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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4-如彗星划过夜空:近距离看美国之四-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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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内行的委员会在小范围里讨论出推荐方案,表决通过,再提交大会讨论和表决,这种做法比较好理解。可是,在今天的英国议会下议院,还有一种全体委员会,出席的是所有的人。就是同样一拨人,以委员会的名义先做出一次决议,这个决议只算是委员会的推荐方案;还是这拨人,在全体大会上再表决一次,才算是正式通过的决议。    
    这听起来简直就是多此一举,可是,在英国议会历史上,却有重要的理由。    
    当英国国王还出席议会的年代,平民百姓是不能太过放肆地议论国家大事的,不小心说过头就可能被入罪。一旦龙颜大怒,议员就麻烦了。也就是说,没有现代议会的“议员豁免权”。后来王权渐弱,英王不再出席下议院会议,妥协的做法是,议长面前的桌子上,必须放着代表国王的权杖,以示王权威慑还在。英国下议院的对策就是,另设委员会。委员会开会,就可以把权杖收起来,表示国王不在,而且,议员们的发言和表决都不予记录,国王被蒙在鼓里,也就无从发怒。这就是“全体委员会”的来历。    
    熟悉英国议会制度的代表们,在费城会议中也设立了全体委员会,作用却不一样。它只是一个矛盾的缓冲设置。全体委员会讨论时,华盛顿不再“高高在上”做主席,而是坐到自己那个州代表的桌子旁。讨论一阵,就表决一次,看看结果如何。这时的表决结果,只相当于委员会推荐方案,是对可行方案的试探。可以一次一次地表决、试探。这种尝试接近的感觉,使大家比较容易放松,互不相让的意见也容易渐渐平衡。一直到统一得差不多了,才作为方案提出。然后,原班人马,再开全体大会,华盛顿回到主席椅子上,再次正式表决。    
    代表们多数任殖民地议会或战后州议会的议员多年,执行这些英国式规则,可以说是轻车熟路。这是绅士们的规则,典型地表现了英国式的经验主义智慧,也在证明着民主作为一种文明成果,是怎样在有教养的阶层中生长出来,因为它是不可能从街头市井的吵架中诞生的。规则虽小,背后却是漫长积累的文明。    
    这些规则,也让我又一次想到那个“民主”概念。    
    现在人们常常说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这有时候让人很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搞不清这民主明明是一种制度,怎么又变成了生活方式?但从这个思路推衍,也许更容易理解,民主制度背后,是一种思维方式。    
    制度背后,是一种思维的表达。它主张人的平等、宽容,主张一种自由意志与另一种自由意志之间的相互不干预、妥协、礼让、双赢,等等。我们把这样一种思维方式称为民主式的思维。一个人的个体生活,是不需要什么民主的。    
    也许不必把“制度”二字看得过于高深莫测,制度也可以是非常小的规则。例如,文明产生了符合民主思维的开会原则,就是“让我说话,也让你说话”,“谁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我有说话的自由,你也有说话的自由,我的自由不能侵犯你的自由”,“要相互尊重”,“要遵守大家规定的程序”等等。    
    这样的规则,可以用来开费城制宪会议,也可以用来开非常小的会议。这些思维方式,可以在大大小小的社会交往中都形成一些规则,最后,逐渐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成为一种习惯。个人养成这样的习惯,我们会说,这个人有“民主性格”,而一个社群以这样的习惯交往,就是“一种生活方式”了。以这种思维方式去主导建立一个政治制度,就是民主政治制度了。


《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一部分到费城去开会(4)

    今天人们在讨论的民主,往往都是指政治制度。为什么要去牵扯出“民主是一种思维方式”或者非政治领域的“生活方式”呢?我想,政治制度,其实是需要一个相应的社会文明程度去配合的。在民主制度自然生成的国家,是文明的土壤长出了这棵制度之树,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说,没有这样的土壤,压根儿长不出这棵树来。    
    你想想,我们就说这个费城制宪会议吧,假如会议本身是以一种“专制的思维方式”在举行,假如华盛顿将军什么都要他说了算,谁都要听他的;或者里面开会的人个个膨胀着“专制性格”,互不相让甚至争斗得你死我活,你还怎么指望由他们为一个“民主社会”制定一部能够认真实行的宪法?在初生的美国尤其如此,他们不是在移植一个现成的制度,而是在自己孕育。假如他们的文明程度还没有达到,那么,美国宪法这个新生儿,也许根本就不会在费城独立宫,在那间挤着一些铺着绿台布桌子的房间里诞生了。    
