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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2006年第4期-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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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在普通士兵当中,我跟着前方的“闯”字大旗走。我的脚冻得麻木,手也很僵硬,几乎握不住盾牌和砍刀,可我需要做的,只是盯着前面的大旗。我体会到了士兵们为什么愿意追随我了,当这样走向官军时,你是自由的,没有人敢强迫你,你自己选择了这种生活,哪怕前面没有官军,你也是自由的。
我们和官军作战,双方的人交错在一起,我的几名亲兵被杀死了,我也受了伤,一支长矛划破我的大腿,深深地扎进了我的裆部。在我四周,谁也顾不上谁,每一个人,包括妇女都要对付三四名官军。我痛得几乎昏迷过去,等我趴在冰雪里抬起头,才发现刘宗敏已经带着人突围过去,官军在后面追赶不放,我被遗弃在了零散的尸体和伤兵之中。
天气非常冷,我伤口在流血,站不起身,周围的伤兵呻吟了一会儿,声音就微弱了下去,既有官军,也有我的士兵,他们很快就要被冻死了。战争已经残酷到这种地步,官军全然不顾他们的伤兵,紧紧盯着我们中还能走动的人,就像最饥饿、失去理智的狼,想在这个冬天把我们全部咬死。我明白,如果我躺着一动不动,也会冻死。我看到旁边有一匹肚子被割破的战马,于是便拔出短剑,爬过去把那刀口割开一些,钻到了还有余温的马腹里。
几个时辰后,马肚子里结了冰。
在结冰之前,我尽可能把一些臭烘烘、黏糊糊的肠子扔了出去,可我伤重乏力,扔不干净,所以那些残留的冻硬的肠子就像枯藤一样缠着我,我像是睡在坟墓里。我的短剑还握着,我用它来切下那些肠子吃,在昏冷的墓穴中,我像是一只吃尸体的蛆虫。后来,我连短剑也握不住了,当饥饿袭来,我便疯狂地张开嘴巴在黑暗中乱啃。
十天后,刘宗敏带着十几个士兵返回,他们想寻找我的尸体,却意外地看到一匹死马的肚子在动。
“我们找到峡谷的出口了。”刘宗敏告诉我。
“然后呢?”
“外面很大,我们不知道该往哪里去,结果又跟官军打了一仗,被打散了。”
刘宗敏哭丧着脸。我感到愤怒,因为这个混蛋居然想在埋掉我之后,去向官军投降。“不是还有十几个人吗?”我气呼呼说,啃了十天死马肉,我异常衰弱,尽管他惦记着找我,可我还是很愤怒。刘宗敏牵来一匹马,我试图骑上去,可一接触到马鞍,本来已经冻硬的裆部又疼痛起来。我摔下马。
“你伤在哪里?”刘宗敏紧张地问。
“我被打掉了一只睾丸,不许乱说,”我小声、严厉地吩咐他,再次骑上马,朝着我剩余的部队下令,“出发!”
这就是关于跟官军战斗的情况。可在那十天里,有一些事情,我永远不会跟任何人提起。在我离开死马之后,我会永远把它们留在那里面,留在冰冷的雪地上,让它们跟着马肉一块彻底地腐烂。十年来,我的生活就像一场盛大的节日,人们在我身边来来去去,很多人跟随我,甘愿受我的虐待乃至奴役,因为我给他们提供的是一种别处没有的生活。外人都以为戎马生活很危险,我却不这么看,有什么生活能比终日骑马驰骋、每天都能自由选择前进的方向更让人惬意的呢?说驰骋过于好听了些,更多的时候是在亡命,跟被猎人追逐的野兔差不多,但野兔之所以被人瞧不起,因为它有一颗兔子的心。我的心不是兔子的,我可能压根儿就没有人们说的心,在我的身上,只有血液和肌肉,它们相互混合,使我从来就不知恐惧和退缩是何物。我给人们勾勒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勇往直前,哪怕被逼到了山沟里,想的还是向前。我就是这种生活的化身。人们因此崇拜我,所以我不会向官军投降,也不会像张献忠一样选择暂时的苟且,那尽管会带来酒、肉、丝绸做的衣服,甚至还有女人,可我要女人做什么呢?我不可能有后代,我的两只睾丸没有用,已经被打掉了一只。活的乐趣就在于不苟且,苟且意味着死掉,怎么能想象一个人在苟且之后还能够重新做回自己?这就像死者不能复生一样,如果我苟且了,那还不如真正的死掉。
