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张小娴+流浪的面包树-第3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她又说:「我也可以写一本失恋手册。最有效的方法,是新欢治疗。失恋之后,尽快再爱上别人,那才可以忘记从前的那一个。一个女人的情伤,是要由另一个男人来抚慰的。这是我持之有恒的方法。」

    我苦笑:「读了那么多治疗方法,我也快要成为专家了。」

    「她是不是回来了?」朱迪之指着反光镜上的一点光线说。

    那点光线愈来愈近,一辆车子缓缓的驶进来,我看见葛米儿坐在车上。那一刻,我突然很后悔自己来了,万一给她发现了怎么办?她也许会认为我是个可怜的女人,是来求她离开林方文的。然而,要逃跑也已经太迟了。

    葛米儿把车停在屋外。关掉引擎之后,她从车上走下来,到行李厢去拿东西。她口里一直哼着歌,两条手臂轻快地随着身体摇摆。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她还是在微笑的,在在告诉身边的人,她是一个沐浴在爱河中的女人。

    林方文并没有因为我的离开而离开她吧?

    本来我有点恨她;然而,这一刻,我不觉得她有什么可恨。我能怪她么?要怪的话,只能怪林方文。如果他对我的爱是足够的,又怎会爱上别人?

    也许,我连林方文也不应该怪责。把葛米儿从那个遥远的岛国召唤回来的,不是林方文,而是命运。第一次听到葛米儿的歌声时,林方文是和我一起听的。那个时候,我们怎会想到这个结局?这一切的一切,难道不是命运的安排吗?还有她脚踝上的莱纳斯,不就是一个警号吗?就像电影《凶兆》里,再世投胎的魔鬼,身上不是有三个六字吗?

    葛米儿把行李厢的门合上,拿着一个大包包走进屋子里。屋里的灯亮起来,灯影落在纱帘上,我看见她放下了那个包包。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又脱下了裙子,穿着内裤在屋里走来走去。她和林方文已经上床了么?

    在她身上,我忽然看见了林方文的影子。也许,她是比我更适合林方文的。在林方文最低潮的时候,让他重新有了斗志的,并不是我,而是葛米儿。我已经不能够为他做些什么了。我们要走的路,也许已经不一样。一起之后分开,分开了,又走在一起,然后又分开。这样的离离合合,到底要重演多少次?也许,我们本来就是不适合的,我们一直也在勉强大家。

    屋子里的灯关掉了。朱迪之问我:

    「你在等什么?」

    我是来凭吊的,在情敌身上凭吊我的爱情;而我,的确因此死心了许多。

    「我们可以走了。」我说。

    车子缓缓的退后,离开了那条漆黑的小路,人却不能回到过去。爱情是善良的,爱情里的背叛,却是多么的残忍?

    18

    最后的一个治疗法是:不要瞻仰爱情的遗容。看着遗容,思念和痛苦只会更加无边无涯。

    我把那个风景水晶球收在抽屉里。这并不是真的水晶球,我看不见未来,它也不能再给我幸福的感觉了。何况,送这个水晶球给我时,林方文也许已经背叛了我。

    读了那么多的失恋手册,似乎是没有用的,每个人的失恋,都是不一样的吧?痛苦也不一样。电话的铃声已经很久没有再响起了。我常常想,两个曾经相爱,曾经没有对方不行的人,一旦不再找对方,是不是就可以完了?直到老死也不相往来。谁说爱是痴顽愚昧的?爱,也可以是很脆弱的。

    只是,漫长的夜里,思念依然泛滥成灾。他怎么可能不来找我呢?就这样永远不相见吗?终于,他来了。

    我打开门看到他时,他一定也看到了我的脆弱吧?

    沉默,像一片河山横在我们中间。这是我熟悉的人么?我们曾经相爱么?那又为什么会弄到这个境地?

    终于,我说:「你来干什么?」

    他沉默着。

    「如果没有话要跟我说,为什么要来找我呢?不过,我其实也不会再相信你!」我流下了眼泪。

    在一片模糊里,我看见他的眼睛也是湿的。然而,我太知道了,他擅于内疚,却不擅于改过。这一次,我不会再给他骗倒。

    他做完七日和尚之后,不是带着一个故事回来的吗?那个故事说得对,爱会随谎言消逝。

    「你走吧!我不想再见到你!」我哭着说。

    他想过来搂着我,我连忙退后。

    「根本我们就不应该再一起!」我抹掉眼泪说。

    「你到底想怎样?」他问我。

    他还问我想怎样?

