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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扬天下-第4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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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南,汤越成功说降南丹州土司之后,大军迅速向河池推进,在河池西北的八圩与叛军血战了一场,击败叛军后,夺取河池,继续向庆远府治宜州推进。
  在漠北,诺尔布带两百轻骑向北逃遁,被秦军紧追不舍,被迫躲进大青山,马永贞正下令蒙古各族兵马冒雪搜山,务求擒杀诺尔布,斩草除根。
  在东北,外交部主事谢兆光在大雪中艰跋涉,终于到达车臣部过冬的牧地,对车臣汗硕垒展开了外交游说,力求兵不血刃拿下车臣部。
  在西域的木垒城,正当李晟准备乘胜向西面的奇台城推进,夺取通往天山北面的通道时,僧格一万大军带着万余老弱回到奇台,及时收了拢溃兵,稳住了天山南楚的局势,并开始反攻木垒城。
  得知僧格被迫撤回后,李晟便也不再急于打通前往天山北麓的通道了,他一边收缩兵力死守木垒城,一边派人将最新的情报送回瓜州,以便让李定国作出相应的军事调整。
  在叶尔羌城,历尽千辛万苦的玄机子,凭借着一身“法术”,终于见到了刚刚败退而回的巴图尔汗。
  而在长安,杨柳氏击登闻鼓鸣冤一事,在市井间已经传得沸沸扬扬。这是大秦定鼎以来第一个“告御状”的案例,因此尤其引人关注。
  街头巷尾,酒楼茶肆,人们热议不休。普通百姓都想知道,朝廷会怎么处理此案,天子会不会亲自审理,让案件大白于天下。
  在历朝历代,普通百姓对皇帝普遍有一种迷信。而对各级官员,则有一种潜在的对立情绪,多数持怀疑的态度。
  因此,皇帝是否亲自审理此案,对普通民众而言,意义完全是不一样的。
  御书房里。李香君也忍不住问道:“陛下,您会亲自审理此案吗?”
  秦牧搁下笔,答非所问地说道:“朕明白,百姓之所以如此关注此案,并不是因为此案多离奇,百姓只是想看看,告御状有没有用。正所谓物伤其类,百姓通过此案,会不自觉地联想到。万一哪天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能不能有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可供依赖。”
  “陛下。。。。。。。”李香君听了有些感伤。
  她原姓吴,生于苏州阊门枫桥吴宅,父亲是明朝武官。在魏忠贤打击东林党时受牵连,家道衰败,八岁时漂泊异乡被媚香楼的李贞丽收养,才改姓李。
  可以说她也偿过求告无门的痛苦。回想起来不免心有戚戚焉。
  见她神情感伤,秦牧伸手把她搂到自己的膝上,和声安慰道:“香君。别难过,都过去了,如果你愿意,可以改回吴姓,朕另外给你册封。”
  “陛下,这样可以吗?”
  本来李香君不是很在意这些的,只是想到卞玉京的例子,她不免有些心动,如水的眸光静静地流淌在秦牧身上,她一双玉臂加了些力,紧紧抱着秦牧,仿佛要把自己融入他的身体里。或许是想到了以前凄惨的遭遇,此刻心里上特别需要一个依靠。
  秦牧抱着她娇小玲珑的身体说道:“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你改回吴姓之后,原来的李昭仪的封号也不用撤销,朕再给你封一个吴妃,这样,宫外的人便不会知道,吴妃与李昭仪是同一样个人。。。。。。。。。
  香君,你别多想,朕不是嫌弃你的过去,朕只是为咱们将来的孩子考虑,象玉京那样,有了孩子就不用再托于皇后名下了。”
  “陛下的心意,奴奴知道,奴奴听凭陛下的安排。。。。。。。”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妨,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这样吧,香君你以后另一个名字就叫吴香尘吧。随朕外出时,你依然以李昭仪的身份示人,将来有了孩子,那就是吴妃所出。”
  皇宫里的事,向来讳莫如深,只要档案另立一份吴香尘的档案,外头就很难查证。至今有关乐永帝是不是马皇后所出,世人还争论不休,就是因为如此。
  “多谢陛下!奴奴。。。。。。。。”李香君高兴之余,想到承恩几年,自己肚子还是没有动静,又不禁有些泄气,但不管如何,若是有了孩子,总得为孩子着想。
  这件事让韩赞周去办就可以了,秦牧无须为此多费心思。
  他重新把心思转回到杨柳氏击登闻鼓告御状一案上,现在此案已经成功引起百姓广泛关注,这正是秦牧希望看到的。
  秦牧有意借此案,推动一系列的政改,进一步完善地方行政构架。
  因此就算百姓不关注,他也会想办法让百姓注意。
  现在大秦用的还是明代的法律。《大秦律》还有修订当中。以往历代的法律,秉行的都是“有罪假定”,在以往官员办案之时,都是秉承这种思想,一但怀疑一个人,立即将他当成罪犯看待。
  拘押回衙门之后,先是惊堂木一拍,威风凛凛地大喝一声:“xxx,你可知罪?”再不承认,往往就是大刑伺候,打到你认罪为止。
  在这种“有罪假定”的思想实践下,造成了无数冤案错案。
  秦牧首先要推翻的就是这个观念,并将新的“无罪假定”的观念写入《大秦律》中,如果做不到,也就无法从整体架构上加以完善大秦的司法体系。
  司法体系不完善,各种对官员的监督机制、行政构架,也就无从改革。
  但“有罪假定”的观念自古沿用至今,想要推翻谈何容易?
