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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4-如彗星划过夜空:近距离看美国之四-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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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他们的民主制度就不起作用呢?只不过是形式略有不同罢了。我们也笑了,说你们遇上的大概是个政治学教授吧,天天对学生们宣扬美国国父们的事迹,讲惯了。    
    是的,英美的制度形式有的地方很不一样。英联邦国家不但有历史遗留的虚位君主,他们的行政分支和立法分支的来源也不是完全分割开的,两个分支的日常联系要多得多。这和美国有很大不同。例如,美国一年一度总统发表国情咨文的场面。按照美国宪法的设计,总统和国会的两大分支是尽量切开的。两百多年操作下来,两个分支很少碰头。白宫离国会大厦那么近,却从来没听说总统平时去串门的。所以,这个场合是总统和国会非常难得的一点直接联系。每年都有这么一天,电视全程报道播出,总统车队浩浩荡荡去国会大厦,意思是向国会汇报一年的工作,也就是管家见主人的意思。    
    在美国,那是个象征性仪式。美国人认为,在这个礼仪场面中,立法和行政两大分支碰头,还是应该表现出君子之风,礼貌为上。因此,在整个国情咨文的报告中,总统虽然也谈国家面临的问题,可是,也总是会不失时机地利用议员们难得的礼貌,大谈自己的政绩和展望未来。只要是过得去的,大家都会站起身来,报以热烈的掌声。这是一个仪式性非常强的场合,不了解情况的外来人,会非常反感,认为这种议员起立、热烈鼓掌的样子,近乎阿谀奉承,令人恶心。实际上,在大会结束后的第一时间,总统坐着的汽车大概还没有从国会大厦开到咫尺之遥的白宫吧,反对党议员中的所谓“党鞭”,已经立即出来直接面对公众,对总统的国情咨文发表犀利的批判。把他们在几分钟前没有说出来的不同意见,在这个时候发表出来了。他们在会场上不跳出来当面质问,只是碍于美国式的传统和礼貌而已。    
    在美国的制度设计中,总统和国会不仅是独立的,甚至是相对隔绝的。几乎天天都可能有议员在言辞激烈地批评总统,或是总统在指责国会。只是,他们之间的争执和对话,往往在形式上是在国会的发言,或是对民众的公开讲话,只是通过媒体在双方之间间接传递。那是十足的远距离争论。    
    而英国就不一样。即使在今天,他们的立法,不仅要去女皇面前念一遍,让她做出形式上的批准,首相还活像是国会的仆人,时不时要被召到国会去接受议员们的质问,并且解释自己的执政情况。虽然有“不直接争执、发话必须面对议长”等等议会规则。可是,议员们争相举手争取发言,舌枪唇剑、言辞犀利,所有的问题,首相都必须当场快速回答,场面非常紧张。每每看到英国首相在议员们的追问下舌战群儒的情景,我们就会不由得说,这个美国总统真是当得太舒服了,省下多少麻烦和力气啊。    
    这种英国式的制度设置,其实质是首相和议会的关系更近。他们的选举方式是两党竞选议会的席位,再由赢得多数席位的政党,推出执政的首相。就是选民选议会议员,获得议会多数席位的党选首相,首相和议会的来源并不分开。首相不是人民直选,而是通过政党选举,间接选出的。这样的制度设置,结果就是首相所属的党,永远是在议会的多数党。    
    可是,美国的总统常常和国会多数党分属两党,政府却并没有因此而瘫痪;而英国、澳大利亚等英联邦国家,他们的执政者的党派归属始终和国会多数党一致,也没有因此就出现行政、立法两大分支勾结。两种有差异的制度,都顺利地运行到今天。    
    你一定看出来了,英、美的制度设置虽然有矛盾的地方,却一样运作有效。你也许会对这种情形感到奇怪,其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还是那句话:制度的设置只是一半,而更重要的是由实践完成的另一半。他们相对在实践中更能自觉维护、完善这个制度,而不是拼命钻它的漏洞。也许重要的是他们植根于其中的传统和文明,是这个制度之树的原生地,土壤的条件适合制度的诞生和运行。    
    在美国,制宪使制度建设跨了极大的一步。民主大国的政治机器突然就开始转动了。在这些国父们之间,也开始产生政治对立和政党,不由自主地在推出新的时代,也在改变和塑造着这些绅士政治家们。当他们走出费城制宪会议大厅的时候,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自己将面对怎样的政治漩涡。    
    下次再聊。    
    祝好!    
