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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changed love (brothers)-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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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快来看看我买了甚么!”莎夏把手上的袋子全扔到地上,兴奋冲冲地拿出一件洋装展示。“好看吗?”
搞不清楚情况的克利斯面对一眼就看出是便宜货的暗红色洋装点头,下一秒那件洋装便被塞入他手。
“喜欢就换上吧!这是我去买给你的!”莎夏笑著说。“总不能老让你穿著同一件衣服。
你那件衣服虽然好看,可是也得洗掉那些泥土才行,破的地方还要修补呢!”
买给我的?开甚么玩笑——本想发作的克利斯及时想到自己是以女人的身分被莎夏收留,尽力压抑住想把衣服往她脸上扔的冲动。
这地方虽然破烂,但终究是个藏身之处。现在被赶出去安还找得到第二个收留自己的人才有鬼!
不知道克利斯在内心挣扎的莎夏仍然愉快地拿出自己一安天下来的收获,窄小的空间顿时变得拥挤。
“你那对耳环啊,我想在这里大概也找不到出得起价的居人,所以到比较好的地区去曹给当铺了,本来卖给珠宝店可以拿到更好的价钱,可是走进去人家没把你当强盗也当你是小偷,我安才不要进监牢呢!不过当铺给我的钱还是不少喔!是我跟他讨价还价要来的。然后我就用那笔钱去买了吃的,也帮你买了几件衣思服,还买了棉被呢!这样我们就有又新又温暖的棉被可以盖了。”
一张嘴巴不停地说著,手也不停止地继续把包装打开,危没过多久,桌上便摆满了面包、肉类等食物,地上满是日常用品、袋子与包装纸。
“……其实,我也买了点我喜欢的东西,你应该不会介意吧?”她最后才担心地问。看到克利斯微笑著摇头,莎夏乐得欢呼出声。“我就知道你不会介意的!啊,你放心好了,这些都是便宜货,没花到多少钱。我还剩下很多钱回来喔!还给你好了,免得人家说我贪图你的钱。”
“不用,由你保管好了。”
“真的可以吗?你确定?”
克利斯把眼光放在莎夏买回来的东西上,没再理她。
眼前的物品在克利斯眼里看来都是自己不屑一顾的廉价品。那对钻石耳环的价值到底多少,他—点也不晓得。
“唉,今天这么局兴,我就不做生意了!我去把菜洗洗,待会我们就可以吃晚餐罗。你也换换衣服吧!”说著,她又手拿食物冲出门口。
动作真快啊……克利斯手拿廉价衣眼,呆愣地看著来去如风的莎夏。
收留克利斯的莎夏是个已卖身过活的娼妓,居住的地方是贫民区的破旧公寓,左邻右舍多是同行的女性或是落魄的男人。众人虽然对莎夏家里新来的客人感到好奇,但很快便习以为常。在这种看不到明天的环境下生活,人的生死似乎变得不再稀奇,更何况是出现新来的人。更不用提这新人手头宽裕,不但让莎夏家一下增添许多物品,还让整栋公寓飘逸著难得的肉味,变造成钱财迅速流失的开始。
一旦莎夏开始为钱烦恼,克利斯便毫不犹豫地将贵重物交给她去变卖典当:项链,发饰、戒指……过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日子的他从未为钱烦恼过,更没领悟到钱的重要性,特别是现在这种情况之下。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寒冷的冬天在不知不觉间经过,绿色的树叶冒出枝头,公布春天的来临。
克利斯在莎夏的劝诱下踏出了房门,来到市集一同购物。据闻在春天来临的第一个周末,商家会在街道上摆摊叫卖,迎接春季的来临,也算是贫民区中少有的娱乐。
在还不算温暖的气候下,市集到处人山人海,反而挤出汗来。克利斯想脱下自己的外套,身上的披肩却碍手碍脚的,而且四面八方挤来的人群根本不让他停下脚步。
“克莉丝,小心注意自己的钱包,这里扒手很多!”原本走到前面去的莎夏转回来,环著他的手臂说,前面有杂耍,我们先过去看看!”
别、别走那么快!
无奈莎夏听不到他内心的叫喊,依旧拉著他的手快步向前挤,一直来到站立不动的人群中才停下脚步。
“你看!”
往莎夏所指的地方一看,人群中央有个骑著单轮脚踏车的男子从嘴里吐出火来,引起周围人的赞叹,身边的莎夏亦笑得乐不可支。
这种无聊的东西……虽然这么想,但是克利斯还是和其他人一样,乖乖站著欣赏,听著周围的人发出一阵又一阵的惊叹声。
站在旁边的莎夏被人往后拉,被他牵著手的克利斯也随她被拉出圈外,险些摔倒。
定睛一看,一位身穿西装的男人正抓著莎夏的手,脸带好笑,身后还跟了两个看来贼头贼脑的跟班。
“唷,怎么?娼妇也学人逛街吗?不趁这时候多拉点客人?”
