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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精选集-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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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的骤变。终于有一天,我走进一家咖啡馆躲雨,无意中看到一份丢在一旁的报纸,大吃一惊,报上写着:“让—保尔·萨特,隐姓埋名的作家,奥里亚克的歌手,大海的诗人”,用大写字母在第三版上占了六栏。我欣喜若狂,不,我既快活又伤心。总之,我回到家里,关上门,在房东的帮助下,用绳子捆好手稿箱,寄给了法雅出版社,但没有留下地址。故事编到这里,我暂停下来,津津有味地加油加醋:如果我从住的城市寄发邮件,记者会很快发现我的隐居地。于是我把箱子带到巴黎,交给警察局,让人转送给出版商。乘火车返回之前,我回到童年的住地:勒戈夫街,苏弗洛街,卢森堡公园。巴扎尔酒吧引起我的注意。记得外祖父——这时已故——一九一三年有时带我去那儿,我们并肩在一张长凳上坐下,大家羡慕地瞧着我们。外祖父要了一大杯啤酒,给我要了一小杯,我感到他对我爱护备至。而这时我已是四十岁左右的人,出于怀旧,推开酒吧的门,要了一小杯啤酒。旁边一桌年轻貌美的妇女正交谈得十分热烈。她们提到了我的名字,其中一个说:“嗳!可能他是个老头,丑八怪,但不要紧,要是能嫁给他,我情愿牺牲三十年。”我向她微微一笑,微笑中夹杂着骄傲和忧伤,她不胜惊讶地回我一笑。我站起来,消失了。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死亡使我晕头转向

    我费了很多时间精心编造了这段插曲以及无数其他的枝节,此处不一一赘述。从这个插曲中读者可以看出我童年时对未来的憧憬,当时的处境,六岁时的杜撰,怀才不遇的游侠骑士所发的牢骚。九岁那年,我仍旧牢骚满腹,觉得赌气也其乐融融哩。作为无法逃避的殉道者,我硬是不肯让误会解除,甚至圣灵好像也不耐烦了。为什么不向这个极可爱的仰慕者透露我的姓名呢?我自问自答,嗨!她仰慕得太晚了——不过,既然她不顾一切愿意嫁给我——但我太穷啊——太穷?那么作者版税呢?连这个反驳也阻挡不住我。我写信给法雅,让他把属于我的钱分发给穷人。但故事总得要有个结尾啊,结局是我缓慢地死在房间里,无人理睬,但死而无怨:使命已告完成。    
    在这个改编了无数次的故事中有一件事使我震惊:从我看到我的名字见报之日起,我这部机器某处出现断裂,完蛋了。我不胜忧伤地享有盛誉,但已写不出东西了。两种结局其实是一致的:等到死才获得荣耀,或荣耀先降临然后把我置于死地,总之,写作的欲望包含着对生活的绝望。将近这个时期,一则轶事使我心绪不宁,记不起是在什么地方读到的,反正是上个世纪的事。在西伯利亚大铁路的一个小站上,一个作家踱来踱去,在等火车。一眼望去,连一座破房子也没有,寂寥无人影。作家耷拉着脑袋,闷闷不乐。他眼睛近视,单身独处,样子粗俗,性子火暴;他百无聊赖,老想着前列腺病和债务。突然一辆四轮马车沿铁轨驶来,跳下一位年轻的伯爵夫人,向作家跑去,她跟他素不相识,但肯定眼前的旅行者就是她在一张达格雷相片达格雷照相是早期的一种照相法。上见过的作家。她向他躬身行礼,拿起他的右手亲吻。故事到此为止。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想说明什么。九岁那年,我为这个故事着了迷,这个爱发牢骚的作家居然有西伯利亚大草原的女读者。一个美貌的人儿给他恢复了连他自己都遗忘的荣耀,这叫做新生。再往深处一想,其实这意味着死亡,这是我感受到的,或我愿意认为如此。一个活着的庶民不可能从一个女贵族那里得到如此仰慕的表示。伯爵夫人仿佛对他说:“我之所以能来到您跟前,碰碰您,那是因为已经没有必要保持门第的优越感了,我不担心您对我的姿态有什么想法,已经不把您当做一个人,您只是您作品的象征。”一个吻手礼把他置于死地:离圣彼得堡一千俄里的地方,一个旅行者在出生五十五年之后被焚,荣耀把他烧死,他只剩下火光闪闪的一系列著作。我仿佛看见伯爵夫人回到马车上,消失了。大草原又恢复原来的凄凉。黄昏,火车为了赶点越过小站飞驰而去,我打了一个寒噤,不由得想起《树欲静而风不止》,寻思道:“这个伯爵夫人是死神吧!”总有一天,她会在一条偏僻的路上截住我,吻我的手指头。    