    「林方文,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种事是会不断重演的。」

    他可悲地沉默着。他来了,却为什么好像是我一个人在说话?是的,我在瞻仰爱情的遗容,遗容当然不会说话。我再不能爱他了。

    「我求求你,你走吧!」我说。

    他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我但愿我从来没有爱过你!」我哀哭着说:「请你走吧!」

    我把钥匙从抽屉里拿出来还给他:「这是你家的钥匙,我不会再上去了。」

    「你用不着还给我的。」他说。

    我从他脸上看到了痛苦;然而,这一切已经太迟了。

    终于,他走了。他来这里,是要给我一个怀抱的吧?我何尝不思念那个怀抱?可是,我不会再那样伤害自己了。我所有的爱,已经给他挥霍和耗尽了。耗尽之后,只剩下苦涩的记忆。他用完了我给他的爱,我也用完了他给我的快乐。我对他,再没有任何的希望。一段没有希望的爱情,也不值得永存。

    19

    「今晚很冷呢!」沈光蕙躲在被窝里说。

    我家里只有两张棉被,都拿到床上来了。朱迪之和沈光蕙是来陪我睡的。沈光蕙自己带来了睡袍。朱迪之穿了我的睡衣和林方文留下来的一双灰色羊毛厚袜子。

    「你不可以穿别的袜子的吗?」我说。

    「你的抽屉里,只有这双袜子最厚和最暖。」她说。

    「半夜里醒来,看到穿着这双袜子的脚,我会把他踢到床底下的。」我说。

    她连忙把一双脚缩进被窝里,说:「你不会这么残忍吧?这个时候,你应该感受到友情的温暖才对呀!」

    「就是嘛!」沈光蕙说,「友情就是一起捱冷!幸好,我们有三个人,很快便可以把被窝睡暖。」

    床边的电话响起来,我望着电视机,心情也变得紧张。近来,对于电话的铃声,我总是特别的敏感。我竟然还期待着林方文的声音。

    「找我的。」沈光蕙说。

    我拿起电话筒,果然是余平志打来找她的。沈光蕙爬过朱迪之和我的身上,接过我手里的电话筒。

    她跟电话那一头的余平志说:「是的,我们要睡了。」

    朱迪之朝着电话筒高声说:「你是不是也要跟我们一块睡?」

    沈光蕙把她的头推开,跟余平志说:「好吧,明天再说。」挂了线之后,她躺下来说:「很烦呢!」

    「他不相信你在这里吗?」我问。

    「他嘴里当然不会这样说。如果可以装一个追踪器在我的脚踝上,他会这样做的。」

    朱迪之笑着说:「谁叫你跟一个第一次谈恋爱的男人一起?这种人太可怕了!」

    沈光蕙说:「但是,他爱我比我爱他多呀!这样是比较幸福的。」

    这样真的是比较幸福吗?所有处在恋爱年龄的女孩子,总是分成两派:一派说,爱对方多一点,是幸福的。另一派说,对方爱我多一点,才是幸福的。也许,我们都错了。爱的形式与分量从来也不是设定在我们心里的。你遇到一个怎样的男人,你便会谈一段怎样的恋爱。如果我没有遇上林方文,我谈的便是另一段恋爱,也许我会比现在幸福。

    爱对方多一点还是被对方爱多一点,从来不是我们选择的。我们所向往的爱情,跟我们得到的,往往是两回事。像沈光蕙选择了余平志,也许是因为她没有遇上一个她能够爱他多一点的男人。幸福,不过是一种妥协。懒惰的人,是比较幸福的。他们不愿意努力去寻觅,自然也不会痛苦和失望。

    而我向往的,是什么样的爱情呢?如果说我向往的是忠诚,我是不是马上就变成一个只适宜存活于恐龙时代的女人?

    我拉开床边的抽屉,拿了一包巧克力出来。

    「你再吃那么多巧克力,你会胖得没有任何男人爱上你。」朱迪之说。

    「那也是好的。」我把一片巧克力放进嘴里。

    「我们上一次三个人一起睡是什么时候?」朱迪之问。

    「是排球队在泰国集训的时候。」沈光蕙说。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朱迪之说,「我记得那天晚上你说要去跟老文康睡,我们三个人还一起干杯,说是为一个处女饯行。多么的荒谬?」

    「是的,太荒谬了!」沈光蕙说。

    「幸好,你最后也没有。」我说。

    「这是我一辈子最庆幸的事。」沈光蕙说,「像他这么坏的人,为什么还没有死掉呢?」

    「你真的想他死吗?」我说。

    「我太想了!那时候,我们再来干杯。」她说。

    「他都那么老了!快了!」朱迪之说。

    她又说:「我昨天和陈祺正看电影时见到了卫安。」

    卫安是她第四个男朋友,是一名电影特技员。跟朱迪之一起的时候,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他在那部电影里演一个给男主角打得落花流水的变态色魔。他太像那种人了,一定是看到本人才想出这个角色的!他一直也梦想成为主角,这么多年了,他却仍然是个小角色。我希望他这一辈子都那么潦倒。」

    她似乎怀着这个好梦便可以睡一觉香甜的。

    被窝已经变暖了。她们两个人,一个希望自己曾经喜欢的人快点死掉,一个希望自己爱过的人潦倒一生。这些都是由衷之言吗?曾经抱着深深的爱去爱一个人,后来又抱着深深的恨。如果已经忘记,又怎会在乎他的生死和际遇?

