关系大约也快告结束了,最近老有种缘份将尽的感觉,所以她忐忑不安。
从前,只要听见他的声音,便高兴雀跃,根本不觉得吃苦。
忙的时候时间过得特别快,一下子到下班时分,秘书前来看有什么最后吩咐。
元元正在穿大衣,取过手套的时候,呆住,只有一只。
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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