    死亡使我晕头转向,因为我不愿意活下去。这就说明为什么死亡引起我的恐怖。我把死亡和荣耀相提并论,从而把死亡作为我的归宿。我急于死,有时死亡的可怖给我的热情泼冷水,但为时甚短,我神圣的喜悦不断再生,等待着火化的时刻。我们内心的愿望其实是谋求和逃避两者不可分割地结合的产物:写作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使我原谅自己的存在。我看到,尽管写作是吹牛皮、说假话,总还有一些现实意义,其证明就是五十年之后的今天,我仍在写作。但如果追本穷源,我看到自己不断在逃避,进行格里布依格里布依,法国女作家索菲·塞居尔(1799—1894)笔下的人物,可怜的女子格里布依害怕潮湿,干脆跳入水中。萨特的意思是,怕死干脆自杀。式的自杀。是的,何止是史诗,何止是殉道,我在寻求死神哩。很长一个时期,我担心的死和生一个样,随随便便,不拘地点,默默死去只是默默出生的反映。我的天职改变了一切,刀光剑影总要消失,文字著作则与世长存。我发现在文学领域内赠与者可能变成他自己的赠与物,即纯粹的物。我之成为人纯属偶然,成为书则是豪侠仗义的结果。我可以把我的絮叨和意识铸到铅字里,用不可磨灭的文字代替我生命的嘈杂,用风格代替我的血肉,用千古永生代替我的蹉跎岁月,作为语言的沉淀出现在圣灵面前。总之成为人类不可摆脱的异物,不同于我,不同于其他人,不同于其他一切。开始,我给自己塑造一个消耗不尽的身躯,然后把自己交给消费者。我不为写作的乐趣而写作,而为了用文字雕琢光荣的躯体。从我坟墓高处细看这个光荣碑,感到我的出生好似一场必须经历的痛苦,为了最终变容而暂时显示的幻想。为了再生,必须写作;为了写作,必须有一个脑袋,一双眼睛,两只胳膊。写作结束,身体器官自行消失。    
    一九五五年左右,一只怪虫出世,二十五只福利欧蝴蝶福利欧是法国著名的加利马出版社出版的一种普及版本,多为较有价值的文学作品,但价格较便宜。脱颖飞出,载着一页一页作品,振翅飞到国家图书馆,栖息在一排书柜上。这些蝴蝶便是我。我即是二十五卷,一万八千页文字,三百幅版画,其中有作者的肖像。我的骨头就是皮革和硬纸,我的肉是羊皮纸,散发出糨糊味和蘑菇味;安置在六十公斤纸里,我感到怡然自得。我再生了,终于成了一个完整的人,思考,说话,吟唱,声音洪亮,以物质不容置疑的长存证实我的存在。人们拿起我,打开我,把我摊在桌子上,用手心摸我,有时劈啪作响折腾我。我听凭折腾,但突然闪电发光,使人眼花缭乱。我天马行空,其威力能穿过空间,越过时间,打击坏人,保护好人。谁都不能忘记我,谁都无法不提到我,我是一个伟大的偶像,既可摆弄又很棘手。我的知觉已化为齑粉,那再好也没有,反正有别人的知觉负担我,人家阅读我,我跳入他们的眼帘;人家谈论我,我蹦入他们的嘴中,化成普遍而独特的语言。在亿万人的目光里,我成为展示的珍品。对知我爱我者,我是他们最亲密的知音,但谁若想触及我,我一个闪身便无影无踪。我无处可寻,但活着。总之处处有我在。我寄生在人类身上,我的善举折磨着他们,不断迫使他们让我复活。    
    这套戏法很灵,我把死神掩埋在荣耀这块裹尸布下,只想到荣耀,从不想死神,竟未意识到两者是一码事。在写这本书的现在,我知道迟早我将不中用,明确而不无忧伤地想像出自己即将到来的老年和未来的衰老,以及我喜爱的人的衰老和死亡,但从来没有想像我自己的死亡。有时我向亲近的人——有的比我小十五岁,二十岁,三十岁——表示抱歉,我将比他们活得更长,他们拿我打哈哈,我跟他们一起哈哈大笑。但是人们的取笑没有改变,也决不会改变我的想法。九岁那年,我动过一次手术,使我无法体会据说我们人类状况固有的悲怆。十年之后,在高师巴黎高等师范学院。,这种悲怆突然在我几个好朋友身上发作了,表现出惊恐或狂怒,而我却鼾声如雷,高枕无忧。其中一个同学得了一场重病之后,对我们说他经历了临终的痛苦,甚至包括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感受。尼赞保尔·尼赞是萨特青年时代最好的朋友,作家。后成为法共党员,《人道报》主编,一九四○年五月在前线阵亡。着魔最甚,有时在完全清醒的时候,他仿佛感到成了一具死尸。他站起身,眼睛里仿佛有麇集的小虫在攒动,摸索着拿起他的圆顶帽,走开了。第三天发现他酩酊大醉,跟一些陌生人混在一起。有时候这些患不治之症的人聚在某个同学的房间里交谈他们的失眠,交换提前进入虚无的经验,只要只言片语就能明白对方的意思。我听他们交谈,热切希望能跟他们一样,因为我喜欢他们,但办不到,充其量,我只能领会和记住关于死人的老生常谈:人生,人死,生死不由自主,死前一小时,人还活着哩。我不怀疑他们的话中有我领会不了的意义,只好不做声,好生妒忌,只得置身局外。末了,他们把目标转到我身上,不等回答已经恼火了:“你呢,你无动于衷吗?”