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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旁通-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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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人的笔记资料里,提到唐代名臣高定,他在幼年七岁时,读《尚书·牧誓》这一篇,里面说周武王集合诸侯,在牧野这个地方,誓师讨伐纣王的故事,也就是孟了这里所说汤、武革命的事。高定就对他父亲高郢说,做臣子的怎么可以用兵杀国君呢?高郢说,这件事是应天命顺人事的事情,不比一般的叛逆。孩子都是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于是他追问父亲说,听话的人,连他已经死的祖宗三代都会得到奖赏。不听话的人,就要被杀掉,这难道也叫做应天命顺人事的事吗?结果他的父亲答不出话来,拿出不任何理由对他解释。
这高定的思想,也不能说他不对。所以后世有些人,对于儒家过分强调标榜的思想,往往持高定这一类的态度。人类的思想观念,在有了怀疑时,提出来讨论,才可获致真理,否则过分强调某一思想的权威性,另外又过分压制别的思想,则并不见得有什么好处。
另外一个故事,宋代的名儒李靓(字泰伯),是一位很有风格的人,文章也写得很好。但他素来不喜欢佛,也不喜欢孟子,常常骂佛,骂孟子。他喜欢喝酒,有一天,一个政坛上地位很高的朋友,送了他许多高级名酒,他自己家里也做了些好酒。有一位读书人很想喝他的酒,但又喝不到,知道他喜欢骂孟子、骂佛,于是作了几首骂孟子的诗送给李泰伯,第一首诗是关于孟子说尧舜事:“完凛损阶未可知,孟轲深信亦还痴。岳翁方且为天子,女婿如何弟杀之?”他说历史是很难相信的,有许多舞弊不光彩的事情,未必会写上去,但孟子偏偏去相信历史,真是不够聪明。有些史料,是否有问题,还不得而知。至少在《孟子·万章篇》中记载完凛捐阶的事。是说,唐尧当皇帝的时期,自己非常俭朴节省,住的也只是“茅茨土阶”而已,但赐给舜仓凛和牛羊。以后,舜的父亲与异母弟弟象,想害他,叫他爬上仓库顶上去整修仓顶,却在下面放火烧他。结果舜在事前已受到两位太太的指教,把预先穿上去的大衣服张开,像飞鸟一样地跳了下来,安全地逃出这场火灾。后来,又教他去凿井,然后投井下石想压死他。结果,舜又经太太的设计,预先在井的内壁旁边,打通遂道,压阶而上,安然无恙地出来。这首诗说,舜是尧的女婿,岳父作皇帝,舜的弟弟怎么敢去杀他。所以孟子相信历史的记载,实在很傻!
他的第二首诗说:“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得许多鸡?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他批评孟子的话说:孟轲说齐国有一个人,在外面讨饭为生,而家里却有一妻一妾,哪里有讨饭的能娶得起两个老婆,而且邻居们哪有这许多鸡给他偷呢?还有孟子那个时代,中央政府,周朝的天子还在那里,他应该和孔子一样尊周而讲王道,何以他不到周天子那里去帮助中央政府推行仁政,反而去游说齐国、魏国的诸侯,还想把他们培养成功,取周室而代之,这不是不对么?我们知道,孟子是赞成汤武革命的,并不像孔子是主张尊周的,这也是事实,而这位读书人就凭相隔几千年的习惯和想象来骂孟子。李泰伯读了他这两首诗,引为知己同志,大为高兴,请他喝酒,一边喝酒,一边谈话骂孟子,连过几天,也骂了几天,把所有的酒都喝完了,这位读书人也走了。
几天以后,又听说有人送酒给李泰伯,于是这个书生不作诗了,作了三篇文章,名为《仁义正论》,都是骂佛的,送去给李泰伯。李泰伯看了他的文章后,知道这书生又是想来喝酒的,于是笑笑说,你的文章真好,可是上次的酒都被你喝光了,弄得我自己好久都没有酒喝,非常难过,对不起,这一次你尽管骂佛,请原谅我再不敢留你喝酒了。
金、元时期的名诗人元遗山,有一次,经过殷商的首都朝歌,也对武王伐纣的历史,兴起怀疑的感慨,他曾作了《北归经朝歌感寓三首》诗。其中的两首,也牵连到尧舜的“茅茨土阶”和纣王的造九层台,以及后来的墨子,因路过朝歌,对地名常有歌乐意味的反感,就立即回车、不肯经过朝歌的历史故事,提出怀疑的评论说:“黄屋何曾上作阶?祸基休指九层台。书生不见千秋后,枉为君王泣玉杯。”“墨翟区区不近情,回车曾此避虚名。采薇唯有西山老,不逐时人信武成。”
其实,对于尧舜禹三代禅让传位的怀疑,以及有关汤武革命地批判,都是后世人吃饱了饭很无聊的闲事。尧舜禹三代的禅让,在古文的记载上,明明告诉我们是“禅”,是“让”,已经很明显地说出“禅”,就是退位递补的意思。“让”,就是让送的意思。既然又让又禅,其中多少有些过节,但在过节当中,毕竟很坦率自然地把自己一手所掌握的天下权位交出去,并没有恋栈而不舍,也没有交了以后有怨恨的,这就不是一般常人所能做到的。他们所以能够如此做,当然道道地地可称之为圣人的行为,又何必多此一举,用后代世道人心的不古,而反证古人也必如后人的勾心斗角,而且是必须要把它拉到和自己当代同样的坏才算是合理?这岂不是读书人思想上的癌症,是多余的致命伤吗?