    林达


《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二部分第一届内阁(1)

    第一届内阁    
    卢兄:    
    你来信说,你也注意到英美的制度中设置的不同。    
    在美国制宪之后,同属西方文明的一些欧洲国家,也先后完成了从帝王专制向民主国家的过渡。这些国家,根据他们各自历史包袱的不同,在民主的过程中,都发展出了自己的一套宪政制度。从制度的设置去看,你会发现,有些国家制度的条理以及制约和平衡的关系,因没有像美国那样有过一次整理,也就并不那么权限清楚。而美国本身,也因为制宪会议非常早,就有许多时代局限,有更多实践中产生的特殊问题。    
    那些制度上似乎不够严密的民主制,都在运行的过程中慢慢补充完善。就像美国的“权利法案”,虽然在费城会议中没有放入宪法,可是,由于民众的要求,在合众国国会的第一次大会上,就通过了十个保护个人权利的修正案,补充进入宪法。而纸上宪法不可能面面俱到的地方,由于实践的补充,都能够正常运行。特别是在英国,连现代的成文宪法都没有,它的渐进改革,一拖几百年,几乎让你讲不出哪一天是他们“革命成功”的日子。可是,他们也一样在运转。    
    如彗星划过夜空英国的模式是很典型的自然演进。我们都熟悉法国的启蒙时代,可是,法国如伏尔泰这样的启蒙大师,却是在英国得到启蒙的。英国制度的缓慢演进是有代价的,代价就是它进程的漫漫岁月。在这个进程中,旧制度的非人道,是非常缓慢地被消除的,许许多多人因此而支付了他们的自由、甚至生命作为代价。法国作家雨果,曾经对英国的制度改革的不平衡很不以为然,因此以英国为背景写了《笑面人》,抨击英国在缓慢演进的道路上,依然黑幕重重。可是,无可否认的是,尽管缓慢,它还是从旧制度中走出来了。    
    法国走的是大革命的道路,可是,革命之前、革命之后,其实还是需要一个缓慢的渐进过程,依然需要消耗时间和生命,需要经历破坏和重建社会的基本结构和价值观的过程。    
    美国介于二者之间。英国缓慢政治改革的进程是它的基础,新大陆殖民地的重建,甩掉了英国历史上政界纠葛的包袱,却保留了制度改革的成果。独立和原殖民地的联合,又是另一个推进。它以一场战争,赶走了英国的统治,却并没有因此引发本身的革命。既缩短了英国式的缓慢进程,又避免了法国式的社会暴力和动荡。    
    在制宪会议那年出生的美国政治家威廉·麦克雷(William Maclay),在提到制宪会议的时候,一向反对割断它和美国建国前的历史联系,反对把美国说成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或者是一群人凭空设计出来的。他认为过度的赞扬是一种“夸夸其谈”,“仿佛在大家兴高采烈地通过新宪法之前,美洲就是一副草木不生,河水不流的样子”。    
    美国政治家约西亚·昆西(Josiah Quincy)则认为,必须提醒大家,不要“在这巨大的幸运面前变得眼花缭乱,失去判断力,将国家的繁荣伟大归于我们自己的智慧,而不是归于事态的进程和一种我们无法影响的指导力量”。    
    他其实是在指出,美国的制度是经过西方文明长期演进后结出的一个果子。它也有一些特别的机遇。例如制宪期间,北美政治环境的相对单纯,使得这样一批“半神半人”的学者型政治家,能够在政界长期生存并且实践自己的政治理想。在宪法诞生后的最初岁月里,又是同样的一批绅士在执政,并在这个过程中完善纸上宪法的不足。    
    美国还躲避了一些相当凶险的灾祸,也渡过了一些非常困难的关口,它也绝不是有了一纸宪法就一帆风顺的。就连这些政治家们,在单纯的政治环境改变之后,他们也多多少少随之改变,有些人甚至有了很大的变化。最明显的就是一部分政治家从对结党的厌恶,到自己也参与政治党派的运作。    
    你已经知道,促成费城制宪会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作为一个国家的美国将合未合的状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他们必须决定是联合在一起,作为一个大国,建立大国的金融、经济结构和信用,来面对欧洲和世界,还是回到小国寡民,各自照管自己的小炉灶。最后的决定你已经看到了。    
    可是,在合众国建立之后,并不是说政治制度就能够替代经济结构的构筑。一个较好的政治制度,只是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走向自由、追求幸福的可能,而不是一个保证,它并不能一肩挑起所有的担子。人们还是必须步步为营,小心翼翼地避开陷阱、渡过种种难关。例如经济,仍然有它自己的规律,需要不断研究和调整政策。你已经早就熟悉,美国在经济非常繁荣之后,上世纪也有过如大崩溃一般的经济大萧条。而在建国初期,如何建立它的信用,稳定经济形势,对新生的国家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宪法生效后,华盛顿将军在各州派出的大选举团里,以全票当选为第一任总统,1789年春天在纽约市宣誓就职。新的联邦政府最棘手的问题是财政。谁来担任财政部长?联合伊始,谁能收拾起这350万人的国家的烂摊子呢?    