    也许你会问,那么,对那些移植他人文明制度的地方呢?我想,制度是容易的,因为已经是现成的了,例如可以去抄一部宪法,可是制度之树生长的土壤,仍然是需要改良的。    
    费城制宪会议的另一个规则,是一条条地分别表决提案,任何一条通过之后,都可以再返回来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表决。他们还在讨论后同意,表决时只以州计数,却不记录各代表的投票,这样就使代表们在改变自己看法时,没那么多的顾虑。    
    这一规则非常罕见,是这次费城会议很特别的地方。因此,在我们看制宪会议笔记的时候,会发现他们不停地在一个个条款上返工,简直就跟车轮大战一样,不断地重新一次次表决前面已经有了决议的条款。我一开始也想,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当时的美国局势,你已经看到了,费城会议是被内外交困的局势逼出来的。他们的面前摆的是一个立宪、建立大政府的任务,将有许多创新,同时,还牵涉到未来联邦政府的管理规则,是否能对各州都公平。前者,有对宪政理念的分歧;后者,隐含着各州对自己的未来利益是否受损的担心。    
    说实在的,就像我给你讲过的两个州在波托马克河争航运权的故事,小小的一个单纯的具体问题,尚且达不成协议。就算费城会议只有一半的任务,都艰巨得看上去无法完成。因为可以料想,相互之间的看法矛盾重重,州与州之间在利益冲突之下,也充满猜忌和不信任。每走一步都会出现分歧。    
    面对这样一个可以事先预料的困难局面,人们可能很自然会走到这样一条路上,就是私下做些手脚,玩一些政治手腕,来一点阴谋阳谋。在火候差不多的时候,就赶紧投票,投完之后,决议出来,就是定局。事后发现上当的人,悔断肠子也没用了;而上了当的人,又会通过教训学会更高明的手段,三十六计,在下一次再“玩”回来。几经循环操练,也形成一种文化习惯。在这样的文化中,人们自然开始厌恶政治。政治不再是对良好的人类管理方式的探索,而是一场道德沦丧、追名逐利的肮脏游戏。    
    而这些衣冠楚楚、重视荣誉的绅士们,关在一个房间里,他们的思路相对笨拙和单纯。他们想,事情复杂,意见不同,就要多多讨论,好好商量。本来是因为各州有矛盾才要开这个会,要达到统一就只能先避开民众,在代表们之间,依靠交流,彼此沟通。不能依靠实力较量,也不能依靠机巧运作。    
    这不仅是我们刚才说的个人的绅士风度、“民主性格”在起作用,这个规则的背后,还有美国的“民主背景”在起作用。哪怕强大的联邦政府建成,各州还是拥有自己一定的“主权”的实体。为了防止各州出门反悔,他们寻求的不是各州政府的批准,而是民众对宪法的投票认同。把“政权的合法性”落到最基础的层面。    
    因此,在各州代表背后,站着全美国的民众。代表们耐心的原因之一,是他们知道,他们每一个人最终要回到自己的州里,公开他们制定出来的宪法,得到每一个州的民众的认同。在讨论时,假如一个代表希望条款成为事实,那么,为了它能被本州百姓通过,你必须坚持你的原则;同时,为了也能被其他州的百姓通过,你又必须做一定的妥协。    
    事实上,这一规则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所有代表都在不断地认真平衡自己和别人的观点,就同一问题,重复投票表决。一时达不成结果的,就暂时搁置,先议论表决其他问题,等到达成结论,再回到搁置的问题。如此反反复复,有一个议题甚至表决了有70次之多。    
    有一个人,在整个会议过程中格外辛苦。他就是詹姆斯·麦迪逊。会议一开始,他就找了个好座位,可以听清楚各个角落的发言。他要做一份笔记。也许,他的笔记只是为了自己,有助于他对会议的分析和进一步思考。而我相信,深思熟虑的麦迪逊,也一定有这样的历史感,要为未来的美国留下一份历史记录。    
    夏天的费城非常闷热,他们经常连窗子也不打开,以免从街上能听到会议上的争论,也避免成群讨厌的马蝇涌入。冗长的会议和湿热的气候,把与会代表折磨得痛苦不堪。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麦迪逊竟从头到尾记录了会议的发言和一次次表决,同时还积极参与讨论。白天,他用各种速记符号记下代表的发言,入夜之后,他独自埋首工作,重新整理成文。    
    他的完整笔记,还有其他几位代表的简要笔记,为后世提供了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的全过程。    
    两百多年后的今天,这些枯燥的会议记录,却在我们面前展现着一个谜一般的年代,让我们看到一群谜一样的绅士。他们普普通通、认认真真,读书、思考、做事。“麦迪逊笔记”的存在,让我们相信,它真的发生过——它真的曾经如此发生。    
    祝好!    