  除非有一套完整的、公认的思想体系作为支撑,否则要推行“无罪假定”的司法理念,将难于登天。
  秦牧这些天苦思冥想,最终把主意打到了儒学头上,“仁”是儒家的核心思想之一,这种“有罪假定”显然是不仁的,它是违背了儒家仁义的思想。
  同时儒家推崇的是“人性本善”的思想。孔子虽然对人性善恶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判断,但孔子的仁学体系中包含了比较完整的人性论思想,它为儒家正统的人性论思想确立了方向和基调。
  到了孟子,思想上已经是旗帜鲜明地支持“人性本善”了。
  无论是“仁”,还是“人性本善”,都不失为“无罪假定”的观念的有力支撑。
  秦牧思索一番之后,略有所得,忍不住问李香君道:“人之初,性本善。香君,你相信人性本善吗?”
  这其实是一个争论了两千年的问题,李香君却不加犹豫地说道:“陛下,孟子曾用水来比喻人性,他说不的确无所谓向东流向西流,但是,也无所谓向上流向下流吗?人性向善,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人性没有不善良的,水没有不向低处流的。当然,如果水受拍打而飞溅起来,能使它高过额头;加压迫使它倒行,能使它流上山岗。这难道是水的本性吗?形势迫使它如此的。人的可以迫使他做坏事,本性的改变也像这样。”
  见李香君的反应一如自己所料,秦牧淡淡一笑,在如何推翻“有罪假定”的观念上,或许可以假孔孟的思想,来个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秦牧随后又把黄连山招到御书房,仔细吩咐了一番,所有观念的推翻,除了顶层设计之外,还需要有群众基础、舆论支持,这样推动时才更容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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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5章 堂审(上)


  夏县离潼关不远,发生在夏县临窑村的入室杀人案在秦牧亲自督办之下,所有宗卷及人证物证很快被移送到长安。
  甚至连知县关培,也一并来了,县里的公务暂时交由县丞处理。
  长安坊间对此已经热议了多日,宗卷一到,秦牧立即下诏命于成龙重审此案,秦牧亦亲往顺天府监审。
  因为这是大秦告御状的第一案,百姓极其关注,秦牧特意下旨,允许三百名民众到顺天府观审。
  “陛下驾到!”
  洪保一声高呼,顺天府衙门前,官民齐齐参拜,秦牧一身衮服毓冕,于衙门前下轿,然后径直进入大堂。
  衙门前禁卫防守森严,所有获准前来观审的百姓都被告诫:听审过程中,不允许大声喧哗,扰乱堂审。更不准擅自越过禁卫设定的警戒线,否则将以图谋行刺天子论处。
  因此衙门前虽然挤满了人,却是鸦雀无声,气氛肃穆。
  正堂上加设了一张御案,而主审官的桌案则被移到了下面。
  秦牧落坐后,对于成龙说道:“于卿,开始吧。”
  “是,陛下。”于成龙抱圆一揖,如临大宾,回身喊道,“升堂。”
  “威武!”
  两班衙役,立即高喝堂威。
  夏县知县关培是个四十多岁的人,到了这里,他连坐的资格都没有,恭立大堂一旁,紧张得额头上细汗直冒。来长安这一路上,他暗叫倒霉已经不知多少回了。
  天子就在背后坐着,让于成龙不敢象往常一样大喝,但又感觉不能失了官威,于是以一种低沉而不失威严的声音喊道:“来啊,传人犯上堂。”
  秦牧在后头一听。便感觉有点刺耳,“人犯”与“嫌犯”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概念完全不同,在没有最终判决之前,便称之为“人犯”,这是典型有有罪假定,在以往的历朝历代,这似乎却是天经地义的。
  普通百姓一但被拘押上堂,不管你有没有犯法,便已经是“犯人”了。所以主审官动不动就大刑伺候。
  秦牧没有出声,静静地看着。
  衙役很快把一个年轻人押上堂来,十七岁左右,中等身材,目光有些游离。
  “堂下何人?何方人氏,还不速速报上来。”
  “大人,小人名叫杨观,山西平阳府夏县临窑村人,大人。小人冤枉啊,小人没有杀人,小人是冤枉的。。。。。”那杨观跪在堂上,大声喊冤。
  “杨观。你说你是冤枉的,那你有何证据夏证明娘不是你杀的?”