但到了第二天下午,马肚子里冷得厉害,伤口的刺痛使我无法入睡,我也不习惯死马肉坚韧、淡腥的味道,一种凄凉之感围绕着我。这是多年来,我头一次一个人彻底地独处,这个发现让我感到很惊诧。我记起以前无论在多么困难的时刻,我身边总会有人,不是刘宗敏那些将领,就是一两名亲兵。我拥有的女人很少,可许多个夜晚,当我们宿营时,我身边还是有女人陪伴的。我喜欢让她裸睡,这样当她翻身,长发的末梢、温热的毛孔无时不刻都在向我提醒她的存在。她总是弓着身睡,背对着我,我乐于想象她身体另一侧的两只乳房,甚于我想把她的身体扳过来亲眼看看它们。后来我不与她共寝了,我也不让她离得我太远,我总能感受到她呼吸的气息,我有这种能力,能从几千个士兵的呼吸声中准确分辨出她的。但现在,我的呼吸很沉重,我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马已经死了,没有呼吸,即使它有呼吸,也不能跟女人的呼吸媲美。这感觉很怪异,我好像已经死了,却在墓穴里独自呼吸,我不知道还要这样呼吸多久?可能会永远呼吸下去,就像那些死人永远死掉了一样。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第三天、第四天下午的事,究竟哪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确实发生过。我已经适应了墓穴里的生活,这匹死马也许够我吃一个冬天。如果没有人来救我,我可能爬不出去,冻住的马肠子已经把我的双脚紧紧缠住、并且固定了。马肚子有一条缝,外面雪地的白光泄露进来,我听到了脚步声,便把头凑到缝隙处,看到了邢氏和高杰。
高杰穿了官军的衣服,脸色忧郁而苍白。他带了几名亲兵,不时示意亲兵们,把雪地里的尸体翻过身供他辨认,他边看边摇头。我知道他在找我,在他身后七八步处,跟着邢氏,她仍然披着我留给她的黑色大氅,露出里面鲜艳闪亮的绸缎,肯定是高杰给她弄的,她穿得比以前好了,吃得也应该比跟着我时好,可她的气色仍很差,跟高杰一样差,比跟着我四处乱跑时更差。
他们两个都不说话,静静地在雪地上走。我放轻呼吸,眯起眼睛,小心盯着这对男女的一举一动。我倒不是害怕被他们发现,就算被发现了,我仍然有能力把他俩杀死,哪怕我摸不到我的短剑,我完全有能力徒手杀掉他们。我只是觉得,他们不是适合于发现我的人选。我和他们之间的差别,就像分处于阴阳两界,他们是死人,或即将死去的人,而我则不会死去。我盯着邢氏迟缓、有些衰老的背影,感到一丝同情。虽然她背叛了我,可并没有过得更好,她过得其实跟以前一样,仍然要追逐我,得不到安宁,只不过换了支队伍,换到了官军那边。她仍然会感到恐惧,这种恐惧比跟着我时更多,虽然官军不想杀死她了,但我这边却会有更多的人想杀她,我是不会死的,所以很快有许多的人来追随我,我会因此而内疚吗?不,我不会,所以我的命运也就是人们的命运,是我给了他们这种命运。
高杰在四处检查完,转过身,对邢氏失望地摇头,邢氏则点点头。她一直背对着我,我没能看到她的脸,自然也看不到那对不再属于我的乳房,我无心将它们夺回,它们对我来说,就像死了一样。亲兵们牵来马,高杰和邢氏骑上去。他们离开了。多年后,我的部队虽然击溃、并俘虏了他们,但我却没能亲眼见到这两个背叛者,在雪地里,我看了他俩最后一眼。
7 进军河南
……“喂,该起来打仗了。”
“我正在打仗。”
“不是在这里,去别的地方。”刘宗敏说。
“我不想换地方,这里很不错。”我不知道峡谷还在不在,可我确实很喜欢它,愿意日复一日地打下去。
“别傻了,这峡谷我们早就打通了,别直愣愣地看着我,几年前我们就过去了,你不记得了吗?”刘宗敏热情地说,“张献忠重新起兵了,他已经攻陷了湖广,还要去打四川,等他打下了四川,他就会在那里称王,我们不能落在后头,得赶紧行动,朝河南出发。”
“这关我什么事?”
“求你了,只要我们向东,那里就有一百万人在等着我们,”刘宗敏极力煽动我,“想想看吧,我们会有一百万大军,比所有人的军队都多,有了这支军队,我们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会有大批谋士,他们会教给你一些办法,让我们去攻下最大的一座城,你不是一直想这样做吗?”
我点点头,明白他说的事情其实都发生过,我确实下令进攻了河南,拥有了一百万大军,一些读书人来投奔我,可我还是留恋面前的这条峡谷,它可能早已经消失了,可它确实在我的生活中存在过。
“出发,进军河南!”我拔出剑,朝士兵们命令道。
可在河南,等待着我的是什么呢?我看到了一对夫妻,男的跟我一样,也姓李,女的跟我的邢氏一样,也做过流浪女艺人,她叫红娘子。当这对夫妻出现在我军营里时,我的命运被改变了。我第一次不能操纵我的大军,因为那丈夫李岩读过很多书,要对付我这种粗人,书本是一样很厉害的武器。李岩讲的事情我都不太懂,他告诉我一切都是为我好,我迟早要做一个真正的王,不能这么漫五目的地跑来跑去。
“我有目的,车厢峡。”我朝他咆哮道,
“可出了峡谷,你就没有方向,你的部队也缺乏纪律,没有口号。”
“口号,啥玩意儿?”