我摊开双臂,表示无能为力和十分抱歉。他们觉得在对牛弹琴,不禁笑了。他们认为这再明显不过了,奇怪怎么不能使我明白:“你入睡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有人可能在睡眠中死去?在刷牙的时候,你脑子里从来没有转过:这一回逃不过了,今天是我的末日?你从来没有觉得应该赶快,赶快赶快,否则时间来不及了?你以为你永垂不朽吗?”我半挑战半应付地回答:“是的,我认为我永垂不朽。”这纯属假话,我只是保了险,不会猝死而已;圣灵向我定做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的作品,那就应该让我有时间去完成。死于荣誉,这种死庇护着我不出事故,不会充血,不患腹膜炎。我跟死神已约好相会的日子,如果我过早赴约,可见不着死神啊。我的朋友们尽可以责怪我不想到死,殊不知我时时刻刻跟死神生活在一起。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预先把自己放在死者的地位

    今天,我认识到他们是对的,因为他们全盘接受我们的生存状况,包括焦虑状态在内,而我选择高枕无忧,事实上我真以为自己永垂不朽哩。我预先把自己放在死者的地位,因为只有死者才享受永垂不朽。尼赞和马欧马欧也是萨特的同届同学。后曾出任联合国教科文总干事长。明白他们会成为野蛮干预的对象,活生生、血淋淋地被迫离世。我则自欺欺人:为了抹杀死亡的野蛮性,我把死亡当做目的,把生命当做了解死亡的惟一手段。我慢慢走向我的终点,惟一的希望和欲望是能写完我的书,确信我的心脏最后一次跳动刚好落在我著作最后一卷的最后一页上,这时才让死神带走一个死人。尼赞二十岁的时候就用一种绝望的急切心情观察女人、汽车以及世上一切财富:必须马上看到一切,占有一切。我也观察,但虔诚多于觊觎。我来到世上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为了清账。这颇为省事嘛:我是一个过分安分的孩子,胆怯、懦弱,不敢正视自由开放的生存和没有上帝保佑的生存;我望而生畏,连连后退,硬要自己相信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更有甚者,认为一切都是周而复始的。    
    显而易见,这种作弊的做法免得我受自爱的诱惑。我的每个朋友受到灭亡的威胁,他们时刻自卫,以求生存,寻求凡人生活的不可替代性,自视可爱、珍贵、卓越,人人自命不凡。我则把自己与死者相提并论。我不自爱,认为自己极其平常,比伟大的高乃依更令人生厌。依我看,我奇特的主体只在为变成客体做准备时才有意义。难道我比较谦虚吗?不是,而是更为狡猾。我让后代来替我爱我自己。那些还未出世的男男女女将来有一天会觉得我可爱,就是说认为我有某种魅力吧,我是他们幸福的源泉。我有更多的心眼儿,更会用心计:我把枯燥无味的生活变成我的死神的手段,然后悄悄杀个回马枪来援救我的生活。我用未来人的眼睛看待我的一生,感到这是一则美妙动人的故事,是由我替大家亲身体验的。多亏了我,今后任何人都不必再亲身经历这一切,只要动嘴巴讲讲就行。这是十足的疯狂:我把某个伟大死者的过去选作自己的未来,妄想倒过来经历一遍。在九岁、十岁的时候,我已经完全是被追认的人了。    
    这不完全是我的过错,因为外祖父就是用这种追溯的幻想培养我的。再说也不完全是他的过错,罪魁不是他。我一点也不怨他,这种海市蜃楼自然而然地产生于我们所接受的文化。在同代人完全消亡的情况下,某个伟人的死亡对后代人永远不会构成意外打击,时间为他的死亡确实了某种特色。凡享高寿的死者都死于先天,死亡既在他接受临终涂油礼,也在他初生受洗礼的时候来临,他的一生属于我们这些后来人。我们从开始,从末尾,从中间,进去出来,随意顺年表而下或逆年表而上,因为年代顺序已经打乱,不可能重建,所以这个人物可以高枕无忧,不担风险,即使有人在他的鼻孔里挠痒痒,他也不会打喷嚏。他过去的存在提供了一个按时间顺序展开的人生表象,但是只要你稍微让他的生命复活一下,他的经历顿时变成同时发生的事件。你若想置身于消亡者的地位,装作体验他的激情、无知、偏见,复活一下已消失的抵抗力,重现一点儿急躁或忧虑情绪,那是万万办不到的。你忍不住要根据他本人当时无法预料的结果和掌握不住的情况来评价他的行为,你情不自禁地要对他本人当时忽视而后来证明很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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