    林达


《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一部分弗吉尼亚方案(1)

    弗吉尼亚方案    
    卢兄:    
    让我们再回到费城会议,回到那关起门窗、与众隔绝的会场。    
    会议开始的时候,富兰克林曾经建议请一个牧师,每天清晨来一次,以祈祷作为每天会议的开端。也许,他希望在一个矛盾重重的会议上,大家不要每日揣着一团“争”的火气来。这是他们在那个时代,面对内心和外部的困境时的精神出路,上苍的存在,使他们打消霸气,也时时避免过度的自我膨胀,以致认为自己“天下第一”。    
    可是,针对富兰克林的建议,北卡罗来纳州代表的一句回话,让大家立即看到了当时联邦政府的窘迫。这位代表很简单地否决说,“我们根本没有请牧师的这笔钱”。所以,只好大家每天回去自己祷告吧。决议召开费城会议,目的只是“修改”原来的政府结构。也就是修改《邦联条款》。可是,大家都明白,以前这“友好联盟”的弊病,不是小修小补就能解决。所以,他们心里都有“大动”,甚至另起炉灶建立一个全新政府的思想准备。各州宪法近几年已经纷纷出笼,代表们又都是各州的政府中人,对一般的共和政府构架,并不陌生。可是,现在要端出来的,是一个凌驾在各州之上的联邦政府,究竟如何是好,大家也心中无数。比如说,一个最基本的困惑就是,弱政府不行,是要强一些,可是,多强?它和州政府的关系又是什么?    
    如彗星划过夜空这种情况,非常像联合国的建立。美国今天毫无疑问已经是一个国家,因此,我们常常会忘记,当初,它是农商时代的13个独立小国家的微弱联邦。没有这个联邦,小国家们感觉一样可以自己过日子,对联邦反倒是顾虑重重。它们在历史上一直有独立的殖民地主权,习惯了自己是独立的“国家”,习惯了我行我素。现在,说是要有一个联邦和联邦政府,就像突然要出现一个联合“国”和联合国“政府”一样,人们怎么看待它?    
    难道我们不再认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成了“联合国人”?还是我们又是中国人又是联合国人?这个问题你一定觉得听上去很奇怪。可是,这正是当年美国人的问题。他们甚至无法接受自己突然成了什么劳什子“美国人”。    
    接下来的问题是,这个“联合国政府”对我们有什么样的约束?联合国既然诞生,当然是因为有需要,是时事所迫,可是,我们应该把它作为政府的能力维持在怎样的强度上?弱了不管事,过强了,是不是会动辄干涉我们的内政?这也正是当年美国人的担心。    
    促成会议的詹姆斯·麦迪逊,怕会议变得没有头绪,他觉得要先有一个建议的文本,一个讨论的基础。更何况,他也想试试,把久远以来的读书思考,结合弗吉尼亚州的管理实践,整理成一个自己的方案。他和弗吉尼亚代表团的同事早来了十几天,一起工作、讨论、成文。最后,带着一个史称“弗吉尼亚方案”的文件,来到会场。    
    他们推出年仅33岁的州长约翰·兰道尔夫,宣读和解释这个方案,他一口气讲了三四个小时,这个方案有新政府的15条提纲。    
    “弗吉尼亚方案”描述了这样的一个全国性政府:这个政府设有一个国家元首,或者说国家行政长官;有一个国家司法机构,还有两院制的国家立法机构,其中,第一院是众议院,由民众普选产生,第二院是参议院,由第一院选出。对于立法机构的产生,弗吉尼亚方案提出,两院的议员人数都依各州人口的多寡,按照比例分配。    
    在兰道尔夫讲完之后,来自南卡罗来纳州的代表平克尼,也站起来发表了自己的构想。他的方案和弗吉尼亚的构想非常接近。他的方案分出章节,非常细致。主要内容听上去简直就像是把“弗吉尼亚方案”的主要思路重复了一遍。    
    查理·平克尼所代表的南卡罗来纳州,紧挨着我们住的佐治亚州,就是今天,在美国都算是个落后的地方。平克尼那年才29岁。那么,是不是有人会怀疑他抄袭了“弗吉尼亚方案”呢?不会。在场的诸位,彼此都在大陆议会相熟,都知道那是聪明的年轻人在偏远的南方,自己闭门造车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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