“迎闯王,不纳粮。”
我迷惑地看着他,“这样,你就会得到百姓的欢迎,攻无不克了。”他欢天喜地地说。
见鬼,我要受欢迎做什么?在车厢峡里,我每天都在跟官军、跟自己、还有企图背叛我的部下搏斗,我从来都不想讨好谁,可还是有一些人誓死跟随我,如果我想讨别人的欢心,那我当时就向官军投降了,邢氏也不会离开我,可我必须是我,这样我才能够快乐。不纳粮,这是什么口号?我一百万军队吃什么?我会被逼得没有选择,率领一百万人往一座最大的城市走去,我会攻下它,李岩会把这叫做成功。他认为我需要成功,可我觉得我的整个人,已经开始变质了。
“快,传我的令,把李岩杀掉。”我像猛然惊醒了一样,大声地喊。
“你已经把他杀了。”
“是吗?”
“我们一离开北京,你就把他杀了,你不要什么都不记得,老停留在峡谷里。”刘宗敏好心地提醒我。
我感到有些后悔,如果我不杀死这个读书人,我可能会名垂青史,因为杀死了他,在人们的眼中,我显得很鲁莽愚蠢。我还记得,他的尸体被示众后,红娘子在人群中远远望着我,那怨毒的目光,感觉跟当年邢氏看我的一模一样。我没有处决红娘子,我不会去责怪一个女人,后来,她带着一支部队跑了,我觉得这情有可原。可在心里面,我并不觉得杀死她丈夫有什么错。读书人脑袋里想的总是另一套东西,他如果想做,完全可以自己做,不必来投奔我,既然他选择了我,被我杀掉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他帮我达到了一个辉煌的巅峰,也让我变成了另外一个新的闯王,有点像他本人,不太像我。我不喜欢这个新的闯王,我必须杀死他,杀掉我身上的某一个部分,包括给这个部分出谋划策的李岩。这样我就能做回我自己,回到我的车厢峡里。我喜欢我的鲁莽,愿意在没有尽头的峡谷里苦战,花费掉一生,也牺牲掉我所有的士兵,至于女人,跑了就让她跑吧。我不投降,也不后退,希望峡谷足够长,但很遗憾,它消失了,被我打通了,包括跟我如影相随的官军,在经历了那个漫长残忍的冬天之后,也被我拖垮,消失得无影无踪。
8 冲破防线
……我带着一万骑兵、两万步兵往河南开去,探马不断来报,河南发生了大灾荒,那里有很多灾民。探马回来得越来越少,因为官军把通往河南的道路封锁了。灾民对我来说是财富,对他们来说却像是可怕的燃料,他们很害怕我们这支部队像裹着松脂的火把一样伸进去。最后一个探马浑身是血地回来了,告诉我,前方官军布置了六道封锁线,可能全国的精锐官军都集中起来,人数至少有三十万,说完,探马便咽了气。“前进!”我朝士兵们命令道。我很兴奋。我发着低烧,骑在马鞍上的两条腿跟面条一样软,嗓子像在冒烟,那种干渴像干旱的土地需要水一样,可没有什么水能熄灭我身体上的难受,惟有战斗、鲜血、伤兵的哀号和前方那些不清楚数量的灾民。一想到他们可能有很多人,我就浑身带劲,我会去带领他们过亡命的生活,这是我唯一喜欢的生活,我知道他们不会拒绝我。
官军的壕沟和旗帜出现在原野上,我看到了他们崭新的头盔和兵器,这很让人生气。在他们背后有无数百姓在嗷嗷待哺,在等待我的召唤,他们却把钱、粮变成了军队,如果这些钱、粮散发出去,百姓们也不会追随我,我只好独自亡命,因为就算天下都安居乐业,我也会拒绝安居乐业的。安居乐业有什么好,无非是守着一个女人过日子,可哪里还有像邢氏那样的女人呢?我下令攻击官军的第一道封锁线,采取了出其不意的战术,没有像以往那样,让骑兵分成三排冲锋,而是让他们快速绕过面前的官军,去骚扰后面官军的第二道封锁线。这非常冒险,一旦官军沉得住气,那我送到他们夹缝中的骑兵就会变成一张可口的面饼,被他们越擀越扁,直至被烤熟了吃掉,但我很了解官军,知道他们没有这样的素质,他们是一群胆小鬼。我带领着步兵们蹲伏不动,注视着前面的封锁线,果然他们后面扬起尘土,那是我的骑兵在骚扰,官军沉不住气了,他们的旌旗在动摇,显然是害怕被我们抄了后路。旌旗像被无形的潮水推动着后退了,我看到官军的士兵离开了壕沟,于是我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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