    她们已经熟睡了。朱迪之的脚从被窝下面露了出来,那双袜子的记忆犹在,那是林方文去年冬天留下来的,那天很冷。她们睡得真甜,我从前也是这样的吧?

    我爬起身去刷牙。在浴室的镜子里看到嘴里含着牙膏泡沫的自己时,我忽然软弱了。在昏黄的灯下,在那面光亮的镜子里,我看到的只是一片湿润的模糊。林方文是不会再找我的吧?他不找我也是好的,那样我再不会心软。我不希望他死,也不愿意看见他潦倒。他在我心中,思念常驻。

    
 


流浪的面包树 正文 第3章 风中回转的木马
章节字数:13964 更新时间:09…10…24 12:01
    1

    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再遇到韩星宇,而且是在一座灯如流水的回转木马上面。

    一个法国马戏团来香港表演。表演在一个临时搭建的帐篷里进行。在帐篷外面的空地上,工作人员架起了一座流动式的回转木马,让观众在开场之前和中场休息的时候,可以重温这个童稚的游戏。

    正式演出前的一天,我以记者的身分访问了马戏团里一名神鞭手。别人对于马戏团的兴趣,往往是空中飞人。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却喜欢采访神鞭手。鞭子绝技,是既严肃而又滑稽的一种表演和执着。现在是手枪的年代了;可是,仍然有人用一根鞭子行走天涯,那是多么的奇异?

    只有二十三岁的神鞭手是个长得俊俏的大块头,他的体重是我的一倍半。神鞭手必须有这种重量,才可以舞动那根长鞭。他的鞭子很厉害,既轻柔得可以打断一张白纸,也可以灵巧地把地上一个篮球卷到空中投篮。那根鞭子是手的延伸,一切遥不可及的东西,都变成可能了。这也是一种魔法吧?有了鞭子,便好像所向披靡,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卷到怀里的;爱可以,所有想要得到的东西也可以。在马戏团里生活的人,是停留在童稚世界里的,永不苍老。可惜,他们不会收容我,我没有人任何的绝技。

    大块头把他那一根鞭子借给我,我试着挥动了几下,怎样也无法让鞭子离开地上。看似容易的技术,半点不容易,我的手臂也酸软了。如果朱迪之在那里,她一定会说:「让我来!让我来!太好玩了!太有性虐待的意味了!」

    访问进行的时候,那座回转木马刚刚搭好。由于是白天,我还看不到它的美丽。神鞭手问我:「你会来玩吗?」

    「会的。」我回答说。

    那天夜里,当所有观众也坐在帐篷里看表演时,我踏上那座回转木马,寻觅幼稚的幸福。玩回转木马,还是应该在晚上的,那它才能够与夜空辉映。没有月亮的晚上,它是掉落凡尘的月光。

    我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回转木马了。人在上面,在一匹飞马上,或者是一辆马车里,不断的旋转,眼前的景物交会而过,一幕一幕的消逝而去,又一再重现。流动的,是外间的一切,而不是自己,光阴也因此停留了片刻,人不用长大。不用长大,也就没有离别的痛苦。

    当我在木马上回首,我看见了韩星宇。他坐在一匹独角兽上,风太大了,把他身上所有的东西都吹向后面;头发在脑后飞扬,外衣的领子也吹反了。我升高的时候,他降下了;我降下来时,他刚巧又升高了。音乐在风中流转,我们微笑颔首,有一种会心的默契。

    他为什么跑来这里呢?是的,他也喜欢回转木马,尤其是流动的。我们像是两个住在音乐盒里的人,不断的旋转,唤回了往昔那些美好的日子。在光阴驻留的片刻,也许是在哀悼一段消逝了的爱情。所有的失恋手册都是女人写的,难道男人是不会失恋的吗?也许,在男人的人生中,失恋是太过微不足道了。韩星宇也是这样吗?在那须臾恶时光里,我觉得他也和我一样,分享着一份无奈的童真。毕竟,人还是要向前看的。回转木马也有停顿的一课;然后,人生还是要继续。重逢和离别,还是会不停的上演。

    「很久没见了。」韩星宇从回转木马上走下来跟我说。

    「你也是来看马戏的吗?」我问。

    他微笑指着身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