    华盛顿总统最先想到的是他的老朋友,宾夕法尼亚州的罗伯特·莫利斯。    
    莫利斯是美国革命的元勋,也是费城制宪会议的与会者。他在革命前就是一个成功的银行家。独立战争期间,战争需要钱,可是大陆议会没有有效的征税措施,独立义军的供给经常得不到保障。华盛顿将军主要就是依靠这位老资格的银行家莫利斯。莫利斯筹款,主要是利用自己和欧洲银行建立起来的长期关系,以他个人的信誉做保证,用未来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名义,向欧洲借款也向民众发行债券,用债券充作士兵的军饷。总之,是用借贷的办法解决独立战争的资金问题。有时候供不上了,他也掏自己的腰包。所以,莫利斯一直被称为“大革命金融家”。可以说,假如没有他,光靠虚散无力的大陆议会,独立战争是难以为继,支撑不了八年的。    
    所以,华盛顿将军不仅对莫利斯的理财能力很了解,两人也有很深的友情。在华盛顿眼中,联邦政府的财政部长一角,莫利斯应该是最佳人选。可是,这时候,莫利斯却不干了。对他来说,他有自己的生活。独立、战争,是形势所逼冒出来的非常事件;现在和平了,他得回到自己战前的正常生活中去。联邦政府还欠着欧洲银行的巨额债务,连带着他莫利斯作为担保人的信誉也一块儿破了产。他的当务之急是要为自己重建信誉,当了财政部长就不能为自己做了。于是,莫利斯向华盛顿总统推荐汉密尔顿。他说,在美国,只有一个人能够拯救国家的财政信用,那就是汉密尔顿。


《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二部分第一届内阁(2)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是美国的建国者中很少的出身底层的人。他出生在英属西印度群岛,是一个破落贵族和一个法国“胡格诺”新教徒母亲的非婚生子。在他十岁时,父亲就抛下他们母子,离家出走。两年后,他的母亲就去世了。汉密尔顿靠别人抚养大,也因聪慧而被带到纽约。他在成长中得到许多人的帮助。他受过法律教育,从底层磨炼出来,是一个了解底层的人。独立战争爆发,他立即投身战争,并且以其智其勇,很快获得华盛顿将军的信任,成为将军身边的侍从武官。那时他才20岁出头。    
    汉密尔顿身材不高,却长得非常漂亮,不仅雄心勃勃,而且才华横溢、能文能武,甚至擅长音乐和绘画。在纽约,有一批属于社会上层的政治家非常看重他,他在社交中结识了纽约当时最著名的政治家之一斯库勒,并且爱上了他的女儿伊丽莎白。还在独立战争期间的1780年,战争前景未卜之时,他们却相爱成婚了。他的岳父非常富有,又和汉密尔顿政治观点相近,使他更为欣赏和喜爱汉密尔顿。第二年,1781年,在著名的约克镇战役中,汉密尔顿立了大功。    
    在战争期间,他已经在考虑各小“国”真正联合成合众国、建立大政府的问题。他始终认为,他们必须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建立强有力的政府。持有同样观点的,后来都被称为“国家主义者”。战后,汉密尔顿依然和妻子一起住在纽约。汉密尔顿虽然年轻,可是由于他在独立战争中的功绩,完全可以说是一个“开国功臣”,再加上他是费城会议最积极的促成者之一,所以,你也一定会以为,他是理所当然的会议代表。可是,他差一点就根本来不了费城。    
    汉密尔顿虽是“国家级”的政治活动家,可是,费城会议是由各州推选代表,而当时纽约州议会的主流观点,恰和汉密尔顿截然相反。因此,派出的两个代表也和汉密尔顿的观点格格不入。至于他本人,还必须依仗岳父在纽约州政界的力量,才勉强被选入,成为该州的三名代表之一。    
    纽约州议会的主流,也有过过激心态。在独立战争结束之后,该州的民众就拥护这样的做法:把以前支持英国的所谓“保皇党人”的财产全部没收、拍卖,等于是大家分掉。这种趁着战争胜利者的政治优势,侵犯私人财产的行为,律师出身的汉密尔顿坚决反对。他在纽约的报纸上写文章,指出事态的荒谬和“危险”。这种“危险”在于,如果以“民主”的口号做外衣,去利诱和号召民众破坏法制,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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