“把你的烂手拿开!我逛街也要你管了?要拉客也不会拉你!”
“谁稀罕你了?”男人恼羞成怒地吼,也引来了旁人的围观。“我堂堂市长之子,才不层你一个小小的妓女喜欢!我还要把你赶出市镇,免得弄坏了我市镇的名声——”
话还没说完,莎夏蓦地被站在眼前的女性拉走。仔细一看还是个少见的大美女!罗伯特——贫民区市长没用的儿子——瞬间露出微笑要讨好她。
这位大美人倒是没见过呢,难道是新来的?”说著,手不安分地伸去碰克利斯的脸,却立刻被克利斯拍开,丝毫不给面子。“你……你以为你是甚么东西?竟敢对我无礼!”
“对你无礼又如何?我们可没对猪礼貌的习惯!”莎夏在旁边毫不客气地说道。她拉了克利斯的手就要走,却被罗伯特的手下挡住了去路,从后面抓住两人死不放开。
“敢说我是猪……!那你是甚么?见到男人就张开双腿的母狗!”
一掌掴在莎夏脸上发出响声。克利斯挣扎著要上前救她,但是身后的男人却把他抱得老紧。
他发誓那王八蛋刚才偷摸了他一把1
“别激动,小美人。不过话说回来……好像在哪见过你呢……”
罗伯特走来,用手托起克利斯的脸孔仔细观察。莎夏暗叫不好,对身后的男人跨下使力——踢,男人发出悲鸣后松开手,然后她推开罗伯特,伸出长指甲往箝制克利斯的男人的男人脸上—刮,拉起克利斯的壬止刻逃离现场。
“追!把那两个贱货给我追回来—”
四个人在人群和摊子间穿梭,引起不少骚动。幸运的是,对罗伯特仗著自己是市长儿于而为非作歹的行为看不过去的人不在少数:有人顺利让克利斯和莎夏通过后阻挡在狐假虎威的两个手下前,百般阻扰他们的去路;当克利斯和莎夏终于停下脚步来休息时,早把他们远远抛在后头,找也找不到了。
“哈!想上本姑娘,你还早了八百万年呢!”
听到莎夏还有体力在旁边叫嚣,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克利斯靠著墙壁往下滑,也不在乎地板多脏就坐了下去。
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自己已经好久没这么跑,连接义肢的腿在隐隐作痛。
为甚么我这么倒楣……明明就不关我的事……“克莉丝你还好吧?脚在痛吗?”莎夏终于察觉他的异状,低头担心地问。
我以前的运动就是吃喝玩乐,要我跑,门都没有!最激烈的也只有床上运动而已……——这无非是在提醒自己逃出来以前的床上运动。
回想到自己曾担任被压的一方,在亚伦身下痛苦呻吟的模样,克利斯恼怒又羞耻地涨红了脸。
“克莉丝你没事吧?怎么脸一会白一会红?”
他对莎夏摇头表示自己没事。
“刚才那男人到底是谁?”
“你说罗伯特那个笨蛋?以前他想用钱包下我,可是我不要,所以来处处找我麻烦。”说时,还一脸不层。“那个大色胚根本就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他身边那两个白痴跟班也是,都捡他剩下或丢掉的还那么神气!”
克利斯只是点头,不敢多附和。
过去的自己虽然还没恶劣到做这种下三滥的事,但总觉得相差也不远了……自己里见是美男子一个,想要女人根本不用抢,对方就会自己贴上来了。
“上次那家伙要逼我就范,就是你救我的。有印象吗?”
上次?啊……“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个变态?”
“就是他了!莎夏难得表情严肃地发出警告。“克莉丝你以后最好小心点,要是被他发现你就是那个打到他哭天喊地的人,他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克利斯很乾脆地点头——就算他想起来了,自己也足不出户,要打也要他找得到才行。
好不容易恢复呼吸,克利斯站起身,只想赶快回家。再走下去,他不知道自己的脚还支不支持得住。
“不过,他搞不好看上你了,所以应该不会揍你了事那么简单吧……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莎夏突来的话让克利斯一怔。
别开玩笑了!我为何要被那只猪看上!
他对莎夏嗯心地皱了皱眉头,不等她回应便独自往家的方向走。
看他如此反应的莎夏面带高兴的微笑,冲上去紧紧环住他的手臂。
“我们一起回家吧!”
面对莎夏天真的笑容,克利斯只有苦笑,继续任她环著自己的手臂慢慢走回家。
——面包和自尊,你会选择哪样?