对汤、武革命的疏解,也是一样,古书上明明告诉我们这两代的历史事件,是革命性的,事实上,也说明是出兵去征伐的。可见古人并没有文过饰非,故意加上那些好听的名词来骗后世的人们。只因为桀纣不道德,虽为全国之君,而弄得民不聊生,水深火热,劝又劝不听,谏也谏不了,要他改又不肯改,谁也阻止不了,那么,汤、武不起来革命,难道要全国的人民生命财产完全毁于一个精神不正常的暴君手里,才算对吗?所以汤、武起来革命,充其量,也只能说出于被迫,不得已而倒行逆施,然后归之于正。何必另加曲解,硬认为他是蓄意图谋叛逆,早就想取而代之了。例如现代历史,孙中山先生领导全民革命的全盘经过事实,也便可以证明真正革命的意义,确是出于不得已,确是抱有一种悲天悯人、救国救民的志愿。如果硬要说汤、武的革命早已别有用心,则也可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也是读书人思想上的恶性瘤。至于后世的儒生们,硬要把汤、武征诛,汤、武革命,加上极其冠冕堂皇的文句,强调应天顺人,那也只能视为秘书人才的文告手法,必须如此写作罢了。有人善用文词,便写成了应天顺人。读通了书,懂了道理,这些只是文字上的花枪,又有什么稀奇。不过,自从汤武用过“革命”一词之后,后世的变乱,甚至是抢劫、残杀,也便借用了什么革命等等的名词,这就等于老子、庄子们所说“仁义”一词,被后人假借乱用之过,两者实在不可一概而论。
所以我们要知道,凡是这些问题,都只是思想上、文词上、论理上的是非——逻辑问题,并非人事上实际的善恶问题。如果把文字逻辑的是非问题,硬用到实际人事上的善恶问题,有时候,会使你产生无可挽救的偏差。不过,这个专题的确也很不简单,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讲得完的,必须另作一个专题,在此只好打住,不再多做讨论了。
学非所用用非所长论
孟子见齐宣王曰:“为臣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匠人斫而小之,则王怒,以为不胜其任矣。夫人幼而学之,壮而欲行之。王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如?今有璞玉于此,虽万镒,必使玉人雕琢之。至于治国家,则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以异于教玉人雕琢玉哉?”
有一天,孟子再见齐宣王,对齐宣王说,假如你要建筑一座巨大的宫殿,一定会命令负责工程的人,先去找很高大的木材——古代还没有钢筋、水泥,只有找大木材了——负责工程的人,找到了高大的好木料,你一定很高兴,认为他了不起,能够胜任这件工作。当然,从森林中砍伐来的原木,还不能立即拿来作梁、作柱,一定还要经过加工整理,用斧用锯,修整到合用为度。结果你看到他们把得来不易的大木头削小了,你一定很生气地认为他们没有善尽职守。一个人从小学一样东西,等长大了,要施展所学的时候,你对他说,不要管你所学的那一套,跟我走,照我的办法就好了。你齐宣王想看看,结果会是怎样呢?
再假定现在有一块很好的玉石在这里,虽然价值达二、三十万两黄金之巨,也一定要“使”琢玉的工人依他的学识技术,把它雕琢好才可以。你现在虽在寻求治理国家的人才,但你却要求那个人放弃平生所学,跟着你的方向,照你的办法去做,这样岂不等于叫琢玉的人,放弃他所学的技术,照你的办法去琢玉一样,这怎么行得通呢?