  “大人,案发当晚,小人一直在家里睡觉。听到了有人喊杀了人,才起身,家母可以作证。大人啊,小人冤枉啊!”
  于成龙接着传上遇害者的父母上堂,这是一对四十多岁的夫妇,男的老实巴交,忐忑不安,倒是那妇人,一见到杨观,眼中顿时露出愤恨的目光。
  于成龙问道:“王柳氏,你女儿夏娘被害当晚,可是你第一个到达案发的房间?”
  那王柳氏想起女儿的惨景,立即抽泣道:“回大人,民妇的女儿就睡在民妇隔避的房间,当夜三更时分,民妇听到女儿房中传来椅子倒地的声音,便起身过去查看,打开门时看到一个黑影翻窗而出,民妇那可怜的女儿。。。。。。。。。却倒在了血泊里,床上全是血。。。。。。。。。民妇赶紧大喊。。。。。。。。”
  “王柳氏,你先不要哭,本官来问你,当时你可曾掌灯?可曾看清黑影是何人?”
  “民妇。。。民妇没有掌灯。。。。。。。掌了,是看到黑影翻窗逃走后,民妇叫女儿不应,才掌灯的。大人,民妇虽然没有看清那凶手的面目,但那人的身形与杨观相若,翻窗出去后也是向杨家的方向逃跑。。。。。。
  大人啊,杨观平时就经常偷鸡摸狗,品行不端,这事村里人都知道,不信大人可以传里正上堂问问。还有,他一直。。。。。。一直想娶小女,还找上门提亲过。
  民女见他品行不端,便没有同意,转而把女儿许给了隔避村的刘家,杨观一定是因此怀恨在心,才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来,大人,您可要为民妇作主啊,民妇那可怜的女儿死得好惨啊!”
  于成龙并没有传里正上堂,而是传杨观的母亲杨柳氏上堂来,杨柳氏一见自己的儿子,便忍不住扑上去,“儿啊!”一声悲呼,包含了太多母爱和心酸,听得人伤心惨目。
  于成龙让衙役把杨柳氏拉开,然后沉声问道:“杨柳氏,你说案发当时,你儿子杨观一直在家里,本官问你,你与你的儿子杨观住的可是同一间房间?”
  “回大人,我儿住在民妇隔壁的房间。”
  “那你如果能确定你儿子当夜一直在家中?”
  “大人,听到夏娘的娘亲大喊前,民妇还几次听到我儿的咳嗽声,他一直是在家里睡觉的,夏娘一定不是他杀的,大人,我儿是冤枉的啊。。。。。。”
  这边的王柳氏立即大叫道:“你说谎!大人,她的话怎么能信?他为了包庇自己的儿子,才这么说的,以往杨观去偷鸡摸狗的时候,她哪次不说不是他儿子偷的?大人啊。。。。。。。。。”
  “肃静!”于成龙沉喝一声,“王柳氏,本官没有问你话之前,不得出声,否则本官治你喧闹公堂之罪。”
  秦牧一直没有发话,听到这里,总体面言,王柳氏说的不足以证明杨观就是凶手,即便他以前有偷鸡摸狗的行为,但也不能因为他人品不好,就断定人是他杀的。
  而杨柳氏的一面之词也不能完全采信,为了儿子能活命,她确定有可能作伪证,以求替儿子脱罪。
  这个时候,秉承“有罪假定”还是“无罪假定”,将会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
  如果按原来的“有罪假定”的方式来审案,那么你不能证明你是无罪的,那你就是有罪的。
  而按“无罪假定”的方式来审的话,则你不能证明被告是有罪的,他就是无罪的。
  这时于成龙转头向夏县知县关培问道:“关知县,现场可是你亲自带人勘察的,本官看了案件宗卷,上面除了提到案发房间的窗户上有血迹之外,并无案发现场的脚印之类的证据,这是怎么回事?”
  关培不自觉地瞄了一眼坐在上首的皇帝,小心谨慎地答道:“于大人有所不知,下官第二天带着衙役赶到临窑村时,案发现场已经被无知的村民破坏,受害人的尸体被移动过,房中也到处是村民的脚印,重重叠叠,难以辨认。而遇害人的后窗外是草地,这十多日天气晴朗,地上的积雪已化,亦无脚印留下,只有窗户上留有一点血迹,证明是凶犯留下的。”
  于成龙点了点头,紧接着让人把物证呈上来,那是一把普通的匕首,木柄长四寸,匕身长五寸左右,匕首上的血迹已经变成紫黑色。
  关培接着说道:“杨观家离案发现场三十五步,这把匕首是在杨家后院的草丛中发现的,刀口与遇害者脖子上的伤口比对之后,正好吻合,加上匕首上的血迹,足以证明是杀害死者的凶器,也证明王柳氏看到凶狠往杨观家方向逃走的话是真实的。”
  于成龙问道:“关知县,在杨观家可找到血衣?”
  “没有,不过照下官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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