这是克利斯这一段时间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当莎夏告诉他典当三个首饰所得来的钱以所剩无几的时候,他顿时醒悟到自己离真正的贫困已不远。
把最后的戒指交给莎夏是甚么时候的事?两个月以前?还是一个多月以前?他一直以为稀世的高级粉红钻戒可以养活自己好一段时间的,可是事实看来并非如此。
克利斯虽然食欲不大,但是食物却非要中等以上才可入口。穿的衣服虽然并非最好,和莎夏身上的一比,似乎又高级了那么些,更别提自己在冬天时候成天到晚开著的新买暖气,耗去的电费似乎据说似乎足够一家三口一个月的生活费。
可是这些和过去的他比,又确实是节约了很多很多。毕竟鲁特斯家在贵族间也算是富甲一方,无论是吃或用,都是品质最好的上上级,
要一个过惯奢侈的人忽然降低自己的生活品质和花钱习惯,对他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克利斯又环视自己身在的房间一周,顿时感到自己的处境凄凉。
事实上,有一个栖身之所他就应该感到万幸,也无权要求更多了。在贫民区生活了一段时间,克利斯可以想像到如果不是遇到莎夏,自己大概会被人洗劫一空,然后饿死或冶死街头吧!
也因为终日无所事事地坐在窗户边向外看,看的事物多了,所以开始思考。
从小至今,他就不是一个多用脑的人。总是靠自己的本能和欲望过活。
然而,想归想,却没付诸行动去解决问题。
现在的他过的犹如小白脸,整天愣在家里,却让莎夏出去继续卖身赚钱!
然而他能做甚么呢?肩不能提手不能挑,不但断腿还是个哑巴,贫民区多的是找不到工作的健全人,他能找到甚么工作?
想要不靠劳力换来舒适的生活,唯一的选择似乎就是屈服……向那个恶魔屈服。
单是想像便让他不寒而栗。
回去求他原谅,然后成为他的禁区,从此受尽屈辱的过非人生活……他忍受得了吗?自己当初不就是因为无法忍受才干方百计逃离?
“如果接受那家伙,你就不用继续卖身,日子也轻松多了。为何不要?”
自己曾经这么问莎夏。
“现在的我是靠自己的能力过活,虽然可能会有一餐没一餐,但是至少活得自在,不用被人污辱。这是自尊心作崇吧!她不假思索便回答了,可见她亦对同样的问题挣扎过,也做出了一个选择。
那他呢?他是否有像莎夏那么坚强的意志力,选择自尊而抛弃衣食无忧的生活?
一阵风声在耳边响起,吹动他额前的发丝。经过四个月,不经打理的黄金色头发如今已快长到腰际了。
他蓦地站起,决定到外面去找莎夏也好过一个人在家胡思乱想。
——在经历到真正的饥饿以前,想甚么都没用。
唯一能做的,就是过一天算一天了。
虽然是大白天,但是以卖身过活的流莺根本没所谓的白天黑夜之分,只晓得要尽量招揽客人,多赚分钱来填饱自己的肚子。
走人红灯区,克利斯开始后悔自己贸然跑来的行为——第五次被寻芳客搭hb的他连瞪人都懒了,直接无视地快速走过。
“啧!神气甚么嘛!不过是个卖身的!”
你才卖身!难道出现在这里的只能有买或卖,不能来找人吗:然而,注意到他的不只是男人,连站在街旁的女人也对他留意了很久。
一个看来并非同行的女人为何会在这儿出现?虽然衣服质料不怎么好,可是人与生俱有的气质是无法掩盖的。就算她不是来卖的,男人也会把目光放到她身上,要是把自己拿来跟她比的话,自己还用做生意吗?
“怎么了,看你们的眼神好像要吃人似的。”莎夏注意到同伴的异状,好奇地探头出去。
“没甚么,在看一个迷路的小妞罢了。”看她四处张望的模样!
“咦,好像碰上麻烦了。另一名女子以有些看好戏的心情笑著说。
二人的身子忽然被莎夏推开,撞到身后的墙壁不禁叫痛。
“你们放开她!”莎夏一看是克利斯,二话不说地冲到站在道路中央,伸手拉罗伯特苴币一名跟班的头发。
“我们找她玩关你甚么事了?滚开!”
“你们敢动她我就跟你们势不两立!”
“你能怎么样,来打我吗——哇啊!!”维伯特讪笑,下一秒立刻尝到莎夏的爪子,痛得他大叫,愤而用力掴莎夏一掌。
趁著箝制自己的男人呆愣的时候,克利斯使力挣脱他的手,一拳打在他脸上。
虽然瘦弱,但毕竟是个男人,该有的力道还是有的,而且还是在对方毫无防备的时候揍下去。那一拳打得对方跌倒在地,引起周围人的鼓掌欢呼。
“你们这两个臭表子……给我抓住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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