这一段的背景,是孟子在齐国已经逗留好几年了,很不得志,孟子很着急,不得不像下象棋一样,要将上一军了。他对齐宣王说了这么多话,齐宣王一动也不动,没有听他的意见实行仁政,似乎有一点点震动了孟子的浩然正气,好像胡子都翘起来了。
说到这里,可看清一个事实,凡是一个知识分子,有了学问以后,想实行他的理想,有所作为,在际遇不好,机会不来的时候,都是这般痛苦的。过去如此,将来也还是一样。读了这段书,仔细想想,真令人不禁有许多感慨。中国过去有句俗话:“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古人对于文学、武学,叫做文艺、武艺。古人这个“艺”字用得非常好,不管是文学、武学,或任何学问,修养到了艺术的境界,才算有相当的成就。学武也是一样,学到了相当的程度,才称得上武艺,入于艺术境界,也就是所谓“化境”。不像日本人,有所谓一段、两段,一直到九段。日本武术的分段法,是由中国佛家禅宗的“浮山九带”蜕变而来的。)上面引用的这句古话,相当深刻,从这句话来看,人都有不满现实的情绪,尽管学问好,本事大,卖不出去,也是枉然。孟子卖不出去,孔子也是卖不出去,在《论语》中记载着孔子说的:“沽之哉!沽之哉!”结果到了流动摊位上,还是卖不出去,永远是受委屈的一副可怜相。孟子也一样,现代和将来的人也是一样,卖不掉的时候,都很可怜。这就是世间相。过去是将学成的文武艺卖给帝王家。现在呢?是卖给工商巨子、大资本家。中国的知识分子,几千年来都是如此。沿街叫卖闹莲花的,又岂止是我们位亚圣夫子而已。
另一方面,那些大老板的买主们,态度都很令人难堪,不但是讨价还价,苛求得很,有时候对知识分子就像对上门兜售的小贩一样,看也不看一眼,一挥手,一个劲儿地比着:“去!去!去!”你把黄金当铁贱卖给他,他也不理,就是那么个味道。
我在小的时候,父亲告诫我两副语体的对联说:“富贵如龙,游尽五湖四海。贫穷如虎,惊散九族六亲。”另一副说:“打我不痛,骂我不痛,穷措大(现在叫穷小子)肝肠最痛。哭脸好看,笑脸好看,田舍翁(现在叫有钱人)面目难看。”活了几十年后,对人间事阅历多了,回头再想这副联语,的确是世间的淋漓写照。孟子的仁义之道,在齐宣王那里兜销不出去,他也不想再看这副脸色了。
在古代,尤其春秋战国间,知识分子第一个兜销的好对象,当然是卖给人主——各国的诸侯,执政的老板们。如果卖出去了,立即就可平步青云,至少可以弄个大夫当当。其次,卖不到人主,就卖给等而下之的世家,如孟尝君、平原君等四大公子,一般所谓卿大夫之流,能够作他们的座上客,也就心满意足了。实际上,名义虽称之谓“宾客”,也不过是一员养士而已。如弹铗当歌的冯谖,即是如此。到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曾经下了逐客令,当时李斯也在被逐之列,临行之时,上书劝谏,秦始皇觉得有理,于是收回成令,李斯后来因而得以重用。虽然如此,各国诸侯的灭亡,对养士风气不能说不是个打击,这一阶段的读书人,是比较凄凉悲惨的,大多流落江湖,过着游侠的生活,这就是汉初游侠之风盛行的主要原因。
攀龙附凤——读书人的通路
汉代的初期,差不多也还有秦代轻视读书人的风气。秦始皇焚书坑儒,固然杀了很多读书人,但留下来的读书种子仍然不少。例如为汉代初创政治礼仪最著名的叔孙通,在汉高祖起义,到处征伐的时代,叔孙通便盯着他,跟来跟去的,很想把他的学问卖给汉高祖,可是总是卖不出去。当时汉高祖看见读书人就骂,甚至把儒生们的帽子拿来当便器用。叔孙通和他身边的许多学生,只有忍耐。有时学生们急了,催促他走了算了,叔孙通一直劝学生们忍耐等待。
等到汉高祖统一天下以后,中央政府里,都是和汉高祖一道起来打天下的好汉们,其中有许多还是地方上的流氓地痞。上朝、开会,都没有秩序,更没有气度。在朝廷开会的时候,饮酒争功,吵闹咒骂,甚至有当场拔剑击柱的,乱七八糟,没有一点体统,倒很像一群流氓在聚会生事。
乱无章法的朝廷会议,使汉高祖感到头痛之极,就采用了叔孙通的建议,颁布一项重要的律令,叫做“朝仪”。本来,汉高祖对儒生是看不起的,也没有信心,但聪明的叔孙通,看准了汉高祖烦厌廷臣不守秩序的心理,就对他说:“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这下只好依叔孙通了。于是叔孙通召集了一百多人,照规范排练了一个多月。就像今天庆典,先要学生练习排字,或大会操、团体舞一样,等精娴熟练了,才请汉高祖观礼。汉高祖看了大为高兴,于是命令群臣学习,这是汉高祖六年的事。第二年,高祖七年十月大会群臣,皆依朝仪行事。并由御史做监督,若有哪个举动不合礼仪的,立刻抓起轰出去。于是举朝秩序井然,无人再敢喧哗失礼。汉高祖坐在龙位上,高兴极了,得意洋洋地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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